(二) 完善新疆少数民族文化建设的对策
实现新疆少数民族发展是当代中国的基本目标之一,实现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正如前文所述,文化在发展中占有基础性的地位,对发展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和作用。我们认为,加强当代中国新疆少数民族文化建设、实现发展,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考虑:
1、改善新疆少数民族文化建设环境。
2014 年 5 月 28 日至 29 日,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于北京举行。这次座谈会深刻分析了新疆发展稳定面临的形势,明确了新疆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提出了新疆工作的思路和重点,进一步丰富升华了我们党的治疆方略,是新疆的又一历史性机遇。***书记等中央同志的讲话,以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新疆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把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新疆工作的总目标,把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作为当前斗争的重点,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大力提高群防群治预警能力,筑起铜墙铁壁、构建天罗地网。要并行推进国内国际两条战线,强化国际反恐合作。通过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明确认识实现少数民族文化建设的目标是有效进行其文化建设必要前提。要从总体上把握、协调与之相关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文化教育等宏观方面,并逐一协调。为达到目标,制定有效的措施,扫除障碍,削除不利因素,为新疆少数民族文化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上文的分析已使我们基本了解了新疆少数民族文化建设的现状和影响因素。
新疆少数民族文化建设的总体战略的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充分改善各种主客观环境,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为新疆少数民族文化建设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创造条件。
(1)整合社会利益格局,健全市场经济体系,加快新疆经济发展文化作为受经济基础决定思想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基础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生产力决定的,生产力构成了一切社会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和发展的动力源泉。先进的文化发展所需的雄厚的物质基础必然来自先进的生产力,反之,落后的生产力则制约文化的发展。文化作为人的对象性的活动,其合理性的内容表达必然是对人的本质以及人的主体能力的证明。在人的全部实践与文化活动中,实践是人的最本质方面,是人类文化的最终基础和源泉。马克思认为,文化构成了一种生产方式或生命活动所制约的生命表现方式,人的生产方式"不应当只从它是个人肉体存在的再生产这方面考察。他在更大程度上是这些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是他们表明自己生活的一定方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
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那样".这里他所强调的是,文化是根治于人的内在生命的人类群体相对稳定的行为方式。
因为,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物质需求是人们各种需要的最基础层次,只有社会的物质生产发展,温饱问题解决,生活条件宽裕,人们的需求才会转向更高层次,才能萌生从事活动的欲望与要求。"人民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与他们的物质益有关。物质利益是人们从事一切社会活动的基本动因。"而那些整日为生计而疲于奔命的人则是无法或根本不想获知参加公共事务的足够信息,他们无暇顾及生活,也就不能对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的评论,就更不能主动地参与。民众对体系持久的认同和支持是体系存续与发展的合法性前提条件,就是体系具有一定的合法性的证明。系统满足社会成员需求、提高生活水平,实现愿望和自身利益的满足是体系合法性的认同感来源。
因此,必须大力发展新疆地区少数民族经济,提高其生产力水平和生活条件,逐步消除少数民族民众生活的贫困,缩小地区发展的差距,才能有充足的条件和足够的力量得以解决被动局面。因此,只有少数民族的经济得到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建设的渠道得以畅通,才能为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前提。
(2)整合社会利益格局,深化物质文明建设,构建认同的经济基础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新疆地区由于受到自然环境条件的制约,少数民族群众主要从事传统的畜牧业业和农业,城市规模、人口比例和工业化程度都较低。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自然地理、历史文化传统、民族宗教和教育水平等主客观原因,各民族之间,特别是汉族与少数民族的收入差距、收入水平逐渐拉大,尤其是新世纪以来,新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艰难,远远落后于东中部地区,加快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己是迫在眉睫的当务之急。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区域差距、行业差距、城乡差距等程度不同地拉大,多元化利益格局呈现。社会分化以社会资源的占有量为标准的日益严重并产生多样化的亚文化,这给社会主义主导文化的整合带来困难,也是社会稳定的影响潜在因素。因此,应当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利用各种政策整合不平衡的利益格局,以"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从制度上充分保证新疆少数民族的教育、就业、医疗、养老和住房等基本生活问题,加强涉及民生的各项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实现西部城乡一体化。
构建新型文化主动迎合全球化,是社会主义建设与全球化进程的契合点所在,必须积极培育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是其趋利避害的客观要求下的应对良策。在任何社会发展与进步的进程中,人们的文化生活总是与一定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紧密相联系。当下,"我国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总体上还没有改变,生产力在不同地区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水平,具有不同的发展特点",②由于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欠发达造成了人们对主体认同不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我国当前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依然是当前我国的主要矛盾,这一矛盾也决定并派生了一系列矛盾,这其中不可避免的要有矛盾。但是问题是与经济问题紧密相联的,"民主主要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和商品经济发展的程度紧密相关。"总之,为解决人们由于经济需求难以满足造成的对认同下降,推进我国的认同的进程,就要大力推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全方位多渠道地努力实现我国经济的现代化,不断用发展的方法为现代认同构建强大的经济基础。
同时,必须着手解决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分配不公与社会失衡导致的社会不公正问题。尤其是收入分配不公问题是影响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对国家政权、政府权威的认同重要因素。为此,大力解决当前存在的贫富差距、失业、社会保障、腐败等问题,合理统筹区域、城乡、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国内国外之间的关系。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努力关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通过调整经济生活的合理差距,提高人文关怀与尊重人权,实现地位的平等,现代化条件下实现公民对现代认同的基本条件就是保障人们物质生活的富足、精神生活的满足。
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新疆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和基础。
由经济基础决定文化作为思想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而经济基础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生产力,生产力构成一切社会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和发展的动力源泉。由于新疆生产力不发达,经济落后,因而制约了现代文化的发展。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使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制度所得到的实惠中坚定信仰,才能充分地显示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产生对社会主义制度的爱戴和认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是新疆少数民族文化建设取得顺利的必要保证。注重对经济发展的矢志不移的追求和关怀,是社会主义文化特有的价值取向。
邓小平指出:"世界上一些国家发生问题,从根本上说,都是因为经济上不去,没有饭吃,没有衣穿,工资增长被通货膨胀抵消,生活水平下降,长期过紧日子。""这不只是经济问题,实际上是个问题。"因此,加强新疆少数民族文化建设,经济建设是其必要前提,只有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才能做到保障人民生活水平,社会长期持久的稳定和现代的发展,同时,这既是文化发展,又是文化教育事业、理论建设迅速发展的保障。
2、学习、借鉴西方现代文化的合理因素为新疆少数民族文化建设服务学习西方文化虽然带有资产阶级性质,但它是人类集体智慧的结晶。学习、借鉴西方文明的积极成果,对建设中国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意义重大。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我们既要借鉴资本主义的物质文明,也要借鉴资本主义的精神文明。江泽民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我国文化的发展,不能离开人类文明的共伺成果。要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文化交流,博采各国文化之长,向世界展示中国文化建设的成就,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文化的侵蚀。"3、萃取新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民族文化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动力。中国绵延数千年的传统文化至今对现实的、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发生着广泛的影响,对于其精髓,我们应与现代民主文化结合起来进行吸收和继承,创造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方法有四:一是创建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所需的经济、和社会条件;二是对当前社会实践中遇到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给予符合实际的科学回答;三是加强意识引导;四是加强社会心理整合,提高社会群体对社会变革的心理判断和承受能力。
文化的核心问题是价值观的异同,新疆地区民族文化虽然多种多样,存在差异,但是超越民族超越利益的共同核心价值观是存在的。印度学者巴赫拉根据本国'民族一国家'的发展历程指出,为了使许多民族共同凝聚成为一个民族国家,非常需要从历史的发展和文化的传统中提供一个各民族共享的'共同文化',这个'共同文化'的基础是历史中各民族长期共享的社会伦理、生活方式和彼此之间的文化认同,它能够把讲不同语言、信仰不同宗教的各民族联系到同一个实体之中".
对我国来说,这个共享文化就是中华文化,中华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文化,具有共同的核心价值观,必须采取各种措施,努力强化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意识。
总之,我们必须正视少数民族文化现象,要积极引导他们正确看待新疆民族传统文化、宗教文化、西方文化,必须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和武装新疆少数民族公民,使他们树立正确的、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宗教观、信仰观和公民文化。
4、积极引导传统文化、宗教与社会主义文化融合,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产生的一种社会现象,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宗教表现为一种特定形式的思想信仰;同时,宗教还是一种文化现象,是世界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在新疆少数民族的生活中具有特殊地位,起着重要作用,是新疆民族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广大宗教信徒都以自己的某种宗教信仰为尺度形成价值观,依据宗教教义进行价值评判。有些信教教徒从小就受到宗教影响,文化的形成有着深刻的宗教印记,认为宗教就是,是实现宗教的手段。
因此,要实现新疆民族文化的现代化,就要解决好宗教与的关系,根本原则就是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到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关系到我国的对外关系。
从新疆实际情况来看,要切实做好宗教工作,实现新疆少数民族文化的现代化,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把"去极端化"作为宗教工作的首要任务***总书记在新疆考察期间,专门走访清真寺,同宗教代表人士进行座谈,提出"继续发扬爱国爱民的优良传统,旗帜鲜明反对宗教极端思想"的殷切期望。
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上也明确指出,做好新疆宗教工作,当前最突出的工作就是深入推进"去极端化".这意味着"三股势力"的思想基础和根源是宗教极端,我们必须深刻把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根本目的和严峻形势,把"去极端化"作为宗教工作的主题,通过扎实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有效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严禁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婚姻和计划生育,严禁宗教妨碍正常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严禁宗教极端势力干预世俗生活,从而最大限度的挤压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空间。这是保障信教群众合法宗教需求的根本所在,也是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的治本之策。
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把"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作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一大重点,指出要精心做好宗教工作。同时,在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上,张春贤同志强调,当前最突出的工作就是要深入推进"去极端化",要把"去极端化"作为宗教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落实好自治区党委精神和部署,出重拳、下狠手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要结合学习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新疆宗教工作。
(2)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必然要求,我国长期实践基础上形成的宗教信仰政策,事实证明是符合中国实际的,并得到了广大信教群众的一致拥护。这些政策经过法律化、制度化,进而使各部门、社会团体、信教和不信教的人民群众共同遵守。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可以更好地保护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和信教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也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现代国家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依法对各类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对宗教事务也不例外,这也是国家权利的象征。政府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既是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也是依法制止违法和打击非法的宗教活动。对宗教事务依法进行管理,就是要切实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保证正常宗教活动的有序进行,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对宗教的限制。
(3)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信仰。
首先要通过新疆地区文化建设,正确阐释宗教教义,加强对信教群众爱国守法教育。通过新疆少数民族文化建设要使其中各宗教对其教义的阐发突出两点:一是引导信教群众爱国爱教、重视现世、遵纪守法、造福社会相结合,为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二是引导信教群众从消极避世到面对现实、重视现世,积极进取、积极入世。
通过新疆少数民族文化建设,正确认识宗教。宗教如果能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将有助于社会的安定和进步,也将有助于宗教自身的存在与发展。同时,要通过新疆少数民族文化建设,正确对待宗教。宗教作为一种从旧社会遗留下来的社会现象,将会在社会主义社会长期存在。社会主义并不禁绝宗教,但要求宗教要革除那些旧制度下遗存的宗教制度和习俗,做出与社尝卞义社会相适应的变革。其基本内容是,宗教必须遵守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国家依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但宗教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而不是与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相冲突。处理宗教信仰的原则,应当是求同存异。在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上的矛盾大多都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处理这些矛盾时,必须围绕党的基本路线,采取正面引导、正确疏导的办法。依靠指导、政策落实、教育配套,使宗教界为社会发展、稳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