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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杀熟现象的经济学及策略分析

来源:环渤海经济瞭望 作者:苗壮
发布于:2021-09-15 共213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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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边的经济学现象论文第六篇:大数据杀熟现象的经济学及策略分析

  摘要: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进入到21世纪以后,信息产业迅速发展,但多国出现了“大数据杀熟”现象。“大数据杀熟”的出现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其产生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文章通过分析大数据杀熟现象的意义,对其展开经济学分析,并提出相关策略,以期能更好地维护稳健良好的社会秩序与市场竞争机制。

  关键词:大数据杀熟;现象;经济学;

  当前社会已迈入信息化时代,大数据技术虽然为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但是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即“大数据杀熟”现象的出现。“大数据杀熟”实则是价格歧视新的表现形式,带有垄断色彩,对市场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与破坏,对消费者的知情权、隐私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为了人们能够在自身权益不受到侵害的情况下,还能享受信息化时代带来的便利,需建立良好的市场竞争机制,明确“大数据杀熟”的发展现状、产生原因并尽快提出解决措施就显得尤为必要。

  一、大数据杀熟的意义

  所谓大数据杀熟就是指商家利用大数据技术制定某种定价策略,对于同样的商品或服务,“熟客”反而要比“生客”支付更高的价格,这种现象本质上就是价格歧视。对于大数据杀熟可以分析出其具备的几个特征:第一,它是互联网商家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用户隐私信息进行收集、分析的结果;第二,其实现手段是商家利用分析结果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向不同客户进行随机的价格浮动;第三,“杀熟”对象主要是老客户。

  通过总结以上几个特征,对“大数据杀熟”给出如下定义:“大数据杀熟”是指互联网厂商通过大数据技术收集分析用户的消费偏好、消费能力等信息,采取的一种让价格随机浮动、对老客户实行价格歧视的商业营销手段。

  二、大数据杀熟现象的经济学分析

  在经济学视角,商家作为市场中的理性经济人对消费者“杀熟”,是为了谋求利润的最大化,在经济学中被称为“最大限度 榨取消费者剩余价值”。其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消费者的支付能力进行差异化定价,不仅满足了普通 消费者的有效需求,还能获得支付高价的消费者的“剩余价值”的机会。由此,“杀熟”便成了商家牟取利润的手段。

  大数据杀熟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行业的竞争生存,整体上是有利于维护市场竞争环境的。很多行业必须实行适度的大数据杀熟才能长久生存,尤其是在一些新产品的推销和推广中,必然要通过大数据杀熟来吸引一些消费者去尝试,打开市场后,再通过二级价格歧视手段实行折扣促销,扩大消费市场,这是企业快速占领中低消费群体的一种重要的策略。当然,在实施大数据杀熟时,要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对市场公平性的损害,坚决杜绝价格歧视形成一定的垄断优势,以免影响服务的质量。同时,我们还应注意到,大数据杀熟还会引起交易成本的增加,因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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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大数据杀熟现象的解决策略

  (一)合理利用大数据技术

  首先,商家需要树立正确的经营观念,摒除与其他公司、企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为了平衡新老客户的利益,商家可以定期开展优惠活动,为老客户准备代金券、发放老用户大礼包等,并通知老客户,避免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其次,商家之间要共享信息,促进信息与数据的良性流动,共建良好的网络经营服务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网络经营服务格局。再次,商家要提供信息增值服务,利用已有的数据信息,结合用户的关键数据进行自我调整,适时更新内部结构,做好对消费者的售后服务,定期发布新产品展示给消费者,加固与消费者之间的纽带,建立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友好关系。

  (二)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在法律层面,我国仍需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脚步,具体有以下几点:第一,加大《价格法》《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中关于电商、定价相关条例的普及程度,使民众了解国家对于商业活动运作的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二,为“大数据杀熟”行为进行明确的法律定性和规制,制定巨额罚款,增加违法成本,并规定网络平台应当公示其平台服务协议及支付规则。第三,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将“大数据杀熟"的举证责任倒置,由商家举证其并未实施价格歧视。第四,简化法律维权程序,加强维权宣传教育。借助大众传媒、社区宣讲等方式告知民众维权的途径及程序。第五,赋予公民被遗忘权、及时通知权等权利,使公民更有效地维护自身利益。第六,随着《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在其生效之前,由最高法院发至下级各个法院,并由各级法院的政治处组织学习,提高执法监管能力。

  (三)监督大数据的运用过程

  首先,需建立大数据监督平台,监管“大数据杀熟”现象。即利用大数据的数据分析功能,判断企业是否存在“杀熟”嫌疑,再把分析结果反馈给用户。其次,成立集审查、监督和治理于一体的国家大数据信息发展部门,以加强对大数据发展的管控,提高管控效率,加强针对性和统筹性,缩短问题处理周期,为公民提供举报渠道。再次,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国家网络监管部门与媒体联网,参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做法,对两次以上做出“大数据杀熟”行为的商家予以全网通报,并由媒体向社会公告,以对平台商家起到警示作用。

  四、结语

  对于大数据杀熟现象,需要健全法律法规,加强监督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以此维护市场的稳定,保证消费者的消费安全。

  参考文献

  [1]胡洪森.“大数据杀熟”必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N].北京日报,2019-10-16(014).

  [2]曾雄“大数据杀熟”的竞争法规制一-以个性化定价的概念 展开[J].互联网天地, 2019(09).26-32.


作者单位:华北理工大学
原文出处:苗壮.对大数据杀熟现象的经济学分析[J].环渤海经济瞭望,2020(04):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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