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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实行居民用电阶梯电价的做法与经验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4-07 共519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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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目】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优化探究
  【第一章】河北省民用电力阶梯式收费问题研究引言
  【第二章】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的相关理论
  【第三章】我国电价制度的演进及现行阶梯电价制度概述
  【第四章】国外实行居民用电阶梯电价的做法与经验
  【第五章】居民阶梯电价制度试行中取得的成效和主要问题
  【第六章】进一步完善河北省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对策建议
  【结论/参考文献】】居民用电阶梯性收费制度构建结论与参考文献

  4 国外实行居民用电阶梯电价的做法与经验

  20 世纪 70 年代石油危机爆发以后,各国都把解决能源问题提上日程,开始进行节约能源的各种尝试。为了减少能源消耗,引导居民节约用电,美国、日本、韩国、法国、埃及、伊朗、印度、马来西亚等国都相继实行了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介绍他们的做法,总结经验,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以及河北省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本节主要介绍美国、日本、韩国实施居民阶梯电价的做法,并归纳可供我们借鉴的经验。

  4.1 美国的居民阶梯电价

  美国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从 1975 年开始实行,用电量达到一定标准时,超出的部分执行更高电价。各地都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了分档电量标准与电价。比如美国朗蒙特市,阶梯电价第一档标准为每月 750 千瓦时,第二档标准为每月 1500 千瓦时;弗吉尼亚州居民阶梯电价制度规定的第一档标准为 800 千瓦时,用电价格为 0.02233 美元/千瓦时;用电量达到 800 千瓦时以上,则按照每千瓦时 0.03016 美元执行".美国 Avista公司对居民所实行的阶梯电价政策第一档用电量为 600 千瓦时,第二档用电量为 1300千瓦时。"这一分档电量看似较高,但是实际中美国富裕家庭每月用电量一般会远远超过第一档电量标准,中等收入家庭用电量也通常会超过 2000 千瓦时/月。

  近些年来,由于煤炭等资源价格上涨,使发电成本不断上升,加之人口增加、电力供应紧张,美国的用电价格持续上涨。根据美国劳工局提供的数据,2012 年 2 月,纽约州地区平均用电价格为 0.186 美元/千瓦时,同比上涨了 2.4%.除此之外,纽约居民在缴纳按阶梯电价计算的电费的基础上,还要缴纳其他各项费用,实际的电价支出会更高。

  美国的居民用电阶梯电价与季节变化相联系。夏季由于空调等用电器的使用,使用电需求较大,因此价格稍高一些;冬季电量需求小,因此价格相对较低。比如在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州,在每年 6-9 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月 500 千瓦时,第一档电价为 0.1472 美元;超出第一档标准的用电价格为 0.1674 美元/千瓦时;在每年 10 月至次年 5 月,不区分用电量分档,一律执行 0.1463 美元/千瓦时的价格。再比如美国亚利桑那州,在每年的 6-9 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月 700 千瓦时,电价为每千瓦时 0.106 美元;第二档电量标准为 700-2000 千瓦时,用电价格为 0.124 美元;超过 2000 千瓦时的部分用电价格为每千瓦时 0.16 美元;而在春秋季节,每月用电量在 700 千瓦时以内时电价为 0.1 美元,冬季时每千瓦时电价统一为 0.073 美元。利用精密的智能电表可以精确的计量每户居民每天每一时段的用电量,也为峰谷分时电价的结合使用提供了技术支撑。

  美国在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时,也考虑了特殊节日和其他特殊情况。比如每年的新年、感恩节和圣诞节等节日应当是用电高峰,但并不执行高峰电价,使居民能够尽情享受节日的快乐,无需支付高额的电费;此外,如果家庭中有需要维持生命的医疗设备,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请提高第一档电量标准,减轻居民生活负担,体现政策的人性化。

  从上文的介绍可以看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水平的不同,这一分档标准并不适合我国的现状,更加不适合河北省的用电状况,但是我们可以借鉴其分档方式以及执行方式方面的经验。

  4.2 日本的居民阶梯电价

  日本的国土面积狭小,煤炭、石油等工业能源匮乏。二战结束之后,日本经济在一段时间的休整之后,在高耗能工业的支撑下,1955-1973 年期间,GDP 的年均增长率达到了 9.4%.但背后却是超高的能源消耗和较低的能源使用效率。在 1962 年,日本的石油供给甚至超过煤炭,日本经济对石油的依赖程度过高。直到 1973 年石油危机爆发时,油供给率达到惊人的 77.4%,同时日本国内的油电比重高达 72%.1972 年的石油价格为2.6 美元/桶,石油危机之后,1974 年的石油价格上涨到了 11.5 美元/桶时,由于对石油依赖程度过高,日本的经济受到重创。1974 年 GDP 下降了 1.4%,当年的物价也上涨了20.8%.但是,由于各类家用电器的普及,在经济低谷时期,居民用电量却不降反增,为了保证低收入家庭的正常生活用电,引导居民节约用电,在 1974 年 6 月,日本开始实行阶梯电价制度。

  日本的居民生活阶梯电价制度实行三段分档方式。第一档电量为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是居民生活的最低用电量,对这一部分电量采取低价政策,电价为第二档电价的 75%左右;第二档电量按照居民家庭月平均用电量来确定,第二档的电价与供电成本价格相当;第三档为超过居民家庭月均用电量的电量,第三档实行高额用电价格,以通过价格杠杆激励节约用电,减少能源压力。在初期,日本根据家用电器估算法确定居民阶梯电价的第一档标准为 120 千瓦时。

  以日本东京为例,"其第一档电量标准为每月 120 千瓦时,在此电量范围内的电价为 17.87 日元/千瓦时;第二档电量标准为每月 300 千瓦时,在此电量范围内的用电价格为 22.86 日元/千瓦时,这一价格接近平均供电成本;第三档电量标准为每月 300 千瓦时以上,在此范围内的用电价格为 24.13 日元/千瓦时,高于第一档用电价格约 35%".

  这是由于日本贫富差距较小,同时居民家庭月平均用电量趋于稳定,因此不必设定过高的价格差别。阶梯电价制度在日本实施后效果非常显着,用电增长速度明显放缓,据统计,与十年前相比,空调的耗电量已经下降 50%-70%,冰箱的耗电量与十年前相比也下降了 85%左右。

  当然,日本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也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提高而不断改进,在第一档电量 120 千瓦时/月不变的基础上,对后两档电量的分档标准进行了多次调整,直到现在的 300 千瓦时/月。2000 年以来,家庭用电器数量变化已经不大,居民用电习惯也基本形成,因此,日本家庭月均用电量基本稳定,为此,日本开始实施峰谷分时电价和季节性电价,配合已经成熟的阶梯电价制度,以价格杠杆激励用电家庭在高峰时段少用电,在低谷时段多用电,以起到移峰填谷的作用,缓解供电压力。与此同时,一些日本电力公司还根据对居民用电习惯和用电量情况的分析来制定满足各类人群的用电套餐,进一步满足了不同人群的用电需求,受到居民家庭的欢迎。

  4.3 韩国的居民阶梯电价

  韩国的情况和日本的情况类似,国土面积都比较狭小、人口密集、矿产资源相对贫乏。1965 年,煤炭是韩国的主要能源,当时韩国的全部能源消费中石油只占 10%左右。

  但是 1973 年石油危机之前,韩国的能源消费中石油的占比已经达到 55%,利用燃油发电的比率更是高达 71%.由于对原油的高度依赖,韩国经济也受到了重创。1974 年,由于石油危机,韩国 GDP 的增长速度同比下降近 7 个百分点,当年的零售物价指数和消费物价指数分别上涨了 42.1%和 24.3%.在供电成本大幅提高,群众购买力大幅下降的情况下,韩国开始实施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

  韩国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也是在摸索中不断完善,其阶梯分档标准和各档电量价格都进行过多次调整。2004 年以后,执行的是 6 档标准,电量分档标准为,从 1千瓦时至 500 千瓦时,每 100 千瓦时为一档,分为五档,超过 500 千瓦时以上的划为第六档。第一档电价也是出于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用电的考虑,设置为 55 韩元,第二档用电价格为 114 韩元,第三档用电价格为 168 韩元,第四档用电价格为 248 韩元,第五档用电价格为 366 韩元,第六档 644 韩元.从分档标准看,韩国的阶梯电价分档较多,且第二档电量是第一档电量的二倍以上,随后各档电量都是前一档电量的 1.5 倍以上,总的电价累进率高达 11.7 倍,韩国虽然在不断减少电量的分档,但是目前仍然存在分档过多、档间价差过大等问题。但也正是由于这样,居民用电量很容易进入高一档次,支付较高电价。所以,很多韩国家庭都养成了节约用电的习惯,大功率电器能少用则少用,家用电器用完及时拔下插头。韩国也对特殊需求的家庭予以照顾,比如老人、子女较多的家庭,或者具有其他特殊困难家庭都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享受用电补贴。

  4.4 国外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制度的启示

  前文已经对美国、日本、韩国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制度进行了简要介绍,从各国的实践情况可以看出,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国情、不同的电力市场情况以及不同的资源稀缺程度,都会导致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制度的不同。我国和河北省的情况与他们不同,不能完全照搬,但是有些经验和做法对我们有启示,可供借鉴。

  4.4.1 保障低收入群体的权益、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

  从国际经验来看,各国设置阶梯电价制度的原则多数都是保障社会福利最大化。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电价的设置都是平衡居民用电支出和供电企业的供电成本,同时兼顾低收入者的福利,使其享受一定的优惠。"美国能源部和环境保护总署联合组织撰写的报告《提高能效的全国行动计划》提出,公用事业改革,包括电价制度设置,在保障公用事业公司稳定的收入来源的同时,注重各类用户公平分摊费用,满足居民家庭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公平".各国都会综合考虑不同阶层的居民福利,多数都保持较低档电量或者最低档电量的电价不变或较低,甚至有些国家会设置一定的免费电量,比如日本就针对不同地区分别设置了每月用电量 8 度和 15 度的免费电量,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低收入者的权益,也使平衡贫富差距的作用更加明显。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采取的是五档电价,第一档和第二档电价电价保持改革前电价,确保低收入者的电价支出不会增加,后三档电价按新规定执行。总体的说,第一挡的电量都是为了保障低收入者,同时也是居民的基本用电量,并且这一基本用电量根据国家或地区的发达程度不同也是不一样的,比美国如弗吉尼亚州,第一档电量设置为每月 800千瓦时,韩国的第一档电量为每月 100 千瓦时,而日本是每月 120 千瓦时。而较高档的电量都是为较高收入家庭而设置,满足不同收入家庭的多样化需求。

  4.4.2 电量电价分档标准因地制宜、定期调整

  世界上实施阶梯电价的国家采取的分档方式一般包括二档、三档、四档,少数国家和地区采取四档以上,比如韩国从 2004 年开始采取 6 档电价,每 100 千瓦时为一档。

  阶梯电价的分档方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发电成本、季节和物价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不断变化的。比如在加拿大安大略省阶梯电价的分档设置中,各档电量和电价都是每 6 个月进行一次调整,哥伦比亚电力公司的电价每年都根据 CPI 来进行调整。美国的阶梯电价也做到了按季节细分,夏季用电高峰,用电价格较高,冬天用电量少,用电价格也较低。同一国家的不同地区分档方式也是有所不同的,比如每年 6 月-9 月,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第一档电量为每月 500 千瓦,电价为 0.1472美元;而亚利桑那州第一档电量为每月 700 千瓦时,电价为 0.106 美元。

  借鉴国际经验,我国的阶梯电价分档设置既不能一成不变,也不能各地一刀切。我国地域广阔,民族和人口众多,各地区的居民生活习惯、发展水平都差距明显,因此在设置分档方案时要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各地区经济水平、资源特征、消费水平、气候条件。为此,国家发改委也下发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作为各省制定本省阶梯电价制度的纲领,指导意见不仅指明了试行阶梯电价制度的必要性、原则和范围,同时也赋予了各省的分档权利,要求各省根据当地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政策。

  4.4.3 节能环保、促进社会公平是阶梯电价制度实施的重要目标

  从国际经验来看,很多国家在能源价格方面都会采取阶梯电价制度,在能源危机的大背景下,实施阶梯电价制度是为了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电的前提下,进一步激励居民节约用电。世界先进国家也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韩国由于电量分档较多,而且每一档电量较少,很容易进入高电价的分档,因此,很多韩国居民都养成了随手关灯和拔电器插头的习惯,日本居民的冰箱、空调等家用电器耗电量也比早期有明显的减少。

  在我国实施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制度,确保低收入者的用电需求,进而提高高收入者的用电成本,使用电价格成为调节用电量的杠杆,这实际是一种增加高用电量的家庭电费支出的措施,它不同于以往节约用电的宣传口号,这是一种直观的,用电量多就要支付高价的制度,能够非常有效的缓解用电浪费现象,逐步引导居民养成节约用电、杜绝浪费的良好习惯,同时也能够缓解我国能源紧张的局面,推动社会的健康发展。

  正如美国《提高能效的全国行动计划》中所述,阶梯电价既要做到不影响低收入者用电需求和用电费用支出,又要保证供电企业合理收回成本。既维护了居民的利益,又维护了电力企业的利益。同时,通过阶梯递增电价,实现了多用电、多付费的社会公平负担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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