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统治期间长期与辽、金、元、西夏保持对峙,再加上国内阶级矛盾突出使得战争频繁、烽火连年,军事体育不仅能增强士兵的体质、丰富军事生活,而且还能提高战斗力,因此受到朝廷的重视,使得宋代军事体育得到空前发展。
1 宋代军事体育的项目
1.1 球类运动
球类运动作为宋代的军事体育活动主要用于军队士卒身体素质和军事技巧的训练,受到了朝廷和军事家们的重视。宋孝宗赵昚非常喜欢马球,经常和军中士兵一起比赛,并把马球作为锻炼身体、振奋精神的手段,岳坷在《桯史》卷二中记载:“隆兴初,孝宗锐志复古,戒燕安之鸠,躬御鞍马,以习劳事,仿陶侃运甓之意,时召诸将击鞠殿中,虽风雨亦油帘,布沙除地。”[1]
在帝王的影响下,军中把打马球作为骑兵训练的重要手段,《梦梁录 · 州府节制诸军春教》曾经记载在每年春天教阅军伍时,就有“试弩射弓,打球走马”的活动。蹴鞠是宋代军队中开展的另一项重要球类项目,并将蹴鞠运动归入兵法类,与兵势相连,列为“兵技巧”之一,宋王应麟《玉海》曾记载:“兵技巧则省墨子而入蹴鞠,凡兵书略省十家二百七十一篇,重入蹴鞠二十五篇。”宋章如愚《山堂考索 · 兵法类》云:“蹴鞠则列之兵技巧十三家,所着之书百九十九篇,所谓技巧者,习手足、便器械、精机关,以立攻守之胜者也。”
1.2 水嬉类运动
水嬉也称水戏,泛指水上活动,主要包括游泳、弄潮、龙舟竞渡、水秋千等项目,宋代的水嬉活动内容丰富多彩,空前兴盛,并成为宋代军队训练士兵的重要军事体育项内容,宋代朝廷和军队都十分重视土兵的水嬉训练。《宋史 · 礼志》记载宋太祖建隆元年九月,“观习水战者二十有八”.为了不忘战事,满足战争需求,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四月“幸金明池习水战,帝御水殿,召近臣观之,曰:水战为南方之事,今其地已定……时习之,以示不忘战耳。”[2]
这说明国家大局基本稳定后,宋太宗仍然看重水嬉的练兵作用,要军队抓紧练习以备战时之用。金明池是宋代皇帝检阅水军训练的地方,主要进行龙舟竞渡,太平兴国三年四月、雍熙四年四月、淳化三年三月等都曾举行过大规模的“阅习水战”的检阅。宋代朝廷在绍兴六年令制置副使马扩训练水军,并提出了目标,《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曾有记载:“分部教习,周而复始,出入风涛,如履平地。则长技可施,威声远震,折冲千里之外矣。”宋代朝廷的重视和军队严格训练使得水嬉在战争中被充分利用,如抗金名将刘锜率部抗金时,金军用毛毡裹船载粮,《宋史 · 刘锜传》记载了刘锜派遣“善没者凿沉其舟”.
1.3 百戏类运动
百戏是古代表演艺术的泛称,包括杂技、歌舞、体育等内容,百戏中的体育表演主要涉及踏球、倒立、角抵、弄水、射弩等项目。宋代军队的左右二军主职百戏,号称“诸军”[3],并设有专门进行演艺的士兵,百戏中士兵表演的体育项目主要功能之一是为皇室表演助兴,例如《东京梦华录 · 宰执亲王宗室百官入内上寿》记载了皇帝的祝寿节期间,皇宫宴请前来祝寿的文武百宫,当进御酒 ( 皇帝赐酒 ) 第三盏时,命左右军百戏入场,表演“跳索、上竿、筋斗、倒立……”,到第六盏酒时,“左右军筑球”.百戏中士兵体育表演的另外一个功能就是向外国使者示威,例如《文献通考 · 兵皿》记载了宋太宗以百戏剑舞之技向外族显威:“太宗选军中勇土,教师剑舞,皆能掷剑凌空绕身,承接妙捷如神。每契丹使至,赐宴,乃出以示之。”[4]
这种剑舞往往有数百人掷剑挥刃,接剑而舞,身怀绝技,各显其能,既能给人带来技艺精巧的观赏情趣,又具有显示宋王朝军事力量的象征意义。
1.4 军事武艺
军事武艺在军队训练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宋代军事体育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射箭、枪、刀、剑等项目,并被广泛用来训练军队。根据训练和作战任务的需要,官方还制定了考核武艺的统一标准与办法,《韩魏公集》曾记载:“今定凡步射弓弩,于四十步内,各射箭十。弓一石五斗以上,七中为第一;一石二斗以上,五中为第二;九斗以上,三中为第三。”[5]这是宋代颁行较早的一个军事武艺技术标准,对宋代军事武艺训练的规范化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宋神宗元丰二年九月颁布了《教法格并图像》:“步射执弓、发矢、运手举足;移步及马射、马使蕃枪、马上野战格斗,步用标排,皆有法像。凡千余言,使军士涌习焉。”
对军事武艺训练内容、训练方法、使用器械均作了明确规定,并配有动作图像要诀,成为军事武艺训练的法典。另外宋代朝廷和军队还制定了刀、枪等军事武艺训练和考核方法,例如高宗建炎元年所颁枢密院教阅法中规定:习刀者须使“刀长丈二尺以上,毡皮裹之,引斗五十二次,不令刀头至地。”
2 宋代军事体育人才的选拔
2.1 士兵招募
宋代边患不绝,战争频繁,统治者非常重视武备,对于士兵入伍的要求也极其严格,并制定了统一标准的“兵样”,《宋史 · 兵志七》中规定召募兵丁首先是“先度人材”,并在宋太祖建隆三年五月颁布诏令:“拣军中强勇者,号‘兵样',分送诸道,令如样招募。”兵样的制定内容很多都属于宋代军事体育范畴,并和当今的体育专业考试有些相似:第一,身高。宋真宗时把“兵样”改成标准长度的“等杖”,根据该标准用“等杖”丈量后确定应募者的等级。第二,视力。宋军作战以步兵为主,弓弩手是主力,其选募新兵时测试视力非常严格,北宋依五代旧制,制订了具体的标准,《宋史 · 兵志》曾记载:“出指二十步,掩一目试之,左右各五占数为见物。”[6]第三,力量。宋代选募士兵非常重视力量,力量大小是通过弓弩进行测试,并制定详细标准,宋仁宗选募禁兵规定“以跖弩二石七斗、弓射九斗为合格,跖弩三石五斗、弓射一石五斗为特优。”第四,技能。选募骑兵要求能在马上使用兵器,并制定了具体标准,如骑马射箭,“用一石以上的弓,射十箭中五支为第三等、中七支为第二等、中八支为第一等。”
2.2 军士提升
宋代非常重视军事体育技能,宋军中军阶共五十二品,士兵如果军事体育技能突出,直接被授予最低一品军职,佼佼者还可以破格提拔,对此《韩魏公集》曾记载:“马上铁鞭、铁简、棍子、双剑、大斧、连枷之类,并是一法,每两条共重十斤,为及等;但取左右实打有力者为中;马枪、铁简俱及等为第三;步刺、枪步,斫剑胜者为第二;马上盘锯刀、木槊,五十斤以亡,勇力过人者为第一。以上若一件入第-,请优与迁耀;入第二,思译次之;入第三,量才录用。”《宋史 · 兵志九》也有记录:“枪刀手胜二 ( 三 ) 人者,立为武艺出众格。中者,本营阙阶级即以次补。”很多士兵凭借军事体育技能得到提升,例如宋炎非常擅长弓弩,在教阅时表现突出,便“补秉义郎”;韩福擅长摔跤,因比赛成绩突出,便选入禁军并“补军佐之职”.宋代选拔将校对军事体育技能要求更高,如岳飞都能挽弓三百宋斤,比一般士兵高出很多,《宋史 · 岳飞传》曾记载:“生有神力,未冠,挽弓三百斤,弩八石。学射于周同,尽其术,能左右射。”[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