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促进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多元化融资的建议
4.1 从融资租赁公司自身发力
4.1.1 提高基础资产质量来降低信用风险
无论与证券公司合作还是与信托公司合作开展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的选择至关重要。基础资产是租赁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核心,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成败。因此,融资租赁公司应该选择现金流稳定、期限较长、拖欠率和违约率较低、行业分散性较好的资产作为标的资产开展证券化业务,从而从根源上降低了信用风险。例如,目前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可以选择一些大型设备、船舶和飞机的融资租赁债权作为基础资产。首先,这些行业的租赁合同期限一般比较长;其次,在我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背景下,大型设备、飞机和船舶的需求量增加,其预期现金流比较稳定且可观;最后,从事这些行业的承租方大多资质和信用都比较良好,违约风险较小。
4.1.2 加强对融资租赁专业人才吸收和培养
融资租赁行业涉及的知识十分广泛,不仅包括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税收等众多领域的专业知识,而且包括机械制造、工程建设等理工科专业知识,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对融资租赁管理者和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储备要求很高。我国融资租赁公司要想顺利开展多元化融资业务,必然离不开相关专业人员的参与。但是当前我国有些融资租赁公司的大多数人员没有经过专门培训,缺乏比较系统的专业知识,融资租赁公司面临严重的专业人才匮乏问题。鉴于此,融资租赁公司应主要从两方面做起:一是在招募相关人员时应尽量择优选择既有专业知识背景又有实践经验的从业人员;二是对于内部员工应组织定期的培训学习,这有助于加强员工专业知识的学习,及时更新系统其知识系统,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同时,融资租赁公司还应注重培养复合型人才和具有国际视野的融资租赁人才。
4.1.3 积极主动与其他金融子行业形成有效配合
融资租赁公司在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时,必须积极主动地加强与众多关联企业之间的有效配合。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时,租赁公司通常会与承租方、设备供应商、商业银行、担保公司等机构形成五方四合同的基本交易结构。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基金公司都可以成为融资租赁资产交易活动的通道和中介。保险公司既可以为融资租赁资产交易活动提供增信,也可以参与其融资活动。评级公司、资产评估公司等也会在租赁资产交易活动中提供相关服务。这些企业共同促进融资租赁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通过与各方形成有效配合,既有利于融资租赁公司拓宽其融资渠道,也有利于融资租赁行业的长期发展。
4.2 对外部市场环境进行改善
4.2.1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来鼓励多渠道融资
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监管机构应该出台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帮助融资租赁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增加中长期资金来源,从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突破资金困境和资本困境。
其中应重点鼓励融资租赁公司运用信托、保理、资产证券化、上市、发债等方式进行融资,从而形成高效的融资租赁投融资体系。与此同时,各级政府应牵头成立中央、地方层面的融资租赁产权交易平台和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平台,从而实现融资租赁资产高效流转。在国际化方面,应允许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境外投资、兼并重组等方式拓展全球租赁业务,允许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债券、股权等方式引入境外资金。
4.2.2 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
在保理业务方面,我国在现阶段关于保理业务的开展并没有进行专门的立法,其在实际操作中一般依据《合同法》和《物权法》中的相关规定。因此,为推进保理业务的顺利开展,相关机构应在借鉴国际保理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国情,协调相关部门,对保理进行专门立法,是出现问题时有法可依。在租赁资产证券化方面,尤其需要相关法律来明确界定可证券化的资产,这样既有利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证券化融资的监管,又有助于融资租赁公司顺利开展该业务。在信托融资方面,目前在我国最需要完善的是信托财产登记和信托托管两方面的法律法规。
4.2.3 鼓励部分地区开展“先行先试”
充分发挥天津滨海新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三者之间产业优势,鼓励三个区域在租赁投融资体系、股权交易场所、场外市场交易场所、跨境交易等领域开展创新性改革,在试验区相关融资经验逐步成熟以后再推广到融资租赁全行业。其中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实施的跨境人民币境外借款、本外币资产池业务、自由贸易账户设立及应用、对外提供担保等一系列便利化方式值得借鉴和推广。
4.2.4 完善融资租赁登记系统,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
目前,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从 2009 年开始探索融资租赁权属登记,并取得了积极成效。建议在此基础上,以出台法律法规或者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形式,赋予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融资租赁登记系统更广泛、更权威的法律效力,推动租赁权属登记发展,为租赁资产证券化的顺利开展做好前提铺垫。同时,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加强我国征信体系的建设,为融资租赁公司进行多元化融资提供良好的信用环境。
4.3 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
资金来源多样化有利于出租人主体的多样化,也有利于租赁公司多样化的产品创新。在发达国家金融市场中,多种融资租赁公司、多种融资方式、多样化产品的激烈竞争,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因进入门槛较低而可能产生的风险,促进了租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3.1 美国、日本融资租赁市场特点
美国融资租赁市场创新能力较强,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方式多样化,不断推出新的融资租赁交易品种和类型。融资方式包括租赁基金、风险租赁、租赁债券证券化等多种形式。租赁类型进一步丰富,杠杆租赁、转租赁、回租赁、联合租赁等新产品纷纷涌现。
出租人等市场主体的不断成熟给美国融资租赁市场带来了根本性和巨大变化。同时,美国政府在税收、会计、融资保险等方面推出的优惠和扶持政策对融资租赁业进一步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与融资租赁紧密相关的法律和监管政策的完善营造了良好的外部市场环境,推动了美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健康和持续发展。
日本融资租赁业之所以得到快速发展,是由于二战之后,为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设备改造和更新,使得企业的投资需求旺盛,在企业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融资租赁这种新的融资方式应运而生并得以快速发展。此后,融资租赁公司的多元化,以及与银行、保险、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垄断企业等多方合作,为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同时,日本政府在法律、税收、监管等方面进行完善,例如政府补助政策和投资减税政策以及适度监管的模式,为融资租赁业发展构建良好的外部环境,以上环境的影响使得日本融资租赁业飞速发展。
4.3.2 美国、日本租赁市场先进经验借鉴
从美国、日本的发展经验中可以看出,融资租赁业的发展不仅需要融资租赁公司业务创新,更离不开金融市场和税收、监管等外部市场环境。对于金融市场不够发达,严重依赖银行信贷融资的中国来说,拓宽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渠道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借鉴:
首先在规模和深度上完善金融市场的发展,发达的金融市场对融资租赁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建立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平台,推进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以及租赁资产的物权、债权和股权交易,努力探索融资租赁资产流通与融资的新模式。
其次,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其融资租赁业都是在本国政府政策扶持下逐渐发展壮大起来的,政府的扶持政策更是各国融资租赁行业初期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我国融资租赁市场还不发达,更需要国家在政策上加强扶持。通过借鉴美国的投资减税政策、加速折旧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以及日本的制度租赁和租赁信用保险政策,根据我国国情,制定合适的优惠政策来解决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和资本困境。
再次,监管程度应根据市场发展程度有所差异。美国租赁业市场化程度非常高,将融资租赁公司视同普通工商企业,经营中所涉及的外汇、税收、信贷等事项分别归由各对应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不设立单独的行业管理部门,即所谓的不监管模式。日本实行适度监管的模式,对银行类租赁公司实行严格的监管,对独立的融资租赁公司不予监管。我国在探索监管模式时应根据本国发展状况制定合适的监管政策,同时把握一条基本原则:发展初期对融资租赁持支持态度,随着融资租赁市场和外部环境制度的完善,政府监管渐趋宽松,市场机制调节作用逐渐增强。
最后,融资租赁公司自身要增强金融创新意识。从美国市场发展特点可以看出,金融创新是融资租赁经济功能增强并向产业和业务种类多样化发展的重要途径。融资租赁产品、业务模式、融资模式的不断创新,更好地与工业、金融和贸易融合才是租赁行业发展的必然选择。我国融资租赁业尚处于初级阶段,融资租赁的观念和金融创新的理念都有待进一步加强,学习国外先进模式很有必要。在租赁产品上要逐步扩大行业范围,在业务模式上要发展程序比较复杂的杠杆租赁、转租及回租,融资方式上上积极尝试银行信贷之外的融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