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维护小学教学过程中学生权利的建议
在学生的成长过程中,除了必要的休息时间之外,80%的时间几乎都是在学校里度过的,学校作为学生生活的一个成长空间,学生又是这个空间里的行为主体,尊重和维护学生的权利就成为学校工作的一个重点。学校工作的重心是教学,学生在学校里无时无刻不在接受着教育,所以学生在教学中的权利——无论是作为人的基本权利,还是作为学生享有的特殊权利,都应该成为学校教育工作的中心和重心。
一、加强法制建设,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
随着人权意识的发展,学生权利也有了很大程度的发展,权利问题也已成为各领域的研究热题,也取得了相当可喜的成绩。但从较大的范围来看,还存在各种令人担忧的问题:由于地区、种族、性别等的各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不平等;特殊学生的权利问题也亟待解决;普遍的学生权利问题,在规定和执行方面也是需要进一步落实。这些都对教育、法律相关的部门提出了更进一步的要求。
在教育领域内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不仅为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提供全面的法律法规保障,更可以有效的防止侵害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通过建立健全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可以有效确保教育在社会发展中的优先地位,也能够保护在这一领域内的教育者、受教育者以及学校的合法利益,为教育的良性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使教育事业的成功发展切实做到有法可依。当然,法律法规的完善不是一朝一夕之间就能够实现的,需要相关的工作人员在教育过程中不断探索、不断完善。只有如此,才能够形成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
在制定法规的时候,应该力求做到法律法规是工作的一条可行性标尺,具有可操作性,而不是笼统的阐述或模棱两可的规定。“一切为了每一位孩子的发展”是现代教育发展的最高理念,但凡是涉及到与教育领域的相关的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都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做到不越权、不侵权、依法办事。在完善教育法律法规的制定,建立完善的法律监督机制的过程中,要注重舆论媒体的作用,在对涉及到学生权利事件的曝光时,要注意做到实事求是,而不是夸大其词,能够借助媒体加强依法治校的力度,使依法执教的观念深入人心。
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人与人都是平等的关系,师生之间更是平等的主体。教师法律素质的提高是保障学生权利的最有效途径,教师要学法、懂法、用法并能够运用法律来维护和保障自己和学生的权益。学生也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就要求学校在进行教师培训的过程中,要注重教师法律意识的提高,使法制观念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教师的成长。在执教的过程中,每一位教师都应该树立正确的观念:学生是独立的个体,只有充分尊重学生的权利,依法执教、正确行使自己的教育权,才能够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培养的学生才会符合现代化的要求。
在学习的过程中,每一名学生也都应该充分认识到:学生作为权利的主体,是受法律保护的有权主体,在享有学习权、发展权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要服从学校的正常管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尊重和认可。
二、积极创设有利条件,保障学生的发展权
不同的环境带给人的感受也是不同的,很多情况下我们往往被所处的环境感染,这就是环境的作用。要保障实现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各种权利,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是最基础的环节。教学环境是学校生活的一个基础空间,是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的统一体。
物质环境作为最基本的生存环境,精神环境则是学生成长的更高层次的需要。环境在学生权利的实现上发挥着重要作用,所以在教学中要注重环境的建设,但也要注意不能过分关注,因为只有良好的环境才能够给学生带来积极的情感体验,促进学生对学习内容的掌握,而过分注重环境的建设,会在很大程度上分散学生的注意力,很难实现较好的教学效果。
(一)营造宽松自由的学习环境,保障学生的自主学习权
良好的教学环境是学生能够从有着严格纪律要求的课堂氛围里得以发展的关键。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有着不同的发展需要,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尊重这种差异性。如小学高年级的学生,教师要允许学生提出自己的疑问,允许学生自由的发表自己的意见,教师要认真倾听学生的各种发言,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很多时候,学生提出来的问题或者是想法是脱离了老师预设的范围或者是超出常规空间的,是荒唐可笑的抑或是完全错误的,这个时候,教师就要充分发挥自己的教育机智给予灵活处理。
(二)尊重学生提出的不同意见,促进学生在纠错中成长
正如亚里士多德说的“思维自疑问和惊奇开始”,学生的学习就是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这是学习的过程,也是学生自我发展的过程。站在同一立场上的人们对同一事物的看法可能会有不同,更何况是站在不同的立场上的教师和学生,他们对同一事物的看法必然会出现不同。对此,在教学过程中,当出现师生之间观点不一致,或者是学生提出的问题或意见本身就存在问题时,教师要尽量少用否定性的语言,更要避免指责与惩罚;当然对于学生取得的每一次进步,都要尽可能的予以表扬和鼓励。
学生只有在得到充分的认可时,自信心才会增强,才会更乐于表现自己,自己的潜能才会得到更充分的开发,发展才会成为可能。
(三)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切实实现以评价促发展评价
首先应该关注学生的成长,教师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都是通过师生互动,积极探究,以学生的自主学习活动实现的,在制定课堂评价体系的时候,应该从“为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注重教学活动过程中学生的情感体验,在教师引导的基础上,鼓励学生积极发现和探索,发展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案例 8:“英雄所见略同”正在上语文课时,遇到这样一件事情,当时老师在讲《船长》一课,“他屹立在舰桥上,一个手势也没有作,一句话也没有说,随着轮船一起沉入深渊”,这时底下突然冒出一句:“船长水性肯定很好,他可以游到小艇上去啊”?原来是 F 同学,他正抬着头看着语文老师,听了他的话,全班顿时鸦雀无声,学生们的目光一下子都集中到老师的身上,等待给与解答。这个问题老师当时备课的时候并没有进行考虑,要是给予回答的话,并不能给予满意的答复,但要是回避这个问题的话,学生心理肯定会不接受。面对这样的情况语文老师微微一笑“这个问题问得好,我正想问大家呢?可真是英雄所见……”,学生笑着答道“略同”。接着老师来了个顺水推舟“那我们接下来就一起来讨论一下这个问题”,学生开始了热烈的讨论。
这位老师对于学生提出的问题并没有给予简单的否认,而是积极引导学生大胆进行思考,从而为自己提出的问题给予一个合理的解答,这为顺利完成教学任务创设了一种宽松民主自由的氛围,更为维护学生的各种权利提供了保障。课堂上教师应该尽量的留给学生多一点的思考时间和充足的活动余地,把学习的权利还给学生!实现教学过程真正体现学生的主体性!
三、营造和谐教学环境,维护学生的沟通权
随着素质教育的不断推进,教育者对“素质教育”也越来越熟悉,并且在现实的教育过程中,学校和老师正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受传统教育的影响,还存在着相当数量的老师在素质教育的外衣下继续进行着应试教育的内容,师生之间的沟通难以很好地实现。新课改的不断深入,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教育理念的更新发展,更是转变着教师的教育行为。和谐的教学环境不仅要有良好的物质环境更需要良好的精神环境,宽松民主的课堂环境,教师能够做到严谨治学又能够求实创新,以达到最好的教学状态,学生能够开展主动合作、探究学习,以达到最好的学习效果。
(一)注重知识的授受过程,维护师生的认知沟通权
教学过程是师生共同参与的双边互动沟通的活动过程,在教学过程中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提高教学效率,注重教学过程中的知识授受过程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就要让自己的教学设计符合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而不是让学生去适应自己的教学。因为教学不是脱离现实存在的抽象事物,而是与生活息息相关。在认知角度上来讲,教师与学生只是存在着“闻道有先后”的区别,所以作为教育第一线的老师,要以现代教育观为支撑,突出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营造和谐的教学环境,建构和谐的师生关系,切实维护学生认知沟通权的实现。
(二)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维护师生之间的情感沟通建构
良好的师生关系作为教师和学生存在和发展的重要组织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是影响学生成长的重要的因素,所以,师生关系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教育力量。师生之间建立民主平等的关系,更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这种民主平等不仅包括认知更包括情感。从情感角度上来讲,学生作为独立的个体,每一个学生都有自己丰富的内心世界和独特的情感表达方式,教师必须给与理解和尊重。教师作为“平等关系中的首席”,意味着教师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者,更是良好关系的营造者。师生之间只有相互理解、相互接纳,使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能够获得充分的尊重、信任,从而体验和谐、平等的师生关系,为自身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保障学生沟通权的实现。
(三)在认知、情感沟通的基础上,促进师生的人格沟通
在教学过程中,当师生之间能够很好地实现认知沟通和情感沟通的时候,人格沟通就是很自然的一件事情。师生之间平等、尊重,在教学过程中,虽然不能完全兼顾到每一个学生,但每一名教师都应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生生关系,使每一名学生都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发展。教师的权力和学生的权利能够很好地协调,师生之间的沟通就能实现。教师对学生的影响力能够最大程度的发挥,学生的发展能够实现最优化。
案例 9:有趣的数学“比例的意义和基本性质”上课一开始,数学老师以这样的一段谈话的形式导入新课:同学们,你有没有研究过自己的身体,我们的身体上可存在着许多有趣的比例,就像将拳头翻滚一周,它的长度与脚底长度的比大约是 1:1,身高与双臂平伸长度的比大约也是 1:1,脚底长与身高的比大约是 1:7……这都是一些很有趣的比例,我们知道了这些比例关系有非常多的好处。当你去商店买袜子的时候,并不能够穿在脚上试一试,那要怎样知道袜子适不适合你呢,只要将袜子在你的拳头绕一周,就会知道这双袜子是否适合你穿;如果你是名警察,遇到只留下脚印在犯罪现场的案件,这时就可以通过脚印的大小来估摸罪犯的身高……其实这一切,都是利用身体的比例来进行计算的。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研究“比例的意义和基本性质”这一课。
老师进行新课时,通过利用“人体中有趣的比”的生活现象,引出“比例”的学习,以生活中学生感兴趣的内容开始新课,使学生产生了浓厚的学习兴趣,更乐于积极主动的参与到新知识的探究中。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实际教学的过程中同一学科的不同老师授课的方式也各有不同,但每一位老师都追求的是使每一名学生以最快的速度进入到学习的状态中来,所以在新课导入时就需要技巧。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导入新课,学生能够很快地就投入到学习新知识的情境中来,使教学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名优秀的数学老师在教学过程中,能够充分认识到利用学生身边的生活现象引入新知的重要性,这样的授课方式容易激起学生对数学学习的一种亲近感,感到数学学习与生活同在,数学是很有趣的而不是神秘的。
小学生作为有权主体,在享有学习权、发展权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要服从学校的正常管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尊重和认可。
四、发挥教学过程优势,尊重学生的自由权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同为主体性的人,彼此之间要相互宽容,彼此尊重,这样才能够启发和引导学生,从而促进学生更好的成长。
教学过程不仅仅是指上课过程中教师和学生的双边互动过程,更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观念等一系列的内容,要保证学生自主权的有效实现,必须发挥教学过程中各种要素的积极作用,使教学过程发挥最大优势,实现学生的健康成长。
(一)正确对待学生错误,保障学生的人身自由权
由于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在教学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违反班规校规的事情,在教学中,教师有管理和教育学生的权利,正如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主任孙云晓说过这样一句话“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一种虚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负责任的教育”。素质教育倡导的是“赏识教育”,“惩戒教育”日渐淡出人们的视线,甚至是到了谈“罚”色变的地步。在教学过程中,面对一些不服管教的孩子,很多教师纷纷表示“老师越来越难当”,这种无奈的感慨,加上消极应对的方式,多数学生利益或多或少的会受到损害。所以,在教育实施过程中,适度的惩罚是必不可缺少的,一来可以帮助学生明确是非观念,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二来可以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意识,实现学生全面发展。
教师对学生的惩罚,由于法律上并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所以教师在实施自己权力的时候就会出现把握不住其中的“度”,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利,正如孟德斯鸠所说的“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很容易滥用权力”。为了有效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教育主管部门就要对学生权利予以充分的关注,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要把握住“惩戒”力度,学生自身也要提高自身的权利意识。
(二)发挥教学优势,维护学生的表达自由权
新课改强调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以实现学生的主体地位,使学生不再是教学过程中的“看客”而应该是其中的“表演者”。教师为了使学生在教学这个大舞台上淋漓尽致的发挥自己的才能,不仅要为学生提供良好的“舞台环境”,更要尽最大可能的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学生真正成为舞台的主人。我们可以从《学会生存》中找到这样的观点“教师的职责表现在已经越来越少的传递知识,而越来越多的激励思考,除了他的正式职能之外,他将越来越成为一名顾问,一位交换意见的参与者,一位帮助发现矛盾论点而不是拿出现成真理的人”。在教学实际中,当学生提出疑问时,教师不要为了赶教学进度或者急于完成本节课的教学目标而给学生呈现出答案,而是要引导学生在研究中发现,在讨论中思考从而解决问题。
案例 10:《小珊迪》一课的灵活应变上课开始,语文老师提出学习要求“仔细的阅读课文,想想文章讲了一个怎样的故事,你有哪些不理解的地方,文章中又有哪些地方是让你感动的?边读书边思考,然后在四人小组里讨论交流”。学生接到这个任务,马上投入到学习中来。十分钟的时间过去了,开始进行当堂交流。一个学生是这样说的:“老师,小珊迪的腿被轧断了,怎么躺在一张破床上,这个时候不是应该住在医院里吗?”语文老师听了这个问题,愣了一下,他没有想到学生向教材提出了质疑,这样的问题使教室瞬间安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提问题的同学,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提出这样的问题?面对这样的局面,老师充分运用了他的教学机智,马上做出了临场应变,用一种鼓励的语言对学生说:“你的这个问题很有意思,能谈谈你的看法吗?”学生听老师这样说,略一思考,马上自信地说:“腿被马车轧断了,司机跑了。因为自己没钱看病,只能躺在自己家的一张破床上;小珊迪也很有可能就没有自己的家,所以连一张破床也没有,是在一个破旧的地方一张破旧的床上……”听了这位同学的想法,全班同学的表现欲望被激活了,发言也积极了,整个课堂充满了学生们的讨论声。有的学生说“小珊迪的破床可能是他乞讨的钱,积攒下来买的;”有学生说“也许是小珊迪和他的弟弟亲自做的破床”;还有的学生说“也许这张床是他爸爸临死时给他们留下的”;“也许是他俩流浪的街头,遇到一家已经没人住的破房子里有张破床……”。学生们对这个问题畅谈了自己的想法。紧接着,学生们又提出了自己的问题“小珊迪死了,他没有亲人吗?他的父母是怎么死的?是什么时候死的?小珊迪为什么会很难过地说?……”这堂课有提问,有发言,还有补充,有辩论。
一个“特殊”问题的提出,学生们的兴奋点就被激活了,参与的热情被激发了,整堂课呈现出合作、探讨的气氛。
学生的这种学习方法,这无疑是真正的读书,读书而又不盲从于书,敢于向教材挑战,并且在学习的过程中体现了自主、合作与探索精神。当然,学生的质疑,不一定是正确的,更不可能是完善的,但这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参与了这个过程。学生的问题只要没有大的错误,教师就应当尊重学生的认识。每一名学生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具有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学生的学习能力,充分展示每个学生生命个体的风采,这样的课堂气氛才更有利于形成合作、探究的效果。所以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不仅要引导学生主动解决问题,更要鼓励学生主动发现问题、提出问题从而解决问题,所以在教学中可以有意识的转变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探究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三)教师有效监督,尊重学生的行动自由权
学生享有的行动自由的权利,必须要得到学校和教师的尊重,才能够得以真正实现。
行动自由指的不是可以随意活动,而是活动应该在合理的范围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学生的自由,而是应该最大限度的保障学生行动的自由。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保护学生的行动自由权主要依靠教师,因为教师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学生是否享有行动权,以及享有多大程度的行动自由。当然学生作为权利的主体,享有各种法定权利,而且这些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但是学生享有行动自由的权利,并不意味着学生能够滥用自己的权利,在教育的过程中要让学生明确自己享有权利的同时就必须要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且权利的享有必须在合理的空间和时间里。
在教学过程中学生相对老师而言是处于弱势地位的,他们由于身心发展不成熟的特点以及接受能力的局限性,自我保护的意识就不强。在素质教育的口号下,小学阶段的测试早已取消了分数和排名,只有等级的不同,这样的做法看似是削弱了对分数的关注度,但暗地里每次测试后大家关注的更多的还是分数。在应试教育的影响下,很多学校不得不取消或限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些课程,这些行为在有意或无意之间都严重侵害了学生的权利。学生增强自身的权利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对侵害自身合法权利的行为,坚决说“不”。当然,学生和家长不能因为学生自身享有行动自由权,就对教师的行为横加指责,不去履行自身应该承担的义务。在这一过程中,学生要形成正确地行动自由观,教师也应该允许合理范围内的学生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