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一)研究思路
研究思路:本文是在厘清我国国际私法上的强制性规定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对我国国际私法上的强制性规定适用类型、适用方式、现存的理论、立法和实践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提出关于我国国际私法上的强制性规定的理论、立法和实践建议。
(二)研究内容
研究内容: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引言,主要从论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研究方法与内容、国际私法上强制性规定的研究现状等方面对全文进行了总体介绍。
第二部分,对我国国际私法上的强制性规定的基础理论进行了阐述。本部分主要从我国国际私法上的强制性规定的概念判定、与其他相关概念的比较、性质判定、存在范围的界定方面着手来写。
第三部分,基于对我国国际私法上的强制性规定的理论、立法和实践问题的分析,提出完善我国国际私法上强制性规定的建议。
第四部分,结语,主要对本文关于我国国际私法上的强制性规定的研究内容进行了总结,并指出了本文研究的不足之处,展望该课题未来的研究方向。
研究方法:在写作过程中,本文主要运用了文献资料法、系统分析法、实证研究法、历史考察法,对我国国际私法上的强制性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了探讨。
(三)创新之处和存在的难点
1、研究的创新点
本研究以我国国际私法上的强制性规定为视角,通过对国际私法上的强制性规定的基本问题进行研究,结合我国关于国际私法上的强制性规定的现状,提供完善我国国际私法上的强制性规定的建议。存在的创新点有:
第一,研究视角的创新。本研究选取我国国际私法上的强制定规定为视角,探析中国在这一领域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与做法,得出完善我国国际私法上的强制性规定对策建议。
第二,研究内容的创新。本研究通过对我国国际私法上的强制性规定的概念界定及其适用进行分析,明晰我国国际私法上的强制性规定制度的必要性。
2、研究的难点
(1)由于目前有关我国国际私法上的强制性规定的研究不够详尽,对于该法律问题缺乏较为全面系统的研究,本研究基于前任研究的基础上,因此在研究广度和深度方面可能存在一定局限性;(3)本研究提出外国强制性规定的适用,但此制度在我国实践中的可行性与操作性,还有待于进一步对文献资料和调查资料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