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理论基础与概念界定
3.1 理论基础
3.1.1 适度人口理论
自马尔萨斯提出关于人口和生活资料分别按几何级数增长和算数级数增长这一观点后,很多的人口学家、经济学家都受这一观点的启发和引导开始思考人口、经济、社会发展这三者所涉及的重大问题,即人口数量为多少是最佳、人口规模为多大是最好。
由于工业革命所引发的膨大“人口效应”及人口增长的惯性力量,导致人口持续增长带来资源持续短缺和环境严重恶化这一现实难题,进一步催发了对最佳人口规模,即适度人口规模这一理论的广泛探讨。
适度人口理论诞生于 19 世纪,最早由英国经济学家布坎南和瑞典经济学家维克塞尔提出。“布坎南认为,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下,一个国家的人口数量既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一个既不多又不少的适度人口规模可以获得最高的劳动生产率,从而能够使人们获得最大的经济收益,一个合适的人口数目就能获得按人口分配的最大收入。”
布坎南是人口学史上首次系统的探讨并提出适度人口和最佳人口这一问题,因此被公众认为是适度人口理论的创始人。之后,经过许多专家、学者的完善和丰富,二战后,索维对其进行了进一步细分。索维和赫茨勒是现代适度人口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
特定目标主要包括个人福利、就业状况、健康状况、教育状况等,而个人福利是这些因素中首先需要考虑的。
3.1.2 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理论
这个理论的概念是指,在十分长的一段时期内,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并且人口规模适度、人口素质优良、人口结构优化、人口分布合理及人口系统内部各个要素之间协调平衡发展。
人口学界关于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人口均衡型社会是指社会中实现了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之间的动态平衡,包括人口规模和年龄结构的均衡;出生率、死亡率和年龄结构的稳定均衡;生育政策和生育意愿的均衡;生育率下降的性别均衡;劳动力供求均衡和养老供求的均衡等,并且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这也是我国人口均衡发展的目标。
3.1.3 家庭发展理论
从微观家庭发展角度看,家庭对孩子数量的选择受着多种因素的影响,孩子质量对家庭的发展也起着很重要的作用。G.Becker 运用消费者选择理论对生育行为进行过经济分析。他提出,如果孩子是一个家庭的耐用消费品,家庭将会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对高质量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大,也就是说,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家庭对孩子的质量需求会更加强烈,因此,对孩子的支出也会随着增加,如果孩子的支出增加了,那么生育孩子的数量自然也就会减少。Harvey Leibenstein 运用西方经济学理论和概念分析了家庭抚养孩子的成本和效用,并创建了“边际孩子合理选择理论”和“孩子数量质量替代理论”.他认为人们的意愿生育子女数量取决于出生孩子所能提供的效用以及精神上的满足与抚养这个孩子所需要负出的成本的对比关系。在做出生育选择的同时,人们也在追求利益最大化,当生育所带来的效用大于他所付出的成本时,他们就会倾向多生育;但反之来讲,当生育所带来的功能小于所支出的成本时,他们就会倾向于少生育。
3.2 概念界定
3.2.1 “单独二胎”政策
我国的人口形势问题发生着特别大的变化。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生育方面的计划有一定的关联。简洁明了的说法,就是我国的人口再生产类型已经实现了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因而产生的人口结构老龄化日趋严重、出生性别比持续失调、独生子女家庭风险加大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凸显,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隐患。
2013 年 11 月 12 日,中央决定放开“单独二胎”,即夫妻有一方是独生子女,第一胎非多胞胎,就可以合法生育第二胎。这是我国进入 21 世纪以来顺应群众的期盼所做出的关于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于 2014 年 7 月,在北京新闻发布会上介绍,除西藏、新疆外的 29 个省(区、市)已依法启动实施了单独二胎政策①。
本研究所探讨的是吉林省的单独二胎政策,吉林省是在 2014 年 3 月 28 日正式实行单独二胎政策,并明确出台了生育二胎的条件:(1)双方或一方为吉林省户籍;(2)一方为独生子女;(3)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
3.2.2 “单独夫妻”
本研究的调查对象即为长春市的“单独夫妻”,此处所谓的“单独夫妻”是指夫妻双方仅一方为独生子女,另一方是非独生子女所组成的夫妻。“单独夫妻”是有别于“双独夫妻”及“双非夫妻”的另一特殊群体。
3.2.3 生育意愿
这是人们对于自身未来生育行为、生育结果的一种预期和渴望,是人们对于生育问题态度和看法,研究生育意愿的主要目的与人口控制是密切相关的。众多关于生育意愿的研究都对生育意愿做出了界定,这些界定虽然不完全统一,但也都大同小异。
总体上来说,生育意愿的概念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涵:生育子女数量、生育子女性别、生育时间等几个方面。本研究主要从意愿生育子女数量这个维度来分析、探讨“单独夫妻”(此处特指“已生育一胎的单独夫妻”)的再生育意愿,即是否有意愿生意二胎以及影响生育二胎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