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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计划生育新政遇到的困境探析
【第一章】影响计划生育新政的因素研究绪论
【第二章】生育决策理论
【3.1 3.2】受访者再生育意愿的特征分析
【3.3 - 3.6】受访者再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第四章】计划生育新政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第五章】计划生育新政的对策与建议
【参考文献】完善单独二孩政策的策略研究参考文献
3 再生育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3.1 调查数据的获取与变量选择
3.1.1 数据来源
在对育龄人口的再生育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中,所涉及的抽样调查样本均来自于泰山区,共包含 2291 名育龄人口的个人背景资料信息及再生育意愿情况信息。样本调查的对象主要集中在 15 到 49 岁的育龄群众,最终获得的样本数据集中主要包含受访者的人口学特征变量,如年龄、性别、学历、职业背景、家庭人均月收入、受访者子女性别、受访者子女年龄、受访者是否单独子女等;避孕意识,如采取的何种避孕措施,详细情况见表 1.
3.1.2 变量选择及描述
考虑到研究的主题与目的,文章从调查的原始样本数据集中选择了与主题相关的部分研究变量,分别进行了对应的描述统计分析,对分类别的变量主要进行了频数和百分比的统计分析,具体结果如下:
3.1.2.1 人口学特征变量
性别。由于受访者的性别是影响其再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之一,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下,为传宗接代延续香火,往往男性比女性有着更强的再生育意愿。在研究调查的样本中男性受访者共有 525 人,约占总体的 22.90%,女性受访者有 1766 人,占样本总体的 77.10%.
年龄。年龄是影响育龄人口是否愿意再次拥有孩子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一般来看,当受访者的年龄超过一定界限之后,他们更倾向不要孩子,因为年龄增大,导致生育能力和生育质量下降,母亲生育承担的风险和孩子的出生健康难以保证,即使健康生育,家庭也很难有足够的精力和人力来照顾孩子。在研究调查的样本群体中,主要对象的年龄均在 21 至 40 周岁之间,其中 21 至 30 周岁的有 941 人(41.10%),31至 40 周岁之间的受访者有 986 人(43.00%);40 周岁以上和 20 周岁以下的受访者相对较少,合计 364 人(15.90%)。
学历。同理,学历的高低也影响着受访者的再生育意愿,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学历越高代表受访者的个人素质较高,在再生育方面会更多考虑自身的状况,理性判断并做出抉择。从样本数据的描述结果来看,受访者中绝大多数人的学历在高中以下(包含高中和中专),共有 1452 人,约占总体的 64.70%.而高学历的受访者相对较少,本科以上(包含本科和硕士)的仅有 275 人,约占样本总体的 12.00%.处于中间学历水平的大专学历人数有 534 人,约占总体的 23.3%.
职业。受访者的职业状况也是再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之一,职业的优劣决定着受访者的经济及社会地位,良好的职业会使得受访者有足够的能力考虑是否再生育二胎。
从研究样本的调查数据的描述结果来看,样本中绝大多数受访者为其它职业,共 985人,约占样本总体的 43.00%;其次为个体职业群体,有 612 人,约占样本总体的 26.70%;再次为工人职业群体,有 520 人,约占样本总体的 22.7%;最后为干部职业群体,仅有 174 人,约占样本总体的 7.60%.
家庭人均月收入。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将家庭人均月收入设计成了 4 个类别,分别为 1000 元以下、1000 至 2000 元、2000 至 3000 元以及 3000 元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的高低决定着家庭的经济状况。调查样本中 3000 元以上的受访者仅有 406 人(17.70%);2000 元至 3000 元之间的受访者有 866 人(37.80%);1000 元至 2000元之间的有 904 人(39.50%);1000 元以下的仅仅有 113 人(4.90%)。根据常规的中国家庭结构(除去父母,一般在 3 人左右),这反应出了绝大多数受访者的家庭经济状况相对良好,基本维持在月收入 6000 到 9000 之间。
子女性别。受访者现有子女的性别也会影响着受访者的再生育意愿,传统的中国家庭重男轻女,因此现有子女如果是女性,往往会使得夫妻双方希望再再生育一个儿子。调查的样本显示,受访者现有的子女为男性的有 1280 人(55.87%),女性的有1002 人(43.74%)。
子女年龄。同理,受访者现有的子女年龄也是其再生育意愿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当现有子女的年龄适当时(往往是能够主动独立照顾自己的年龄),受访者更倾向再生育二胎,而当现有子女的年龄过小或者过大,其会因个人精力考虑是否再生育二胎。
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中现有子女年龄在 5 岁以下的有 726 人,约占样本总体的 31.8%;5 到 10 岁的有 774 人,约占样本总体的 33.7%;10 到 15 岁的有 526 人,约占样本总体的 23.0%;15 岁以上的有 251 人,约占样本总体的 11.00%.
3.1.2.2 避孕意识变量
尽管受访者的个人主观因素在再生育意愿的决定上起着重大作用,但是其它客观因素也往往产生着不可忽视的影响。例如其避孕意识,受访者是否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对潜在的怀孕可能性产生了影响。根据调查的结果来看,有 1520 名受访者采取了上环措施进行避孕,占样本总体的 67.50%;而采用皮埋、避孕药、安全套等措施的分别有 18 人(0.80%)、126 人(5.6%)、417 人(18.5%)。而目前正在待孕或在孕的受访者有 172 人,约占样本总体的 7.50%.
3.2 受访者再生育意愿的特征分析
为了更好的对受访者的再生意愿进行了解和分析,在问卷的设计过程中,我们根据计划生育新政策涉及的人群,最终在调查再生育意愿的过程中将调查对象分为了单独夫妻(父母双方中有一方是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夫妻(父母双方均不是独生子女)。针对这两个群体的再生意愿情况,我们分别进行了对应的特征分析,具体结果如下。
3.2.1 单独夫妻人群的再生育意愿
在对单独夫妻受访者的再生育意愿分析中,我们不难发现绝大多数单独夫妻更倾向于再生育,共计 725 人(64.79%),相反不想再生育的单独夫妻仅有 394 人(35.21%),这反应出了受访群体的较强再生育意愿。
3.2.2 双方均非独生子女人群的再生育意愿
同理,我们针对了夫妻双方均非独生子女的非独生子女受访者也进行了对应的再生育意愿调查和分析。结果显示,想再生育的非独生子女夫妻有 724 人,约占样本总体的 66.24%,而不想再生育的受访者有 369 人,约占总体的 33.76%,同理反应出了在受访者群体中,被调查对象均有着较高的再生育意愿。
3.2.3 受访者再生育意愿的原因分析
虽然我们在汇总问卷数据的基础上对不同类别夫妻的再生育意愿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究竟是何种原因导致受访者产生或者放弃再生育意愿,这是值得研究的问题。同样,在再生育意愿的原因调查上,我们也根据受访者生育意愿的实际情况,将原因分成了 2 类,分别为愿意再生育的原因和不愿意再生育的原因,并且同时考虑父母的类别(是否单独夫妻)因素。最终具体结果见表 11,可以看出在单独夫妻受访者中,愿意再生育的原因主要为孩子太少(488 人,67.31%),而养老考虑居于第二位(128 人,17.66%),传宗接代、父母要求以及其他等原因处于次要地位(109 人,16.30%);除此之外,单独夫妻不愿意再生育的主要原因有经济承受能力(207 人,52.54%)、孩子无人照顾(111 人,28.17%)、孩子性别及其他问题(76 人,19.28%)。
同理,在双非独生子女夫妻的受访者中,愿意再生育的最主要原因是因为孩子太少(524 人,73.38%),其次为养老考虑(132 人,18.23%),再次为传宗接代和父母要求及其他(68 人,9.39%);不愿意再生育的主要原因则同样是经济承受能力有限(199 人,53.93%),其次为孩子缺乏照顾(86 人,23.31%),孩子性别问题及其他原因处于第三位(84 人,22.77%)。
从上述结果,我们不难看出,不论是单独夫妻还是双方均非独生子女,其愿意再生育的主要原因都是因为他们认为家庭中孩子太少,希望能多生育一个孩子。其次便是考虑自身的养老问题,认为孩子多,等孩子长大后可以照顾父母,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自己退休后的养老问题。而传宗接代和父母要求等原因相对次之,这也从某种程度上反应出过去“重男轻女”传统观念的转变。
3.2.4 受访者期望再生育子女的性别特征
根据传统的观念来看,一旦家庭第一胎生育的是女孩,鉴于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等传统观念的影响,往往意味着家庭会存在某些矛盾和冲突,因此在研究设计中,我们也希望通过对受访者期望再生育的子女性别调查来探寻受访者真正的再生育原因以及这种不平等的传统观念是否依旧存在。
同理,我们也分别对单独和非独生子女夫妻的期望再生育子女性别做了对应的统计分析,根据样本的调查数据显示,不论在单独夫妻的受访者中,还是在非独生子女夫妻的受访者中,顺其自然是最主要的期望(单独夫妻,396 人,54.62%)(非独生子女夫妻,428 人,59.12%),而期望第二胎为女儿的次之(单独夫妻,191 人,26.34%)(非独生子女夫妻,169 人,23.34%),最后才是期望第二胎能生儿子(单独夫妻,138 人,19.03%)(非独生子女夫妻,127 人,17.54%)。
可以看出,现在不论是单独还是非独生子女夫妻,在生儿养育方面的观念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不再片面刻意的追求男孩,更多的是怀着坦然的心态,此外,相比较期望第二胎为男孩的情况,期望第二胎为女孩的夫妻人数更多,这都间接反映出随着时代的进步,育龄人群的养育观念也发生的一定的改变。
3.2.5 受访者期望的子女数量特征
每一对夫妻在结婚前都可能会在理想子女数量上有所考虑及交流,现代人生活方式和经济状态的改变,导致现代的夫妻在子女数量的看法上也有所改变,不在像传统旧社会那样,生育更多子女用来充当劳动力。相反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家庭及社会政策因素后生育儿女。但是又受限于我国一直执行的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影响,多数夫妻只会生育一胎,可实际看来大多数夫妻并不满足于这一规定。因此我们认为对受访者期望子女数量的调查是对受访者再生育意愿了解的重要途径之一。
在理想子女数量的调查中显示,绝大多数受访者更倾向生育 2 个子女(1773 人,79.20%),其次为 1 个子女(420 人,18.80%),而期望生育 3 个的仅有 30 人(1.30%),其它数量的(不生育或超过 3 人)更少,仅仅有 16 人(0.70%)。
上述的对受访者期望子女数量的调查结果从另一个方面也反应出了,大多数夫妻有着很强的再生育意愿,希望在一胎的基础上,能够再生育一胎。而这也与前文关于不同类别夫妻的再生育意愿调查情况基本相符,也更加可靠的证实了这一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