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文化论文范文第六篇:探讨粉丝文化与粉丝经济引发的隐患及建议
摘要:互联网时代社交媒体的发达催生了独特的粉丝文化,伴其而生的粉丝经济也促进了我国文化娱乐产业的蓬勃发展,然而粉丝文化与粉丝经济的两重性决定了两者对于行业存在一定的消极影响。本文首先分析了粉丝文化与粉丝经济在经济与社会层面的积极作用,而后探讨了两者引发的文化工业快生产给文化行业带来的隐患;其次从艺人和粉丝的角度衡量了未经正确引导的粉丝文化给两者造成的隐忧;最后根据现状阐述了笔者的思考与建议。
关键词:粉丝文化;粉丝经济;文化产业;网络传播;新媒体;
作者简介:阿儒晗(1998-),女,内蒙古赤峰人,本科,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波兰语专业。;
互联网时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带来了媒介格局的巨大变迁,其较为突出的表现在于:人们的社交生活已不再受限于物理距离与社会圈层;个体的娱乐生活也不单只是受制于有限现实空间的自娱自乐,而是扩展至网络空间中。在此背景下,粉丝群体的力量与日俱增,对于整个娱乐行业影响的程度与范围也随之增强拓展,粉丝文化由此进入公众视野,成为文化产业的新引擎,伴其而生的粉丝经济在文化产业中也占据着愈发不可忽视的地位。然而,在为娱乐产业注入新鲜血液、带来巨额利润的同时,缺乏系统化、体系化规范和约束的粉丝文化也显现出了其弊端。
1 粉丝文化带来经济收益与社会效益
互联网时代网络传播的开放性与多元性,使得粉丝群体在更加自由的互动模式中构建出别具特色的粉丝文化。各大娱乐公司敏锐的商业嗅觉准确识别了粉丝群体高投入性、高参与性的特点,发展起以"偶像"为核心利益点,包括网络直播、IP改编等多种盈利方式在内的粉丝经济。
1.1 粉丝经济助力网络直播市场发展
随着通讯技术与网络技术的发展与进步,视频社交在人们的娱乐生活中占据越来越大的比重,网络直播也成为线上商品交易的重要途径。艾瑞咨询发布数据显示,在"网红"变现方面,预计在2020年泛娱乐直播市场规模将达到1120.9亿元,同比增长25.4%.无论是通过聘请明星成为代言人或网络直播间的主播,还是培养网红KOL直播带货,网络直播都在利用意见领袖的引导作用吸引粉丝产生消费。电商时代,粉丝经济作为通过提升用户黏度来优化口碑营销实效以获取经济收益的经济运作方式,已经成为促进网络经济蓬勃发展的支柱性力量。
1.2 粉丝文化推动网络文学IP影视化
互联网时代网络传播内容多元化、娱乐化的倾向,催化了网络文学的繁荣兴盛,其题材的多样性与内容的娱乐性聚拢了来自社会各个圈层的大批受众。将拥有庞大受众基础的热门网络文学IP影视化与开发新项目、新剧本相比,对于影视公司来说等同于更低的投入成本与更大的提升投资回报率的可能,因此影视公司通过IP改编与影视化将其原有读者转化为剧作的消费者,同时,任用流量明星作为主演进一步将他们的"粉丝"转化为影视化作品的观众。这些改编作品吸引了数量极为可观的"粉丝"群体,大幅提升了影视行业的经济收益,同时激发了视频播放平台的功能演进,如超前点播、VIP剧集等收费形式成为平台新的利润增长点。这也解释了近年来,影视行业中原创剧本的缺失,大量的网络文学IP改编剧取而代之占据更大市场份额的原因。
1.3 粉丝文化拉动社会公益
从积极的角度来看,艺人与粉丝是一种彼此成就的关系。如果两者之间形成了一种良性的纽带和互动,不只能够对粉丝形成积极正面的引导,也会带来一定的社会效益。2016年,在中国绿化基金会的支持下,易烊千玺的粉丝公益团在新浪微公益和腾讯乐捐上共同发起了一个长期生态扶贫公益项目,计划用3年的时间,在西北荒漠化地区,筹种一片由52000株树苗形成的"千玺林".从这一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粉丝群体往往自发地、主动地参与到偶像的形象塑造过程中,通过以偶像的名义参与社会公益、进行公益捐助等方式,为偶像树立正面的社会形象,扩大其知名度与影响力,此举也对我国的公益事业产生了积极影响。
2 粉丝经济给文化产业埋下的隐患
2.1 产品同质化与泛娱乐化倾向加剧
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年度电影票房突破了600亿元,网络剧、网络综艺、网络大电影等高速发展。这些原有的艺术形式借助新媒体的力量在题材、内容与受众等维度都实现了多元化发展,然而这类脱离传统电视网仅在互联网流通的文化产品很大程度上是迎合粉丝文化的产物,粉丝群体及粉丝经济带来的高额收益在其诞生与发展过程中发挥主导性作用。这也体现出文化行业中的生产者越来越倾向于追逐商业利益,而忽略文化产品的内核--艺术价值与文化价值。因此,根植于粉丝文化诞生的诸如网络剧、网络大电影等与其说是文化产品,不如说是标准化生产、机械化复制的文化工业产品,这也造成了娱乐行业市场中产品同质化倾向加剧的现象。
2.2 娱乐行业的长足发展受到威胁
诚然,粉丝经济给文化产业带来了新的利润点,但这种以利益为导向的生产模式使粉丝经济的正面效益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反而给影视行业带来了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娱乐公司真正的财富之源是其造就的大批流量明星,娱乐行业所生产的影视剧、综艺作品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其实是偶像塑造流程的一环。新媒体的蓬勃发展使信息传播渠道极大扩充,传播效率大大增高,在其助力之下,娱乐公司"造星"的成本降低、周期缩短,经济效益大幅提升。但娱乐公司作为偶像生产者往往缺乏对旗下艺人的长期规划,对艺人的培养也就更加流于表面。艺人的成长期与成熟期被压缩,由于缺乏沉淀,其巅峰期也极为短暂,如此一来,娱乐公司的确能够在短时间内从一批又一批的流量艺人身上赚取大量的利益;但从长远角度来看,这种一味地追求"短平快"的行业现状不仅对企业的生命力存在消极影响,为满足这一诉求相关主体须承担的代价更加沉重。
首先,当下流行的粉丝文化与粉丝经济的运作模式大多借鉴日韩的"偶像"系统,并没有形成体系化的培养制度以及成熟的供以唱跳为主要特长的偶像生存环境;其次,流量明星的成功很大程度归因于背后数目庞大的粉丝群体,这个群体在投资人的眼中可以说是低风险、高收益的保证。于是娱乐公司与投资商一拍即合,将大批在公众视野昙花一现,仅在粉丝群体中获得认可的流量艺人推向影视剧行业,产出了一系列粗制滥造却备受追捧的作品。投资人获得了绝大部分利润,但这些完成度极低的商业化产物给整个行业带来了致命的打击,最直接的负面影响就是中国影视行业的风评被害。
同时,大多数流量艺人的台词功底并不达标,因此台词的体量大幅缩减,简单的对白取代了内容的表达,剧本的美感很难得到保证,而且由于缺乏演员的基本功,他们的表演也往往差强人意,由此剧作的质量很大程度上被降低了。国产影视剧的专业性和观赏性为此遭到本土观众的质疑,导致受众大量流失,行业发展受阻。随着国人审美意识的觉醒与提升,近些年来为粉丝量身定制的作品甚至都很难获得粉丝的肯定。
3 粉丝文化给艺人与粉丝带来的隐忧
互联网时代网络空间的开放性与共享性,使得很多志趣相投的个体形成了彼此认同的群体或组织,粉丝群体就是极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社群。在这里,镁光灯下熠熠生辉的偶像是他们共同的旗帜。偶像与粉丝从某种角度来说是一种的共生关系。若粉丝没能形成正确的榜样观,其偶像又不能有效地发挥积极的导向作用,一旦任意一端出现言行失范等问题,都将造成偶像与粉丝这一"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共同体的覆灭。
3.1 粉丝的盲目崇拜阻滞艺人的事业发展
从艺人的角度来看,尽管粉丝的数量、忠诚度及其与艺人的黏合越高,越能增加艺人的市场竞争力,但粉丝的盲目追捧对于其事业的长足发展从某种程度来说存在消极影响。
首先,在粉丝文化中更重视的是一种"养成"的快感,粉丝与偶像之间的特殊关系也使粉丝对于艺人的能力和成绩缺乏一个客观冷静的衡量标准,因此艺人在领域内微小的进步都很容易被夸大。长此以往,艺人自身如果缺乏坚定的意志力,在这样的欢呼喝彩声中,很难对自身有正确的认识。在这个过程中,艺人一旦丧失了对自己的客观定位,同时又缺乏事业上的长足规划,最终就会沦为"井底之蛙",彻底迷失在粉丝的赞扬声中,在更年轻、更养眼的明星出现之后,被粉丝遗忘,从"流量明星"变为"流星",彻底消失在公众视野当中。
其次,由于流量明星的热度和名气往往来源于其出众的外形,除了粉丝外的大众往往对流量明星、偶像存在着刻板印象,认为其仅仅是徒有其表的"绣花枕头",从这个角度来说,受众对于偶像的要求也就更为严格。因此,偶像若想真正获得大众认可,往往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要么成为全能型的多栖艺人,要么在某一领域获得突出的成就,而这对于能力尚欠就已成名的艺人来说极为困难。
3.2 缺乏引导的粉丝行为易造成消极社会影响
从粉丝的角度来看,缺乏系统规范和积极引导使得粉丝群体成为网络环境中的不安因素。
首先体现在不同粉丝群体间、粉丝群体与普通网络用户间网络骂战、网络暴力等极端行为多发。从粉丝的年龄构成来看,这一群体以青少年为主,未成年人占比较高。根据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的《粉丝文化与青少年网络言论失范问题研究报告》,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明星诉网友侵害名誉权案件中,七成被告为30岁以下青少年,案件多因"粉丝骂战"引起,这一现状引人深思。
根据"沉默的螺旋"理论,人们会积极地参与到自己赞同观点的表达中来,使其成为主要意见,而认同某些较少甚至无人理会观点的群体出于对被孤立和被攻击的恐惧则会愈加沉默。粉丝群体中群体极化的倾向无疑加剧了这一螺旋的形成。如此,粉丝群体中个别值得商榷的争议意见或行为若不幸占据舆论高地,那么粉丝中年龄尚轻、缺乏独立思考能力的人群,在个别偏激粉丝的煽动下,就会凝聚成一支群情激昂的网络"军队",在互联网这一公共领域以键盘为刀剑,口无遮拦,党同伐异。
其次偶像文化事实上是近些年才兴起于国内娱乐产业的舶来品,因此在与本土固有文化环境的兼容性问题上仍需思考和权衡。当偶像被物化为贩卖"恋爱幻想"的商品,进而沦为投资商和娱乐公司从粉丝身上榨取利益的棋子时,这种过度商业化的行为真的可取吗?当粉丝崇拜的是偶像的人设和外观,而非其能力和作品反映出人类珍贵的内在品质时,这种崇拜真的值得推崇吗?在引入偶像文化的过程中,我们应当就偶像与粉丝的关系、偶像自身的行为规范进行思考,探索适用于中国文化环境、符合中国价值观的偶像标准与粉丝行为。
4 中国特色造星之路--粉丝文化与粉丝经济带来的思考
粉丝文化已经成为年轻群体文化生活当中不可忽视、难以分割的一部分,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社会、相关管理部门,包括文化行业从业人员应当肩负起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首先,从社会监管的角度来看,相关管理部门与责任主体应从制度和政策的制定上,鼓励、支持具有社会意义和文化价值的优秀文艺作品的创作和发行,遏制粗制滥造、过度追逐流量效益的现象。同时,国家和政府应当加大文化素质培养在国民教育中的比重,引导大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树立正确的榜样观。
其次,从文化产业内部来看,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对于偶像制造者,即各个娱乐公司、投资方和平台来说,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应意识到在文化生产过程中他们不仅具有娱乐大众的职能,更重要的是教化大众、树立正确舆论导向的社会责任。对于艺人本身来说,则应不忘初心、坚定意志、爱惜羽毛,不在掌声中迷失,成为一名秉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粉丝积极生活,为社会创造价值的好榜样。
最后,对于作为文化产品受众的粉丝而言,应当树立正确健康的榜样观,培养独立思考、辨别是非的能力,明确认识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即使在网络上也应坚守道德底线、遵守法律法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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