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微信朋友圈的论文第五篇:探究微信朋友圈个人形象建构的特点
摘要:本文从微信朋友圈信息发布者、信息接收者及朋友圈场域的角度探究微信朋友圈个人形象建构的特点,从而认识移动时代人们互动行为的变化。
关键词:微信朋友圈;个人形象建构;后台前台化;非语言符号;差序格局;
一、引言
移动网络时代,微信作为最普及的社交APP之一,已覆盖中国90%的智能手机,拥有超10亿月活跃用户。通过研究用户在微信朋友圈的形象建构,我们能更清晰地认识移动时代人们的互动方式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其呈现行为有怎样的特点,并对朋友圈背后的社会网络有新的理解。
微信朋友圈较之微博等平台有更私密和社交化的特性,微信朋友圈的形象建构也有着区别于其他社交平台的特点。本文采用传播学和社会学领域的拟剧论、符号互动论、差序格局等理论分别从朋友圈信息发布者、信息接收者以及微信朋友圈特定场域的角度来探究微信朋友圈个人形象建构的特点。
二、后台前台化下特定的自我表露
微信朋友圈是虚拟的自我展示和社交空间,是基于真实生活和社交又不同于真实社交生活的存在。在这里,使用者进行有选择的自我表露,其中每个文字、每张照片都是精心挑选和修剪后的“拟态化”状态,而非真正的生活场景。
社会学家戈夫曼曾谈到,人在社会生活中需依据不同的社会规范扮演不同社会角色,需进行特定角色扮演的地方叫前台,而较为私密、没有观众、可放松休息的地方叫后台[1]。但随着微信朋友圈的普及,人们热衷于在朋友圈展示本来私密的后台生活,也喜欢在屏幕后观看他人的生活,这就导致了后台的前台化。
后台前台化一方面使人有“被监督”感,从而激励人们进行更良性的生活方式,打开微信朋友圈我们会发现很多人在其中进行早起打卡、读书打卡、健身打卡等,这表明微信朋友圈具有督促人们塑造良好生活习惯的作用。
但另一方面,后台前台化也导致了使用者的“被观看”感,从而在发布生活状态时不自觉希望呈现出更理想化的自我,导致了自我的“失真”。例如,人们会通过修图来使发布的信息更接近自我期待,而非真实生活中的形象。
同时,PUA(Pick-up Artist)现象的日益广泛也是朋友圈“失真”的典型表现。PUA本指“搭讪艺术家”,是指男性接受过系统化学习、实践并不断更新提升、自我完善情商的行为,后来泛指很会吸引异性、让异性着迷的人和其相关行为。如今的PUA教学往往有专门的组织、教程和课程,组织中的男性会学习如何搭讪女性并快速获取女性信任。进行PUA实践的关键方式就是在微信朋友圈进行虚假的个人形象建构。PUA实践者在朋友圈发布的内容就是一种吸引女性的套路化模式,他们会通过朋友圈建构女性心中理想化的约会对象形象,这就是戈夫曼所说的“印象管理”,即通过自己的言语行为使他人形成对自己的某种印象,进而控制他人对自己的反应,从而引导他人自觉地根据自己的意图行动。PUA实践者就是通过各种理想化表演、误解表演、神秘化表演等进行“印象管理”,从而达到玩弄女性的目的。在微信朋友圈中,人们出于各种目的往往不会将后台生活全然表露,而是有选择地展现想要对他人展示的某种形象。
三、情感性、功利性与习惯性的点赞符号
微信朋友圈作为半私密的熟人社交空间,与沙龙聚会有相似之处。在沙龙中,需要有人展示,也需要有人捧场,而捧场不单单是出于内容的精彩程度,更出于观众和展示者的私人关系,在微信朋友圈中也是如此。他人发布一条内容,作为其朋友圈的一员,观看者愿意、需要甚至是必须给予回应,这种回应就是点赞。小小的点赞行为其实是涵盖多元意义的非语言符号。
非语言符号包括动作、表情、姿势等,在人类交往活动中,非语言符号的运用相当普遍。米德认为,人与人的交往是意义互动的过程,而意义的传递就是通过符号的使用。点赞作为非语言符号,其本身是一种社会互动和意义传递的工具。
随着微信朋友圈的普及,点赞成为现代社交活动中常见的行为符号,但人们点赞的动机却并不相同。我们可把点赞动机分为3类:情感性点赞、功利性点赞、习惯性点赞。
情感性点赞是指用户基于对内容的喜爱和认可所进行的真情实感的点赞行为。当代社会,由于对独立自由生活方式的强调和快速的工作节奏,现实世界中的“集体交往”和“集体文化”日益缺失,而微信朋友圈的使用成了人们获得归属感和精神慰藉的重要方式。点赞可以传达出基于所发布信息的一种正向“情感基调”和“情感能量”。
同时,点赞行为作为一种符号传递了互动双方对于同一情境的共同情绪。美国学者凯瑞“传播的仪式观”所强调的就是这种意义的横向共享对于精神感化和关系构建的积极意义。点赞这种符号互动仪式可以建立和扩大双方共同的语义空间,为彼此提供积极的情感能量。
功利性点赞是指用户为表达对内容发布者的关注或把点赞当作一种交换行为所进行的点赞,它包括两类:其一是关注型点赞,其二是交换型点赞。关注型点赞可以表现为为了给领导留个好印象而不分内容的为其点赞,而交换型点赞的典型表现是朋友圈集赞送礼现象,在这种情况下,点赞行为与真实利益画上等号,互相点赞变成了一场商业合作而丧失了其本身分享和互动的意义。
在功利性动机下,点赞的意义不是情感交流,而是哈贝马斯说的“工具理性”,即人们出于功利性、实用性目的而做出行动,这导致了点赞背后的情感异化。于是点赞变成了维系社会关系或者获得利益的方式,错点赞或不点赞甚至会导致人际关系带来的焦虑和压力。
习惯性点赞是指用户基于点赞动作本身带来的满足感和自我展示感进行的点赞行为。最近大火的“点赞党”就是指这种习惯性点赞的人群。他们往往是微信朋友圈的重度沉迷者,在刷朋友圈时会机械地进行点赞行为,认为这就像是阅卷人在卷子上写下“已阅”一样,因此无论发布的内容是喜是悲,是公共信息还是私人情感,他们都会以点赞来表示“你被我注意到了”。这种情况下,点赞者实际是在通过点赞突出自我存在感,点赞本身变成了机械性动作和凸显自我存在的表演,点赞符号背后的社交和情感意义让位于“自我”象征意义。至此,点赞者从台下观看表演、献上掌声的观众,变成了台上疯狂表演、博取关注的演员。这种角色错位导致了点赞的互动性和情感传递意义弱化,加深了朋友圈中个人形象景观化的程度[2]。
四、现实与虚拟交织下关系的移植规训
微信朋友圈是虚拟与现实碰撞的场所。朋友圈的虚拟关系是对现实社交关系的融合、重组、超越。虚拟空间下,人们的交往从地缘、血缘关系中解放出来,在交往的范围、类型和群体上减少受限。加拿大学者威尔曼提出的“网络化个人主义”就是对这种基于技术革新和网络发展带来的人际交往和人际关系变革的叙述。网络化个人主义指在网络社会中人们获得了更大的自由选择权,个人可从社区和群体中脱离出来作为独立的交往单位进行社交、发表观点、从事工作等。
网络化个人主义意味着个人活动和交往范围扩大化,但这是否能让每个人获得更大的自由空间则是个疑问。每个人的朋友圈都是的一份独特“日报”,带有强烈的私人属性和个人风格,在朋友圈中一个人会有多种角色,他(她)可以是父母、子女、同学、同事、上司、下属等。正因如此,人们在朋友圈所展现内容的意义和影响也是多重叠加的。基于此,人们往往会对朋友圈设置分组可见,从而将自我针对不同人群的印象管理作出区分。而区分的标准仍是现实关系的亲疏远近,在这个意义上,技术的升级和网络的发展并未导致个人在人际交往上的根本性变化,微信朋友圈中的交往规则仍是“熟人社会”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差序格局”。费孝通认为,差序格局是一个以自己为中心,一圈圈向外推远的社交网络。在微信朋友圈中,人们所进行的自我表露和交流深度是依据每一个人情圈层的远近距离来进行的。
在差序格局的不同圈层上,人们的社会角色和社会责任不同,因此对于不同组别的朋友圈内容,发布者所预期的目标受众和隐私边界也是不同的。通过“分组”功能的使用,人们可以有效地将内容发送给目标观众,而不惊动其他人。这样就可将原本混杂在一起的各种身份角色作出分类,从而重新梳理对不同人群应建构的不同形象。
尽管分组可使用户的印象管理更方便快捷,但在分组可见的使用中,使用者通过对受众的提前预选把对“观众”的感知和想象变得具体化和切实化,因此其所发布的信息往往非常贴合某个群体对发布者的形象认知而不是发布者本身的自我意愿表达。人们希望在每个群体中依社会规范呈现合适的角色,却无法在任何分组中表达出最真实全面的自己。分组就像一个个不同的表演舞台,而发布者需要扮演不同角色来维系不同的形象建构,但没有人知道角色面具下的自己,自我表达的空间反而被看似多维和自由的分组挤压掉了[3]。这也体现出,网络化个人主义以及微信朋友圈这样的虚拟社交平台所带来的除了交往范围的扩大、交往空间的多元和选择权的增加,还有现实社交差序格局的移植和日常表演的泛在化。这导致了微信朋友圈中“规训”的深化,从而使个人自我表达空间丧失。
五、结语
微信朋友圈个人形象建构的特征有三点:首先,从朋友圈信息发布者的角度看,朋友圈既是记录式的日记本,也是展示性的舞台,发布者作为记录者和表演者进行对私人生活的自我表露,这种自我表露是对后台生活的前台化展演。其次,从信息接收者的角度看,朋友圈既是信息获取的“个人日报”,又是观看表演并和表演者互动的剧场。作为观众的使用者需要在看完表演后作出反应,即点赞,而点赞活动的普泛化也导致其本身的价值和意义的流变。最后,从微信朋友圈场域来看,它是现实和虚拟交杂的特殊空间。在各种身份角色的交织下,产生了针对不同信息接收者的朋友圈发布行为,这也导致了微信朋友圈中自我表达空间被挤压与规训。
微信朋友圈的普及和随之而来的交往方式的转变体现了移动时代传播环境的巨大变革,在这个过程中,技术如何更好地为人类服务是重中之重。
参考文献
[1]徐钱立.微信朋友圈一- 亲密关系的表演舞台[J]传媒评论2014(05):62-64.
[2]魏宝涛.从“互动”到“运动":微信朋友圈“点赞”行为的意义构筑与弱化[J]中国图书评论,2014(08):44-48.
[3]芮必峰,彭志翔.“朋友圈”景观与现代人的精神分裂一-以汐 微信朋友圈为例[J]新闻界,2017(01):8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