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暴力的论文第四篇:探讨网络权威与大学生产生网络暴力行为的诱导关系
摘要:伴随科学技术的发展,互联网不断普及和发展。信息时代的来临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冲击,网络以它独有的优势和迅猛的发展速度改变着大学生们的生活、学习和思维方式。以往研究中,网络权威行为只被作为网络偏差行为的一个小方面而有所提及,对于网络权威与网络暴力之间的关系的研究很少有人涉足。而文章通过对当前新时代环境下网络权威与大学生网络暴力行为的关系分析,探讨网络权威与大学生产生网络暴力行为间可能存在的诱导关系,提出维护良好网络环境及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的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大学生; 网络权威; 网络暴力; 诱导;
在当下言论自由、信息井喷式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网络平台作为新时代下人们交流感情、传递信息的主要场所,网络平台的影响力正日益扩大,网络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其所潜藏的问题也日益显着,不容小觑。其中,网络暴力行为就是最典型的问题之一。在网络权威对网络话题影响力逐渐增加的同时,对于普通的网络平台使用者来说,网络权威所产生的诱导力度也随之增强。
根据《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网民以中青年为主。截至2018年12月,10~39岁群体占整体网民的67.8%,其中20~29岁年龄段的网民占比最高。从职业结构上看,在我国网民中,学生群体占比最多。综合来看,大学生群体因具备接受新鲜事物能力较强、上网频率高等特点,故成为网络平台使用的主力军。
一、网络权威综述
(一)网络权威概念及特征
在过往研究中,权威是指通过一定方式对某事产生影响,方式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权威行为则是指具有一定地位及影响力的个体、群体或机构的特定行为。而信服权威也代表着拥有公信力,是行为正确的代名词,跟着权威而行动,会减少自己出错的可能性,也更容易得到他人的赞赏与认同,并且和权威拥有相似的想法、行为,会使个体感觉接近了权威,进而可以获得心理上的满足感。
而在网络大环境下所体现的权威可被我们定义为网络权威,即是指在网络上拥有公信力的有权威的个体、群体或机构的社交账号以各大网络平台为媒介对某一事件所做出具有影响力的行为。通常下具有非强制性,以阅读量、评论、转发和点赞的方式发生权威效力。普通网民愿意跟随这样的行为或产生附和心理来表达对于某些事件的观点与看法。
(二)网络权威的影响
网络权威虽在当下时代环境下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它也存在着的双面性。一方面,信息内容形式多样;数据信息数量大;受众范围广。另一方面,垃圾信息频出;存在情感体验多情绪化、审美泛娱乐化;对于未形成良好认知体系的群体易带来诱导现象。
在自由选择空间的网络语境下,虽然每个人的网络话语权都是平等使用的,但网络权威主体的话语权是更加具有代表性的。因此,如何运用网络权威双面性就显得尤为重要。网络权威主体如果控制不好自己对于言论的度的把握,就易造成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界限的模糊现象,易形成偏激性的表达和言论,恶化网络空间,诱导产生网络暴力现象。但网络权威也是形成网络舆论监督的重要有效途径之一,为社会性事件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网络权威可以在人们的行为过程中会起到自我调节和监控的作用,存在着一定的公信力,使得用户的自我监控加强,从而个体可以根据人们共同遵守的社会规范调整自己的动机与行为,以符合社会发展及治理中的预定模式及目标。
二、网络权威与大学生网络暴力关系
(一)大学生网络暴力现状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民众通过使用网络平台来参与公共事件的频率日益增高,范围也逐渐广泛。但由于社会事件背后推手良莠不齐、常有水军进行信息歪曲、制造矛盾,事件中的暴力倾向便逐渐显露端倪。而大学生作为网络主力军,拥有较高的网络运用能力,他们更加熟练地应用网络平台,善于表达自己的观点、思维活跃,加之大学生时间相对受自己控制,拥有更多可自由支配上网的时间,将上网活动作为日常习惯,将现代科技与自己的生活、学习进行融合,网络世界的生活已经成为大学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但网络中存在的一些暴力虚假信息也无时无刻都在影响着大学生的意识形态,使大学生的思想容易产生动摇,多数大学生每天都会在闲余时间,刷刷微博或者在一些网络平台发表言论,在面对网络事件时,大学生通常会处于受自己的情绪影响或借鉴他人的言论以获得心理上的满足感而发表恶意言论,网络暴力也随着恶意言论而慢慢延伸扩散。
(二)网络权威对大学生网络暴力的诱导关系
网络暴力发生时,网络平台作为事件载体,当事人所表述的与道德水准相违背的言论、行为或者与普世价值观相背离的言论都会吸引网民们的目光。其中网络权威主体更是普通网民倍加关注的对象。部分网络权威主体为了追求流量与关注度,采用片面报道和刻意扭曲事实来增强话题性,一味迎合大众的口味,从而歪曲权威真相,以博得更高的关注度获取利润,就极易造成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
而大学生在面对网络暴力事件时往往思维观念、行为模式就极易受到具备公信力与权威性的客观思想所影响,从而在面对网暴事件时缺少了自己主观的认识以及对于自我正确价值观的审视。受网络权威主体影响,发表自我言论以获得心理满足感,而这种趋向群体价值理念的方向,经常会使言论个体忽视了自我理性思考,片面追求对于权威的认同感,同时由于网络所具备的自由、开放、隐蔽等特点,加之有些大学生本身具有的淡薄的正确价值观念或本身存在的错误价值观念都在现实生活中无处遁形,只好借助网络上的暴力事件的外衣来包裹住现实生活中的身份,在网络上不过多考虑道德价值以及法律约束,便肆无忌惮地对当事人进行语言攻击,甚至还将攻击和伤害转移延伸到现实生活中。由此可见,网络权威是网络暴力事件产生的重要诱导因素之一。
三、运用网络权威规制网络暴力
(一)倡导绿色上网环境,多方合作共同约束
国家、社会及学校都应对网络环境予以更高关注,良好绿色的上网环境能够尽量避免学生们形成网络暴力问题,为当代大学生主动形成正确的思想道德体系营造良好氛围,统筹全局。只有做到绿色、健康、文明的上网才是应对网络暴力最有效的途径,就能达到根治网络暴力危害的目的。我们要做到合力救济,携手建设良好的氛围环境。既要通过学校管控教育的方式来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提高个体的健康文明上网意识,又要良好的家庭环境熏陶,加之科学的管理模式,让学生及其他网民能够正确使用互联网,同时将有害的网络信息阻挡在公众视野以外,进一步提升网络整体文明度,每个人都严于律己,贡献自己的力量。倡导网民形成自律的上网习惯不但能够满足网民的“自我实现”的价值需求,更能从根本上约束或遏制网民实施网络暴力的倾向。只有我们自己以身作则,约束管控好自己的行为,网络暴力问题才能得到良好控制,最终烟消云散。
(二)权威主体以身作则,发挥榜样作用
网络权威主体在网络上的一言一行都是广大网民关注的方向,尤其对于大学生来说更是观察、模仿的标准,因此,网络权威主体更应该对自己在网络上的言论与行为加以管控和约束,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任,时刻明确自己作为权威主体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有意识地去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网络权威主体在网络上的行为不仅体现了当代网络环境是否良好,更体现其自身素质的高低取,网络权威主体在网络环境中不但要提升自身素质,也应该时刻向其他领域的权威主体进行交流与学习,不断拓宽自己的思维模式。做到在网络上所表述的言论或所做的行为不只是从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还应注意自己的行为是否会对普通网民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杜绝形成恶性舆论导向,树立正确道德模范的形象。
(三)完善网络监管体系,及时处理不良信息
网络暴力的产生不仅仅是网民的一己之力造成的,同时也与网络监管体系不完善有直接关系,网络平台中的作用在于对信息传输、接收、整理与共享,网络平台也早已成为我们进行信息交流的主要阵地。而其作为信息沟通的主要工具与传统舆论工具相比而言,又具有快速、隐蔽、高效等特点,网民们在这样一个虚拟肆意的空间里,就极易脱离理性思考的轨道,将原本正常的争议上升为不可调和的矛盾,进而诱发为网络暴力事件,而这些本不正确的举动和行为却也促进了网民们的互动形成交互群体,这也就成为网络暴力在网络中不断蔓延的重要原因。因此,网络平台、媒体公司也应根据相应的政府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起完善良好的网络管理体系,一方面重点宣扬社会正面信息,树立正确舆论导向,维护健康文明的网络生态;另一方面也为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做好网络和现实双重保障,为大学生形成正确的思想道德模式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氛围。
结束语
网络平台正在成为大家各抒己见,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平台,而大学生则是未来时代发展建设的主力军,在网络平台的建设与网络环境的维护中,大学生的影响力也在逐渐增大。对于大学生群体的思想道德素养的引导可以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也能够为社会发展提供较好的榜样。对于大多数大学生来说。网络暴力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但关系到网络平台及网民群众自身的发展,其影响更是会深入现实,带给我们巨大的冲击与伤害,有违社会的发展与稳定。因而合理运用网络权威的引导作用,不但可以使网络中的语言暴力和违法犯罪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更能从一定程度上激发大学生的潜力,使大学生积极成为网络活动和创作的参与者,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秩序,尽我们所能降低网络暴力事件发生的概率,为大学生提供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平台使用环境,正确通过网络来表达自己的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白云,赵翀.网络暴力问题规制的对策研究[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6):055-058.
[2]严慧中.大V网络偏差行为对中学生道德判断的影响———基于权威行为的研究[D].安徽师范大学,2018.
[3]曲亚囡,段穷.关于大学生网络成瘾现状的分析及解决方法[J].教育现代化,2018(7):188-200.
[4]向宇婷.针对“网络暴力”谈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新要求[J].党史博采,2020(6):062-064.
[5]张彦军.广告中“名人效应”的心理学分析[J].兰州学刊,2003(5):148-149.
[6]徐文明,梁芹生,罗苏梅.心理控制与大学生网络偏差行为的关系[J].校园心理,2017(4):129-132.
[7]王健.自媒体时代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行为的形成机理及其矫正研究[J].职业教育与培训,2020(3):125.
[8]张亚.面向领域的微博权威人物分析技术与研究[D].华东理工大学,2014.
[9]范洁.论大学生网络偏差行为及其引导机制[D].福建师范大学,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