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我国约有1600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社会及他们自身对自己的污名化, 使得他们在治疗、家庭生活、工作以及学习中面临多重困境。社会工作者可以为精神障碍者发声并呼吁他们的权利, 协助精神障碍者自我去污名;减少污名对精神障碍者家庭的影响;担任精神疾病知识传播者、理论政策倡导者、社会资源连接者、精神疾病康复治疗支持者等多种角色。进而, 营造一种和谐的社会环境, 保障精神障碍者的权益, 促进其康复和融入社会, 正常生活。
关键词: 精神障碍者; 污名; 社会工作;
一、精神障碍者污名概念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认为:精神障碍是指由各种原因引起的感知、情感和思维等精神活动的紊乱或者异常, 导致明显的心理痛苦或者社会适应等功能的损害。研究发现, 先天性遗传、后天躯体疾病、社会生活环境、个体的心理特质和成长特殊事件等 (1) 是主要患病因素。严重精神障碍包括情感性精神障碍、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等。患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 会有妄想、幻觉、意志减退、行为举止异常, 缺乏自知力等显着症状。
污名 (stigma) , 最早来源于古希腊, 指代的是一种人为身体标记, 用来向社会大众通告拥有记号标志者身份的不寻常和不光彩, 如奴隶、罪犯或者叛徒, 人们要避免与之接触。污名就如中国四大名着《水浒传》中林冲、宋江等人犯罪后在脸上被刻“金印”, 以此作为罪犯标志。
1963年, 戈夫曼首次对污名进行了详细的学术定义和解释。分析了不同情境的污名化现象, 提出了“受损的身份”这一核心概念, 戈夫曼认为污名是虚拟社会身份 (virtual social identity) 与真实社会身份 (actual social identity) 之间的差距构成, 也就是个体被期待有的表现与现实实际形象有差异的特征。同时也提出了污名的三种表现:一是对身体深恶痛绝, 即痛恨各种身体残疾;二是个体性格的缺失, 例如软弱、不诚实等;三是与种族、民族和宗教相关的集团意识强的污名。例如英国小说中的核心主题社会管理阶级污名 (2) 。
此外, 污名可以分为自我污名 (self-stigma) 和社会污名 (public stigma) 。自我污名指的是个体内化接受社会公众对自身的消极刻板印象、偏见和歧视, 形成自己对自己的不正确认识, 导致偏见或者自卑等 (3) 。社会污名主要包括社会群众及媒体传播污名两种, 通过两种途径以及相应的污名作用机制, 对个体形成一定的影响。
综上所述, “精神障碍”这三个字本身并不是一种污名, 而是一个事实, 它是一种疾病的名称, 正如“感冒”两个字一样, 它是对身体生病的一种语言描述。而加在精神疾病患者身上的诸如“精神病都会疯狂地袭击他人”或者“不能和精神病交往”类似这样的判断, 正是污名化的体现。基于这样的认知, 很多时候, 社会公众会给予精神障碍患者不公正的对待, 让他们感受到了来自于他人或自我的贬低和憎恶, 不能得到应有的机会和权利, 被迫限制在社会底端而无法突破界限。
二、精神障碍者污名的负面影响
研究表明, 精神疾病普遍蒙受着污名, 但是每一种疾病污名的程度有所不同 (4) 。2015年9月15日中国健康时报的一项调查中显示社会大众对于心理疾病的偏见和羞耻感成为了延误治疗的很大因素。因为多种因素的影响, 社会对于精神障碍者的偏见和歧视, 以及对于精神疾病的不理解等, 让患者忌讳看医生, 错过最佳治疗时期, 使疾病快速恶化 (5) 。
精神障碍者的污名由自我污名和社会污名两部分组成。自我污名是对自己精神障碍身份的误解, 把自己性格和能力等与疾病直接挂钩, 认为自己生病就是整体的失败, 从内心开始缺乏自我效能感, 有着自卑、焦虑等负面情绪。社会污名是社会文化、社会群体以及大众传媒等把精神疾病视为魔鬼附身或是疯子的表现, 而现代大众传媒的负面、夸大报道以及对于精神疾病知识的误导, 让社会群体在对精神障碍缺乏一定科学的理解下, 用固定刻板印象和偏见对于精神疾病患者产生一系列的负面行为反应, 这些间接地影响着精神疾病患者自身以及其家庭和社会支持系统。
三、社会工作者介入精神障碍者去污名的策略
1. 引导精神障碍者自我去污名。
社会工作者的价值观包括无条件接纳、尊重、个别化、知情权、隐私保密以及不批判等。首先, 社会工作者通过个案、团体等方法帮助精神障碍者正确地的对待自己的精神疾病, 认识精神疾病产生的原因与表现, 以及有效治疗的办法。鼓励精神障碍者感到不适的时候, 调整心态, 及时就医, 不错过最佳治愈时间, 减少疾病本身带来的伤害。其次, 在药物控制良好的时候, 配合专业的心理治疗, 通过心理治疗, 解决自己内心负面的情绪和思想。虽然心理治疗不能减少社会污名, 但是却可以减少它带来的负面影响, 专业的心理治疗可以让患者减少自我污名, 有一定的能力应对社会污名的发生。
2. 关注康复期心理支持。
调查显示, 当精神障碍者进入康复期后, 他们的心理会很矛盾, 表现出各种担心的焦虑, 担忧工作、学习、生活、婚姻等。解决精神障碍者这些心理负担对于他们的康复是非常必要的, 如何防止和预防病情的复发, 怎么样正确对待生活的各种矛盾复杂的问题, 都可以通过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发挥来实现 (6) 。通过社会工作专业的个案会谈、小组工作、自我成长以及情绪调解等方法, 定期组织康复期的精神障碍者参加集体活动, 根据他们的情况进行系列康复活动, 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他们的症状, 帮助他们学习生活和交往技巧。
更重要的是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也可以用来减少污名对于精神障碍者家庭的影响。小组社会工作的优势是可以利用小组动力为组内成员带来改变的动力。而且小组工作也可以给案主或者家属带来一种在温暖保护被理解的环境中影响他人的经验。对于有精神障碍者的家庭来说, 小组工作的开展就更加有其必要性。他们有着一种相同的特征, 同样受到周围人群不同程度的歧视或者疏离, 在小组工作中, 具体操作可以是意识唤醒小组。我国台湾地区为精神障碍者倡导的家连家的互助小组, 通过小组的动力, 让家庭之间建立相互支持的网络, 小组成员之间相互借鉴经验和鼓励, 可以让精神障碍者家庭充满积极改变的能量, 从而帮助整个家庭更好地应对社会污名给予的负面压力。
3. 建立友善的社区环境。
社区是精神障碍者康复中可以直接互动接触的资源, 而与精神障碍者直接接触也是目前为止认为降低精神障碍者公众污名比较良好的途径。社区社会工作通过让社区群众接触、了解精神障碍者的日常生活方式以及心理状态, 理解精神障碍者状态的时候就会慢慢接纳并尊重他们, 认识到他们也可以与常人一样, 康复后也是可以胜任工作, 也可以正常与人交往的。TED作为一个公众的演讲传播思想的平台, 曾经有很多的精神障碍者交流表达分享自己的患病经历, 他们曾经表现异常, 承受痛苦, 但是经过正确的治疗和照顾, 他们又恢复了正常的工作, 如国外的Elyn Saks、Eleano Longden、Ruby Wax等。所以通过建立友善的社区环境, 与精神障碍者直接或间接的接触, 逐渐滚雪球式地扩大到社会的每一个公民, 为精神障碍者创造一个社会支持平台, 拥有信心复原自我生活。
4. 提升社会公众意识。
从历史和现代社会的状况来看, 人们对于精神疾病都普遍怀有一定的污名和偏见, 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着精神障碍者的医疗和康复。因此, 通过网络或书籍向社会大力宣传精神疾病方面的知识, 如心理卫生专辑等, 让社会大众知道精神障碍就像我们正常的感冒一样, 减少对精神疾病的不理解和误解, 逐步消除对于疾病本身的偏见。尤其是在学校, 学生是最容易接受教育而有所改变的, 通过对于精神卫生知识的教育可以增加学生对于精神障碍的正确认识, 提高接受心理治疗率 (7) 。此外, 现在也有部分地区或者国家通过为精神疾病更名的方式来减少公众污名的印象, 这个方法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借鉴, 如日本学界和精神障碍者家属联盟团体提出将精神分裂症更名为统和失调症, 我国香港地区是将精神分裂症正名为思觉失调症, 通过这些中立和简洁易懂的词汇, 清楚说明疾病的核心症状, 说明精神分裂症是在思考以及知觉方面产生障碍。通过更名, 也有助于社会大众、家属以及患者本身理解疾病, 减轻印象中对于一提名字就产生的联想而出现的污名。所以, 在普及精神疾病相关知识的时候, 也可以通过采取一些中立的疾病名称来减少污名。
5. 建立完善的社会干预体系。
精神障碍者的治疗是一个比较漫长的历程, 会让家庭成员承担巨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 而社会的干预介入是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的, 当精神障碍者的照顾以及治疗康复体系非常健全的时候, 那么精神障碍者的负面事件就会慢慢消失, 这也是应对精神障碍者污名化的重要措施。健全的社会干预体系包括社区、政府、家庭、志愿者、医疗等, 从精神障碍者生病开始, 可以得到社区精神医疗社会工作师的及时服务, 帮助联系医院进行专业的精神疾病诊断和治疗。同时, 社会救助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救助体系, 增加对精神障碍者家庭经济的救助, 实现对精神病性患者的监管治疗, 完善并保密精神障碍者的个案资料, 康复期进入预后阶段要进行跟踪治疗管理 (8) 。因此, 从精神障碍者的治疗的不同阶段都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干预体系, 在帮助精神障碍者的同时也减少社会对于精神障碍者的污名化。
四、结语
“冰冻三尺, 非一日之寒。”精神障碍者的污名与歧视不是一日形成的, 它是长久以来一直存在的客观问题, 在短时间内消除污名及其影响是很难的。但是, 社工专业人员群体可以担任很多角色, 如精神疾病知识教育者、理论政策倡导者、社会资源连接者、精神疾病康复治疗以及支持者等。在消除污名这条艰难的道路上, 依然有很多困难, 期待未来能有更多的精神障碍康复者自由自在地生活在充满公平与和谐的社会环境中。德国精神病理学家、存在主义代表人物卡尔·雅斯贝尔斯认为, 精神疾病实际上是个体处于某种顿悟的“边缘处境”中, 对精神障碍者的心理世界和处境的理解, 以及对他们的社会支持, 是帮助他们回归现实生活的最重要的途径 (9) 。所以, 为精神障碍者解除与污名罪恶链接的枷锁, 便是为每一个社会的角落带来光明和爱的最好的方式。
注释:
1 百度百科词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2012.12.26
2 欧文·戈夫曼.污名:受损身份管理札记[M].商务印书馆, 2009
3 汪健健等.精神疾病自我污名的研究进展[J].中国护理管理, 2015, 15 (5)
4 Rüsch N, Angermeyer M C, Corrigan P W.Mental illness stigma:Concepts, consequences, and initiatives to reduce stigma[J].European Psychiatry, 2005, 20 (8) :529-539
5 健康时报
6 李全彩.精神疾病康复工作的社工嵌入[J].社会福利:理论版, 2012 (8) :24-27
7 杨心德等.污名及其有效的应对策略[J].宁波大学学报 (人文版) , 2009, 22 (1) :135-139
8 王芳, 郑瑞强.精神病患者污名现象解析与去污名化策略探讨[J].社会福利:理论版, 2013 (7) :23-26、
9 张晨, 马良.精神疾病报道的道德偏离[J].青年记者, 2011 (16) :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