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西方文化史,从 《圣经》中的伊甸园、柏拉图的理想国直到文学作品中的乌托邦,人类对美好社会的想象和构思代代相承。在中国文学史上,《诗经·硕鼠》一诗寄托人们对没有剥削压迫的 “乐土”的神往,老子构想远古时代“小国寡民”的社会,庄子构建 “至德之世”,陶渊明也在 《桃花源记》中构建一个 “童孺纵行歌,斑白欢游诣”的社会。人们普遍将社会的理想放在过去或者未来,以表达对当下现实的疏远和背离,尤其在世事纷乱、社会动荡的年代,人们越发怀有对没有争斗杀戮,大地欣欣向荣,万物茁壮成长的环境的向往。对美好社会的构想成为一种传统,积淀在人们的内心深处,这或许是罗伯特·弗罗斯特 ( Robert Frost,1874 ~1963) 诗歌能够持久地赢得读者推崇的一个原因所在。
阿兰·布鲁姆认为: “对诗歌的需求,是人类灵魂中最有启示性的因素。”① 弗罗斯特的诗歌超越时空的限制,备受世人青睐,尤其是在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中,农村正在被主流社会抛弃和遗忘,诗样的田园正在现代人的生活中消失,弗罗斯特却以笔下的诗歌重塑一种乡土想象,这正迎合人类灵魂深处对启示意义的需求。
一、农民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
弗罗斯特不是将农民作为一个相对立于知识分子的 “他者”形象来描述,而是亲身融入农业劳动当中,选择当个平凡的农民,即使成名后返回美国,诗人依旧选择在农场里生活。
弗罗斯特将农民的朴实与诗人的气质发挥得淋漓尽致,在都市化一路高歌猛进、席卷大地的时代,他怀着对乡土的情感与记忆,将乡村景物和农耕生活作为一种独特的诗歌审美对象。有评论者提到: “每一个世纪都有一个或几个社会的、艺术的和道德的中心地带……但总有一些文学远离这种中心,而描写乡村地带、社会的底层和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② 作为一位 “农民诗人”,弗罗斯特虽然在英国的文学中心伦敦成名,但他的绝大多数自然诗以乡间常见景物、日常生活中的经历或诗人躬耕后的感受为题材,或写景或抒情,无不以乡村为背景。例如 《补墙》( “Mending Wall”) 叙述乡村猎人们的狩猎行为,“墙”“野兔”和 “猎犬”构成一幅乡村所特有的风景图画; 《摘苹果》 ( “After Apple - pick-ing”) 一诗将采摘苹果这样司空见惯的寻常之事纳入诗中,并且没有做任何诗性的装饰和美化,以白描式的手法,借 “木桶” “梯子”和 “苹果”这些静物来阐述一种劳作的过程; 在 《雪夜驻马在林边》( “Stooping by Woods on a SnowyEvening”) 一诗里小马的抖摇动作与林中的寂静相互映照,更加衬托出这片冰雪覆盖而迷蒙幽深的林子的寂静。③ 在 《规矩》( “The Code”) 一诗中,诗人讲述雇工们在河边的草场上干活,他们把摊晒的干草收拢起来,堆成草垛。① 《茅草屋顶》 ( “The Thatch”) 、 《最后一片牧草地》( “The Last Mowing”) 等诗歌的标题就已显示出诗人从乡村世界里取材,并借此表现一种微妙的情感。② 随着弗罗斯特成名后盘桓在一个个大城市,历经来自家庭和社会的种种坎坷和磨难,早年的乡土感情逐渐沉到心灵深处,构成弗罗斯特一生抹不掉的乡土情结。这种乡土情怀对诗人的创作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无论世界怎样随着时空的推移而变化,乡土中富于象征性的事物始终能给予诗人启迪。
弗罗斯特常被称作 “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是 “从华兹华斯到威廉·卡洛斯·威廉斯的中转站,是朗费罗之后最孚众望的美国诗人”.③ 米沃什曾感叹: “很难理解一个国家怎能产生 3 位如此不同的诗人: 沃尔特·惠特曼、艾米丽·狄金森和罗伯特·弗罗斯特。”④ 米沃什充分意识到这 3 位诗人在美国诗歌历史中的地位,及他们之间存在的种种差异。惠特曼栖身于用钢铁和水泥建造的大都市纽约,以狂放而豪迈的笔调纵情讴歌美国的自由、平等和民主,狄金森则沉浸在自己的隐逸生活之中,以近乎 “婉约”的气质关注生与死、爱与爱人、美感与自然等神秘的内心情感,而弗罗斯特在探索美国本土诗歌特色时,着力表现一片乡村自然世界。弗罗斯特曾说他最喜欢的工具是镰刀、斧头和笔,这代表了他的 3 种生活方式,即用镰刀割草,用斧头伐木和用笔写作。弗罗斯特热爱乡村环境,体验农耕生活,在自然界当中寻找代表象征意象的具体事物,创作出朴素简单、清新自然又寓意复杂的诗歌。
二、阿卡迪亚式的乡土想象
弗罗斯特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在新英格兰乡村中度过,“弗罗斯特与新英格兰之间的关系是理解他诗歌的关键所在,而他诗歌的意义在这种联系中蔓延出来”.⑤ 弗罗斯特直接或间接地描述新英格兰世界,展现了这里的景物和人情,以及叙述者在其中体味到的欢乐。
但弗罗斯特笔下的新英格兰并不完全是一个真实的地域,而是诗人运用写实与虚构的手法构建出的阿卡迪亚世界。维吉尔在 《牧歌集》( Eclogues) 中创造了阿卡迪亚,其重要特征在于它不是神话的杜撰,而是一个现实的地方,诗人结合现实与虚构的表现方式将其理想化,使其成为美好的牧人王国。弗罗斯特的新英格兰与维吉尔的阿卡迪亚具有相似性,有评论家指出,“弗罗斯特同前人维吉尔和忒奥克里托斯一样,从乡村的、 ‘纯朴的’角度去评论更广大的世界”.⑥ 美国当代文化史家列奥·马克思明确指出弗罗斯特在西方牧歌历史上的重要位置: “假如我要按时间顺序讲述所有牧歌理想的重要细节,我应该以美国思想进入欧洲思维的时刻开始,以现在即 1963 年罗伯特·弗罗斯特的去世结束。”⑦ 有评论者认为,“从维吉尔以后,牧歌一直关注于现实世界与想象世界之间的张力”.⑧牧歌中的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存在着一种隐喻式的关系,表达的是人们对现实的构想。维吉尔重视阿卡迪亚世界中的经验现实部分,但并不是为了突出现实生活中的细节,而是为了在阿卡迪亚世界中追求一种既源于现实生活又远离残酷现实的真切情感。
这种情感正是弗罗斯特诗歌一直强调和追求的。他的诗歌并不是为了刻画新英格兰乡村世界的真实生活细节,而是向读者道出一种婉转、细腻而沁人心脾的情感。尽管他的诗歌中没有美丽的牧羊女、漫游的羊群、原野上的雏菊或一丛丛紫罗兰,然而正如莱伦指出,弗罗斯特作为一位牧歌诗人所取得的成功 “源于弗罗斯特在牧歌结构中发现了一种新的基础,可以用来探讨乡村的现实”.⑨弗罗斯特继承了牧歌借乡村景物传达诗人对理想社会和真挚情感的向往之情这种诗歌模式。弗罗斯特描写乡间生活的诗歌众多,其中,《牧场》 ( “The Pasture”) 一诗具代表性。
在这首看似简单直白的诗歌里,弗罗斯特以充满诗情画意的笔调描写清泉、树叶和小牛,营造出一种典型的牧歌神韵和境界,其中洋溢着爱与新生。而叙述者邀请诗中的 “你”一起来到他的乡村事务中,他将要牵着小牛,前去清理牧场的泉源。诗中的泉源等意象在读者眼前展现了一片林木葱茂、牧草萋萋的景象,这里的小牛和它的母亲相互依赖,代表着波士顿以北沃野上绵延不绝的生命,暗示了牧场的光明前景。而叙述者牵着小牛,去耙净飘落在水中的树叶,这种简单而温馨的场景表明人与自然相互依赖,自然秩序与人类秩序之间建立起一种和谐的氛围。而诗人强调 “我不会去太久”,邀请 “你也来吧”.诗人将作为叙述者的 “我”与作为被邀请者的 “你”并列放置,使叙述者与 “你”乃至读者大众形成一种诗内诗外浑然一体的语境。①在这种气氛轻松、充满自信的语境中,叙述者与 “你”对话,在保持诗人自己独特声音的同时,发出了一种亲切的召唤。而诗中所召唤的 “你”既可以指弗罗斯特的妻子、家人或朋友,也可以指诗歌的读者,更可以指在现代都市中生活的广大人群,召唤人们从纷繁琐碎的生活中脱身片刻,来到这片静谧的世界,享受一下简单纯朴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