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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协定》生效后中国碳关税法律建议

来源:法制与社会 作者:黄坚
发布于:2021-11-09 共416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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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关于关税的论文(2021最新范文推荐)
【第3篇】研究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政策
【第4篇】零关税时代海南橡胶产业的应对办法
【第5篇】我国关税部分产业关税高的原因及建议分析
【第6篇】 《巴黎协定》生效后中国碳关税法律建议

  关于关税的论文第六篇:《巴黎协定》生效后中国碳关税法律建议

  摘要:现阶段,各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对于低碳经济的发展重视程度不断加深,其中碳关税逐渐成为大家共同关注的焦点。在西方发达国家,将碳关税与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视为同等重要,纷纷通过一系列的碳关税制度不断增强自身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优势[1]。另一方面,碳关税对国家经济的发展具有较大的影响,中国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逐步结合自身经济发展状况,形成了与国情相适应的低碳经济体制。如果想在世界贸易的舞台上占据竞争优势地位,就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不断对关税制度内容加以健全,更好的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碳关税;低碳经济;立法;贸易自由化;

  根据《京都议定书》就节能减排方面的相关要求,部分发达国家,需要担负起相应的责任,并且可以为全球的节能减排做出相应的贡献。但是部分国家仅仅站在自身经济发展的立场出发,主要目的是在贸易市场中获取更多经济优势,进而也积极制定相关低碳环保措施,及与碳关税具有较强的关联性。所以现阶段各国在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上,给部分国家所制定的节能减排政策造成了一定的冲击。而在《巴黎协定》针对单边贸易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要求。中国在对外贸易中属于碳排放量较高的国家,所以在贸易往来过程中是欧美等发达国家重点关注的对象。

  一、碳关税的提出与发展

  目前,在国际中大力执行碳关税政策的国家包括美国以及法国等欧盟国家,法国于2007年表明,美国若是不同意承担相应的节能减排职责,那么就应当被收取碳关税。在2009年开展的联合国环境和发展会议上,萨科齐作为法国刚上任的总统,他着重表明了碳关税有利于形成公平竞争氛围,号召欧盟内的所有成员国通过实施碳税制度来收取“高污染商品”关税,避免发展中国家发生“环境倾销”现象。2009年4月,贝卢斯科尼作为意大利总统,他和萨科齐一起向欧盟主席巴罗佐提议,若是产品违背了欧盟环境准则,那么就应对该产品收取“进口补偿金”。但是,因为考虑到发展中国家有可能产生报复行为,这一提议并未通过。

  美国于1997年实施了《伯瑞德-海格尔决议》,该决议对美国政府所签订的国际气候条约做出了限制,若是他会对美国经济造成影响,但对发展中国家没有影响,同时条约还具备约束性减排目的,那么美国政府就不能签订该条约。美国从表面上看不认同法国碳关收取税方面的预警,但是事实上,美国公布了众多碳关税方面的相关制度,企图将欧盟的碳交易体系融进自身的相关立法中。碳关税的实施使得美国有更好的方法来解决不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问题,因此其在碳关税方面的立场得以改变,在2009年,众议院科学团队在会议上表明,一个国家若是未实施减排政策,那么美国就会对其收取碳关税。

  自从实施欧洲碳排放交易体系(简称EUETS)之后,位于欧洲的部分国家就开始号召收取碳关税。基于此,欧盟对指令进行了调整,表明能够通过各种手段来实现减排的目的。EUETS于2009年时正式成立,航空碳关税具备合法性,限制了航班的排放量。然而,众多国家并不认可航空关税,表示这一关税与《国际民用航空公约》中的相关规定不符,同时还存在着一定的偏见。这一关税暂缓实施,欧盟经过调整之后表明仅仅对欧盟范围内的行程收取碳关税。这也体现了欧盟在碳关税方面的坚定立场,实施碳关税是必然趋势。

  气候变化与国际贸易是碳关税里面最为重要的两个内容,而这个领域存在一定的交集,这直接影响到了全球的贸易往来与气候变化之间的关联性。而很多碳关税制度是欧美等发达国家所制定的,在应对碳关税对自身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美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条款:《美国清洁能源法案》(ACES)、《排放配额交易指令》《气候保护投资法案》《气候安全法案》等。

  二、《巴黎协定》生效后中国碳关税法律建议

  中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受到碳关税所影响的领域也更加普遍,同时很多领域也意识到碳关税对其发展的影响之大,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欧美等部分发达国家将碳关税矛头纷纷指向中国,并出台一系列限制措施,所以中国要在国际市场上取得更好的竞争地位,不断提升对外贸易的竞争优势,就需要结合中国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方案做出回应,这有利于打破贸易保护主义的限制,确保经济更加平稳的发展[2]。

  (一)强化“区别责任”原则

  当前,全球经济竞争压力进一步加剧,中国需积极开展相应的贸易活动,确保自身竞争优势更加突出,对此在发展过程中,需要结合国家贸易往来的基本情况做好责任担当,不断强化其区别责任,基于UNFCCC基础是延伸得到的,这还与其特殊和差别待遇有较强的关联,主要是根据世贸组织相关规则建立起来的,在全球贸易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巴黎协定》就碳排放方面的相关的规则要求,全球任何国家都有责任参与到碳排放应对中来,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主体作用,而且需要对气候变化引起重视,同样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正是基于此,各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对于区别自身责任采取弱化政策,中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属于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按照相关观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划分责任,主要以强化区别处理,坚持强化区别的原则,对此去确保在发展过重中处于公平地位[3]。全球经济发展过程中,区别责任对经济发展尤为重要,所以需要进行强化,同时也是全球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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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其中需要加强对区别责任的重视工作,这主要建立在各个的实际情况基础之上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现阶段,全球的贸易环境错综复杂,由此导致制定的两个原创存在一定的冲突,在实际应用当中,很多国家则持不同的看法。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时候,所出现的矛盾最为突出,当时引起了世界各国各行各业的关注,主要因为美国当时的金枪鱼案。当时国际贸易发展中与关税的联系十分密切。部分经济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也按照相应的规则执行,反而经济发达国家的标准较低,这就出现了极大的不平等现象。很多国家的产业和工业较为密集,其碳排放量相对而言也比较大,这就造成了环境的极大污染,然而在节能减排过程中部分国家没有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如果长此以往会大大加重全球碳排放量,不利于全球生态环境的保护,更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虽然各国因经济发展水平存在一定的差异,所制定的碳排放标准也具有一定差异,特别在针对以往的经济发展行为中存在巨大过失方面,各国的观点存在较大的差异,对此需要积极调解相应的矛盾纠纷,就离不开各国进行深入调和,求同存异。此时就需对区别责任加以应用,这对全球环境治理与贸易发展之间的矛盾,能够起到有效的推进效果,有利于促进全球各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也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发展措施,相对而言这是一种公平的体现[4]。

  基于此,全球的发展中国家都积极参与到碳关税制定所规定责任中来,能够更好的履行起相应的责任与义务,将节能减排更好的开展下去。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进行经济结构与发展理念的转型,可以更好与国际规则接轨。还可以从不同的层面进行分析,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有利于避免出现谈判漏洞的问题,同时可以构建更加公平的国际竞争环境。

  (二)积极利用WTO规则解决争端

  在各国发生纠纷的情况下,特别是在贸易和环境纠纷中,近些年来,可以积极利用WTO规则来有效解决纠纷。在进行上诉机构裁决的时候,其结果也被编入其他国家的相关协定中,可以为与利害关系相关的专家提供更有效的机会。在WTO规则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实施和调整措施是否合理合法,取决于相关专家的意见和部分上诉机构的判决。中国在开发过程中,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必须更加注意WTO规则,需要根据相应的要求开展相应的贸易活动。各国在贸易往来中,都要注意防止过度虐待发展成一种贸易壁垒,并对边境调节被隐蔽者滥用情况加以重视。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与其他框架规则相比,WTO框架设定的碳关税既不合理又不明确,由于存在诸如Parame(b)和(g)等诸多不清晰的规定,诉讼应该是最终的收益。

  (三)积极推动多边和区域碳减排机制,抵制单边主义

  全球经济发展的同时,经常出现单边保护主义的情况,这都是在国际经济法相关内容所存在的缺陷。对此,需要进一步借助世贸组织所制定的相关防止单边主义发展的制度规则,有研究人员明确提出:各国在发展经济的时候,对于很多国际规则都是出于形式上的遵守,并未在实际经济活动中更好的履行相关的职责,在发展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较大,由此就进一步推动了单边主义的发展,部分发达国家,在发展过程中为谋取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往往会钻法律空子,采取一系列单边主义行为,对全球经济健康发展造成巨大冲击。

  联合国对于全球气候变化工作尤为重视,积极出台一系列治理方案,这种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方面是影响力最大的体系规则,起到了较为权威的作用。在巴黎协定签订之后进一步加剧了各国谈判的负责度,所以对于存在的突出矛盾需要各国开展深入合作,进行相应的调和。这对中国来说,其谈判结果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同时也进一步提高对节能减排的重视程度,有利于加深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进而构建更加紧密的全球合作关系,促进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结语

  在《巴黎协定》正式签订后,对于各个过程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就欧美等发达国家而言,很多时候都是采取关税调节措施,实行单边主义,这对全球贸易的发展和气候的治理带来新的挑战。然而,现阶段,对于碳关税没有准确的经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相关的碳关税将会逐步完善起来。中国在经济发展的时候,需要建立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为推动全球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坚持区别责任原则,此举对于构建多变节能减排体系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中国目前仍是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想要在世界经济发展中的占据有利地位,必须坚决抵制单边保护主义,需要结合中国实际情况采取正面的应对措施,可以对世贸组织相应的贸易规则加以实际应用,不断推动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学庆.碳关税的法律思考[J] .纳税, 2019,13(28)-5-6.

  [2]屠年松,余维珩。碳关税对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嵌入的影响研究--基于WTO改革背 影[J] .生态经济, 2020,36(09):25-31.

  [3]石碧涛,吴光玉。碳关税对广东对外贸易发展的潜在影响与对策分析[J]。低碳经济, 2019(02):58-69.

  [4]李倩,王晓静,何柏栋.碳关税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研究[J]。商场现代化, 2019(01):48-49.


作者单位:广西桂族律师事务所
原文出处:黄坚.关于碳关税的法律思考[J].法制与社会,2021(18):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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