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互联网经济的运作分析
4.1 美国互联网经济的运作模式。
4.1.1 Web1.0 模式。
Web1.0 是一个群雄并起,逐鹿网络的时代。发展时期在 1994 年至 2004 年之间,虽然在美国此时此刻出现的各种网站的项目和方法各不相同,但总体特征都是以编辑为主体,主要由网站给用户提供一些从网站编辑进行处理之后的信息,并使用户能够通过自己的网站进行阅读,获取自己想要的信息。此时的美国互联网经济的运作模式属于一种单项的模式,虽然在当今社会,这种模式显得单一且对互联网用户来说缺少归属感,但在当时却是一种技术的创新,使得当时美国的很多以技术创新为自己核心的企业快速建立了自己的门户网站并得以迅速发展,如雅虎、Google、MSN.
而在当时这些美国的互联网创新企业的盈利模式也有着相通的一点,那就是通过大量的流量点击来获取利润,无论是企业早期的融资还是后期发展良好获得利润,都是通过越来越多的用户进行体验,增加点击率来使自己的网站不断壮大并开展各项增值性服务,尤其是对广告信息和新闻信息有着浓厚的兴趣,这种增值服务的扩展引起了当时互联网门户的合流现象,一些门户网站纷纷寻找适合自己的增值方向与其联合,使得各大门户网站盈利空间更大,盈利范围更广,并使得动态网络广泛应用在互联网当中,这些充分体现了互联网经济的眼球经济色彩。
4.1.2 Web2.0 模式。
2001 年秋,互联网泡沫经济的破裂(Dot-com)是互联网经济的一个新的转折点,很多人觉得互联网被大家过分的炒作,而经过时间的验证,人们发现当时互联网泡沫带来的股市大跌却是所有信息技术革命所共同拥有的特征。Web2.0的概念开始于 2004 年美国 Media Live International 公司与 O'Reilly 公司之间的一次头脑风暴论坛会议,在论坛上 Dale Dougherty(时任 O'Reilly 的副总裁,并是美国互联网的先驱人)指出,伴随着新网络和新程序间的规律,互联网经济这个新的行业不仅没有崩溃,甚至使它比以前在人类的生活当中变得更为重要,更确切的说,那些经历了互联网泡沫经济又从中存活下来的公司似乎有着很多的共同点,他认为互联网泡沫的破裂也可以看作是一场 Web2.0 的革命性运动,当时的美国学者有很多都同意了此说法,Web2.0 的概念也因此产生。
而如果说 Web1.0 使得美国互联网经济中发展的企业相互联合,而 Web2.0则主要侧重于网站与用户之间的互动,网站内容基于用户来提供,网站的很多功能也由用户本身来创建,实现了用户与网站的双向参与与交流。比如在 YouTube上传一个视频,在在 BLOG 上发表自己的博文,或者在 Flickr 上传一张派对照片,这些都不需要很难的技术含量,就可以轻松与人分享,即 Web2.0 与 Web1.0 最大的区别在于它的交互性。在 Web2.0 的互联网经济环境当中,信息是由每个人贡献出来的,人是其运行模式的灵魂所在,所以围绕着这一中心,美国互联网先后涌出了很多 Web2.0 企业,如 BLOG(博客)、WIKI(维基百科)、SNS(社会网络)、IM(即时信息)、You Tube 等。而一部分 Web1.0 的互联网企业也因时代的发展加入到了 Web2.0 当中,如 Google、Ebay 网上商城、苹果、雅虎、微软等。而这些先后出台的便于人们与互联网相互交流的各种企业平台丰富了互联网的发展,使更多的企业在互联网上获得灵感与商机。
4.1.3 Web3.0 模式。
Web3.0 和 Web2.0 同样,不是技术创新而是思想上的创新,再通过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得以发展。因 Web2.0 发展过程中,虚拟货币得以普及并可以兑换成现实;美国网民们也普遍认可了网络财富,并信任网络财务的安全管理;再加上围绕网民互动的个性化互联网平台及技术得以发展和完善,使得整个美国的互联网经济更多的追求网民的劳动价值,到了 2008 年美国互联网发展过程中为了更好的提现网民的劳动价值并实行更有价值的均衡分配,催生了 Web3.0 的到来,在Web3.0 的环境下使得美国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迅速加快,主要得益于此模式有以下几个结构,首先网民可以在互联网当中拥有自己的数据库,并能使自己的数据在各种网站进行使用;其次网站之间的信息可以相互交换并融合,甚至可以通过第三方的网络平台进行多方位的整理得以更完善的使用;最后就是互联网的浏览器本身,可以脱离了电脑系统程序,完全通过网络实现复杂系统所具有的功能。
简单来说就是实现了智能化的人与电脑和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而 Web3.0 的特点也在于此,实现人机对话,挖掘大数据以及实现用户的真正价值,这些特点也造就了美国互联网经济的飞速发展。
在美国不少学者认为在 Web3.0 时代发展至今,真正想要打造的 Web3.0 是相同模式的门户网站都已不存在,人们可以按自己的喜好看到自己想要的产品及信息,而不喜欢的内容将不会被提醒,一切都趋于个性化选择。而这种智能的需求必须需要强大的智能系统和对整个美国互联网经济甚至世界互联网的大量数据分析和锁定,所以到目前美国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研究更多的倾向于与大数据和云计算的结合,一旦这一想法得以完善必将颠覆整个互联网经济体系。
4.2 美国互联网经济的运作规律。
4.2.1 基于马太效应。
马太效应(Matthew Effect)其命名来源于圣经《新约 马太福音》一则寓言,即:凡有的,还要加倍给他叫他多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马太效应与二八定律类似,所指的是强者越来越强,弱者越来越弱的一种规律。通过马太效应这一现象,美国科学史研究学者 Robert C.Merton(罗伯特·莫顿)曾归纳为:任何一个个体、群体或地域,在某一个方面,如地位、声誉、金钱等领域获得了进步或成功,就会产生一定量的优势积累,这种积累会使得它有更进一步的进步或成功。而其术语后为美国经济学界所借用,反应其经济学当中的收入不公平的状态。
在美国,马太效应在其互联网行业当中尤为突出,网络购物、即时通信、搜索引擎、网络安全建设等这些垂直的互联网行业当中,排名第一的企业往往占据了 80%以上的行业收入,而这一现象主要由网民、企业、广告主、风险投资商等共同决定的。当问到选择某个应用软件时,超过 35%的美国网民都会选择其知名度高,大家都在使用的互联网产品。一方面互联网应用具有大众粘性,选择大规模知名度高的产品,使得网民之间的互动更容易,并且在涉及到安全方面往往知名度高的企业信赖度也越高。另一方面对于互联网操作性质的产品的个性化需求,其需求远不及对服装、汽车等个性化要求大,而这种心态也使得位居前位的企业用户规模迅速集中扩大。而对于美国的互联网企业来说,实力的进一步增强使得企业更有能力加大投入,技术升级、人才引进、提高服务等。如图(4.1)可见,以下是 2011 年尼尔森发布的点击率前十排名的美国互联网企业:
从表格里不难看出,点击率排名前十的美国互联网公司几乎都出自不同的美国互联网行业,可见马太效应现象在互联网经济当中影响广泛。
4.2.2 基于梅特卡夫定律。
梅特卡夫定律(Metcalfe's Law)是计算机网络先驱,美国 3Com 公司的创始人罗伯特·梅特卡夫所提出的。罗伯特·梅特卡夫(Robert Metcalfe)在1946 年生于美国的布鲁克林,他是美国网络科技进步的先驱者,发明了著名的以太网络,从而成立了 3Com 公司并制定了世界著名的梅特卡夫定律。其定律的含义是:互联网的价值与互联网用户的数量、互联网的节点数的平方成正比。即网络价值 V=K*N²(K 是价值的系数,N 是用户的数量)。自从 20 世纪 90 年代美国互联网就开始呈现这种快速的增长趋势,并使得美国互联网经济在这种超出寻常的条件下爆炸性的发展起来,在美国计算机网络的使用者越多,就使得它对美国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影响越大,甚至对整个美国的经济和社会都有着巨大的反响。再过去的十几年中,互联网已经成为美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尼尔森数据显示,在 2011 年有 2.742 亿美国人口使用互联网,是 20 世纪初美国使用互联网人口的两倍多,他们花费在社交网络和博客上的总时间共计 810 亿分钟。而现如今,互联网已经和移动设备相联系,去年美国一共有 1.176 亿人通过移动设备访问互联网。而 COM Score 在 2012 年二月份公布的数据指出,2011 年美国人总共花了 2560 亿美元购买零售产品和相关在线的旅游产品,2011 年比2010 年同比增长了 12%.而在美国目前发展迅猛的电子商务网站 EBay 也是梅特卡夫定律最好的表现。如此可见,用户的迅速性增长必然会给带来美国互联网经济发展带来价值的提升和充足的信息。
4.2.3 基于摩尔定律。
摩尔定律是美国著名企业家Intel(英特尔)的创始人Gordon Moore(戈登·摩尔)通过 1959-1965 年对半导体发展的观察,最终在 1965 年所提出的。其主要内容是:当计算机芯片的集成电路上的元件数目每 18 个月左右就会增长一倍时,性能也将会随之提升一倍。简单来说,就是每花一美元所买到的计算机的技术,将在 18 个月左右翻一倍以上。这个定律主要阐释了在这个信息社会的时代,信息技术让社会进步的速度。摩尔定律的提出对整个美国互联网经济发展甚至整个世界的互联网体系都有着深远的意义。在这 50 年来的发展过程中,可以看出半导体芯片产业无疑正如摩尔定律的预测在推动着整个世界信息技术的发展速度,而在对于推动互联网经济发展的信息技术基础当中,主要由集成电路的大规模实用和无线光纤宽带两部分组成,而这两大方面也都良好的诠释了摩尔定律,特别是光纤通信行业的密集波分复用技术(DWDM),它是一种至关重要的基础性网络技术,通过一根光纤传送多路平行的吉比特光信号,这使得宽带的成本大幅度降低,也让互联网宽带在美国乃至全世界得以普及。也正是因为摩尔定律在互联网方面得以多方面诠释使得这些信息技术得以飞速进步,使计算机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实验室走进了千家万户,也使 WIFI 技术、4G 技术在美国甚至全世界得以广泛应用,让互联网走入了无数普通家庭,使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有了最坚实的信息技术基础。
4.2.4 基于吉尔德定律吉尔德定律(Gilder's Law)是由美国激进的技术理论家乔治·吉尔德(George Gilder)预测:在未来的 25 年里,主干网的带宽将每 6 个月增加一倍,吉尔德断言,每比特传输价格朝着免费的方向下走,价格点会慢慢无限接近于零。
美国微软公司在最近一次试验中发现,300 公里范围内如果用无线电来传输 1GB的信息流量,用时只需要 1 秒钟,这是我们计算机里的系统传输的一万倍之多,这个实验使美国多方学者发现如今,互联网发展已经不会有技术上的障碍,发展的空间将更取决于网络用户的需求。
如今,几乎美国所有与互联网挂钩的电讯公司都在大量的铺设网线,当美国互联网带宽变得普及且充足时,上网的代价也就会逐步下降,近年来,美国互联网发展已趋向成熟,目前已经有很多互联网服务提供者(ISP)开始像用户们提供免费的上网服务。而正因为上网服务费用因技术发展普及而下降,也使得互联网在美国人的生活中必不可少,人们可以通过廉价的网络在互联网中获取充分的资源,获得巨大的商业价值,取得巨额的回报,这也是美国互联网经济得以充分发展的基本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