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政策工具: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何者更有效
不同宏观政策的功效是不同的。凯恩斯更强调财政政策特别是支出政策的作用效力,在他的流动性陷阱以及投资零利率弹性的场合货币政策甚至完全失效。随后的几十年中,尽管也发生一些争论,诸如财政支出是否具有“挤出效应”等等,但是凯恩斯的财政主义的政策传统仍然占主导地位,与此同时,货币政策也被纳入到补偿性的政策体系之中。然而,伴随货币主义特别是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的发展,对需求管理政策效力的质疑日益强烈,理性预期意味着长期中货币政策对实际变量无能为力,而“李嘉图等价”则宣告长期财政政策的完全失效。到最近一、二十年的宏观经济学新共识中,由于稳通胀成为宏观政策的首要目标,自然更是抬高了货币政策( 主要是利率政策) 的作用地位,而财政政策则被置于较次要位置,他们认为,除非经济出现了异常剧烈的波动,否则政府不应当在财政政策上有大动作。这种流行的轻视财政政策的观点本质上反映了新古典主义反对国家干预、主张“小政府”的思想传统,因为既然经济在中长期可以达于自然率的均衡状态,那么就毋需政府再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此外,若放开财政政策,还将有可能导致政府违背“财政纪律”,出现巨额赤字,为未来的经济造成负担。再有,政府的公共支出既可能产生“挤出效应”,也难以达到私人活动的效率水平,从而非但不能有效刺激总需求,反而会加剧经济不稳定,甚至诱发通胀。
后凯恩斯学派明确反对主流派的上述政策工具观点。他们指出,在经济具有内在不稳定的条件下,管理总需求始终是宏观政策的首要任务。就此而言,财政政策无疑是最有效的政策手段,尤其是当经济处于下滑或衰退时期,政府扩大公共支出将会直接( 并通过乘数效应间接地) 增加总需求,这是促使经济恢复平稳运行以及长期增长的强有力的措施。而货币政策则相形见拙,无论是货币量还是利息率政策,其对于总需求的影响都需要经过一系列传导环节,从而具有相当大的弹性和不确定性。因此,在后凯恩斯学派的政策排序中,财政政策处于无可争议的首要地位,货币政策则作为一种协同配套措施发挥政策配合的作用,并且其调控目标主要在于总需求,至于物价水平与通胀率则留给工资或收入分配政策来调节。后凯恩斯学派指出,流行的轻视财政政策的各种论点在理论上是难以成立的,实践中则是有害的。例如,所谓的“财政纪律”不应当成为政府管理总需求的束缚,当经济处于下滑乃至衰退时,为了避免萧条并促使经济回升,实行赤字乃至巨额赤字财政政策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在促进经济有效增长的条件下,政府债务的适度增加不会造成不可控的负担。不仅如此,在经济不景气时期,关于“挤出效应”的论点也是站不住脚的,这时的公共支出将更多地具有拉动私人支出的“挤入效应”。再有,关于公共支出的效率有可能低于私人支出效率的担心虽有一定道理,却不能成为否定财政支出具有客观调控功效的理由,因为完全可以通过科学的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来改善公共支出的效率,使财政政策有效地实现刺激总需求、促进收入均等化以及环境亲和或可持续的经济发展等等短期与长期各种目标。因此,后凯恩斯学派主张,与前面所述的宏观政策目标调整相对应,必须重新恢复财政政策的首要宏观调控工具地位。在近几年应对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的过程中,欧、美一些国家的政府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财政政策的操作大有起色。然而传统观念的影响依然存在,特别是在一些国家出现了主权债务危机之后,强调“财政纪律”的呼声日益强烈,使得决策者们又表现得犹豫不决起来,财政紧缩的倾向重又抬头。对此,后凯恩斯学派强调指出,在当前必须彻底破除这种观念,才能避免重蹈上世纪 20—30 年代大萧条时期“财政部观点”的致命覆辙,使各国经济尽快走上复苏之路。
( 三) 操作原则: 相机性与规则性哪一个更合理
相机性操作原则指的是宏观政策的实施应当遵循“逆经济周期风向行事”的思路,所以相机性并不意味着政策操作的随意性或无原则,只是强调了相对于经济运行的不稳定性而言政策操作需要保持高度的灵活性和针对性。规则性操作原则正好与上相反,它强调宏观政策操作应当固守某种规则,尽量、甚至完全消除灵活调整性,目的在于通过规则来约束政府的行为,以避免因政府对于经济形势误判或者政府对于调控权力的滥用等等而导致不良经济后果。宏观政策领域这两种相互对立的政策操作思路,本质上乃是自由主义与干预主义两大思想传统的反映。二战以后的最初几十年,是相机性操作思路占主导地位,这集中体现在凯恩斯主义的一系列补偿性政策主张中。但是在货币主义兴起、特别是理性预期的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盛行之后,规则性政策操作思路日益流行起来,诸如货币增长的“单一规则”、“时间一致性原则”、央行独立性原则与“财政纪律”等等,均体现了这种政策操作思路。在晚近的宏观经济学新共识中,规则性政策操作基本上完全占据了宏观政策的主导地位。显然,政策操作思路的这种转变是与近几十年来宏观政策目标由促就业向稳通胀的倾斜以及政策工具从财政政策向货币政策的转移一脉相承的。因为既然宏观管理的主要任务被锁定在运用货币政策保持低通胀或稳通胀,那就意味着实体经济将会达于或接近于自然率水平,故而“自动稳定器”的财政政策足矣,相机性的财政政策不再有作用空间,而货币政策只有采取规则性操作措施( 货币量,特别是利率) 才能通过稳定人们的通胀预期来实现稳通胀的目标。
后凯恩斯学派认为,上述规则性政策操作原则是不明智和错误的,它极大地限制了宏观政策的作用空间,也减低了政府在熨平经济周期波动中应有的重要职能。近些年来的政策实践也充分证实了这一点,规则性的货币政策操作并未能有效地抑制通胀,而严格限定赤字比率的所谓财政政策规则 ( 例如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关于赤字 /GDP 的比率低于 3%的规定) 则使财政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调节总需求和宏观经济活动水平的作用,以至于当私人经济活动出现紧缩时整个经济下滑的势头得不到有效遏制。此次西方世界的经济大衰退有力地证明了所谓规则性政策操作原则的不合理性,又向人们重新唤起了凯恩斯主义的相机抉择政策操作思路。后凯恩斯经济学家指出,既然现代市场经济运行具有内在不稳定性,旨在弱化这种不稳定性的宏观政策调节就是一种经常性的任务,其政策操作思路也就当然只能是“逆周期式的”。虽然财政与货币政策还发挥着某种其他职能,但是实现经济稳定发展却是第一要义,故相机性地实施“功能的”财政与货币政策操作必然是政策操作的基本原则。就财政政策而言,债务比率规则等所谓“财政纪律”约束是没有多大意义的,政府应当灵活地根据经济形势的需要调整税收特别是支出政策,不仅实施“微调”,而且当经济不稳定加剧时还应当实施“粗调”(coarse turning)。
就货币政策而言,不仅应当放弃刻板的规则,而且央行的独立性也是不必要的,因为相机性政策原则要求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等各项宏观措施的紧密协同配套。这样,后凯恩斯学派便坚持了一种“大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理念。当然,这种“大政府”的宏观政策操作思路是以健全的民主监督与权力制衡制度环境为条件的,它本身并不能衍生出权力滥用的问题。
四、结论与启示
后凯恩斯学派近几年来围绕金融与经济危机所展开的理论研究与分析批判工作,对于当代宏观经济理论与政策的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尽管目前西方经济学界关于金融危机的原因解析依然存有分歧,但是大衰退的严酷现实显然使主流经济学家陷入了比较难堪的尴尬境地,流行的宏观理论与政策不再那么令人信服了。众多有识之士明确认识到,经济学需要反思! 金融危机带给人们的最深刻教训就是:放纵市场机制自发运作是行不通的,而此前政府对金融市场解除管制仍是一种直接的放纵,央行的不当政策实际属于一种间接的放纵。由此酿造的恶果恰恰反证了凯恩斯经济思想的恒久生命力。后凯恩斯学派从坚持凯恩斯革命的立场出发,结合对金融危机与经济衰退的理论分析对于流行的经济理论与政策观点展开了比较系统地批判与反思,进一步揭示了以中性货币、均衡稳定分析等等为特征的新古典宏观经济学以及那些“冒牌的”所谓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严重缺陷,力图重新恢复真正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传统,从理论上说明现代市场经济内在不稳定性的发生机理,从政策上论证减低、乃至消除这种不稳定性的应对措施。这对于纠正当代经济学近年来出现的“市场调节至上”的偏差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促进宏观经济思想变革和朝着现实化的方向健康发展也具有积极作用。
后凯恩斯学派的理论与政策观点对于我们思考与完善中国宏观经济管理也具有重要启示和借鉴意义。近年来我国的宏观政策操作总体上是比较成功的。尽管来自不同方面的关于“大市场、小政府”的呼声不断,但是决策者基本上坚持了凯恩斯主义的政策思路,有效地调控了经济运行。例如,促就业、保增长始终被作为首要的宏观经济目标,财政政策作为有力的调控工具得到充分的运用,政策实施上的“松”或“紧”调整也保持了灵活的相机性。这使得我国经济近些年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且运行比较平稳,即使在受到外部环境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这两年依然能够保持 8%以上的增长率,令世界赞叹。当然如果借鉴后凯恩斯学派的政策思想认真思考一下,我们的政策操作仍有一些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这里仅就笔者管见指出三点:
第一,货币政策不能单纯着眼于控制通胀,应当更侧重于与财政政策经常性地正向搭配,以实现刺激总需求、促进就业和增长的目标。我国在一些时期中采取的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紧”、“松”逆向搭配实际上有忽视货币政策对实际变量影响的倾向,犯有中性货币论和“二分法”的毛病,这限制了财政政策的作用效力,不仅会降低其“挤入效应”,而且可能助长“挤出效应”。
第二,稳物价需要“对症下药”。紧缩货币固然可以抑制需求拉上型通胀,但对于成本推进型通胀却无济于事。就国民最关心的 CPI 而言,其构成因素大多属于必需品,例如食品、衣着、医疗等,对这些物品或服务的需求无论是价格弹性还是收入弹性均很低。因此,如果 CPI 上涨,只能从供给方面找原因 ( 例如,由于自然灾害导致农副产品歉收,或者国际物价上涨通过进口传递,或者劳动成本上升等等) ,其根本的治理之道只能是调节供给 ( 例如,综合运用财政、货币政策对短边产品生产实现补贴或提供信贷支持,改进生产技术以增加长期供给潜力,以及通过收入再分配调节措施对相关初级品生产者给予必要补偿来寻求生产者利益与消费者福利之间的某种平衡) 。这时如果实施紧缩的货币政策,不仅于事无补,反而“雪上加霜”。我国近年来的货币政策在这方面是存在着偏颇的,它反映了“货币主义”的思想痕迹。
第三,就财政政策而言,虽然可圈可点,较好地发挥了总量调控的作用,但是至少仍有两个方面值得进一步思考。首先,是如何在刺激总需求的同时促进结构优化的问题。适当加大基础设施建设( 所谓的“铁”、“公”、“机”) 是必要的,但切忌各级政府竞相攀比以免规模失控。应当使财政资金在地区间、城乡间、产业间的分配服从优化结构、促进均衡发展的目标,综合运用支出与税收政策淘汰落后产能( 诸如高污染、高能耗产业) 、限制过剩产能、大力促进新兴产业和短边产业的发展。其次,是如何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的效率问题。近年来频频出现的道路、桥梁等公共工程质量缺陷、甚至重大质量事故的问题,暴露出我国政府公共支出活动缺乏规范的操作程序和健全的监督机制等制度漏洞,因此必须完善相关的制度建设。按照后凯恩斯学派的观点,为了减低乃至消除市场经济运行的不稳定性,客观上需要“大政府”来行使宏观调控职能,对于处于社会经济转型期的国家而言这种需要尤其强烈。但是毫无疑问,要使这个“大政府”能够真正有效地行使其职能,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民主监督与权力制衡制度,以约束和规范政府或公共决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