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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问题探究
【第一章】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农户调查研究绪论
【2.1】农户对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现状分析
【2.2 - 2.4】合作社农业服务需求评价与特征
【第三章】英山县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分析
【第四章】英山县农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供需偏离性及成因
【第五章】国外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
【第六章】建设英山县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对策建议
【结论/参考文献】农业合作社开展社会化服务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2.2 农户对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评价
基于农户现实经济需求和潜在心里需求为农户提供专业的农业社会化服是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根本宗旨,农户需求不但指引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方向,也影响了合作社自身的发展壮大。因此,本节将运用层次分析法(AHP),基于农户需求对合作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进行等级排序,挖掘农户潜在需求,促进合作社自我功能完善和发展。AHP 层次分析法是一种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多层次决策分析方法,它将复杂问题分解为若干层次,用定量方式表示每个层次的相对重要性,然后通过定量信息使复杂的决策思维量化,它是一种能够将复杂问题和多因素之间的内在关系简单化处理的方法。
2.2.1 指标体系建立与指标权重确定
根据农户对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期望,将合作社功能指标体系设置为两个层级,分别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一级指标为农户对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总体需求概括,包括标准化服务、信息服务、加工运送服务、信贷服务、销售服务、权益保障和社会服务 7 个指标。二级指标则是一级指标具体延伸,囊括了合作社为农户农业生产经营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产业链中所有详细环节,例如生产资料供给、加工运输、销售、技术信息等整个过程,共分为 20 个可量化指标。同时,运用 AHP 层次分析法,选取 20 位对合作社有了解的成员,其中包括 5 名合作社社长,10 名合作社成员,5 名村干部,对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的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进行两两打分,建立比较判断矩阵,从而计算得出各指标权重。(见表 10)
2.2.2 模型选取
数据分析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模型对农户对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进行综合等级评定。模糊综合评价模型是一种多目标综合评价方法,它适用于那些难以用简单的“是”或“否”来判别的复杂问题,将复杂问题分解为单个不同简单要素,在对各个单因素进行分别评价的基础上进行集合后的综合模糊评价,以保障评价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模糊综合评价模型的建立方法是:
(1)建立评判因素:根据农户对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期望程度,建立评判集 V,V=V1,V2,V3…Vm;评判对象因素集 U,U= U1,U2,U3…Un,代表评判对象因素集是由 N 个不同子集组成,且每个子集中也都包含 n 个因素,即UI=UI1,UI2,UI3…UIN.而评判矩阵 R=(RIJ)n*m,RIJ 表示评判对象 UI 对评判集VJ 的隶属程度,则(U,V,R)便构成了模糊综合评价整体模型(2)一级因素评价:利用一级模型对每个子集 UI 进行单因素评价,计算得出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评定向量,为 B=WI*RI(3)多级综合评价:用 BI作为相对应 UI的一级因素评价,形成一个 N*M 阶评判矩阵,为 B=W*R(4)计算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综合评定价值:P=B*V,同时结合评价尺度进行评价,得出评判等级此外,根据四级语义学标度将农户需求量化并划分为四个等级,即“非常期望”、“比较期望”、“一般期望”、“较少期望”,分别赋值为 1,0.8,0.6,0.4.基于评价标准选取三个评价临界值 0.8,0.65,0.5,当功能综合评价值大于等于 0.8 时,可认为农户对合作社该项服务非常期望,非常需要;当综合评价值在 0.65 到 0.8 之间,可认为农户对合作社提供该项服务是比较期望;当综合评价值在 0.65 到 0.5 之间,可以认为农户对合作社该项功能的需求是一般期望;当综合评价值小于 0.5 时,则是农户对合作社该项功能的期望是较少期望。
2.2.3 数据结果分析
根据上述四级语义学标度,得出农户对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各项服务期望等级评定百分比,如表 11 所示:
将上述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权重与农户对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期望等级打分百分比相结合,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计算合作社服务项目单级综合评价、多级综合评价和一级综合评价,最终得出总体综合评分值,总体评价结果见表 12:
数据结果显示,农户期望合作社所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总体评价得分为0.783,等级评定为“比较期望”,这说明当地农户对合作社能够提供整体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较为旺盛。从各项分服务得分情况来看,农户对各项分服务的期望程度为:销售服务>信息服务>标准化服务>信贷服务>社会服务>权益保障>加工运送。
(1)销售服务位居农户需求首位。英山县农户以种植业为主的产业格局决定了当地农户收入主要来源于其农产品销售,而单个农户普遍存在缺乏有效销售信息、销售渠道窄、销售价格波动大等问题,无法保障自身利益。而销售服务作为合作社市场主体的基本功能,能够有效凝结农户力量,帮助农户扩大销售渠道,提高产品价格竞争力,保障农户获得稳定收入。
(2)信息服务的重要地位意味着当地农户开始意识到原有封闭式的农业生产已经落后于现代农业发展的脚步。农业生产不能光靠一门心思的劳力耕作,更需要的是农业生产知识和技术。在无法整体提高农户文化水平的基础上,农户要想获得更多有关农业生产的知识和专业化的技术培训就必须依靠组织,而这个组织就是由农民自发组织创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迫切希望合作社能够成为一个农户自由交流技术、产品信息和获得技术培训的平台,帮助农户改变固有的生产方式,革新生产技术,有效提高资源利用率,从而提升农户生产效率,保障农产品优质化。
(3)标准化服务的较高评定等级,体现了农户在生产资料方面对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和统一品牌中提高销售价格的潜在需求。农户希望借助合作社能够买到更多优质低价的生产资料,从而降低生产成本;此外,统一品牌的目的也是为了能够提高产品的附加价值,同样的产品不同品牌所造成的价格落差大大影响了农户农产品收入,因此农户不仅期望合作社能够统一产品标识,而且更期望合作社能够利用良好的品牌声誉帮助农户提高产品影响力,进而有利于产品品牌深度挖掘和产品销售。
(4)对信贷服务的期望来自于农户或是期望购买农业机械设备以扩大生产规模,或是需要资金进行各方面的投资生产。现阶段农户无法轻易从正规金融机构中获取资金,也没有勇气承担较大风险向私人组织进行借贷,农户金融需求与农村金融供给之间一直存在较大矛盾。因此他们希望合作社能够成为农户之间的信用机构,以农户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将合作社闲散资金以低息的方式借给农户,或为农户贷款提供担保,以缓解农户资金困境。
(5)社会服务的目的是帮助农户解决生活困难,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丰富农户日常休闲,改善农村生活条件,这直接影响了农户的日常生活,也贴近了农户的现实需求。但在农村大多的社会服务一般都由政府或村集体来完成,多数农户认为合作社作为一个经济合作组织,社会服务并不应该由其来提供;此外,由于社会服务的隐蔽性和延时性,也致使农户对该服务的期待并不强烈。
(6)权益保障的综合得分为 0.597,评定等级为“一般期望”,体现了农户对合作社提供的权益保障功能需求度并不高。究其原因可以认为,一方面权益保障的很多内容,例如提高市场地位,维护品牌形象等概念太过抽象,且与农户切实利益关系较为隐晦,农户基于自身理解较难判断;另一方面农户处在农村熟人社会关系中,人际关系熟络,较少发生纠纷,因而自然不需要合作社帮助解决。
(7)加工运输服务是农户需求程度最低的一项服务。理论上而言,统一加工运输不但能够大大节省单个农户运送开支,而且通过对产品的深加工,挖掘产品的附加价值,能够带动一系列产品产业链的发展。但在现实中,大多数农户的农产品都是靠小贩主动上门收购,并不需要自己运送,因此对合作社提供统一运输往往觉得多此一举。同样,产品的深加工必然需要大量机械设备和资金投入,前期大量资金的投入和较慢的利润回报速度之间的长时间差所造成的风险,以及短期内农户获得的直接利益较少,使得农户对其需求程度低。
2.3 农户对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的特征
2.3.1 实用性
理性经济人的假定认为:人在面对任何约束条件下,都会实现自身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农户也不例外。农户是否需要合作社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需要什么样的服务,该如何获得服务都是农户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所考虑的。所以,合作社所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否具有实用性是当地农户选择的关键因素。因此,与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服务应最受农户所期望,这也就解释了农户为什么对销售服务、信息服务、标准化服务更为需求,而对信贷服务、社会服务、权益保障等服务的需求程度较低。
2.3.2 差异性
农户对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会随着时间的发展、地理位置的变化及个体的差异而有所不同。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户视野的不断开拓,过去合作社一成不变的服务内容不再受到农户青睐,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必然会跟随市场的发展方向不断完善;同时,地理位置的优劣直接影响了农户获取外界信息的渠道,导致与外界环境接触越多的农户对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要求范围更加广阔,专业性更强;此外,由于农户个人社会背景、家庭环境、文化素质、经济收入、技术能力等各方面条件的不同,因此对合作社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也具有明显差异性,具体表现在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的差异。例如,在服务内容上,有些农户希望合作社能够主要提供销售服务,帮助农户拓展销售渠道,而有些农户则希望合作社能够优先提供信息服务,扩大农户获取信息来源。在服务形式上,有些农户希望合作社能够采取直接的技术指导提高农户的技术水平,而有些农户则希望合作社能够采用举办技术培训班的方式来教授农户新技术的应用。
2.3.3 综合性
农户的农业生产从种植到采摘再到销售、加工等一系列的环节都需要合作社提供不同类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生产过程的完结往往需要多个服务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例如,在农户农产品种植初期,希望合作社能够提供质量较好的生产资料即标准化服务,在种植过程中遇到病虫害或栽培管理问题则希望合作社能够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服务,而在成熟期时又希望合作社能够提供较高的收购价格帮助农户拓展销售渠道。因此,农户要想从根本上提高自身的收入,不但需要合作社能够提供基本的农资服务、技术服务、销售服务,还需要更高层次的信息服务、资金服务等一系列服务的支持。而且,当农户基本需求被满足后,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视野的开阔、能力的提升,对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范围就会逐步扩大,综合性特征会越加明显。
2.4 小结
本章从农户认知、农户对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期望及对合作社服务需求评价三方面出发,考察了英山县农户对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现状,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英山县农户对当地合作社的认知仍处於初期阶段。具体表现在:合作社整体存在感较低、农户对合作社不了解、合作社信息渠道来源单一及农户对合作社服务整体依赖感较弱等方面。
第二,当地农户对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较为旺盛。一方面表现在具体的服务期望上,农户最希望合作社能够提供直接的技术指导服务,有关价格、技术及农产品销售等信息服务以及提供购买农业生产资料资金服务等;另一方面则表现在,基于农户需求对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进行等级评定,结果可知:销售服务、信息服务、农资服务是现阶段农户最为期望的三大服务项目。农户希望合作社所提供服务能够有效解决农户生产技术与信息问题,提高生产效率,扩大销售渠道,增加农业收入,保障农户根本利益。
第三,英山县农户对当地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具有实用性、差异性和综合性三方面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