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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中国居家养老服务机制构建研究
【引言】我国城乡居家养老模式探究引言
【第一章】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功能分析
【第二章】居家养老体制建设的比较研究及经验借鉴
【第三章】我国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完善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
【结论/参考文献】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策略分析结论与参考文献
一、 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功能分析
我国从 20 世纪末,就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了,但一直到目前,我国的人均 GDP 和人均财力均在世界上处于很低的水平,这与发达国家进入老龄社会的情况有着很大不同,加上我国人口基数很大,老年人群体总量也就必然很大,这就形成了典型的"未富先老"现象[7].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的日益加重,特别是高龄老人比重的增加和空巢家庭的增多,以及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难以满足日渐庞大的老年群体的多样化的养老需求。在这样的形势下,这种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出现,为我国在解决养老需求日益增大的问题打开了新的思路。这种养老模式,可以充分利用家庭和社会的资源来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多样性,进而可以相对的减少国家负担,很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将居家养老服务纳入基本社会保障体系,在保障老年人养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本节从其基本理论和主要功能,这两个比较主要的方面对居家养老服务进行了分析,进而对其体系建设的必要性进行了研判。
(一) 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本理论
分析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基本理论可以从其基本概念和理论体系入手,通过阐明定义、界定性质、划分类型、描述内容,进而对其理论框架体系进行分析,以此说明其基本理论内容。
1. 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概念
居家养老服务在我国发展的初始阶段,是从香港地区近年来一直在的开展的"社区照顾"这一模式发展演化来的。20 世纪 70 年代起,香港开始进入老龄化高峰期,有入住养老机构需求的老年群体数量不断加大,机构养老的床位开始紧张,为避免低龄的、健康的老人过早的进入养老机构,浪费社会资源,香港提出了采用"居家照顾"的方式进行社会化养老服务,这种服务满足了老年人需要受到专门照顾,又不想离开熟悉的居住环境的想法[8].
这种服务虽然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化的服务,但服务的提供方式,在不同国家、地区也不尽相同。基本上可分:公共的产品、准公共的产品、私人产品、混合产品这四种类型[9].全部作为公共产品的提供的,基本在一些高福利国家,由政府全面负担;提供准公共产品(还需个人承担部分费用)在加拿大、美国等国家;全部由个人承担的从目前搜集的材料上看还没有。我国采用的可以说是一种混合模式,针对不同人群和不同服务内容,采取政府全额负担、政府部分负担和由个人支付等不同模式。居家养老服务根据如何付费、如何服务、如何提供的不同分成多种类型。根据费用给付可以分为无偿、抵偿、有偿三种,公共产品性质的居家养老服务一般为无偿服务,如一些居家养老的基础设施建设等,准公共产品的居家养老服务一般为低偿服务,如针对困难老人发放补贴金等,私人产品的居家养老服务属于有偿服务,如为大多数老年人提供的餐饮送达,医疗看护陪床等[10].
根据在居家养老服务中服务对象需求的不同,简单的可以分为需提供上门的服务和在日间托养的服务。上门服务的内容,可以根据老年人的需要而提供,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日间托养服务,提供日间托养服务的目前叫做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托老所",主要是为解决上班族有需要护理的老人在白天工作时间的照料护理等内容,日间照料中心一般设置在街道社区,方便为周边老人就近提供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从各地区的实践上看,可以有以下几个方面:
--生活照顾。直接对老年人本人进行的一些如洗澡、喂饭、陪伴等服务;--健康医疗。如为老年人上门看病、体检、康复护理、送医治疗等;--家务服务。上门提供房屋内卫生的打扫、洗洗衣服做做饭、房屋一些基础设施的维修等;?
--文化娱乐。一般由街道社区提供的室内外活动场所,并对活动的内容进行一定程度的规范;--精神慰籍。根据老年人的主动要求,对老年人的心理疏导服务,使其精神愉快;--法律维权。提供诸如赡养、财产等方面的参考。此外,在提供这些服务的同时可以使用一些高技术手段,如呼叫服务网络、定位服务等。
2. 居家养老服务理论体系
任何社会保障服务内容的确立可以说都是在基础理论和实践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过程中建立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也不例外。发达国家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理论背景主要应该是来源于--多元化的福利理论和福利经济学理论。我国在吸纳国外居家养老服务先进经验的同时,为了使这一服务内容更好的落实,也结合了中国自身的文化背景、社会发展条件等因素形成自己的理论支撑体系。
发达国家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的理论支撑主要有多元福利理论和福利经济学理论,且与其工业革命进程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多元福利理论强调的是职责的划分和社会参与程度[11].职责划分主要是确定主体,这一理论突出了将一直由政府提供的社会福利转而由公共部门、非盈利机构、私人部门、社区和家庭共同提供社会福利,政府职能侧重于规划和立法,制定并监督政策的实施;社会参与是要居家养老服务涉及到的各方都要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的规划与决策中来,主要是要让接受服务的对象和政府外的其它机构积极参与到其中,这样就能很好的对其内容、措施等进行不断的丰富和完善。发达国家在这个理论的影响下,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改变了过去完全由政府投资兴建养老服务设施这一模式,强调了社会福利社会办这一基本原则,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不再直接提供养老服务,这项方式的变革促进了养老服务的质量的提升。福利经济学,其研究内容是社会提供的经济福利,由英国的经济学家在 20 世纪 20 年代创立。其主要思想是分配越能均等化、社会福利效应就越大,通过主张收入尽可能的均等化,逐步催生了"福利国家"的出现。随着国家在收入调节过程中作用的不断加强,国民收入逐步呈现均等化发展趋势。对弱势群体的保障力度也应随着均等化要求在加大,这一群体主要包括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士等。在此理论基础上,发达国家陆续建立了老年福利制度,在为老年人提供基本保障的同时,也为包括居家养老服务在内的养老服务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和思路[12].
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借鉴了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服务型政府的原则就是在此基础上提出的;但同时也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国情,主要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孝道观念,逐渐发展成为有中国特色的代际伦理关系理论[13].我国主要理论背景如下:服务型政府理论强调,政府要根据社会公众的需求提供服务,同时要给予民众选择服务的权利,把提升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当作根本目标。以这一理论为依据,政府应该为老年人提供多种样式的养老模式,老年群体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由的选择养老方式。代际伦理关系理论,中国有尊老、敬老的文化传统,因此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一直都是家庭养老,赡养义务也就由儿女来完成,且老年人也大都不愿意离开家庭养老。我国的《宪法》和《婚姻法》等都对子女所具有的赡养义务进行了规定。法律、传统价值观念、社会舆论都要求子女承担主要的养老责任。这也是我们为什么选择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作为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主要发展模式的客观原因。
(二) 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基本功能
1. 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
可以预见,随着老龄化进程加快、高龄老人不断增加,社会养老压力将越来越大。特别是独生子女政策实施近 40 年来[14],独生子女的父母老年群体逐年增大,有着中国传统文化背景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不能继续维系,在这种独特的背景下,势必要有一种能够符合我国文化和国力背景的养老模式来满足全社会的养老需求,居家养老服务这一模式是能够使大多数人从心理和经济上逐步全面接受的。可以预见,这种养老服务模式的大规模推进,能够促进代际和谐、缓解养老压力、减轻家庭负担和老年人心理压力,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2. 推动政府改革以促进社会公平
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动政府改革,着力构建服务型政府,因此当前更加注重的是如何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居家养老服务作为政府推动的主要养老模式,政府必然要承担起主要建设职责,在政策体系、资金扶持等方面要不断完善,势必形成推动现代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我们的政府一直在强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居家养老的受益人群将是全体老年人,所有老年人享受的权利也是一样的,服务层次和水平也是基本一致的,因此居家养老服务的从开始到结束以及所有的过程中,最能将社会的公平性在各个环节加以体现。
3. 破解就业难题带动服务业发展
养老需求可以理解为一种消费需求,这种巨大且不断增长的需求,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必将成为企业参与的原动力,围绕居家养老服务将要开发一系列的产品,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居家养老最终要落实到人对人的服务,因此将会提供相当多的就业岗位。可以通过对本社区无业人员或下岗职工进行培训,然后分配到需要照料的老人家里。[15]
这样,不但解决了照顾老年人人手不够的问题,还解决了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从而为政府减轻了负担,可以有更多的精力放在服务的专业化与多样化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