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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博弈与企业规模对私营企业养老参保的影响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4-11-08 共8355字
论文摘要

  一、引 言

  老年岁月是人生的重要阶段。养老问题既是个人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关系到一个国家和社会的持续稳定与发展,需要我们予以足够的重视。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代际更替,保证老年人安心退休,新劳动力顺利就业。为了保证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国各级政府出台了多个相关文件,要求各类企业必须给全体员工购买养老保险。2011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更对养老保险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规定,并明确强调了私营企业在养老保险参保上的义务与责任。

  尽管我国各级政府对企业履行养老保险参保责任进行了三令五申和监管,但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私营企业逃避缴纳员工参保费的动机逐渐增强,并通过各种手法逃避养老保险参保责任。据中国社会科学院 2011 年组织进行的“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2011)”,我国私营企业享有养老保险的员工仅为 48. 8%,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三资企业分别为 78. 3%、70. 8%和88. 4%。私营企业的养老保险参保率远低于其他类型企业,将影响到私营企业的人才引进和持续发展、广大私营企业员工的退休福利,甚至阻碍我国社会保障建设、收入分配改革的进一步开展。

  探讨私营企业履行养老保险参保责任的影响因素意义重大,但目前学术界关于这方面的实证研究却并不多见。原因主要有两个:一个原因是认为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在政府明文规定下企业会自觉按章执行,履行义不容辞的责任,于是默认全体企业员工均已参加养老保险、不存在员工养老保险缺保问题,也就不必进行研究。事实上,由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时间尚短,在制度设计和执行上不够完善,不少企业存在逃避员工养老保险参保责任的现象,这方面的问题在私营企业中尤其突出,不容忽视。另一个原因在于进行这方面的实证研究需要获得大量相关企业养老保险执行情况资料,而这些资料的获得比较困难,因而这方面的研究长期以来大都采用理论演绎的方法或以宏观历史案例从国家层面展开研究,而鲜有系统性的定量研究。

  本研究从企业层面探讨劳资博弈与企业规模对私营企业养老参保的直接影响,并考虑到随着企业规模的不同,股东可利用的企业影响力不同,员工组织的影响力也不同,因此提出并检验了企业规模与股东控制力、员工组织对私营企业养老参保的交互作用,研究结论对相关管理部门决策和学术界进一步研究具有重要启示。

  二、理论假设

  企业履行养老保险参保责任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从 20 世纪 60 年代开始,各国学者就开始关注养老保险参保的影响因素,但总体而言,大都从宏观因素角度进行。例如:宏观经济变量,包括经济增长速度、收入水平、价格水平、货币稳定性、利率等;还有制度因素,包括法律规章、产权制度、规制质量、腐败控制;人口统计变量,如人口数、教育水平、预期寿命、城市化等。随着研究的深入,不少学者认为,从微观层面探讨影响企业履行养老保险参保责任的因素,将是原有研究的有益补充,也更具现实意义。

  从企业层面这一微观角度看,企业的影响力与企业规模大小有直接关系。更大的企业规模往往意味着企业拥有更大的市场力量,企业在解决当地人口就业中作用更大,因此地方政府对该企业的依赖与重视程度越高,从而更不情愿对它们不履行参保的行为进行惩罚,由此助长了企业不履行养老参保责任的行为。有研究表明,政府官员通常认为提供工作岗位而不缴纳保险费用的雇主比不提供工作岗位的雇主更好。有些地方政府甚至将企业偷漏员工养老参保的社保福利当作“优惠政策”送给纳税大户,使企业每年因此“节省”巨额的社保支出,从而,出现地方政府把“默许企业不给员工买保险”当作给大企业的一种扶持或吸引投资的政策“比较优势”,通过出卖劳工的利益向资本献媚。因此,地方政府在监管大企业执行员工养老参保政策上相对宽松,从而导致大企业的员工养老参保率相对较低。

  另外,大企业有更强的逃避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动机。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而言,企业规模越大,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越严重,政府执行机构监管企业执行养老参保的难度就越大,因此大企业更容易逃避缴纳养老保险费。就缴费绝对额来说,大企业缴纳的费用总额要比小企业高得多,偷漏保同等比例的情况将“节省”更多的金钱,因此相比小企业而言,大企业有更强的动机、也更经常进行偷漏缴纳员工养老保险费。另外,大企业有更多更好的会计师和律师资源,可以更好地掩盖其逃避的事实并处理与执法机构的关系;而且由于大企业通常是偷漏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惯犯”,在处理这类逃避责任的活动时有更丰富的经验或资源加以利用。因此,大企业逃避养老保险责任的现象比小企业更普遍。综上所述,我们提出假设:

  H1:私营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率与企业规模负相关。

  追逐经济利润是股东投资经营企业的主要目的。在外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对经济利润的追逐可能会演变为对内部成本最小化的追求。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是企业劳动力成本中一项比较大的开支,是影响企业利润的重要因素。为了保住或增加利润,企业有可能把目光转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上,出现员工养老保险费能逃就逃、能拖就拖、能躲就躲的局面。郑志国的研究表明:私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相比,利益主体更明确。为了降低用工成本,私营企业有意逃避缴纳员工社会保险费,对员工工资侵蚀的现象比国有企业严重得多。同时,股东对企业经营的控制力越强,也就更有条件贯彻实施不缴或欠缴员工社会保险费以获取利润这一意图,因此,股东控制力越强的私营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率越低。综上所述,我们提出假设:

  H2:私营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率与股东控制力负相关。

  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关于工会、职代会在增进员工福利方面的重要作用,国外早期的福利经济学文献已经多有论述,但早期研究中由于数据资料的限制,并没有对工会、职代会的这一影响展开细致的实证研究。首先最全面对这种影响进行分析的是弗里曼(Freeman)和梅多夫(Medoff)。他们的研究发现,建立工会、职代会这类员工组织的企业社会保险平均缴费比未建立这类组织的企业高 14%。这是因为在未建立工会、职代会的企业中,员工的进入和退出是决定员工福利的主要调节机制,福利补偿方案主要由这些“边际”员工的偏好决定,但“边际”员工往往是年轻、流动性强并且对健康、养老保险需求较低的人,因此这是不利于提高全体员工福利的;相反,在有员工组织的环境中,通过工会或职代会的投票和政治过程可以将“边际”员工的影响扩展到更多员工,而不仅仅是那些年轻、流动性强的员工,由此,年长、流动性低的员工的养老保险参保偏好都会被考虑进来,从而工会和职代会的建立能大大提高员工的养老保险覆盖率。

  我国的相关实证研究也支持了工会和职代会能提高养老保险覆盖率的观点。姚洋和钟宁桦基于全国 12 个城市 1268 家企业的调查数据,实证检验了工会在提升工人福利方面的作用。研究结果显示,工会能显著提高工人的小时平均工资、缩短每月平均工作时间,并提高企业养老保险覆盖率。朱晓阳和陈佩华对比研究了是否建立职代会与单位为个人购买养老保险行为之间的关系。结果显示,建立职代会的单位为个人购买养老保险的高达 84%,而未建立职代会的该比例仅为 50%,即建立职代会企业的养老保险参保率明显高于未建立职代会的企业。这些研究结果说明工会和职代会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监督企业履行养老保险参保责任上具有积极意义,并且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这些员工组织的作用将更明显。综上所述,我们提出假设:

  H3a:私营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率与建立工会正相关。

  H3b:私营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率与建立职代会正相关。

  股东控制力不单直接影响企业养老参保率,还调节企业规模与企业养老参保率之间的关系。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企业规模越大的企业影响力越强,地方政府对它们越依赖与重视,越不情愿对它们不履行参保的行为进行惩罚;并且这种影响力随企业规模的增大而提高,规模越大的企业影响力越大。因此,当股东对企业控制力增强时,股东可以通过经营管理层利用地方政府依赖大规模企业而不情愿对它们进行惩罚的优势,贯彻实施不缴或欠缴员工社会保险费以获取利润这一意图,从而为股东争取利益。

  因此,股东对企业的控制力强时,大规模企业的影响力将被利用起来为股东争取利益,企业就更“自由”地贯彻股东意图决定是否为员工进行投保,从而在规模大的企业中,私营企业履行养老保险参保责任受股东控制力的影响更大。综上所述,我们提出假设:

  H4:股东控制力强的私营企业养老参保率受企业规模的负向影响更明显,而股东控制力弱的私营企业养老参保率受企业规模的影响较小。

  企业规模与企业养老参保率之间的关系除受股东控制力的影响外,还受企业是否建立工会、职代会因素的调节。我国的工会、职代会组织,受国情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所能发挥的作用有限,但即便如此,也不能否认工会和职代会是平衡员工和投资方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特别是在私营企业规模较大时,工会和职代会的影响力也将更大,工人的维权意识也较强,会形成较好的员工维权氛围。因此,在规模大的私营企业中,如果企业不履行养老保险参保责任,有更大的可能被员工投诉,或者造成员工流失,增加企业不履行养老保险参保的成本,从而往往能为员工争取到相对较高的养老保险参保率。事实上,有研究表明:工会、职代会等员工组织的影响力非常大,为维持该员工组织的地位和获得成员的支持,它们有动机为组织成员争取更好的养老保险条件,并与雇主进行具有政治目的的谈判,从而为企业员工争取到较好的养老保险待遇和较高的参保率。综上所述,我们提出假设:

  H5a:有工会的私营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率受企业规模的负向影响要比没工会的企业小。

  H5b:有职代会的私营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率受企业规模的负向影响要比没职代会的企业小。

  三、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与样本描述

  研究企业履行养老保险参保责任的影响因素,应当选择员工参保率变异较大的研究对象。在私营企业、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这三类不同所有制企业中,选择私营企业作为样本进行研究无疑是合适的。

  有研究表明,政府对不同所有制企业不履行员工社会保险责任的态度有显著差异,这与中国以往的社会惯例、员工期望相吻合。一般而言,地方政府对于当地私营企业有特别的优待,而对拥有大量国有资产的企业明显缺乏容忍度。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国有企业都被认为要为员工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铁饭碗,其中自然包括严格地执行社会保险责任。另外,国有资产的多少也可以转化成政府对企业直接施加影响的能力大小;国有资产占比越高,政府对其施加影响的能力就越强,企业逃避养老保险参保责任的概率相应就会较低。因此,从这一角度而言,本研究选择私营企业作为研究对象探讨企业履行养老保险参保责任的影响因素是合适的。

  本研究进行实证检验的数据来自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国家工商总局和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共同组织进行的第九次全国私营企业调查。全国私营企业调查之前已经连续进行了八次,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和权威性。本研究所用的第九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于 2010 年底进行,抽样调查的对象为私营企业,调查覆盖全国 31 个省、市、自治区,按多阶段分层次随机抽样方法进行,即按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抽取县和(县级)市,再按城乡与行业分布随机抽取各种规模的被调查企业。本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 4614 份,其中,1536 份问卷由于漏填题项的原因,无法计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因此进行剔除,最后本研究得到 3078 家样本企业数据。

  样本企业的基本特征分布详见表 1。从样本企业特征来看,调查样本分布广泛:涉及多种企业规模,其中 100 人以下规模的企业居多,这是多阶段分层次随机抽样调查的结果,符合我国私营企业小规模居多的实际情况;调查企业涉及各注册年份,有新创建企业,也有创建已有一定年份的企业,需要说明的是,1994 年及以前注册的私营企业调查比例较低,这是由我国私营企业开放注册时间较晚和私营企业存活率较低决定的;调查企业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各类;调查覆盖东部、中部和西部企业,其中东部地区比例较高,这和我国私营企业在东部地区先一步发展起来相关,符合我国私营企业在东、中、西部的分布情况。调查数据样本广泛,确保了样本的代表性与科学性,保证了本研究的实证检验具有较强的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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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测量指标

  本研究从企业层面探讨影响私营企业养老参保的博弈力量,重点考察企业规模、股东控制力、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对私营企业养老参保率的直接影响和交互效应。在检验本研究的理论假设过程中,我们注意到地区发达程度、企业年龄和企业利润也是影响私营企业养老参保率的重要因素,但由于这些变量不是本研究的主要关注点,因此作为控制变量处理。各变量详细定义见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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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果分析

  (一)私营企业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和相关系数矩阵

  根据本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我们统计了私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情况,见表 3。由表 3可知,私营企业中全部员工均按要求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率 = 100%) 仅为 402 家,占总样本的13. 060% ;购买养老保险人数不到员工一半的企业 (参保率 < 50% ),竟然达到 1890 家,占总样本的61. 404% ;购买养老保险人数不到员工四分之一的企业,也已达到总样本的 47. 271% 。可见,虽然我国早有明文规定各类企业必须履行养老保险参保责任,但仍然有许多私营企业没有很好地执行,私营企业养老参保工作任重而道远。表 4 为本研究各变量的均值、标准差和 Pearson 相关系数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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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回归结果与假设检验

  首先引进控制变量地区发达程度、企业年龄和企业利润对养老保险参保率的影响(模型 1);接着引进自变量企业规模(模型 2);然后引进调节变量股东控制力、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模型 3),因此模型 3为包含控制变量、自变量、调节变量的主效应模型;最后,为了避免多重共线性问题,我们在模型 3 的基础上分别引进各交互项(模型 4—6)。关于多重共线性问题,计量经济学通常认为方差膨胀因子(VIF)≥10 时表示存在较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管理学中对 VIF 值的要求更高,通常认为 VIF≥3 时存在较强的多重共线性问题。经检验,本研究各变量的 VIF 值最大为 1. 281,远小于 3。因此通过 VIF 检验,可以判断本研究各模型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本研究的逐步多元回归分析结果如表 5 所示。

  从模型 1 的回归结果可看出,地区发达程度、企业年龄和企业利润对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率有显著解释力:R2= 0. 021,F(3,1385) = 9. 720,p < 0. 01,地区发达程度的系数值β = 0. 039(p <0. 01),企业年龄的系数值 β =0. 005(p <0. 05),企业利润的系数值 β =0. 115(p <0. 01)。这一结果与我们的预期相一致,也得到了前人研究的支持(Schwartz,2003;Nyland 等,2006)。

  模型 2 在控制地区发达程度、企业年龄和企业利润的基础上引入自变量企业规模,模型的解释力达到 R2= 0. 025,F(4,1384) = 8. 676,p < 0. 01,解释力显著提高,ΔR2= 0. 004,ΔF(1,1384) = 5. 451,p <0. 01,因此,企业规模对私营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率有显著负向影响(β = - 0. 024,p <0. 05),从而支持了假设 1。

  模型 3 在模型 2 的基础上引入股东控制力、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模型的解释力达到 R2= 0. 066,F(7,1381) = 13. 882,p < 0. 01,解释力显著提高。ΔR2= 0. 041,ΔF(3,1381) = 20. 338,p < 0. 01,显示引入变量股东控制力、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具有显著的统计意义,能有效提升模型解释力。其中,股东控制力对私营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率有显著负向影响(β = -0. 049,p < 0. 01),从而支持了假设 2;工会对私营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率有显著正向影响(β = 0. 050,p <0. 01),从而支持了假设 3a;职工代表大会对私营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率有弱显著的正向影响(β = 0. 018,p < 0. 10),从而在 0. 05 的显著度下不支持假设 3b。

  模型 4 在模型 3 的基础上引入股东控制力与企业规模的交互项,模型具有显著解释力。R2=0. 070,F(8,1380) = 12. 855,p < 0. 01,解释力显著提高。ΔR2= 0. 004,ΔF(1,1380) =5. 356,p <0. 05,显示引入股东控制力与企业利润的交互项具有显著统计意义,能有效提升模型解释力。股东控制力与企业规模的交互项对私营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率有显著负影响(β = -0. 027,p < 0. 05),从而支持了假设 4。

  模型 5 在模型 3 的基础上引入工会与企业规模的交互项,模型的解释力没有显著提高。ΔR2=0. 001,ΔF(1,1380)= 1. 823,p > 0. 10,显示引入工会与企业规模的交互项不具有统计意义,统计结果不支持假设 5a。

  模型 6 在模型 3 的基础上引入职工代表大会与企业规模交互项,模型具有显著解释力。R2=0. 069,F(8,1380)= 12. 715,p < 0. 01,解释力显著提高。ΔR2= 0. 003,ΔF(1,1380)= 4. 311,p < 0. 05,显示引入职工代表大会与企业规模的交互项具有统计意义,能有效提升模型解释力。职工代表大会与企业规模的交互项对私营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率有显著正向影响(β = 0. 042,p < 0. 05),从而支持了假设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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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直观地揭示股东控制力和职代会对企业规模与企业养老参保率关系的调节作用,我们在图1(a) 、图 1(b) 中分别画出对应的调节作用图。图 1(a) 为股东控制力调节企业规模与养老参保率的关系。具体而言,股东控制力强的私营企业,企业规模所产生的影响力将更多地被股东所控制、为股东争取利益,从而企业规模越大员工的养老参保率越低,与股东控制力弱的私营企业相比表现出更明显的负相关。图 1(b)为企业是否建立职代会对企业规模与养老参保率关系的调节。具体而言,未建立职代会的私营企业,养老参保率与企业规模之间表现出较明显的负相关关系;而建立职代会的私营企业,员工养老参保率受企业规模的负向影响较小,甚至表现出明显的正相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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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结 论

  养老保险制度保障了劳动者在年老退休时能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理应覆盖到全体工作人员,成为一项普享的制度。但是,我国现实的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却不尽人意。第九次全国私营企业调查数据显示,私营企业中全部员工均按要求参加养老保险的仅占 13. 060%。本研究对影响私营企业履行养老保险参保责任的因素及其相互关系进行研究,并以第九次全国私营企业调查的 3078 家样本企业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得到一些有意义的研究结果:(1) 私营企业养老参保率与企业规模负相关,规模越大的企业,员工参保率越低;(2) 私营企业养老参保率还与企业的股东控制力负相关,股东控制力越强的私营企业,员工参保率越低;(3) 私营企业养老参保率还与企业内部是否建立工会组织相关,建立工会的企业,员工参保率比没建立工会的企业高;(4) 股东控制力放大了企业规模与养老参保率之间的负相关关系,股东控制力强的私营企业养老参保率受企业规模的负向影响更明显,而股东控制力弱的私营企业养老参保率受企业规模的影响较小;(5) 企业内部是否建立职代会调节了企业规模对养老参保率的影响,建立职代会的企业养老参保率受企业规模的负向影响较小,甚至表现出正相关关系,而未建立职代会的企业,养老参保率受企业规模的负向影响较大。本研究结果对相关管理部门有重要启示:

  其一,加强社保执行监督力度,拒绝出卖劳工利益向资本献媚。本研究结果表明,规模越大的私营企业养老参保率反而越低,特别是股东对企业的控制力较强时这一趋势更明显。这是因为地方政府部门在就业、纳税上对大规模企业有较强的依赖,因此默认和放纵了这些企业的偷漏缴纳社保费的行为,惟恐严格执行会导致企业破产或给那些有意往该地区投资的企业留下不好的印象;甚至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获得更多的地区性收益,有意削弱社保方面的执法能力。这一做法实质上就是将普通劳动者的社保福利当“优惠政策”送给企业资本方,出卖劳工利益向资本献媚,必然激化劳资关系的矛盾和冲突,使得我国收入分配改革流于形式。因此,希望相关社保管理部门加强各地区全面履行社保责任的监督力量,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舞台。

  其二,完善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组织机制,发挥其协调劳资关系的重要作用。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投资方力量相对较强,而各员工个体力量相对薄弱,因此,需要工会、职工代表大会这些员工联合组织来维护员工自身权益。不少研究表明,我国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在维护员工权益、提高养老保险参保率上并非像一般设想的那样毫无用处。本研究结果也表明,工会组织有利于保护私营企业员工的养老保险参保权益,监督私营企业履行养老保险参保责任。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这些员工组织通过完善组织机制,在维护员工权益、协调劳资关系上,还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

  其三,严格监督大规模私营企业养老参保执行情况,重点监管股东控制力强、企业没有设立工会与职代会的大规模私营企业。规模较大的企业在当地一般具有较广泛的影响力,其行为往往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当按规定履行养老参保责任的私营企业得知一些大规模企业没有履行养老参保责任并不受惩罚时,它们就会调整策略转而不执行这些规章制度。根据本研究结果,大规模私营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率相对较低,尤其是股东控制力强、没有设立工会与职代会的大规模私营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率将更低。

  因此,有的放矢地监管这些企业,可以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并由于针对性较强而降低养老保险监管部门的执行成本,更有效地保障私营企业的员工权益并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为广大企业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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