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题目】
石家庄山尹村家庭养老模式探析
【第一章】
农村新型家庭养老方式探析绪论
【第二章】
农村家庭养老模式的一般概述
【第三章】反哺式养老、代际交换及养老支持系统理论
【第四章】
农村养老现状及家庭养老模式的变化
【第五章】
新型家庭养老模式认同评价分析
【第六章】
完善我国农村新型家庭养老模式的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
石家庄农村养老模式优化研究参考文献
3 理论基础
3. 1 反哺式养老理论
西方社会的养老模式为“接力式,而我国则为”反哺式“的养老模式。费孝通曾用公式形象地指出了西方社会的”接力式养老“与中国社会的”反哺式养老“的不同,西方的公式是:F1→F2→F3→F4,意思是甲代抚育乙代,乙代抚育丙代,是一代又一代的接力模式;而中国的公式则是:F1→←F2→←F3→←F4,意思是甲代抚育乙代,乙代赡养甲代,乙代抚育丙代,丙代又赡养乙代,是下一代对上一代的反馈模式(F 代表世代,→代表抚育,←代表赡养)。①家庭使得血缘和经济关系相联系,在子女未长大成人时期父母养育他们,而当子女成家立业后则需要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以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从而父母与子之间相互提供照料的反馈模式在家庭中出现,随之家庭养老模式逐渐形成。然而随着农村大量劳动力长期外出务工或经商,下一代对上一代的反馈模式被打破,承担养老责任的主体逐渐削弱和缺失导致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发生变化。
3.2 代际交换理论
代际交换理论是指子女年幼时需要父母的抚养,而当子女具有经济能能力后需要抚养自己的父母,在这种抚养与被抚养的过程中,形成了代际间的交换关系,这种交换关系实际上是一个相互合作的两代人之间的互惠关系,可以是经济交换,可以是生活交换,也可以是情感慰藉交换。对于这种代际交换理论的研究,学者陈皆明认为,代际之间的交换关系不仅仅是对等的一种交换,而是一种彼此相互合作与互动的过程。②当子女结婚后同父母之间会形成互帮互助的关系,一方面子女为父母提供经济供养和日常的生活照料,另一方面父母则竭尽所能为子女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如帮助子女照看孩子。而子女们更多的认为代际之间则需要经常的进行互动互惠,如果两代人之间很少的互动互惠,而没有形成良好的互助与互惠关系,那么两代人之间的关系必然将会变得疏远,自然就不利于家庭养老模式的开展。在代际交换的过程中,老年人常常处于不利地位,自身利益难以得到保障。一方面是由于以道德规范为准绳的家庭养老法律效力较低,难以保障老年人合法的享有养老权利。其次是随着传统孝文化的弱化,家庭养老模式存在着极大的道德风险;最后是由于农民家庭养老历经的时间跨度较长,赡养老人的权利和义务高度分割,从而导致老年人常处于被动的地位。代际交换理论为我们研究农村家庭养老模式指出了这样的方向:农村老年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如土地),从而确保自己能够获得子女的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农民应当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加入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使自己今后的生活能够得到保障。
3.3 养老支持系统理论
基于老年人的角度分析,养老支持系统理论是指在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的过程中需要各要素的相互支持,从而确保养老系统的良好运行。在我国的人口结构中存在不同年龄的人群,而老年人由于自我支持能力较弱处于弱势地位,需要获得外界的支援。根据生命周期理论,每个人都会从年轻过渡到年老,养老支持系统是贯穿于每个人一生的微观支持系统,它阶段性的反映着人们年老时期拥有的系统支持状况。①老年人的养老支持系统离不开各个养老支持元素,同时也需要各系统层面间的元素相互配合,共同支持养老系统的运行。按照此理论,家庭养老模式研究中不应当只是强调起支持作用的个别因素,如家庭、社会、国家,应当强调所有因素共同发展,共同促进我国养老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