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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食品安全问题论文参考(5)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12-15 共15737字

范文五《食品安全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不断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影响着社会的和谐和人民的身心健康。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主要体现在以下 3个方面:政府与食品加工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消费者与食品加工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食品加工企业与农户间的信息不对称。食品安全的信息不对称会导致企业的“逆向选择”行为,进而引发社会的“道德风险”。为此政府应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明确各个监管部门的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力度,特别是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披露,充分保障食品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对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性,近年来发生的三鹿奶粉事件、地沟油事件、染色馒头事件等在社会引起轩然大波,引发人们对食品安全的一系列关注。本文以此为主要背景,重点探究食品安全监管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特别是针对信息不对称问题而导致的食品企业“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进行分析阐述,通过加强市场监管和信息透明度,最大可能地减少食品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以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信息不对称理论是指的是在市场

  经济体系下,各经济主体在获得市场信息上是有差距的。往往交易双方较易获得相关信息的一方处于明显的信息优势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人往往在交易中处于劣势地位,对信息获取的不对称使市场交易双方的利益不平衡,大大影响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

  食品安全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政府与食品加工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职能部门监管人员作为监管的主体,行使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人的本性是贪婪的,尤其是在各种利益的诱惑下,工作上难免会不尽职尽责,以权谋私的现象在食品安全的监管上屡见不鲜,使企业在市场信息的获取上不及时,造成政府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引发食品安全风险。其结果是影响司法部门在处罚时对于违法企业影响程度的有效评估,造成在制定合理处罚量刑上的信息不足,对于食品安全企业的刑罚过轻、罚金过少。缺乏法律严格约束的食品企业往往顶风作案,一味追求自身的利润,面对着较低的法律风险挺而走险。

  消费者与食品加工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

  市场经济环境中,食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在材料生产、食品加工和运输、销售的过程中均有着一套严格的安全规范,但此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更加严重,消费者与食品加工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在于消费者无法获知食品加工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无法对食品的特性作出准确判断,在购买时往往只是依靠观察、触摸、掂量进行辨别,或在食用过程中掌握食品的特性。而通过这些途径获取的信息不完全,也造成食品安全的隐患。

  食品从最初的原料变成最后的成

  品在市面上销售包括多个环节,各环节均会造成信息不对称的放大,农户是食品安全控制的源头,农户提供的产品是否安全往往缺乏足够的监管,而原材料所使用的种子、农药、化肥、饲料添加剂等均会给食品原料的安全性带来巨大影响,在食品企业采购食品原料时是否安全、合格对于食品的安全性起到决定性因素。

  食品安全信息不对称的治理对策《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可加强各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特别是充分调动卫生部、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与到食品安全的管理中,各司其职,在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标准制定、信息发布、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做好安全的监管,提高食品安全企业的违法成本,加大监管的力度,克服对于一些食品安全质量恶劣企业的地方保护主义,不让不法分子钻法律的空子,在公众的监督下披露食品质量安全有关信息。政府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披露的平台,加强社会监督机构的参与,加强风险信息的互通、食品安全监管资源的共享,加强食品安全披露体系的建设。

  为在出现食品安全事件后能第一时间追溯安全事故源头,建立食品溯源追溯体系十分重要,特别是加强食品在生产、流通、消费服务的全程监管,把对商品信息披露的责任落实到经营者和生产者。国外的食品安全信息披露机制在立法上明确要求食品生产和经营厂商向消费者提供必要的产品标识信息,同时在生产各个环节建立有效的安全验收和分类监管的体系,以保证食品可被实时跟踪与追溯,在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后能最快地溯源,找到问题的源头,及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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