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我国农村生态农业的发展现状
从上世纪 80 年代到现在,我国对生态农业的理论发展和生产实践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模式创新。经过 30 多年的经验总结,初步形成了生态农业技术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一定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但是我国的生态农业建设从一开始就是由国家政策自上而下推动的,在“八五”和“九五”期间取得的效果比较显着,此时的生态农业发展可谓是如火如荼。但是,政策理论研究不足,生产经营缺乏持续推力,管理体系方面也不够完善,同时当时的生态农业建设是在没有充分的政策支持和有力保障的条件下进行的,所以,现在我国生态农业仍面临着规模较小、生产力低下、社会响应不积极等问题。
(一) 我国农村生态农业发展取得的成就
1. 生态农业发展已具区域特色和典型生态农业模式
早在 2012 年初,我国生态农业试点工作就取得了显着成效,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政府支持体系。温家宝总理在总结“十一五”规划中指出:要把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在发展无公害农业与生态农业相结合的基础上,实现生态农业建设新水平。我国生态农业建设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不断探索发展,目前,已出现了区域特色和典型生态农业模式。在全国 100 多个省级试点县中,11 个县荣获“全球五百佳”称号。而且特色鲜明,如北方冬季寒冷,摸索出来了“四位一体”能源生态模式和南方的“三位一体”模式都颇具成效,并在农户中大力推广。在此基础上,还形成了具有当地区域特色的“恭城模式”、“赣州猪--沼--果模式”等生态农业模式。
2. 生态农业建设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有了综合提升
从效果来看,我国的生态农业发展不论是在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化建设,还是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13].
例如,北京的怀柔县,利用其境内的自然风光,开展绿色旅游,利用境内 19 处自然景色开展观光农业,观光农业收入近 4 亿元,真正实现了利用生态农业提升农民经济收入的发展愿景。具有绿都之称的平谷县以开发特色果品采摘为基础,“四色旅游”为载体,开发了春节、“五一”、“十一”等十几个民俗旅游节和以金海湖、大峡谷、大溶洞等自然景观为依托的“银冬旅游节”、“国际桃花烟花节”和“金秋观光采摘节”等大型旅游活动[11],实现了果品、花卉、环保等产业的联动发展,也为广大市民和外地游客提供了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实现了生态农业的社会和环境效益[12].
3. 生态农业建设对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国生态农业说到底还是可持续农业的一种变相模式,但是有不同于可持续发展农业的特点。生态农业强调利用不同生态农业发展技术、工艺流程间的耦合与资源共享,逐步建立起一个良性循环的产业生态系统。在良性系统的循环运转中利用再生循环和分层利用的技术手段达到变污染负效应为资源正效益的目标【13】。
生态农业正在逐步改变以往自给性生产理念,一个可持续的以农业生产和工业加工相结合的生态农业发展模式逐步建立起来,生态农产品作为初级农业和工业的纽带,正在实现着产、加、销一体化的产业链条。这种可持续性的农业--工业发展模式将对我国传统农业产业升级提供强大的驱动力。尤其是农业的集约化生产、农产品加工的深度化以及资源有效利用为生态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使资源、信息和劳力等形成良性的“循环经济”结构,在能源的有效利用,能源多层次深度利用,废弃物资源化的同时实现了经济效益,也提高了社会效益,实现了现代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4. 生态农业为增加农民收入发挥重要作用
生态农业是一个开放的、涉及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服务业在内的行业,生态农业不仅提高了农业产能,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拓宽了农民经济收入来源,而且在在促进各种行业发展的同时为农民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难的局面。不但如此,生态农业还扩大了农业发展的内涵,农村劳动力就业门路持续拓宽。
在技术应用方面,不同区域利用本地区的自然资源和优势地位不断创新着生态农业发展新模式,也由此派生出来一系列新的产业。如生态工程技术服务产业、有机农业肥料产业、新能源产业等等,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提高了农民经济收入。
(二) 我国农村生态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 农业发展生态效益低
由于我国参与生态农业的主体主要是在农村的农民,生产主体小,一方面,从投入产出来说,以个体农民为单位的生态农业建设资金少,规模小,这样是很难形成产业化大生产的,加之农民合作意识不强,农业产业链的其它环节仍不健全,这从客观上就使规模经济和生态效益大打折扣;另外一方面,生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还面临着投资经营风险大的问题,新的生态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面临着资金投入大、个人无法承担的问题,由于主体经营规模较小,又缺乏配套的基础设施保障,一旦面临经济和环境的冲击,生态农业的主体将难以承担这种经济风险;第三,农村生态农业生产主体的生态意识较差,往往因为追求经济利益和眼前短期效益而忽视了生态效益,这种短视意识往往会导致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影响生态农业产业化,最终影响生态效益的提高。
2. 生态农业产业化水平低
从生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内涵来看,生态农业产业化不同于传统的农业产业化,生态农业产业化不仅要谋求传统农业所具有产业稳定性,还要实现生态农业生产的标准化、全程化、区域化,将区域化布局、专业系列化生产、企业化的经营销售管理和网络化的市场紧密结合,形成系统化的整体。
从我国生态农业产业化程度来看,我国生态农产品生产标准设计不科学,不切合我国生态农业发展实际,缺乏生态农产品供应链条,产品生产没能形成区域化的产--供--销合作服务模式,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缺乏合力;在专业化生产上,区域内缺乏主导产品,使得农产品的可替代性较强,而且小农思想的短视行为导致区域内生态农产品生产各自为战,致使生态农产品良莠不齐,难以形成品牌效应;区域化布局不科学,具有相同或者相似的生态农业特点的区域易于形成产业雷同,一旦区域间不能达成合作战略意识,就不能形成产业聚集效应和规模效益,也很容易产生区域间恶性竞争,影响本地区生态农业的竞争力;产业的营销经营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生态农产品的产出效益,农村地区的生态农业生产往往缺乏稳定的营销网络和持续的市场信息源,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生态农业的经济效益,也直接关系到生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综合来看,当前我国生态农业产业化实施基础较差,生态农业产业化水平较低。
3. 生态农业发展制度建设不完善
我国生态农业的发展虽然有政府的主导,客观上符合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是,由于我国生态农业发展起步晚,制度建设不完善,所以我国发展生态农业的经济基础和经济效益都不理想。虽然我国颁布了《食品安全法》、《全国生态农业建设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但是从我国生态农业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保障机制和发展措施等方面都缺乏相关文件,对地方的生态农业建设没有规范性的指导和要求,对现有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执法力度都不够。
另一方面,我国生态农业建设的补偿机制尚未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将生态补偿作为促进生态农业发展、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经济手段和制度安排。这种补偿机制是一种激励手段,可有效调整相关利益主体在利益关系上的安排,以使客观行为主体能产生外部正效益的一种制度模式。因其能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发展机会成本等综合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来调剂生态受益者、保护者以及社会之间的相关利益关系,越来越被人们所接纳。但是这种补偿机制在我国尚未建立完善【14】。
4. 生态农业体系建设不完善
我国生态农业建设发展了 30 多年,但是从效果来看并不理想。生态农业不能形成一个可持续的高效产业主要是缺乏一个完善的生态农业体系。生态农业建设不是靠一个制度、一个机制、一部法律或者是一个地方行政命令就能搞得好的。上文中提到了生态农业建设缺乏制度保障,一个有利于生态农业发展的制度需要相关的农业法律支撑,需要财政政策对生态农业的大力支撑,需要全社会全民对生态农业的支持,所以,生态农业建设需要的是一个完善的体系支撑。
当前,我国在生态农业体系建设方面还不完善,例如,我国社会对生态农业缺乏相关了解,对生态农产品的认识不足,加之生态农产品价格普遍偏高,社会对生态农产品的消费能力有限。就目前来看,生态农产品在国内还是少数人消费的不能普及全社会的消费品类,所以,我国生态农业发展还需要一个完善的体系,以保障生态农业在社会中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