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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别文学视域下的“民族文学”定义探析(3)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10-21 共14904字

  如果以上的论述,还不足以让坚持“只有民族作家创作的表现民族生活的作品,才能视为民族文学”的学者、专家、编者转换立场,扩展视域,改变观点的话,那么,笔者最近联想到一个高度类同的现象,也许更加具有难以抵抗的逻辑力量---如果将“民族干部”视为“民族作家”,将“民族地区的汉族干部”视为“汉族作家”,再将“民族地区的民族工作”视为“民族文学”,在这三组关系可以一一对应的情况下,有谁能够否认“民族地区的民族工作”不1只要是真正追求民族文学的完整性,或者是追求民族文学的真正完整性,就没有理由不将汉族作家笔下的以民族为主题的文学,视为民族文学的有机组成部分。

  需要说明的是,笔者之所以没有将“民族作家创作的表现汉族生活的作品也可以视为汉族文学”列举出来,是因为“汉族文学”已经不属于“民族文学”,而是与“民族文学”并立的概念范畴了。

  以上讨论,“作家作品双中心”的 1 种( 第一条) ,作者中心或偏重于作者中心的 2 种( 第二、六条) ,作品中心的 4 种( 第三、四、五、七条) .“作者中心”所占比例在 35% 以下。不管承认与否,引入“作品中心”的共享型民族文学定义,促成了“民族文学”定义空间的巨大延展。

  四、未来整一型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的书写策略

  自从文学史学科建立以来,不管已有的文学史的框架如何,观念如何,无一例外只有两种书写策略,即作者中心和作品中心。两者之中,又以作者中心居多,作品中心仅仅限于神话、传说、民间作品和佚名作品。族别文学史一律以作者的一种民族身份加以限定,非此即彼,非彼即此。这是因为部分文学资源可以共享的观念还未产生,更不普及。国别文学史,也以作者的一种国籍加以限定,同样非此即彼,非彼即此。所以作者中心的文学史得以风行。

  作者中心的文学史,优点是可以直观地了解某种身份的一系列作者或全系列作者,不够完美之处则是有时候作者身份与作品主题相对分离。例如 1938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赛珍珠 ( Pearl Buck,1892-1973 年) ,美国出生,父亲是传教士。她 4 个月大时随父母来到中国江苏镇江。她小时候的玩伴是中国农民的孩子,在 8 岁之前,她从不怀疑自己是中国人。曾在上海接受早期教育,18 岁回美国读大学。毕业后回中国。25 岁与由美来华的农业经济学家卜凯( John Buck) 结婚,定居安徽。赛珍珠随夫上山下乡,了解民情,为后来获奖的《大地》搜集写作素材。1921 年,赛珍珠全家迁居南京。她在金陵大学和南京大学教授英语之余,开始写作。她关于中国生活的英语文章和英语小说,最初于 1923 年在美国杂志上发表。1931 年,她仅用 3 个月便完成了长篇小说《大地》( The Good Earth) ; 1932 年获得普利策奖,成为第一位获得普利策小说奖的女性。

  1938 年获诺贝尔文学奖。她也是唯一同时获得普利策奖和诺贝尔奖的美国女作家。赛珍珠前后在中国居住了 34 年,视中国为真正的故乡,一直希望重返中国。她说: “我只能写我了解的。而我除了中国,便一无所知。”继马可·波罗之后,赛珍珠是将中国介绍给西方的第一人,小说《大地》同情地描写了一个中国农民和他的奴隶般的妻子,为争取土地和地位而进行的斗争,再现了中国劳苦大众的生活。

  小说被译成多种语言[10].值得注意的是,认为赛珍珠是美国作家虽然没有问题,但她本人在中国生活了 34 年,并且一直认同自己的“中国人”身份,获奖作品《大地》不仅写于中国,而且取材于中国,《大地》的作者身份、作品归属,难道不可以由中美两国共享吗? 假如站在作品中心论的立场,笔者觉得《大地》80%属于中国都不为过。有关专家也指出:赛珍珠较为先进的关于婚姻家庭及女性自身地位的价值观,“只可能在中国受到启发,而不可能从美国有所感悟”[11].赛珍珠的文学史现象提醒我们,文学史仅仅关注作者中心是远远不够的,有时候需要研究者适当超越作者中心,才能给予作品价值一个恰当的地位。当然,某些成熟的主题文学史也是有的,比如山水文学史、军事文学史、民间文学史、城市文学史、科幻文学史之类。笔者案头就有一本英国学者亚当·罗伯茨( Adam Roberts,1965-) 着,马小悟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0 年出版的《科幻小说史》。这类文学史是典型的作品中心,几乎可以不必细究作者身份,只要求作品满足某一主题的一些要素,即可进入相关的文学史。也就是说,在主题文学史之中,作者是不太重要的。

  1990 年,笔者在提交一篇全国性文学史研讨会的论文中,就讨论了民族文学史、妇女文学史、地域文学史的一些共通性问题: “妇女文学史”这一工作新中国成立前已经有人做过,但习惯上总是把“妇女文学”限定为“女性作家的作品”.笔者以为,新的妇女文学史应当包括女性如何写自己,女性如何写男性,女性如何写世界,男性如何写女性。这种交错的现象在民族文学史、区域文学史中也同样存在[8].已故国学大师金克木也在一篇讨论中国古代女性主题的文学总集《玉台新咏》的文章中指出:“我国现代早已有不止一部中国妇女文学史,但只注意了妇女作者和作品,不是以妇女为主题。”[12]

  妇女文学如此,民族文学同样如此。目前并不缺少“中国少数民族作家作品( 含民间作品) ”的文学史,但真的缺少“中国少数民族主题”的文学史。甚至可以说,对中国少数民族主题的文学史还很陌生,因为陌生,说不定就很排拒。一旦认识上和实践上出现排拒,就说明中国少数民族主题的文学史,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越出了学术思维的应对值和学术研究的舒适区。

  一个学科在建立之初,理论上的不够完善不足为奇。某些学科理论的生成,是载负着一定的历史使命的。随着相应研究成果的完成和学术思潮的迁移,该理论也会因为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并作出应有的贡献之后而走向终结。后起的研究者更多的责任和更大的责任,则是如何追求与建构适应新思想、新认识、新视野、新目标的表达范型。

  如何提早告别民族文学独立联合体的书写范型? 显然必须从打破“民族作家作品双中心”的学科限制开始。正如妇女文学史不仅仅是讲妇女作家投身文学事业的历史,也应该是讲“文学中女性世界的构成与变迁”.民族文学史不应该仅仅成为专讲民族作家投身本民族文学事业的历史,也应该是指“文学中民族世界的构成与变迁”的历史。亦即将作者中心转移为作品中心。这里的“民族世界”是指某一、某些甚至全部少数民族对本民族、对其他少数民族、对汉族、对世界其他民族的心理反应和行为反应。同时也包括其他少数民族、汉族、世界其他民族对某个、某些中国少数民族的心理反应和行为反应。还包括汉族、世界其他民族对中国少数民族整体的心理反应和行为反应。

  至此,笔者认为,应当推出一种“以作品为中心、以民族为主题”的“民族文学”新定义,这一定义涉及两大层面: 一是民族作家如何以文学手段表现自我民族和其他民族。二是汉族作家和外国作家如何以文学手段表现某个或某些中国少数民族。

  今后,当人们尝试以作品为目标的民族文学史的时候,会遇到至少两种文学史形态: 一是“族别民族文学史集合体”.二是“整体民族文学史混成体”.两种形态虽有交叉,但形式、内容、气象、格局将大为不同。在“族别民族文学集合体”形态中,独享型作品,将继续沿用传统的“作家作品”的叙述方式。共享型作品的归宿和民族分量的分配,将淡化作者,凸显主题,涉及 A 民族主题的部分,就在“A民族文学”部分探讨,以此类推。分量多少,依照文学创新性的程度及文学价值的大小高低给定。民族作家的评价在作家所属的民族部分进行,汉族作家或外国作家的评价在作品所属部分进行。在“整体民族文学史混成体”形态中,除了适用“集合体”中共享型作品的原则之外,作品的文学贡献将成为考察与评价的中心。也就是说,这是一种新型的“民族主题文学史”: “民族”成为文学史的主题,只要是涉及民族的文学作品,不管作者是哪一民族,只要对整体的民族文学世界提供了新的品质与价值,诸如新题材、新形象、新问题、新思想、新风格、新技巧、新视野、新境界等等,皆有可能在“整体民族文学史混成体”中得到关注和论述。

  上述分析,基本上是针对毛星先生 1982 年发表的关于“民族文学”定义的四个层次进行反思的。

  事实上,1998 年,朝戈金先生在一篇内涵丰富的学术长文《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科的概念、对象和范围》中,对“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作出如下解说: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是指现今生活于中国境内的 55 个少数民族和一些历史上曾存在于中国境内的少数民族的文学现象,它包括产生于这些民族中的民间口承文学和书面文人文学创作,还包括文学批评和文学理论成就。”“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其范围涵盖了对上述民族的作家和作品的研究、文学发展历史的研究和文学理论的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成立于 1979 年 9 月 25 日,2002 年更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

  又如 1981 年 1 月在北京创刊的《民族文学》,是“以发表中国少数民族作家作品为主的文学月刊”,“月刊还辟有专栏,向国内外读者介绍中国少数民族的作家作品”[14].1983 年 1 月创刊的《民族文学研究》( 双月刊) ,也是主要刊登中国各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古典文学、当代文学及少数民族文学理论、民俗学及相关边缘学科的研究成果。稍加注意就会发现,从 1979 或 1982 年到 2007 年,学术界对“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定义,一直雄踞着极难撼动也极难割舍的“作者中心”观念。至于在民族文学的研究实践和理论视野中,直至今天,依然还是环绕“作者中心”思考与书写,罕有越界。笔者即将给出的定义,内涵可能更为复杂,但行文却相对简单: “民族文学,即表现中国少数民族的生活、历史、性情与想象的文学及其理论与批评。”作者中心的惯性表述转换为民族主题亦即作品中心之后,定义的边界会得以开放与扩展。

  展望至少 20 年之后的民族文学研究,笔者设想,倘若创作界、学术界能够以超越前人的创作雄心和学术气魄,尝试以作品为中心,亦即以“民族主题的文学”为中心,就可能大大突破“单一民族作者作品双中心”的有限视域,在极大扩展“民族文学理想国”疆土的同时,必将展示出民族文学的全貌与更多特性,而民族文学也将呈现出更为壮阔、繁丽、真实的格局、气象与景观。试想《民族文学》收入汉族作家、外国作家涉及中国少数民族的文学作品,刊物的格局、气象将会怎样? 试想《民族文学研究》将汉族作家、外国作家涉及中国少数民族的文学作品纳入研究视野,刊物的格局、气象又将会怎样? 试想假如前述两种民族文学史新形态一旦出现,多民族甚至国际视野的融汇,民族文学史的撰述,又将会迎来何等热烈的叙述场景和挑战心力极限的史体书写?

  伴随着更多兼具海内外学术视野、思考智能与表达勇气的年轻一代学者的成长,笔者乐观期待这一时刻的快速到来。
  
  参考文献:

  [1] 毛星。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序[J]. 民间文学论坛,1982( 2) .
  [2] 汪泷。 孔子后裔有 14 个少数民族 汉回通婚产生回族后裔[N]. 齐鲁晚报,2014 -12 -14.
  [3] 考古学家: 释迦牟尼或与哈萨克人有血缘关系[EB/OL].[2015 - 04 - 13].
  [4] 赵迅。 启功先生二三事[J]. 中国政协,2015( 8) .
  [5]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迈克尔·布莱特。 有生之年非看不可的1001 处自然奇观 ( 第 2 版) [M]. 袁璐,译。 北京: 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 712.
  [6] 朱维群,阿来,陈芳。 顺应民族交融的大势---由历史纪实文学《瞻对》引起的对话[N]. 凤凰时局观,2015 -05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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