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证券市场从 1986 年建立至今已有三十年历史,这和其他国家的证券市场相比建立时间是比较晚的,但是仅短短的三十年时间,我国的证券市场体系已经初步建立并得到不断的完善,从证券发行到证券交易,从证券公司到监管机构的职责确立再到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我国当下的证券法律法规体系都将之融入其中。随着改革开放后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稳健发展,证券市场得以迅猛的速度成熟完善起来并且具有非常强大的发展空间,作为我国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得不对证券市场及证券法律制度重视起来。信息披露制度作为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石,它作为证券法律制度体系的核心,其存在有着深远的影响和作用。我国证券市场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而信息披露制度正是这"三公"原则的体现,因此,信息披露制度应得以重视。但是当下由于市场信息不对称性以及证券市场缺乏后续监督,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不完善等等,使得内幕交易行为、违法违规披露信息现象频繁发生,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损害得不到有效救济,加之市场运行机制自身的不健全,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因此,在充分了解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前提下,对所存在的问题作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针对问题一一突破,并从各个方面完善我国的信息披露制度是非常重要的。本文从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制度内容出发,以我国的证券市场和美国的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现状为背景,介绍了我国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通过对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经济学理论与法学理论的进一步了解,以及美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了解,结合我国当下证券法律法规体系的具体规定,得出完善我国信息披露制度的方法,从企业自身、证券市场机制自身的调节功能以及信息披露违规民事责任三个方面进行完善,从而解决当下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完善我国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本文通过概念分析、比较分析及经验总结等方法对我国的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进行阐述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美国的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对我国的信息披露制度提出完善建议,力求对信息披露制度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对我国当下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从而建立完善的证券市场体系。
关键词:证券市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民事赔偿责任
目录
摘要
引言
第一章 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理论及现状
第一节 证券信息和证券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问题
一 证券信息的基本问题
二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问题
第二节 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 发行信息披露
二 持续信息披露
三 强制性信息披露与自愿信息披露
第三节 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论依据
一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经济学理论依据
二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学依据
第四节 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现状
一 合法信息披露
二 非法信息披露及内幕交易
第二章 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民事责任
第一节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 虚假记载
二 误导性陈述
三 重大遗漏
四 不正当披露
五 预测性信息的违规披露
第二节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民事责任性质的学说
一 合同责任说
二 缔约过失责任说
三 侵权责任说
四 独立责任说
五 对上述学说的综述
第三节 信息披露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 侵权主体及其归责原则
二 因果关系
第三章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第一节 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 信息披露不主动、信息披露不及时、披露内容不完整
二 证券信息披露制度立法体系不够完善
三 实质性审查模式弱化了市场机制的调节功能
四 证券市场后续监督措施不完善
五 上市公司内部治理不完善
六 民事责任体系不完善
第二节 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 政府介入过多,使证券市场自由度变小,调节效率降低
二 虽规定有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制度,但是缺乏可操作性
三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成本低
第三节 美国的信息披露制度的先进性
一 美国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过程
二 美国证券监管机构 SEC 的地位
三 证券信息披露"有效市场"理论
四 美国信息披露制度的主要内容
五 民事责任的承担
第四章 国证券市场信息披制度的完善建议
第一节 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加强信息披露的内部约束
一 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二 加强监事会的监督
第二节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自身调节作用,保证市场发展自由度
第三节 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民事责任体系及民事诉讼机制
一 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民事责任体系
二 建立我国证券市场集团诉讼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