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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现阶段中国继承法制度的漏洞探析
【引言 第一章】修改继承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第二章】外国遗产继承制度的考察及借鉴
【第三章】我国《继承法》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缺陷
【第四章】完善我国《继承法》的建议
【结语/参考文献】我国继承法体制优化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结 语
修订和完善我国《继承法》是一个长期而系统性的工程,需要有关部门和全社会付出大量的艰辛和努力。诚然,在上文中笔者仅就《继承法》中亟待修订和完善的部分内容及修订意见进行了总结和归纳,但是《继承法》中仍然还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我们进一步进行总结。在此,建议有关部门在修订和完善《继承法》之前广泛地征求司法机关、法学界及社会各界对于《继承法》修订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吸取适应当前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的真知灼见,将《继承法》打造成一部具有高度前瞻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和制度弹性的民法精品,为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保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一、着作:
[1]陈苇着。中国继承法修改热点难点问题研究[M],群众出版社,2013.
[2]李双元。国际私法[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3]杜景林。德国民法典评注[M].法律出版社,2011.
[4]罗结珍。法国民法典[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5]郭明瑞等着。继承法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6]黄立着。民法总则[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7]史尚宽着。继承法论[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8]张玉敏着。继承法律制度研究[M],法律出版社,1999.
[9]马俊驹,余延满着。民法原论[M],法律出版社,1998.
[10]刘春茂主编。中国民法学[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
[11]李志敏主编。比较家庭法[M],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
[12][德]迪特尔·梅迪库斯(Dieter Medicus)着,邵建东译。德国民法总论[M],法律出版社,2000.
[13]陈苇。外国继承法比较与中国民法典继承制定研究[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二、期刊文章:
[1]周强。英国继承法评介[J],法学评论,1985,(1)。
[2]吴国平。我国遗嘱继承制度的不足与完善[J],南通大学学报,2011,(1)。
[3]侯国跃。继承法原则体系的构建[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2004,(11)。
[4]杨培景。略论我国继承法的修订与完善[J],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8,(1)
[5]孙毅。继承法修正中的理论变革与制度创新[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2,(9)。
[6]陈娇。关于民法典继承法修改的几点思考[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5)。
[7]张平华。遗嘱信托是克服继承法缺陷的工具[J],烟台大学学报,2002,(4)。
[8]张万春。试论女性在罗马继承法中地位的变迁[J],孝感学校学报,2004,(2)。
[9]金彩云。西方学者对英国家庭财产继承的综述[J],史学理论研究,2007(1)
[10]杨立新。对修正继承法十个问题的意见[J].法律适用,2012,(8)。
[11]吴丹。美国无遗嘱继承制度研究[J].湖南师范大学,2010.
[12]刘虹。中美现行遗嘱继承制度比较研究[J].宁夏党校学报,2008,(4)。
[13]]曹阳波。美国继承法中特留份制度研究[J].湖南师范大学,2008,(4)。
[14]王灵。英国婚姻家庭继承法现代化简析[J].山东师范大学,2004.
[15]曹培。英国财产法的基本原则与概念的辨析与比较[J],环球法律评论,2006,(1)。
[16]王灵。简析英国女性继承法律地位的演变[J].科技信息,2007,(8)。
[17]胡培莉。遗产继承中若干问题研究[J].华东政法大学,2012,(10)。
三、论文:
[1]郑淑霞。我国继承法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研究[D],吉林大学,2013.
[2]杨秀梅。我国遗嘱继承法律制度的缺陷与完善[D],苏州大学,2012.
[3]王泽丽。中外遗嘱继承若干制度比较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04
后 记
经过一年多的时间,论文终于完成了,我即高兴又失落,高兴的是终于可以为我自己的研究生生涯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失落的是我即将离开这座赋予我知识,给予我力量的校园,内心不舍。这种矛盾的心理把我一下子拉回到了入学的时候,转眼间,我已从研一走到了研三,不知不觉与老师、同学共同度过了三年的美好时光,在这三年里我要感谢很多很多人。首先我要感谢我的导师杨玉凯教授,不仅教会我理论知识,更是传授给我非常宝贵的实践经验,让我从懵懂无知渐渐蜕变成熟。其次要感谢法学院的其他老师,每次我遇到相关法律专业的问题,他们都不厌其烦的为我讲解,及时纠正我的错误观点,让我更加深入的了解法律的真谛,谢谢你们。最后我要感谢我的同学们,因为有你们的存在让我感受到校园生活的美好,你们给我带来很多欢乐,成长的道路有你们同行,是人生一大乐事。你们是我的良师益友,愿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学习是永无止境的,虽然我的研究生生涯就要结束了,但是学习研究还是任重道远的,我将继续在法律的道路上前行,奔跑,直到生命的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