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供应链金融概述
第一节 供应链与供应链管理
一、供应链所谓供应链,它是一个相比于传统企业内部产品链更为复杂的系统,是围绕核心企业,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它是一个范围更广的企业结构模式,包含了所有加盟的节点企业,从原材料的供应开始,经过链中不同企业的制造加工、组装、分销等过程直到最终用户。
供应链的概念最早源于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Peter F. Drucker)提出的“经济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将供应链定义为:“生产与流通过程中涉及将产品或服务提供给最终用户的上游与下游企业所形成的网链结构” 。在这个链条上,集成了产品设计和开发、原材料和零部件釆购、运输、仓储、加工制造和分销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集中了原材料供应商、零配件加工商、物流商、产品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以及终端客户等企业主体。供应链理论将企业的经营看作是一个价值增值过程,主张上下游企业间建立更加紧密、有序的分工合作,形成规模效应和效率最优。
二、供应链管理
(一)供应链管理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对供应链管理的定义:“供应链管理,即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全面规划供应链的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并进行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我国着名经济学家吴敬链认为:“所谓供应链管理,就是把生产过程从原材料和零部件采购、运输、加工、分销直到最终把产品送到客户手中,作为一个环环相扣的完整链条,通过用现代信息技术武装起来的计划、控制、协调等经济活动,实现整个供应链的系统化和它的各个环节之间的高效率的信息交流,达到成本最低、服务最好的目标” 。供应链管理是一种集成的管理方法,通过供应链中从供应商到终端用户的釆购、生产、销售、物流配送等各个环节的有效协调和控制,实现供应链整体价值最大化。有效的供应链管理可以提高供应链相关企业资金、商品利用效率,降成本、增效益,最大限度地强化市场风险防御能力。
(二)供应链管理的发展背景
在简单生产模式下,产品的生产销售由单一企业自行组织负责,而在社会化大生产模式下生产销售环节由多个企业共同承担,分工的专业化、精细化导致产品从生产到销售全流程的管理难度加大,客观上需要有一个或多个核心企业牵头负责对相关企业的生产销售过程进行统筹协调,因此,近30年来供应链管理这种全新的管理方式应运而生。
供应链管理区别传统企业管理有两个显着特点:一是管理范围从单一企业扩大到同一供应链上的所有企业。供应链管理要求对整个供应链相关成员企业的生产销售进行统筹协调与控制,这超越了传统意义上单一企业管理的范畴,增加了管理难度;二是信息技术平台成为最重要的管理手段。供应链管理成功的关键是实现电子化、网络化,通过信息技术平台实现信息流的及时传递,物流的高效配送,资金流的有效监管,实现生产销售的有效整合。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为了提高供应链管理效率,越来越多的企业在采购、库存、配送、资金管理等方面引进信息管理软件(如ERP)和IT平台。而为企业之间的商品、服务贸易提供支持的物流公司、金融机构也通过提供电子货单、在线支付、网络融资等电子化服务手段契合供应链企业对时效性和成本节约的关注。
根据美国着名咨询公司埃森哲公司的研究,实施供应链管理有几个方面的好处:一是能够通过降低运输费用使整个供应链的流通成本下降;二是能够提高相关企业生产效率与资产运营绩效;三是能够缩短企业订单处理周期;四是能够使供应链整体库存下降;五是能够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六是能够改善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⑹。
目前供应链管理己在国内企业得到广泛应用,以福建省国民经济主导产业服装、化纤制造业为例:在服装行业,一些知名品牌服装生产商,目前已基本不自主生产或只少量自主生产,制造环节外包,采取“OEM”模式;销售环节除主要城市“旗舰店”自营外釆取加盟零售模式,企业主要负责产品设计研发、广告宣传、渠道服务以及生产销售控制等;在化纤行业,已经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产业集中区成立行业协会,向上游原材料供应商集中采购、统一定价,同时以股权参加方式向上游延伸;此外,一些大型企业,纷纷依托自身在商业银行的信用优势,开始为供应链上下游供货商、经销商提供各种基于供应链交易的融资支持。
第二节 供应链金融内涵与特点
—、供应链金融创新的背景与内涵
(一)供应链金融旳概念
供应链金融是从整个供应链管理的角度出发,提供综合的财务金融服务,把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根据交易中构成的链条关系和行业特点设定融资方案,将资金有效注入到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创新解决方案。供应链金融涉及商业贸易中所有上、下游企业,买卖方之间的融资安排,融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供应链各方交易。
(二)国内商业银行对供应链金融的主流观点
目前,国内银行界对供应链金融的定义主要有三类观点:
1 .供应链金融是一种企业融资解决方案。强调围绕核心企业及与核心企业存在稳定的贸易关系、商业信用良好的上下游中小企业整个供应链设计针对性的融资方案。
2.供应链金融是一种公司业务服务模式。强调只要企业拥有真实的贸易背景、稳定的现金流、信用良好,银行就可以提供标准化或相对定制化的融资服务,弱化核心企业的作用,更关注商业交易真实性、连续性和自偿性。
3.供应链金融是一种综合金融服务。强调供应链金融不局限于融资服务,应包括资产、负债、中间业务各个服务领域,以最大限度满足供应链客户金融需求为目标。
现阶段,从国内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服务内容看,多可归类为企业融资解决方案和公司业务服务模式,但从各商业银行的发展战略看,多数银行选择以综合性金融服务作为发展方向。
(三)供应链金融创新的背景
供应链金融创新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它起源于20世纪的80年代,是由发达国家大型企业寻求成本最小化、利润最大化的跨国经营、业务外包行为衍生而来,外包行为产生了供应链整体融资成本问题,部分生产、销售配套企业的资金瓶颈带来了“短板”效应,影响了订单生产和商品销售效率,降低了外包带来的效率优势和人力成本优势。为此,大型企业开始了对供应链财务成本管理的研究,商业银行也开展了相应的业务创新以适应这一趋势,供应链金融创新遂应运而生。
1.供应链失衡
供应链包括信息流、物流与资金流。信息流是商业交易的前提,以订单的形式从下游企业逐级向上传递;物流是生产的基础,以各种中间产品、产成品的形式从上游供应商逐级向下传递;而资金流则是供应链正常运转的关键所在,没有销售货款的按进度回笼,供应链上的成员企业将难以正常运作,最终将导致整个供应链竞争力下降甚至陷入困境。供应链管理的核心就在于使“三流”有序衔接。
与传统单一企业简单生产模式相比,供应链模式在提高生产和流通效率的同时可能会大大提高整个生产过程的财务成本。财务成本的增加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供应链模式下商业交易总量和交易频率提高,企业必须筹集更多的资金来满足商业交易所需,营运成本上升;二是目前赊销已经成为供应链贸易的主要交易模式,该模式通过延缓买家的付款时间,表面上降低了核心企业的财务成本,但却加重了上游供货商(主要是中小企业)的资金压力,而按照传统的银行融资条件,中小企业缺乏获得融资必要的评级条件或担保措施,难以获得融资支持或融资成本高昂,从而导致整个供应链资金成本的上升。
前文所述就是所谓的“供应链困境”或“供应链失衡”:即供应链中,核心企业因其强势地位,往往基于企业个体利益最大化考量而形成供应链伙伴之间的博弃关系,在交货、价格、账期等贸易条件方面对上下游配套企业要求苟刻,比如核心企业采取向上游赌购、向下游预付款销售方式造成上下游成员企业的资金缺口,而上下游企业多为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资金链紧张影响了供货商的订单完成能力,也影响销售商的销售周转速度,核心企业的竞争力最终也将受到制约,供应链出现失衡(如图2一1所示)。【图2.1】
2.供应链失衡的解决之道——供应链金融
供应链金融就是通过对供应链上下游不同企业之间的资金筹措进行统筹安排,合理分摊资金成本,从而实现整个供应链财务成本最优,解决供应链失衡问题。具体而言,就是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抓住大型优质企业稳定的供应链,依托核心企业对中小配套企业的了解,围绕供应链上下游经营规范、资信良好、有稳定销售渠道和回款资金来源的企业进行产品设计和融资介入。供应链金融业务以供应链交易为基础,简化了对中小企业评级授信的要求,降低了担保缓释条件。一方面,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供应链失衡的问题,有效地“激活”整个供应链的运转;另一方面,银行深度融入供应链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不但能够拓展市场空间,而且能够有效监控资金流与物流,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二、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
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参与主体,可以归纳为四类:一是资金需求方,即供应链成员企业,主要是在供应链中处于从属、配角地位的核心企业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二是资金的供给方,主要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三是中介服务机构,包括物流公司、仓储公司、保险公司等,是资金供需之外的第三方;四是监管机构,国内主要是人民银行、银监会及其分支机构。
(一)核心企业的关键作用
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核心企业发挥着举足轻重的关键作用。核心企业一般指规模大、实力强、在整个供应链中居于主导地位的企业,通常也是某一行业的领军企业。核心企业自身的实力和行业特点是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关键因素。
在制造业,核心企业是制造关键产品或最终集成产品的企业;在伯息技术业,核心企业是拥有自主研发能力和关键技术的企业;在批发零售业,核心企业是掌握着客户资源和销售渠道的企业。作为供应链的组织者、管理者和最大受益者,核心企业存在为供应链整体利益的优化主动作为的动力。因此,尽管核心企业通常不存在融资瓶颈问题,但是由于供应链上下游配套企业的经营成果直接影响其自身绩效,核心企业客观上愿意为供应链成员企业融资的便利性和成本节约作出安排。
(二)供应链上下游配套企业的基本条件
上游企业,指在供应链中为核心企业提供原材料、零配件或服务的企业;下游企业,指在供应链中购买核心企业产品用作原材料或销售的企业。参与供应链金融的核心企业上下游配套企业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主营业务收入稳定,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有持续经营和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二是企业与核心企业有真实、连续的交易背景,合作年限较长,结算模式相对稳定。
从本质上说,供应链金融通过融资介入增加了供应链现金流入,促进了供应链物流周转,使供应链参与各方共同受益。商业银行通过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增加了客户群体,开辟了新的利润增长点;物流企业通过发挥在货物的运输、仓储、监管、信息获取等方面的优势,拓展了服务领域,扩大了市场份额。供应链上的中小配套企业借助核心企业的良好信用,解决了融资难题,增强了供应链的稳定性,提高了供应链的运行效率,最终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也因此受益。
三、供应链金融与传统融资模式比较分析
(一)二者区别
具体而言两种融资模式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如图2一2所示):一是客户主体不同,传统融资模式下是对单一客户进行评价决定是否给予授信支持,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下评价的对象则扩大到整个供应链(包括1个核心企业和N个上下游配套企业在内),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为资金短缺且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二是评价的标准不同,传统融资模式下客户评价的核心是财务指标,而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弱化了财务指标的刚性作用,更关注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的财务实力与行业地位,客户在供应链中的重要性与地位,与核心企业的历史贸易往来,以及贸易背景是否真实、交易是否按期履行、物流与资金流向等,而不是仅仅孤立地考察单一企业的信用;三是风险控制手段不同,传统融资模式下风险控制主要采取抵(质)押或第三方保证方式,而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下则注重货权和现金流(如应收账款)的控制,抵(质)押或第三方保证方式已非必要条件。换言之,商业银行更注重借款人在供应链中的地位、作用和交易有效性,银行一般仅融资给与核心企业直接交易的环节,且通常要求核心企业或第三方物流企业协助监控借款人现金流及物流。【图2.2】
(二)供应链金融的比较优势
供应链金融业务相比传统商业银行融资业务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改变了供应链中的弱者——处于上下游的中小型企业以往因自身规模小、授信评级低而产生的融资难问题;二是上下游企业有效的融资安排降低了整个供应链融资成本,进而降低了核心企业产品成本并促进其销售;三是供应链金融可以帮助企业进行物流与现金流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供应链的良性发展;四是银行可以通过对供应链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掌控,解决中小企业业务发展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有效降低业务风险,同时有利于开辟新的市场和客户资源。
(三)供应链金融旳特点
1.信息透明化程度高
供应链成员企业(一般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源是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和高交易成本。供应链金融从源头上很好解决了上述问题,因为融资是建立在供应链核心企业及第三方物流企业参与协调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基础上,有效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使供应链成员企业融资成为可能和可行。
2.借信用
供应链金融突破了传统的融资评估模式,借助核心企业的信用,如以核心企业承诺按时支付采购货款,或对银行融资对应的出售货物在出现销售困难时承诺退款或回购的方式,解决了供应链中中小企业因自身信用程度低无法获得融资的问题。
3.连续性和循环性
在供应链中,由于上下游企业之间形成相对稳定的产、供、销关系,相应的贸易行为是持续和循环发生的,因此对应的融资需求同样具有连续性和循环性。
4.资金运用具有封闭性
供应链中的融资需求与其交易行为之间具有明确的指向性,融资资金直接运用于供应链中的采购、生产和销售活动。银行通过业务流程的设计,可以控制融资款项的专款专用,资金运用具有封闭性和对应性的特点。
5.自偿性
供应链金融业务具有还款来源的自偿性特点,自偿性是指企业通过银行融资支持完成商业交易,相关交易产生的销售收入即能偿还银行融资本息。供应链金融以授信合同项下的商品销售收入所产生的确定的未来现金流作为直接还款来源,通过业务流程设计将授信企业的销售货款回流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并且通过与核心企业及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合作监控货物流转,降低了信贷风险。
第三书 国内供应链金融发展现状
一、发展历程及业务规模
国内供应链金融业务是伴随企业的成长、供应链管理的发展而产生的,大型企业在推进供应链管理过程中,逐渐开始考虑解决供应链整体融资和促进协同效率问题,并向商业银行提出金融需求。国内商业银行迅速响应,开展金融创新研究,使供应链金融业务快速发展。
(一)供应链金融发展历程
目前,较为认可的一种观点是,国内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深圳发展银行为打造竞争优势、提升市场份额进行融资模式的创新探索,率先试水供应链金融业务,选择珠三角地区的能源产业集群进行供应链金融业务试点,推出了 “1+N”供应链金融模式。“1+N”指供应链中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其中“1”为核心企业,“N”为供应链中的上下游企业(多为中小企业)。
以产业集群上下游企业稳定、长期、真实的商业交易为基础,为核心企业提供商票保贴、法人账户透支等创新产品,为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动产质押授信、预付款融资等产品,注重供应链上核心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协调发展,并逐渐将能源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成功经验复制到汽车、钢铁、粮食等行业。2006年,该行推出了 “深发展供应链金融品牌”,并深化了产品、流程、业务模式创新,如成立保理中心、建立“池融资”品牌等。2007年,推出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实现银企系统对接功能,大大提升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管理和服务水平。2012年,深圳发展银行更名为平安银行后,供应链金融业务继续扩展,目前已涵盖预付款线上融资、存货线上融资、线上反向保理、电子仓单质押线上融资、增值信息服务等产品与服务。
深圳发展银行在供应链金融领域的成功以及由此催生的市场需求,使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等其他中小商业银行以及四大国有银行迅速跟进。各商业银行立足本行的实际,推出了各具特色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例如:
建设银行研发了 10大供应链金融产品组合并多次召开重要客户供应链金融专场推介会;中国银行与苏格兰皇家银行合作,研讨供应链中供货商和销售商的选择、IT平台开发和客户支持模式等;工商银行则从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在华企业入手,对其供货商提供从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融资支持;光大银行推出了应收账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阳光商品融资、汽车全程通等供应链金融产品,并提出行业整合金融服务解决方案;华夏银行的“华夏共赢链”,集中为企业解决预付、存货和应收三大领域的融资问题;浦发银行的“浦发创富”供应链融资产品,侧重核心企业上游供货商融资服务;民生银行的“企业财务革新计划”,重点解决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问题等等。目前,供应链金融已经成为各家银行高度重视的金融创新主战场,成为维护和营销重点客户的核心服务之一。
在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如火如荼开展之时,国内大型物流企业如中外运、中远物流、中储等以及一些新兴的现代化供应链管理公司如深圳怡亚通等也在物流、动产监管领域积极介入,依托自身的行业优势与商业银行合作提供供应链金融配套服务。
(二)业务规模及主导品牌
根据申银万国证券对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专题研究报告预测,国内供应链金融业务2011年、2012年的融资余额规模为5. 75万亿元和6.9万亿元,增速约为20%。2013年银行业供应链金融业务融资余额预计将突破7万亿元。以目前国内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代表性产品一一保理为例,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保理产业发展报告(2012)》,至2012年末,我国银行保理业务量折合人民币达2.83万亿元,较上年增长26.9%;其中国内保理业务量达2. 24万亿元,较上年增长17.8%;国际保理业务量达939. 72亿美元,较上年增长80. 2%,包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内的20家中资银行和3家外资银行在国内开展了此项业务。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强劲发展势头,为深受“金融脱媒”和“利率市场化”压力的商业银行展示了一条“蓝海”通道。根据各家上市商业银行已经公布的2013年年报,国内各主要商业银行明显加大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内涵和外延忙张速度,相继推出了各自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品牌,服务内容持续深化(如表2一1所示)。【表2.1】
(三)市场发展潜力
现阶段,国内供应链的运营管理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制造业模式。以具有强大品牌影响力、自主知识产权和领先市场份额的制造商为核心企业的供应链体系,通常这类供应链核心企业与成员企业合作较为紧密,供货商、销售商与制造商之间存在“唇亡齿寒”的共生关系;二是批发零售业模式。以拥有庞大稳定的销售渠道、购买方客户群体和强大的供货商议价能力的贸易商为核心企业的供应链体系,有出色的信息流和物流处理能力;三是垄断性企业模式,以控制能源、矿产或烟草、通信、石油等自然(或商业)资源的垄断性企业为核心企业的供应链体系,因为核心企业所处的垄断或半垄断地位而拥有强大的支配能力。上述三类供应链的协同管理与金融合作都已日趋成熟。
根据平安银行等机构2013年5月发布的《2012年中国供应链管理(金融)调查报告》,目前国内大型企业在幵展供应链金融方面较中小型企业活跃,有45%的受访企业正在积极运用供应链金融方案降低供应链财务成本。参与供应链金融的企业当中,应收账款融资和存货融资占居主导地位,预付账款融资也占比较高。企业在选择供应链金融业务合作银行时,主要考虑融资成本、融资额度和银行品牌因素。调查显示,我国幵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实体环境已经具备,发展前景广阔:以大型企业为核心的供应链上下游产业集群规模大,并且合作稳定;在上下游开展供应链管理合作共赢方面,大部分企业己形成共识,75%的受访企业认为上下游供应链体系需合作共赢;46%的受访企业釆用了 ERP或核心业务系统支持供应链管理流程;八成企业外包物流运输。
二、国内供应链金融主要模式
国内供应链金融业务仍然处于发展初期,由于流动性不足,供应链内企业对“融智”性金融服务的高级需求弱于“融资”的初级需求,因此金融服务以贸易融资性业务为主,如保理、仓单质押、商票贴现等。虽然各家银行供应链金融发展思路不尽相同,产品线和准入门槛也各有特色,但总体而言都是通过“借信用、轻资产”方式使在传统融资模式中难以得到融资的供应链配套企业借助核心企业的信用获得融资支持,主要采用货权控制和现金流(应收帐款回笼)控制方式解决供应链企业融资不平衡问题,对核心企业则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从而加强供应链整体竞争力。在传统融资模式中,商业银行只针对单一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并据此做出是否授信的决策;而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下,商业银行更关注企业贸易背景真实性、应收帐款质量、存货稳定性和变现能力、历史信用水平,而不仅仅是财务指标。这样,一些因财务指标不佳而难以获得融资支持的中小企业,可以依托交易真实的单笔业务来获得融资支持。而银行通过资金的封闭式运作和存货的有效控制,确保每笔真实业务发生后的资金回笼,以达到控制贷款风险的目的。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主要有四种模式一
(一)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指核心企业明确承诺,接受银行应收账款债权受让人地位,到期将应付款项直接支付至银行指定账户,并与上游供货商共担对银行的到期还本付息责任。应收账款融资使核心企业供货商能够通过转让向核心企业赊销货物形成的应收账款获得融资支持,保证了供货商的融资能力和履约交货能力。产品包括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保理、商票贴现等。
(二)货权质押融资模式
指企业将银行认可的存货质押给银行获得相应的融资支持,货物交由银行认可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监管,同时不转移物权以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这种模式不仅能盘活企业存货资产获得必需的融资支持,也解决了银行对质押物监管能力不足的短板,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监管并对质押货物数量及价格变化实时跟踪,减少了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产品包括动产质押融资、仓单质押授信等。
(三)核心企业担保融资模式
指核心企业按合同约定为其上下游企业融资提供退款承诺、回购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由银行为其上游供货商或下游经销商提供相应融资支持。产品包括保兑仓、定向保理等。
(四)预付款融资模式
指银行对已经获得核心企业订单的供货商提供订单项下融资支持,包括订单融资、打包贷款、法人账户透支等。
通过上述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创新,商业银行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也有效增强了自身的竞争力,将银行营销的触角由核心企业一个“点”向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集群这个“面”延伸,扩大了客户群体、扩张了业务规模、开辟了新的利润增长点和风险控制模式。
三、国内供应链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国内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虽然发展迅速,但作为一种全新的金融服务模式,在实践过程中也产生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加以完善和改进。
(一)供应链金融的市场环境有待进一步培育
虽然近年来国内企业供应链管理得到了长足发展,但管理水平仍参差不齐,总体而言国内企业的供应链管理意识仍相对淡薄,供应链成员企业之间松散型关系居多,紧密型较少,且边界不清晰,核心企业对供应链成员企业管理缺乏有效的约束手段。在这种市场环境下,核心企业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主动性、积极性仍待提高,而成员企业对参与供应链协同管理的认知不到位,也导致以供应链整体协同管理为基础的信用效应不明显。这种状况使银行可选择开发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有限,且提高了银行的风险评估成本。同时,目前国内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主要面向国内供应链,对供应链中的国际贸易对接和整合不足。
(二)供应链金融市场秩序有待规范
目前,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越来越多,出于业绩考核冲动或竞争压力,部分银行降低或放弃了流程管理和供应链封闭运作的基本准则,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风险隐患增加,对供应链金融市场的培育产生负面影响。尤其值得关注的是,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行业景气度下降,一些核心企业面对原材料和人力成本上升、人民币升值、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等不利局面时,倾向将市场压力转嫁到与之配套的上下游中小企业,直接损害了供应链的协同效应,弱化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基础。此外,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潜在的风险很容易在整个产业链中快速“传染”,导致大面积的违约或系统性风险,如上海钢贸商圈的全面崩盘,加大了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管理难度。
(三)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不健全
供应链金融是涉及多主体、多流程、多环节的较为复杂的金融模式,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涉及商业银行与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之间权利、义务以及担保物权的界定等,但国内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不健全。比如《物权法》虽提出了应收账款的概念,但对其范围未作进一步明确;应收账款转让与质押的法律效力差别和优先顺序缺乏明确的司法解释;缺少便捷的担保登记系统等等,使得供应链金融业务存在法律上的不确定性,难以按图索骥。同时,监管部门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特质、融资产品以及创新价值研究不足,缺乏必要的规范、指导、帮扶措施。
(四)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价体系有待完善
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控制与传统融资业务存在明显的差异性,需要精细化管理、规范化操作,并在实践中不断地摸索与完善。其中,合作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信任度不足和监管缺位是供应链金融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最大问题,部分监管企业重利益轻责任,而银行又希望通过第三方监管企业分担风险。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市场环境、企业财务状况、商品价格波动、监管方资质、交易模式等因素的变化,都有可能对业务效果造成影响,可能会导致业务风险性发生变化。
对此,银行往往在业务后评价时容易出现偏差,做出错误评价。例如,对监管方未能按约定履行监管职责使银行质押动产悬空而导致的融资坏账风险,银行在风险管理过程中可能会简单地认为动产质押产品设计存在缺陷、风险高,致使对此类产品风险程度产生误判。
(五)供应链金融的技术支撑亟待加强
大数据时代,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离不开先进的IT技术平台。国外大型商业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均依托先进的电子化平台,客户可以通过电子化平台在地球村的各个角落实现实时交易申请、查询、支付等功能,便捷、高效、成本节约。国家《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15年,大型企业的网络化供应链协同能力基本建立,部分行业龙头企业的全球化商务协同能力初步形成。
经常性应用电子商务的中小企业达到中小企业总数的60%以上”的电子商务规划目标。而目前国内供应链金融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相对滞后,供应链金融业务电子化程度较低。国内商业银行在办理供应链金融业务过程中,涉及单证、文件传递、出账、应收账款确认、赎货等环节很大程度上仍需要手工操作,不仅严重影响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也增加了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
第四节 本章小结
本章首先介绍了供应链及供应链管理的概念。其次,由此展幵对供应链金融内涵与背景、参与主体以及供应链金融与传统融资模式的比较分析,形成了较为清晰的供应链金融理念基础。随后,介绍了国内供应链金融发展历史、业务规模、主要商业银行的主导品牌和产品特色以及市场潜力等,简要阐述了应收账款、货权质押、核心企业担保、预付款四种主要融资模式;并从国内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市场环境、市场秩序、法律法规、风险评价和技术支撑平台五个方面着手分析了国内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