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根据十八大报告精神,新型城镇化建设将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引擎。日前,中央和国务院也出台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吉林省委、省政府也先后出台了《吉林省推进特色城镇化建设》、《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吉林特色城镇化的若干意见》和《吉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受稳健货币政策影响,银行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能力受到一定限制,如何让有限的资金更有效的流向城镇化建设领域,解决该领域资金不足成为一个重要而迫切的问题。吉林省作为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大省,其经济地位在全国来看不占优势,城镇化建设领域融资渠道的不完善和体制的不健全,成为了经济发展的一个较重要的制约因素,解决好这一问题势在必行。
就目前吉林省城镇化建设领域的融资机制而言,主要融资途径还是靠财政收入和融资平台融资(主要国开行贷款),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占比不大。由于城镇化建设投资期限长、投资回报率低,商业银行贷款意愿不是很强。但随着我国经济进入转型期,经济增速合理回调,商业银行追求高额利润的时代不再,再加上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各商业银行开始将目光投向城镇化建设这块"大蛋糕".传统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受规模限制、抵质押担保条件的影响,往往缺乏灵活性,因此大力发展投行创新业务就势在必行,发展城镇化股权投资基金也就顺理成章。
随着私募股权投资成为中国资本市场新的热点,各级政府部门也纷纷意识到了私募股权投资对产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正在研究和制定有关放行政策,也陆续出台了一些引入私募股权投资的优惠政策。吉林省于 2010 年 6 月 24日正式出台了《吉林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为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从税收、审批机制等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并明确了有限合伙制的股权投资基金形式。政策出台后,省内相继成立了时代富通、长白山股权投资基金等 9 支股权投资基金,并取得良好投资业绩。良好的政策环境也为吉林省建行运行时代富通城镇化投资基金奠定坚实的基础。
1.2 研究意义
新型城镇化建设在我国经济建设和吉林省经济建设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首先,新型城镇化为扩大内需提供重要动力。"十二五"规划将扩大内需提高到国家战略高度,而新型城镇化既能拉动投资又能增加消费需求,为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提供双引擎。其次,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加速工业化提供载体。新型城镇化建设能够催生新兴产业,促进生产要素向城镇和优势产业集聚,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为工业化发展提供载体和支撑。此外,新型城镇化为解决"三农"问题和二元经济结构提供重要解决途径。我国农业发展落后,小农经济严重制约农业现代化和集约化发展。新型城镇化可以将农村剩余劳动力吸引至城镇,一方面可以提高农业要素使用效率,同时提高农业组织化和集约化程度;另一方面,农村人口进入城镇,提高了社会福利的覆盖率和公共服务的使用率,有力的解决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弊端。因此,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中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
农业是吉林省重要的产业支柱,城镇化问题关系到吉林省经济的转型。农业人口占吉林省总人口的一半,城镇化问题关系到吉林省的稳定与发展的大局,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全面协调发展的关键。
当前,城镇化建设过程当中遇到许多问题,包括环境问题、户籍问题、资金问题等,其中最突出的就是资金问题。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需求巨大,据财政部预测今后 6 年中国城镇化投融资资金需求量将达 42 万亿元,要实现《吉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的目标,资金需求量也是相当大的。如何解决建设资金来源,是困扰当地政府的一大难题,也是能否顺利推进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瓶颈。因此,搜索解决城镇化建设融资问题的途径就显得意义尤其重大,笔者总结了自己在国有商业银行从业 20 多年的经验,结合各级政府新出台对城镇化建设方面的政策要求,在融资途径方面进行了探索创新,提出城镇化股权投资基金的融资方式。
1.3 研究方法
商业银行通过开展业务创新,可以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面、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的融资需求。吉林省建行时代富保障房(棚改类)股权投资基金的成功运作,为城镇化背景下构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成立、运营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借鉴。
基于此,笔者拟在分析吉林省城镇化建设融资现状、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对时代富通城镇化股权投资基金运营模式的研究,分析了城镇化背景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成立的背景及其运营模式,总结了城镇化股权投资基金设立和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通过案例研究,验证了商业银行在城镇化背景下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的可行性,对吉林省城镇化建设融资提供一些探索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