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企业财务风险控制相关理论
2.2.1 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是 1937 年由美国经济学家伯利与管理专家米恩斯联合提出,他们在经过大量的分析以后洞悉到若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离,则公司经营会形成巨大隐患。他们认为,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为一体,这种做法本身会严重影响到公司发展,委托代理理论就是基于这一现实提出的。委托代理理论提倡公司将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再合二为一,而是相互分离,即公司的拥有方继续保持原有的所有权与索取权,把公司的经营权交给自己信任并聘请的代理人。委托代理理论首次注意到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的弊端,其科学先进的管理理念也直接影响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论研究,并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提供了有效的逻辑基础。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所谓信息不对称理论,就是因为市场经济活动不一,每个人所获悉的市场信息相互区别。众所周知,掌握的信息越多,将越是有利,相反,掌握的信息越少,越是不利。一般情况下,市场的卖方掌握的市场信息更多,买卖双方在交换信息过程中,卖方可以从中获益。买方因为掌握的商品信息较少,所以希望从卖方手中获得更多的信息;市场信号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问题[5].
2.2.3 交易成本理论
上世纪三十年代末期,罗纳德·科斯提出交易成本理论,作为一名经济学诺贝尔奖得主,其理论观点较具权威性,关于交易成本理论,其解释是就是企业本质,其主要研究内容就是企业对应的空间组织和对外进行直接投资相关内容。
交易成本就是商品在加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代价之和。通常而言为,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不健全必然造成交易成本升高,而这样的情况会促使大公司选用垂直一体化的组织方式开展海外直接投资。
2.2.4 内部控制理论
上世纪四十年代末,AICPA 审计委员指出内部控制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组织设计方面的,二是内部之间的协调手段。所有这些都是为了进一步验证公司现有管理政策的科学性,以保证其持续执行。从这一权威的内部控制理论的定义与解释可以看出,内部控制理论可以为企业开展财务风险控制提供相应的信息控制、资产控制等的理论分析与实践研究奠定基础。
2.3 企业财务风险控制与内部控制的相关性
企业财务风险控制的概念界定很简单,其根本目标就是有效管理一个可能存在或形成风险的企业或组织环境,并经由恰如其分的财务风险控制方式及科学合理的财务风险控制方法把这些可能潜在的财务风险尽可能降最低或消除。财务风险控制凭借对财务风险的识别、财务风险的分析与度量、财务风险管理及财务风险规避、反馈等环节进行工作,争取最大限度地实现成本、财务风险及不利后果三者之间的平衡,并以此为基础再行建立起适应企业或组织的财务风险反馈制度与财务风险处理制度的管理活动。 企业要想快速、稳固地发展, 企业财务风险控制及内部控制是必须具备的重要前提,企业开展财务风险控制活动要依据自身的发展战略,并经由财务风险与回报的最佳组合达到收益最大化,这就要求 企业财务风险控制活动必须具备前瞻性。企业内部控制关系着财务风险的控制,两者关系密切,相互牵连,下面将对二者之间的关系作出分析。如下表 2.1所列。【1】
内部控制的直接实施者就是企业内部审计部门,主要内容就是审查和评价其内部控制制度,目的是要发现其内部控制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以此为依据,提出建设可行性建议,以健全和完善企业每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工作做得好,企业能更好地运营,财务信息会更为可靠真实,会大幅度提升企业的运营效率,而这些目标刚好是企业风险控制所需要实现的最基本目标。由此可见,风险控制一定程度上决定于内部控制。内部控制需要依靠其对于风险性程度的认识,对于风险的重视,才能形成。企业的内部控制一旦出现问题,就会漏洞百出,顾此失彼,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和沉重灾难。因此,做好企业风险预防工作的关键之一就是做好企业内部控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