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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形式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2-03 共3736字

  3 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形式

  股利分配作为公司财务管理的三大政策之一,由于它是公司在利润再投资与回报投资者之间的一种权衡,关系到股东的现期收益与公司的未来发展,关系到不同股东群体之间的利益均衡,进而关系到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从而一直是公司财务管理中的一大难题:税后利润究竟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好还是留存在企业作为企业内部积累好;采用哪种形式支付股利更有利于公司发展?诸如此类的一系列问题至今未有统一的说法,我国股票市场经过数十年的艰苦努力,获得了长远的进步,但是与西方发达的资本市场相比,就上市股利分配政策来看,我国证券市场长期处于不规范的状态。股利分配政策,作为公司经营行为和经营业绩的晴雨表,不仅影响上市公司的形象,还会引起股价的异常波动。我国上市公司非理性的股利分配政策,对中小投资者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导致我国资本市场的畸形发展。

  3.1 分配方式

  在欧美等成熟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形式可以分为: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财产股利、负债股利四种方式,其中采用现金股利最为常见。在中国证券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采用的的股利分配形式有三种:现金股利派发、配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

  3.1.1 分配形式规定

  股利分配形式的规定是债权人与股东的在股利分配中的利益冲突的平衡,所以公司法是对股利分配形式规定的最基本的法律保障。对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规定,大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累积盈余准则,美国和英国属于该法律体系。

  其核心是必须以上市公司盈余进行分配;公积金准则,大陆法系的公司法普遍采用这种法律体,其核心是股利可以从资本盈余和收入盈余中支付,但不能损其资本。

  3.1.1.1 英美法系规定

  股利分配采用什么模式,才能切实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是美国公司法自身演变的历程和思索的参照。美国绝大部分公司法令的目的主要为股利分配设置法律限制,而对债权人采用最低程度保护,对股东之间的公平或规范高层管理人员对股东义务进行法定限制,主要有三种:

  ①收入盈余法则

  收入盈余,是指上市公司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只有收入盈余才能进行分配。该法则是由 1980 年前的《模范商事公司法》确立的,该法第 45 条指出:仅可以收入盈余中支取股利。目前美国大多数州依然采用这种规定。在采用该准则的州法律中,收入盈余被定义为综合损益。其方法为一个会计年度所有净利润、所得收入和损失相加,然后减去相应支出。

  ②资本盈余法则

  在一定条件下,资本盈余可以作为股利进行分配。依据《模范商法公司法》制定的州公司法,经多数股份持有人批准,就可以向普通股东分配资本盈余。如果股利分配导致上市公司失去偿债能力或者使上市公司出现经营问题,就不予分配。

  ③机智股利法则

    机智股利法则是在指公司可以在上市公司出现亏损的情况下,直接把当前所得利润用于股利分配。该法则源于美国特拉华州为了照顾公司商业运营的灵活性,而于 1927 年首创的公司利益分配准则机智股利法则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商业实践需要,即使公司严重亏损无法进一步获得负债融资时,必须以当前股份能获得相应的股利作为诱饵,获得新的股份资本。法律容许公司不将当前所得利润冲抵以前亏损,直接进行股利分配,为公司创造新的发展机会。虽然这种法则,在没有收入盈余的情况下,对当期利润进行直接分配导致债券人利益受损,但机智股利的使用能使公司进行权益融资,从而使得公司进一步发展,从长远上看,是有利于债权人的。

  3.1.1.2 大陆法系规定

  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对股利分配过程中,没有在区分股利和其他股利的条件下,进行严格的限制,而是采用的公积金准则。规定利润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不能分配。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债权人,上市公司在本年度有赢利是,应首先检查上一年度公司经营是否有亏损。如果上市公司出现亏损,并且上市公司的公积金不能完全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必须用当年利润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再进行股利分配,分派股利。

  3.1.2 股利分配的形式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在一个完整地财会年度中进行股利分配时,只能采用现金股利或股票股利两种形式。但目前,上市公司还采用了配股、股票回购等多种方式它们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同的影响而明辨其所产生的不同效应$对上市公司确定股利分配形式具有重要意义

  3.1.2.1 实际收益式的股利分配

  实际收益式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将其所拥有的资产分配给股东,作为股东的投资回报。这种股利分配形式的结果将导致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减少,而股东拥有资产增多,它主要包括:现金股利和非现金资产股利。而现金股利是上市公司股利分配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分配方式,它是将现金作为股利发放给股东的股利分配形式。因为它反映的是投资者能拿到手的利润,所以这种股利分配方式受到很多投资者的欢迎。这种股利分配形式会刺激投资者的信心,并且对短、中期的投资者有很大的吸引力,它能直接的反应出上市公司的短期盈利能力。

  上市公司如果采用现金股利方式分配利润,不仅减少了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现金流,也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变现能力下降,股市股价也会随之下降;在公司的每股收益维持不变时,上市公司股价的下降,使上市公司更具投资价值。

  3.1.2.2 股权式股利分配

  股票股利,是上市公司将本公司的股票作为现金,并把它作为一种股利支付方式分配给股东,是上市公司向股东发放的普通股股票。股票股利不会使上市公司的现金流出问题,因为它发放的是股票,是将上市公司的留存利润转化为股本,只是资金在股东权益账户之间的转移。股票股利会使流通总股本增加,使每股的内在价值降低,但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总额不会变化。

  3.1.2.3 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从会计的账务处理上是在股东权益内部,把公积金转到”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账户,并按照投资者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份额比例的大小分到各个投资者的账户中,以此增加每个投资者的投入资本。因此,转增股本根本就不是利润分配,它只是增加股本的一种方式,来源于上市公司的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公积金转增股本与股票股利的结果非常相似,可以将公积金转增股本视同股票股利。

  3.1.2.4 混合股利分配方式

  混合股利分配方式,就是将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三种方式结合在一起的一种新的分配形式,所以混合股利是第四种分配形式。它包括:

  派发现金加送红股、派现加转增股本、送红股加转增股本、派发现金加转增股本加送红股。

  3.2 境外市场股利分配特点

  第一,美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具分散化的特点,股东为了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偏好红利的同时,对股价的波动异常分敏感,上市公司的股票稍有波动即可能遭到股东的抛售。所以为了保持公司股票价格的稳定性,必须支付较高的现金股利,满足投资者的喜好。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把股利支付水平高低作为评价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重要评价指标,使大多数上市公司采取股利稳定增长政策。这成为影响美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因素。其次,国外的资本市场相当完善,特别是欧美市场,所以上市公司外部直接融资的能力很强,当公司的规模迅速扩张时,公司之间的兼并与收购异常频繁,因此上市公司采取高频率、高利率的股利分配方案,稳定股东的情绪,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也能保护自己抵御恶意收购的目的。此外,欧美上市公司的国际化程度较高,20 世纪 80 年代,欧美上市公司利润中来源于国外的比例逐步上升。比如,1981 年美国公司的国外利润占整个利润的 16.8%,1996 年则上升到 39%。由于美国国内代理问题较更加严重,中小股东受到损失的概率更大,所以股东会要求提高了股利分配率,降低代理成本。在欧美,有相当部分的上市公司采取 50%以上的高股利支付率进行现金股利分配,分配总量一般会占税后利润的 20%-30%,并且这些上市公司一般采用季度分配形式,一个完整的财会年度内进行四次股利分配。

  第二,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中,年度股利分配稳定,股利支付率可以看作是未来预期收益的一个稳定百分数,具有较好的连贯性和稳定性。国外对于信息披露和市场透明度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制度保障,使上市公司的股价基本上反映了企业的经营状况。当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达不到投资者要求时,投资者可能会抛售公司股票,维护个人利益。所以,公司高层管理者在制定股利分配政策时,必须实行稳定的股利分配。通过对国外股利分配实例分析,可以看出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在决定股利政策时,异常谨慎和保守。除了重大的投资或出现公司经营危机等特殊情况外,英美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比较稳定。这种稳定的股利政策,有利于提高股东信心、增强投资者对股票未来的预期。

  第三,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采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收购部分本公司发行的流通股票的一种经济活动。上市公司可以在股票购回后直接将其注销,或者将回购的股份作为公司员工的福利进行派送、或者发行可转换债券“雪藏”股票。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在欧美成熟资本市场,是非常普遍的,特别是美国上市公司。由于回购股票不仅不会会稀释股权,降低每股内在价值、反而提高了上市公司的权益负债率、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受到很多上市公司的欢迎。所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制定相应的股票回购计划。

论文摘要

  在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由于资本利得税税率远低于股利所得税税率,所以股票回购也受到广大投资者青睐。从表 1 图表来看,美国 4 家公司股票从 1962年到 2014 年,52 年间涨幅最大达到 37838.57%,最少也达到 64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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