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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债务现状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5-14 共9602字

  第 3 章 地方政府债务现状分析

  本章从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成因、种类、特征、来源及用途等角度进行分析,明确地方政府债务现状及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为第 5 章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与控制的研究提出可靠地立论依据及研究基础。

  3.1 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分析

  3.1.1 地方政府债务总量分析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由其到期无法及时清偿的债务以及由偿债所引发的新增债务而产生的。由于在我国地方政府施行严格的举债管理制度,因此,从表面政策上看,我国地方政府不会存在债务风险。但是,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地方政府为了应对经济快速发展的迫切需求,势必会出现较大的资金缺口。因此,地方政府采取各种名义大量举债,以弥补资金缺口,从而保证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目前,据国内相关学者的调研报告显示,政府债务规模及其庞大,且有持续扩张的趋势,从而使得政府债务风险存在巨大的潜在危机。众所周知,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存量规模是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基础,只有准确的摸清自身家底,才能够准确把握债务风险的大小,才能使国家及民众正视地方政府债务可能带来的危害性。

  2004 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部地方债务课题组在《关于中国地方债务问题及其对策思考》的研究报告统计中显示,地方政府债务总量已超过 10000 亿元以上,且在未来几年仍处于加速上升趋势。财政部经济建设司按照全国各地区债务平均水平推测,该年度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的负债总额在 10800~12000 亿元之间。2005年财政部办公厅协作调研课题组《关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指出,地方政府负债余额已超过财政收入,债务负担率均超过 10%.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各省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呈增速较快的逐年上升态势发展。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对2007 年我国部分地区政府债务的测算与评估结果表明,该年度我国地方债务总额为41159 亿元,具体组成部分如图 3.1 所示。高盛对我国 2009 年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调研显示,截至 2009 年底,我国地方政府总负债比例占本年度 GDP 的 48%,为 15.7万亿元。2010 年 6 月 23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 2009 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地方政府性债务整体规模庞大,其中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比例大于 50%.通过对 18 省、16 市、36 县的调查审计可知,截至 2009年底,政府性债务余额为 2.76 万亿元。其中 1.72 万亿元为累积性债务,占 62.34%,当年新增债务 1.24 万亿元,占 39.28%.根据国家审计署统计,2010 年底,我国中央财政债务余额为 7.72 万亿,中国政策性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务约 2.1 万亿元,地方债务10.68 万亿元,总计 20.50 万亿元,占 GDP 总数的 52%左右。报告指出,到 2010 年底,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 107174.51 亿元。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占 62.12%;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占 22.12 %;负有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它相关债务占 15.78%,如图 3.2 所示。据相关数据显示,2012 年底,政府债务总额158858.62 亿元,所占比例及数量如图 3.3 所示。截至 2013 年 6 月底,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总额 178908.26 亿元,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 108859.47 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 26655.74 亿元,其它相关债务 43393.52 亿元,所占比例如图 3.4 所示。

  3.1.2 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变化趋势分析

  据国家审计署数据统计结果表明,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从 1997 至 2012 年期间,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如图 3.5 所示。

  从图中可以看出,1997 年~2012 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呈现逐年正向增长的趋势。但是,每年的增长率有所不同。其中,1998 年、2009 年、2012 年的增长率明显高于其它年份,分别为 48.20%、61.92%、43.79%.2010 年增长率最低,在 20%以下。

  其余年份在20%~30%之间。这是由于1997年美国及东南亚地区相继爆发了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形势产生了重大的影响。2009 年我国经济顶住了世界经济危机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仍然保持了 9.2%的 GDP 增长率,因此,在 2010 年度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总额增长了明显下降,仅为 18.86%.随着经济的复苏,2012 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总额增长了 43.79%.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总体规模研究是地方政府债务研究的起点和基础,不搞清楚地方政府债务的成因、变化趋势就无法清楚地认识到地方政府债务的严重性。但是,现阶段该领域相关学者在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研究的过程中又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在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中,显性债务与隐性债务并存,同时既有直接债务又有或有债务,因此在统计时经常会存在统计资料的输出口径不一致现象,导致数据更新较慢,或出现重复计算或是错误计算等情况。

  第二,地方政府债务受世界经济形势及我国经济发展政策性导向影响较大。例如,图3.4中由于周边各国及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危机造成了个别年份的地方政府债务增长率突然增大,而在我国自身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政策性导向特征使得地方政府债务增长率也存在较大波动等现象。因此,对于地方性政府债务的研究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特征。

  基于上述分析,如何对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变化趋势进行合理、科学的统计,清晰准确的掌握地方政府债务的来源、成因及变化趋势,明确资料输出渠道,统一输出口径是研究地方政府债务的基础和有效途径。

  3.2 地方政府债务类型及成因分析

  3.2.1 地方政府债务的种类

  根据传统的分法,按照不同的标准或依据,可将地方政府债务分为以下几种,见表 3.1 所示。

  在我国由于地方政府债务的具体分类尚未形成统一的理论,国内学者根据自身研究的需要进行了相应的划分,本文在汉纳的财政风险矩阵分析框架的基础上,结合表3.1 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分为如下四类,如表 3.2 所示。

  (1)直接显性债务。该类债务主要包括:地方政府拖欠债务、地方政府财政部门举借的外债、国债转贷资金三类。首先,地方财政部门举借外债是直接显性债务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指地方政府财政部门以自身名义及自身信用手段而取得的债务收入。该类债务通常用于地方性经济建设。其次,国债转贷资金,由中央财政部统一发行并转借给地方政府,主要用于地方政府基础设施保障建设。第三,政府拖欠债务是指地方政府拖欠的例如教师、地方行政人员、企事业单位员工的工资、地方基础性建设拖欠工程款项、进出口退税欠款等相关拖欠内容。

  (2)或有显性债务。该类债务主要包括:政府为外国政府、国内金融组织担保的贷款或借款,国有企业政策性挂账等。首先,政府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是指外国政府通过银行转贷对国内某些公益性或具有良好收益前景的项目进行放贷。此时,政府将对其进行信用担保。如果项目运行顺利,获得了预期良好的收益,将从收益中偿还外国银行的部分贷款。如果项目运行失败,此部分贷款将由地方政府偿还。第二,政府担保国内金融组织借款是指某些机构、单位或企业获得了地方政府的担保支持及批准所获得的各种借款或发行的债券等。该类债务主要是政府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吸引资金,用于大力发展地方经济,而该部分资金所存在的风险由地方政府承担。在此过程中,地方政府与举债人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旦出现坏账或经营不善,政府将被无情的卷入其中,从而形成地方政府的显性债务。第三,企业政策性挂账是指某些支柱性企业,由于自身经营不善,常年累计了大量的亏损与坏账现象。此时地方政府为了保护该企业的支柱性地位及作用,势必公国各种方式、管道及手段帮助该企业消化这些亏损及挂账。最终这种责任及风险便转嫁成为当地政府的债务。

  (3)直接隐性债务。该类债务主要用于补贴社会保障资金的缺口,具体包含医疗、养老、事业、低保等。我国现阶段处在低工资、广就业、多补贴、高福利的政策导向下发展。因此,社会保障义务由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共同承担。但其中,国家和企业所承担的比重明显大于个人。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逐渐提高,使得社保资金在 GDP 的比重逐年增加。然而,一些老牌国企单位由于多年经营不善,造成社保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同时,随着我国老龄化日趋严重,社保资金缺口也日趋增加。在我国,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作为人民群众的靠山和保障,为了维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一旦资金出现重大缺口,最终还得有地方政府运用财政预算进行买单。因此,这就给地方政府造成了严重的直接隐性债务。

  (4)或有隐性债务。该类债务主要包括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地方国有商业银行的亏损、欠债、挂账等,以及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救济支出、地方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与债务承担、环境危机债务等。由于我国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及体制转型期,政府势必会对企业的运营及发展战略方面进行一定的干涉,因此政企不分的现象较为普遍。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一旦遇到经营不善,出现亏损、坏账甚至倒闭破产等现象时,政府部门势必会本着全盘考虑区域经济的观点,对企业进行相应的救助,这些救助包括投资、政策性减免等,这样企业的部分债务风险就转嫁给了地方政府。地方性国有银行在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可以誉为是地方政府的经济命脉。

  然而,地方性国有银行在其自身发展过程中,为了解决其资金短板的现实问题,组建了大量的融资平台,这些融资平台在自身发展过程中一旦出现危机,将产生大量的不良金融资产。这部分债务最终大部分将演变成为政府直接债务。从自然灾害及环境危机角度出发,地方政府面对上述问题时,为了保证社会的稳定,会投入大量的社会救济保障资金,用于灾害的救援及灾后重建工作。同时,政府还会对所管辖的区域内的设施进行定期修善及维护,以防止自然灾害及环境危机的发生。这部分支出成为了地方政府的或有隐性债务。

  3.2.2 地方政府债务成因分析

  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是多方面问题的集中体现,其中主要是地方政府自身原因,包括:体制、机制、法律和管理等方面的因素。具体可归结为如下五个方面:

  (1)地方政府自身缺乏必要的风险管理意识

  地方政府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地方生态、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为了筹集资金,地方政府往往采取使用国债转贷资金、国际组织贷款等债务资金等方式。同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自身缺乏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意识。另一方面,由于政企不分,权责明确度不够,地方政府为了盲目追求 GDP 或过分急于发展地方经济,常常大力主张为企业或其它相关单位提供债务担保。然而,对举债后的企业没能进行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亦或是对企业的运行进行过度化干涉,这样企业一旦出现经营不善或是项目投资失败,那么该部分债务必将转嫁成为地方政府债务。因此,地方政府自身缺乏必要的债务管理及风险控制意识是地方政府债务的成因之一。

  (2)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对等

  由于我国 1994 年的分税制改革不彻底,在各级地方政府财权、事权的划分等诸多方面存在着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分税制改革的总体方针为“财权上收,事权下放”,但是地方政府实际处在较小的支配权下负担着较大的财政支出数额。由于地方政府在财政收入上有了限制,导致地方政府很难按照其职能需求建立相应的公共支出规模,因此,极易出现资金不足与公共产品供给需求量较大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只有通过举债来满足其资金的需求,因此,财权事权不对等是地方政府债务的又一个成因之一。

  (3)地方政府投融资体系不完善

  在我国,中央政府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禁止以各种名义进行直接融资,而地方政府在实际操作中,为了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从而满足区域经济的又好又快的发展,在出现资金缺口时,会利用某些非常的融资手段扩宽资金来源的管道。然而,上述融资管道,没有完善可靠的法律保障体系,同时风险的随意性及隐蔽性较强。这样会导致地方政府在融资过程中放松对风险的评估预警及有效监控。因此,投融资体系的不完善也是地方政府债务的成因之一。

  (4)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与激励机制存在缺陷

  现阶段,我国地方政府在对干部的考核、升迁及任免过程中存在着激励机制的严重滞后与不合理性。其一,地方政府官员任期相对较短,绩效考核盲目追求经济指标,从而造成“新官上任三把火”的现象较为严重。随之而来的追求短期效益、表面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应运而生。上述现象会导致由于官员疏于对债务的管理与风险监控,盲目追求政绩工程及眼前利益而产生的债务风险。同时,还会给下一任官员留下较大的债务包袱及隐性风险,从而导致恶性循环的发生。因此,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与激励机制存在缺陷也是地方政府债务的成因之一。

  (5)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缺失

  我国《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政府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但是,地方政府在如何监督管控融资管道、债务资金使用、债务偿还规定及担保形式、范围等方面没有明确的金融法律依据及约束。因此,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专业法律法规缺失也是地方政府债务的成因之一。

  3.3 地方政府债务的来源与用途分析

  研究地方政府债务的根本目的是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控制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要想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与控制就必须的债务的来源与用途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了解地方政府债务的来源可以明确举债的类型及偿还特征。

  而对其用途的研究可以明确资金的流向及未来可能存在的风险。因此,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来源及用途的研究与分析对债务的风险控制与管理起着重要的基础作用。

  3.3.1 地方政府债务的来源

  根据国家审计署统计,截止 2013 年上半年,地方政府债务总额 30.27497 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来源主要分为以下几种形态:政府层面、区域分布、举借主体、借款来源。

  (1)政府层级分布情况。截至 2013 年上半年,全国省、市、县级政府性债务总量如表 3.3 和图 3.6 所示。

  从表 3.3 和图 3.6 中可以看出,截至 2013 年上半年地方政府性债务总余额178908.66 亿元,其中省级债务占 29%,为 51939.75 亿元;市级债务占 41%,为 72902.40亿元;县级债务占 30%,占 54066.40 亿元。对上述三种层级债务种类具体分析如下:

  全国省级债务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占 16.33%、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占58.63%、其它债务占 47.71%,分别为 17780.84 亿元、15627.58 亿元和 18531.33 亿元。

  全国市级债务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占 44.49%、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占27.85%、其它债务占 34.28%,分别为 48434.61 亿元、7424.13 亿元和 17043.70 亿元。

  全国县(乡)级债务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占 39.18%、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占 13.52%、其它债务占 18.01%,分别为 42643.70 亿元、3604.06 亿元和 7818.69亿元。

  从上述数据中可以看出,市级政府债务余额总量所占比例明显高于省级与县级,这说明市级政府债务是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主要来源。从债务类型分析可以得出,在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方面,市级债务总量明显高于省、县级,这说明目前市级地方政府是经济建设的核心职能部门。在政府担保债务方面,省级政府债务占主导地位,明显高于市、县(乡)级。这说明,省级地方政府承担着较大的债务担保职责。在其它债务方面,省级债务总量略高于市级、明显高于县级。这说明省、市级地方政府是其它债务的主要举借机构。

  综上所示,在债务承担数量及类型上看,省级地方政府主要承担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而市级地方政府主要承担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是地方政府债务偿还过程的主力军,同时也是经济建设与发展的中坚力量。县级政府在地方政府所承担的债务比重相对较小。

  (2)区域分布情况。截至 2013 年上半年底,我国中部、西部、东部地区的地方性政府债务余额及所占比例如图 3.7 所示。

  从图中可以看出,东部地区(11 个省(直辖市)和 5 个计划单列市)地方政府债务所占比例已超过是西部(12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部(8 个省)地区地方政府债务总和,在上述地区中,西部地区债务总额最小,仅为 33992.6 亿元。

  (3)举借主体分布情况。截至 2013 年上半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政府部门、机构举借的债务情况统计如表 3.4 和图 3.8 所示。

  从图 3.8 结合表 3.4 可以看出,在地方政府债务的主要举借主体中,融资平台公司所占的比例最大,地方政府部门和机构所占比例次之,占 28%.公用事业单位所占比例最低,仅占 1%.这说明,地方政府债务主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进行融资,而地方政府则为其予以风险担保。从债务类型方面分析可得,在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融资平台公司所占 37.44%,而公共事业单位仅占 1.14%.在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方面,地方政府部门和机构所占比例最大,为 33.14%,而公共事业单位所占比例最小,仅为 0.54%.在其它相关债务方面,融资平台公司所占比例最大,为 46.36%,地方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存在该类型债务。

  (4)借款来源情况。截至 2013 年上半年地方政府性债务资金来源情况统计如表3.5 所示。

  从表 3.5 中可以看出,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来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占 79.01%,而上级财政所占比例最小,仅占 4.18%.从债务类型方面分析可得,在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方面,银行贷款所占比例超过 50%,为 50.76%,而其它单位及个人借款所占比例最小,仅为 9.75%.在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方面,银行贷款所占比例最大,为 71.60%,而其它单位和个人借款所占比例最小,仅为 2.08%.在其它相关债务方面,银行贷款所占比例最大,为 61.87%,其它单位及个人借款所占比例最小,仅为2.67%.

  3.3.2 地方政府债务的用途

  根据审计署的统计,截至 2013 年上半年,我国地方性政府债务已支出 167508.47亿元,占总额的 89.69%,主要用于市政建设、交通运输、科教文卫、保障性住房、社会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等。而尚未支出部分以货币形态存在的资金为 11044.47亿元,占 10.31%.,具体情况如表 3.6 所示。

  从表 3.6 中可以看出,随着地方政府事权的扩大,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的用途也较为广泛。地方政府债务支出在市政建设、交通运输所占的比重最大,分别为 32.44%、22.88%.

  3.4 地方政府债务特征及存在问题分析

  在中国特色的经济发展方式的引导下,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与西方国家存在着较大的不同。从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举债主体、举债方式、债务偿还等方面明确地方政府债务特征,对更好地管理地方政府债务、有效规避其风险起着重要的作用。

  3.4.1 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巨大

  从 3.1 节中的阐述与数据分析中可以看出,2004~2013 年间,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呈现出规模巨大,且债务总量逐年递增的趋势。而地方政府债务增长率则随着世界经济及我国自身经济的发展需要呈现动态波动性规律。在经济危机的年份地方政府债务增长率明显升高,次年则出现回落趋势。但是均保持着正向的债务增长率。同时,地方政府债务涉及范围较大,如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救助资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医疗保障资金、金融融资平台构建资金、国有支柱性企业扶持资金、抵抗自然灾害资金等。而且,近些年来涉及范围呈现出继续扩张的趋势。

  3.4.2 举债形式和主体多元化

  我国《预算法》中明确规定,不允许地方政府举借债务。但是地方政府为了避开上述约束,通常采用不同的借债主体和借债方式。国家审计署的报告显示,我国地方政府的举债主体主要为:地方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等。这其中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量最为庞大。众所周知,所谓的融资平台公司实则是具有与政府相关联的公司及机构组成,这其中鱼龙混杂、五花八门。地方政府部分和机构的举债量仅次于融资平台公司,它是一些多元化的主体机构组成。事业单位及其它单位,是根据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及自身发展需要进行举债。因此,上述地方政府的债务构成主体均呈现出涉及范围广、主体多元化的特征。

  地方政府债务的主要形式为银行贷款,其占债务总量的 79.01%.为了贷款需要,各地方政府采用了多元化的举债方式。其中主要包括:直接申请银行贷款、银信政合作、保险资金基础设施债权投资等形式。同时,地方政府为了扩大资金来源渠道,还采用了直接发行债券和向某些单位及个人直接借款等举债方式。

  综上所示,举债方式及举债主体的多元化相结合使得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呈现出立体化趋势。这种立体化趋势有利于提高政府资金来源渠道的拓宽,但是会造成地方政府债务规模难以掌控,债务的产生、风险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偿还周期及还债率较为复杂,不利于政府部门对债务的统计、管理与风险规避。

  3.4.3 举债方式隐蔽

  在我国大规模的政府债务中,隐性债务所占比重较大,同时存在着隐性债务逐步显性化的发展趋势。各级地方政府通常所采取的间接举债方式有如下几类:第一,政府将大量的建设性项目通过委托的方式交给企业进行建设及经营,而政府负责宏观管理,这样就使得政府债务显性化;第二,政府利用自身信用或土地进行担保,为所属的企事业单位筹集资金;第三,构建具有相当规模的政府投融资平台。

  上述举债方式会给地方政府带来监管不到位,债务统计及管理口径不一致,无法对风险进行科学合理的控制及预警,从而造成政府债务管理体系混乱。此外,我国的现行政府预算管理制度只能反映出国债转贷收支、基金收支预算和一般收支预算等情况,而关于债务的收支情况无法体现。同时,现阶段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披露及透明化制度的建立尚未完善,政府信用、评估机制尚存在缺失与不足之处,这些都将是造成地方政府举债方式隐蔽性较强的重要原因。

  3.4.4 贷款期限较长且偿还率较高

  无论是普通举债者还是地方政府,都希望债务周期越长越好,这完全符合举债主体的主管期望。就地方政府而言,其通过多元化的方式及手段进行融资,并将此部分资金大多投向本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或投资收益周期较长的重大项目中,因此,无论是作为贷款方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是地方政府本身,都有延长债务偿还期的要求与需求。但是,从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形成时间及规模看,表现出债务规模急剧上升,举债较为密集的特点。具体说来,债务举债时间集中在 2009 年、2010 年,虽然偿还期限较长,但是在 2012-2013 年必将出现一个偿还高峰期。同时,随着举债的规模增大,在债务偿还年前后势必会产生新的举债行为,形成新的债务,否则地方政府将出现较大的资金缺口现象,这样及影响了地方政府债务的偿还,又影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另外,较高的债务偿还率还会使地方政府的财务风险大大增加。因此,我国地方政府在债务的管理与风险控制时,必须做到举债规模、债务偿还率以及债务期限三者之间的统筹与兼顾,切不可认为较长的还债期限可以有规避所有债务风险。

  3.4.5 债务风险预警及控制机制不健全

  目前,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目的是为了有效的筹集资金、切实提高财政收入,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然而,我国地方政府尚未建立起科学、完善的债务风险预警系统与监督管理机制。因此,其在享受举债所带来的短期效益时,必将承担较大的风险,甚至会因蝴蝶效应的产生而呈现出扩大、蔓延的趋势,最终可能影响到整个财务系统的安全。具体表现如下:

  (1)在我国通过统计、计算不同指标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评价存在着指标自相矛盾的现实问题。而且,在数据统计过程中,数据的来源、统计的口径以及所运用的理论模型也五花八门,没有形成统一的理论。

  (2)在政府债务风险模型的建立过程中,通常照搬国外经验理论模型,没能充分考虑我国自身经济发展特征以及地方政府自身债务特点,使得理论与实际相脱节,模型预报的数据指针势必会出现较大偏差。

  (3)政府部门债务风险预警意识淡薄、理论基础较差,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又盲目追求眼前利益、好大喜功,因此,使得地方政府在债务管理及风险控制方面始终处于薄弱环节。

  (4)近些年来,随着中央政府对地方债务风险的管理力度逐渐加大,地方政府对此予以了高度重视,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迫于利益、政绩、考核等指标的压力,地方政府对债务风险的管理缺乏客观、公正、科学的思维方式。

  (5)地方政府在债务风险管理过程中,往往受到区域经济主体利益集团的干涉。为了更好地发展地方经济,在某些领域放松了债务风险管理与控制的意识,从而即破坏了债务风险预警管理机制建立的完整性,又埋下了债务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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