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的撰写应本着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凡有引用他人成果之处,均应按论文中所引用的顺序列于文末,并且所有参考文献必须在正文中有引用标注。参考文献的着录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按照GB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着录格式》执行)。一篇论着在论文中多处引用时,在参考文献中只应出现一次,序号以第一次出现的位臵为准。
(六)相关的科研成果目录
包括本科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已发表论文或被鉴定的技术成果、发明专利等成果,应在成果目录中列出。此项不是必需项,空缺时可以略掉。
(七)致谢
表达作者对完成论文和学业提供帮助的老师、同学、领导、同事及亲属的感激之情。
(八)附录
对于一些不宜放在正文中的重要支撑材料,可编入毕业论文的附录中。包括某些重要的原始数据、详细数学推导、程序全文及其说明、复杂的图表、设计图纸等一系列需要补充提供的说明材料。
二、书写和打印规范
(一)文字和字数
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毕业论文一般用简化汉语文字撰写,毕业论文的字数人文社科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1万字,理工医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1.5万字。对于部分专业毕业设计成果由毕业设计图纸和毕业论文两部分组成者,其毕业论文字数原则上应不低于1万字。各专业可根据需要确定具体的文字和字数要求,并报教务部备案。
(二)书写及装订
论文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单面打印,论文裁切后规格为70g白色A4打印纸。一律左侧装订。
封面为120g白色铜版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