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孝伦理是中国传统道德的核心。尽管在我国历史上孝伦理不乏愚昧内容且与忠君观念勾连,因而多被诟病,但先秦时期的孝伦理包含更多合理性内涵。针对当代社会孝伦理观念缺失、家庭关系紧张、道德失范、社会秩序失衡的不良局面,发掘先秦孝伦理的当代价值,诠释其深刻内涵和巨大力量,弘扬孝顺美德,重塑文明新风,具有重大意义。
一、先秦孝伦理的形成
我国孝文化历史悠久。孝观念大约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据记载,孝字最早出现于《尚书·尧点》“,克谐以孝。”甲骨文中“孝”字描绘为孩子对老人作服侍状。
春秋战国时期,以儒家为代表的思想家们对传统孝伦理进行了新的改造。孔子提出孝亲不仅要做到养亲,更重要的是敬亲和爱亲,把“孝”从家庭伦理扩大到宗族伦理。
曾子则“移孝为忠”,将孝扩大到政治领域。《孝经》对孔、曾、孟等人的孝道思想进行了全面的继承和阐述,并对孝道的内容进行了广泛化,使之政治化,进而推及以孝治天下。
不难看出,由于受生产方式和宗法制度的影响,中华民族具有强烈的孝亲情结,这种发自本能的孝亲意识经过思想家的理论升华和统治阶级的推广扩大,使孝文化由家庭伦理转变为社会伦理和政治伦理。
二、先秦孝伦理的本真含义
孝是中华民族极为重要的道德品质,包含着侍亲、养亲、祭祖、敬老、忠君等丰富的内涵。《尔雅·释训》中说“:善父母为孝。”许慎也在《说文解字》中说“:孝,善待父母也。”
[1]这都说明孝的本真含义是善待父母。如何算是善待父母?在先秦儒家那里,已经得到了较为充分的阐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物质供养。先秦儒家认为,作为子女,应当竭尽全力使父母在生活上得到良好的照顾,“事父母,能竭其力”(《论语·学而》);子女应尽可能地承担一切事务,有酒肉美食要让给父母享用,“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论语·为政》)。
第二,精神赡养。要使父母内心宽慰、精神愉悦,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和生命,不让父母担心。故《大戴礼记·曾子大孝》云:“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不亏其体,可谓全矣。故君子顷步而弗敢忘孝也。”同时,子女要尽可能想父母所需,做父母所需,满足父母的精神需求。所以孔子说:“啜菽饮水,尽其欢,斯之谓孝”(《礼记·檀弓下》)。意思是说,即使喝豆粥、饮清水,只要能让父母心情愉快,就算是尽孝了。
第三,生活敬养。奉养父母时要时刻怀有敬爱之心。孟子说:“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孟子·万章上》),将尊敬双亲作为孝的最高道德表现。孔子严厉批评那种对父母只养不敬的态度,他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孟子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食而弗爱,豕交之也;爱而不敬,兽畜之也”(《孟子·尽心上》)。意思是对父母养而不爱,和养猪差不多;爱而不敬,和养犬马差不多。因此,在侍奉父母的日常生活中,尽管“色难”(《论语·为政》),但仍然要保持虔诚尊敬的态度。
第四,秉承遗志。这是指父母有远大志向未能实现,子女应当继承父辈的遗志、继续先辈的事业。《论语·学而》说“: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礼记·中庸》说“: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孟子·万章上》言“:大孝终身慕父母。”都是要求子女努力认同并承继父母的精神志业,使之发扬光大、绵延不绝。
第五,委婉劝谏。这是指对于父母的过错,做子女的应该委婉地进行规劝。孔子说:“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几谏”的意思是进行委婉的劝告。如果父母不肯接受,子女仍然要恭敬地侍奉父母,任劳任怨,等父母心情好时或想出更充分的理由进行劝说。
总之,先秦孝伦理的内涵特征主要包括养亲敬亲、珍爱生命、尊老爱幼、承志立身等,在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孝伦理在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社会凝聚力、协调人际关系上,曾经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时至今日,仍具有振奋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等重要价值。
三、先秦孝伦理的现实价值
从伦理的视觉来看,孝亲思想是一个跨时空的永恒话题,只要人类存在,孝亲的伦理问题就会存在,因此孝伦理就能够获得扩展性、时代适应性和开放性,这也是实现传统孝伦理现代转换、赋予孝伦理现代价值的前提。“古老的种子,它生命的胚芽蕴藏于内部,只是需要在新时代的土壤里播种。”[2]
在当代社会,批判地继承先秦孝伦理的合理内核仍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现代社会,家庭依然是社会的基本单位,自然的血缘纽带、生育和扶养,家庭成员之间的共同生活,使个人同父母之间结成所有社会关系中最为密切的深厚的关系。从理论上来说,任何时代、任何阶层、任何年龄的人都可以在孝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内容。特别是就“奉养父母”这个应然要求而言,孝伦理具有时空普遍性,反映了人生自然规律性和家庭伦理生活的规律性,既符合人性的要求,也符合人类社会延续发展的需要,是家庭和睦幸福的伦理道德保证。
孝的本质是爱,孝的价值就是爱以及爱的引伸。爱亲应该是家庭道德的根本价值所在。爱亲虽然起源于人们认识到个体家庭血脉的延传,但在以后的历史中,孝超越了个体家庭生命延传的价值,使作为子女的个体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家庭中得到实现。作为子女能奉养父母而不至于使父母担忧晚年生活,这既尊重了个人的价值,同时也是社会价值的实现。孝的实用性不只表现为利亲,给予父母一个幸福的晚年,对子女个人而言,在对父母的精神赡养和物质奉养的付出和贡献中,除了道德上的荣耀,也让子女与父母生活中相互关照,分享喜忧,得到了情感依托。孝伦理指出父母对子女有三方面的“恩情”:“一是生育之情,二是养育之恩,三是教育之泽”。[3]
孝伦理宣传“感恩”意识,要求子女以实际行动回报父母。“感恩”意识的培养是培养人类善良品质的基础,是家庭道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孝伦理规范生活中,家庭的天伦之乐、平静祥和的家庭氛围能安抚人们的心灵。
先秦孝道崇尚从爱亲开始转而再去爱人,即所谓亲亲、仁民、爱物。孟子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太平。”[4]
孝是历史上修养人格的切实的基础,但孝的含义不仅仅表现在简单的爱人上,而是要推而广之是去爱社会、爱国家,爱世界万物,而达成天人合一的境界。因为孝亲的人最理解父母、关爱父母,由此基本人性情怀,扩展开来就能够理解他人、关爱他人,就能带头遵守社会礼仪、秩序,做到“明伦守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然这已超出了孝的范畴,但这是孝之爱的必然延伸。
孝文化是民族凝聚的道德基础。敬老爱幼、父慈子孝的孝伦理思想熏陶了不少杰出人物,教化了中华民族子子孙孙。孝文化强调血缘为基础的感情纽带,很容易将普天下中国血统的华人维系在一起,形成民族凝聚的力量。作为一种道德文化,孝文化孕育了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心理。从孝的基本精神中衍生出对民族的大孝,为民族尊严而死,为民族延续而生,促进民族进步和兴旺的爱国主义情感。作为孝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世俗礼仪更凝聚成一种强大的传统力量。无论是“清明”祭祖“、中秋”团圆,还是“春节”探亲,这已经成为全国性的传统习俗,它对人心的凝聚、社会的祥和、经济的发展、文化的繁荣都有巨大的推动力。
孝敬父母,友爱兄弟,是一切美德善行的根本。这些优秀品德在今日中国日益走向老龄化社会中尤其重要。欲消除社会上存在的种种不和谐因素,就应该从重塑孝道入手,弘扬孝顺美德,提倡文明新风。这是从根本上提高民族文化道德水平的最扎实、最本质的做法。对于当前社会中存在的“不孝”风气与“不孝”行为,我们要深刻认识,科学分析,抓准症结,按方抓药。无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还是社会教育,都应培养孝亲敬长的好品德,形成人人知孝、行孝、弘扬孝的好局面。这样,人的素质必然提高,社会必然和谐向上。
弘扬中国传统孝文化,合理挖掘孝文化中的家庭伦理观念,使孝道重新回归家庭伦理规范,把孝文化中的家庭伦理观融入和谐社会中,这些对于继承和发扬中华传统美德,增强个人孝亲的意识,规范现代社会家庭伦理,树立尊老敬贤的时代新风,以及增强民族向心力、凝聚力都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1]许 慎.说文解字[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398.
[2]文 汇,刘爱荣.佳句秀语大辞典[M].北京:海洋出版社,1991.1340.
[3]罗国杰“.孝”与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J].道德与文明.2003,(03):79-80.
[4]汪受宽.孝经译注(广扬名章)[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68.
[5] 余玉花,张秀红 . 论孝文化的现代价值 [J]. 伦理学研究,2007,(02):68-73.
[6] 郑智辉. 传统孝文化及其现代价值 [J]. 前沿,2003,(02):11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