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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内涵

来源:学术堂 作者:陈老师
发布于:2017-01-23 共845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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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鲁迅的生命伦理观探讨
【第一章】鲁迅关于生命伦理的理念研究绪论
【第二章】鲁迅生命伦理思想的形成
【3.1 3.2】 鲁迅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内涵
【3.3】鲁迅生命伦理理论的价值取向
【第四章】鲁迅生命伦理思想的当代启示
【结语/参考文献】鲁迅生命伦理思想主要内容与价值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第三章 鲁迅生命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
  
  3.1 生命伦理的内涵
  

  在生命伦理学缺乏人文研究的学术现状下,具有理论研究价值,同时对社会转型时期伦理思想的构建具有启蒙作用,对于现代社会中面临的人类生存境遇与生命迷茫的伦理困境寻求解决办法具有现实意义。
  
  生命伦理学兴始于西方,因生命科学、生物技术及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与频繁应用所引发的诸多伦理争议问题,如堕胎、安乐死等问题,而中国的生命伦理学是西方的舶来品,生命伦理学诸多研究问题多数集中在生命科学、医学等方面,但是对于人文、价值方面的研究较少。所以对鲁迅伦理思想的研究具有理论研究价值。
  
  3.1.1 生命伦理学的定义
  
  生命伦理学的概念,诞生于美国。在 1971 年,美国生物学家波特发表了《生命伦理学:通向未来的桥梁》一文,在文中首次提出了“生命伦理学”这一概念,并同时进行了界定,波特在该文章中指出,生命伦理学是一门新学科,它把生物学知识和人类价值结合在一起,交叉融汇着进行研究。学术界毫无争议的认为,生命伦理学从医学伦理中延伸出来,在现代发展中,它又在传统医学伦理的基础进行了发展。
  
  生命伦理学是对生命科学与医疗保健的伦理纬度,根据道德价值和原则,它对生命和卫生保健领域内的人类行为进行系统研究,甚至对影响整个社会的人类行为进行系统研究。
  
  学术界对生命伦理学的界定存在有分歧,这些分歧表现在于对“传统医学伦理的现代拓展”的理解不同上。一种偏重于“传统医学伦理”,这是人们常说的狭义生命伦理学。狭义生命伦理学涉猎的对象是生命科学与卫生保健领域内的人类科技行为。狭义生命伦理学要研究的,也以提高人的生命质量为目的,在生命科学与卫保健领域内的,一种人类科技行为的伦理研究。
  
  另一种偏重于“现代拓展”,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广义生命伦理学。广义生命伦理学涉猎对象是与生命活动所有相关的系统研究,广义生命伦理学是一门交叉性学科。这里所指的生命,不再圈囿于人类生命,而是指人类生命、以及涉猎到动植物甚至整个生态圈,从人际伦理扩大到“人与自然”、“人的身心之间”的伦理关系。
  
  两者相比较而言,广义生命伦理学与现代本真更为贴近。当前中国生命伦理学研究,诸多研究问题多数集中在生命科学、医学等方面,但是对于人文、价值方面的研究较少。本文研究的鲁迅生命伦理思想所关注的追求个性自由、与个性解放、实现生命价值的生命观,更偏向于人文关怀与精神关注的研究。
  
  3.1.2 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原则
  
  生命伦理学在用于探讨人类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时,以及当面临道德判断与价值选择时,需要有根可寻、有本可参,当然更需要有一系列能帮助人们快速、正确做出选择的伦理方法与理论规则。根据中外学者们的学术研究思想观点,我们发现在目前生命伦理研究理论中,有几种重要的原则,可供人们运用。一种是尊重自主性原则,该原则强调尊重人权、与个体生命的自主权。一种是不伤害原则,该原则认为人们有义务不伤害他人。第三种是行善原则,强调的“仁爱”,“爱人”的生命观。第四种是公正原则,公正原则强调公平分配,对生命个体公平对待,不能进行歧视。这几项原则,在学术界被广泛接受。
  
  (一)尊重自主性原则
  
  尊重性,对个体生命人权的尊重,特别是对个体生命自由、自主权力的尊重。
  
  该原则与儒家“贵生”的生命观的内涵是一致的。自主性,个体生命的自主权的强调,对拥有自主能力的个体,对其所出做的自主选择,个体信念其及自主行动表示承认与肯定。该原则与鲁迅生命伦理思想所倡导的对个性自由与个性解放内涵契合。
  
  (二)不伤害原则
  
  不伤害原则强调人们有义务不伤害别人。儒学思想代表孔子提出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折射出“仁爱”、“仁者爱人”儒家的生命观,该原则调整的不伤害别人与“以人为本”的思想核心相契合。不伤害原则在被用于道德判断时,能给人们提供了理论规则观点是,就算是不能让他人收益,但是最起码要做到不去伤害他人。这样看来,不伤害就成了道德判断的最基本的最低标准了。
  
  (三)行善原则
  
  与尊重自主性原则、以及不伤害原则相比,行善原则的运用标准,在前两者的基础上有所提高。行善原则强调,要求我们尊重个体生命自主权,承认个体生命价值的自主选择权、以及在生命价值下做出的自主行为。同时也要求人们做到不去伤害他人,甚至是为他人谋福利。与儒家的“爱仁”、道家的“贵生”生命伦理思想要求相同,行善一直是生命伦理学的基础价值。
  
  (四)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强调社会对人民道德权利与义务的公平分配,公正原则反映人际关系中平等对待的方式和态度,公正的实现,公平相待的伦理风范。公正是指个体生命之间的公平与正义,按照公平分配规则,强调对生命个体公平对待,不能进行歧视。
  
  公正原则所强调的平等、正义、公平与道家“万物同源”所透射出来的生命平等的生命观是契合的。人际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在公平与正义秩序下,机会均等、无偏无倚,实现生命的和谐。
  
  3.2 鲁迅生命伦理思想的基本内涵
  

  鲁迅生命伦理思想通过对旧封建吃人礼教的批判,对国人伦理觉醒的呐喊,倡导追求人的个性自由、个性解放,其伦理思想中体现的“贵生利己”、“仁爱平等”、“生命尊严”、“生命和谐”生命伦理观点,对当代人们所面临的人类生存境遇与人类生命价值观进行审视与反思,从而从根本上寻找到解决现代社会公共伦理冲突、道德困境等难题的办法,真正认识生命,敬畏生命,对我们走出当前生命迷茫的困境,提高生命质量、最终实现生命的价值提供指导与帮助,3.2.1 批判“吃人”礼教--生命的贵生利己
  
  人类生命是人存在的前提与基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有提到:“全部人类的历史的第一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体存在”①。生命伦理重要观点包括了对生命的珍爱、对生命价值的赞扬。鲁迅生命伦理思想中的“贵生”,强调的是对生命的爱惜和崇敬。鲁迅生命伦理思想中的“利己”,与所谓的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是不截然不同的。鲁迅生命伦理思想中的“利己”,强调的是对生命的终极关怀,个体生命价值的实现。他认为在利人类社会的每一个人,都是要做出应当的付出奉献,从而来实现每个人的生命价值。他甚至认为牺牲自己利于他人也有一定的可取性,但是反对没有意义的轻视生命行为,把利己观的外延扩大了。“贵生”、“利己”是本文要研究的鲁迅生命伦理思想的主要内涵之一。
  
  1918 年,鲁迅在《新青年》上发表了《狂人日记》。这是中国首篇白话文小说。鲁迅在作品中,通过对主人公“狂人”他的经历与感想的描写,批判封建“吃人”礼教的残忍本质。在作品中,“狂人”成为了众人争取食啖的对象,狗要吃他、路人要吃他、家里人也要吃他、甚至是早就吃了亲妹子的哥哥也要吃“狂人”.
  
  作品中描写到:“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大哥正管着家务,妹子恰恰死了,他未必不知在饭菜里,暗暗给我们吃。我未必无意之中,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现在也轮到我自己……”
  
  鲁迅对生命的追求与珍爱来自于他对死的真切体会。鲁迅的死亡意识一方面是对个体生命意义的追寻,另一方面归根是对民族命运的一种探求,对生者提出了善待生命的要求“贵生利己”.鲁迅生活的所处的社会,是一个战争动乱的社会,承受了太多的死亡和离别,也目睹了无数百姓和革命者的鲜血。
  
  少年时期,祖父因故入狱,此后父亲病重,家庭没落,他遭受歧视与侮辱、感受人情冷暖,尝尽了世态炎凉,可见家庭的变故让鲁迅心灵也蒙上了阴影。更给少年鲁迅以很深的刺激,感受到生命的脆弱和珍贵。鲁迅又处在中国社会最动荡的年代,军阀割据,连年混战,百姓生活艰苦,更是数以百计生灵无辜死在这样军阀混战中。这些悲剧性体验,给鲁迅生命伦理思想中的生命价值观带来了深刻影响。这也使得他能够直面淋漓的鲜血,把死亡看作是生命的必经过程,以此,切近生命的本质,弘扬生命意志。
  
  “有所不乐意的天堂,有所不乐意的地狱,有所不乐意的黄尘世界,…呜呼乎,我不愿意,我不如彷徨于天地”①。鲁迅把死亡抽象成小说中对现实的否定性力量,从而体悟死,得到重生,超脱死亡。《祝福》中的祥林嫂,社会底层的的劳动妇女,她最终在恐惧中死去,她的存在与消失,被漠视,表现了鲁迅对无辜生命逝去的痛惜对生命的珍贵。《药》中的夏瑜是一名革命者,他的血最终成了别人的“药引子”,大众对于生命的麻木不仁,鲁迅痛惜生命无意义消亡,感到世人的悲凉与落寞。生命是可贵和个性化的。因此鲁迅以骑士精神,为彻底革除封建旧道德而呐喊,呼唤构建新的伦理秩序,解放人性与自由,对生命终极关怀,实现人的生命价值。
  
  3.2.2 批判封建等级制度--生命的仁爱平等
  
  儒家文化主张仁者“爱人”,以“仁”立学,用仁爱他人则“天下归仁”.孟子提出的“仁民而爱物”,这些观点都表明了“仁爱”是儒学生命伦理重要生命观。道家的“道法自然”和“物我同一”观念,也在调强了天、地与人地位同等。提出了“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的生命平等观。西方文化中也存在着“仁爱”、“平等”生命观点。
  
  鲁迅生命伦理思想的形成也是受到中国传统文化,以及西方思想的影响。“仁爱”、“平等”也是鲁迅生命伦理思想中重要内容。鲁迅认为“平等”与“仁爱”是人类生存的精神需求,无“仁爱”的世界将了无生气,对生命怀仁爱之心。他通过“道德与思想”彰显其生命平等的伦理意义。他的这种以批判封建道德与封建思想的方式来表达生命仁爱。
  
  鲁迅在小说《阿 Q 正传》中,描写了社会底层的代表人物阿 Q,他是深受封建等级制度残害的代表,他满脑子都是封建等级伦常,阿 Q 参与革命目的是为了使自己从社会底层人士变为社会上层人士。然而这样的转变未能成功,加上他自身的软弱与愚昧,最终被封建等级制度所吞噬。
  
  例如:《阿 Q 正传》里,也出现这样的话:“至于错在阿 Q,那自然是不必说的。所以者何?就因为赵太爷是不会错的……”①。在封建等级制度中,判断社会底层人士与社会上层的道德标准,都是以人的等级身份来决定的。一切不合理、不正当,都是身处社会下层的人的“错”.在《阿 Q 正传》里,作为底层人的阿 Q,就算他姓赵,也不能与上层的赵太爷同姓,阿 Q 因为有一次说自己姓赵,结果被赵太爷掌了嘴。等级制度与等级观念不但具有普遍性,而且凶残与荒唐。
  
  小说《药》描写康大叔出现在华老栓店里的场景,店里不同人物对康大叔的反映,如:华老栓的恭敬、华大妈的笑面相迎、花白胡子则是低声下气,这就是社会等级观念的集中体现。
  
  小说《故乡》中,少年闰土,与少年时期的“我”原本是天真无邪的好朋友。
  
  随着年岁的增长,可是,成年闰土,内心深处尊卑等级观念浓重。当“我”主动而热情地招呼闰土时,出人意料地是,他却与我有了隔阂,不再是亲切的呼喊而是带有明显的阶级区别意识,并且还把此种意识植入到小孩的世界里,等级和等级观念,让朋友产生隔膜,鲁迅感慨人与人之间的身份悬殊的悲哀。但是仍寄希望于平等仁爱,“我们的后辈还是一气,宏儿不是正在想念水生么。我希望他们不再像我,大家隔膜起来……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过的”②。
  
  作品往往可以折射出作者的心意,鲁迅在作品中生动的刻画了一系列人物形象,来说明人与人平等的稀少,并且从封建等级制度方面来说明人与人平等的重要性。鲁迅批判旧道德的伦理关系等级制度,他认为中国旧道德的本质,在伦理关系上就是等级制度就是不平等人生。正是这种等级制度安排着“吃人”的筵宴、“吃人”的等级制度,一方面:即是指随意贱杀和漠视人的生命,另一方面:是对人的精神发展采取无视态度,压抑和剥夺人的个体生命的精神自由。破除等级制度和等级观念,让人们自由而平等地生活,是鲁迅呼吁呐喊的开始。3.2.3 批判国民性格--生命的尊严人的尊严从何而来?对于这个问题,有两个认识,一个是理性主义认知,认为人的尊严是在理性基础上形成的,包括了德性、自由等人类特有意识属性。另一个是客观主义认知,源于人的客观存在。人的尊严的客观主义认知,其包括了人的物质存在和精神存在。“生命尊严”也涵括在尊严的客观主义认识中,它是整个人类的一种共同情感,这种情感是面对生命尊敬、敬畏、庄严、神圣之情。
  
  “人的尊严”这一概念,在生命伦理学中频繁出现。生活贫穷的人需要尊严、疾病缠身的人需要尊严、压抑苦恼的人需要尊严,尊严是每一个有理性的人都应该都该拥有的。尊严与生俱来,不容剥夺,对其尊重和保护是学者们关注的核心问题。
  
  鲁迅认为人不仅要活得个性自由,同时也还要活得有尊严。他认为生命尊严就是要推翻旧的封建道德才能建立,而且需从揭露丑陋的国民性格来阐释其生命尊严、生命庄严的生命价值观。鲁迅从国民性格的众多不足中呐喊生命尊严并借此来建立新的国人真正的生命价值。这也是其生命伦理的核心思想。鲁迅的生命尊严在其作品中的体现为批判国民的卑怯,自欺,狂妄,奴役性。
  
  什么是“国民性格”?“国民性格”其实就是一种群体性格,它以国家或民族为范围,是一种整体心理与行为特征。“国民性格”又称“国民性”,起源于西方,随着欧洲民族主义思潮流传到日本,西方国家国论中的“national character”被日文对译,经梁启超等思想家引入到中国学界。
  
  国家的国民性格,对社会历史发展具有作用和反作用性。当国民性格不适应新的社会历史发展时,就会阻碍社会革新,反之,则推动社会革新。
  
  鲁迅对国民性格的分析与批判,尤为突出。他对国民劣根性即“国民性之陋劣”的批判,构成他分析与批判国民性格的主要内容。
  
  鲁迅也说:“中国人向来有点自大。--只可惜没有”个人的自大“,都是合群的爱国的自大。”
  
  根据鲁迅的作品,鲁迅所批判的国民劣根性主要有以下几个内容。例如:“可惜中国人但对于羊显凶兽相,而时凶兽则显羊相,所以即使显着凶兽相,也还是卑怯的国民…我想,要中国得救,也不必添什么东西进去,只要青年将其两种性质的古传用法,反过来一用就够了;对手如凶兽时就如凶兽,对手如羊时就如羊!”①。这也体现了国民性格中的卑怯性。《阿 Q 正传》中对阿Q 的性格描绘得淋漓尽致,栩栩如生。他的个性特征有卑怯性、投机性、自欺欺人的精神胜利法、狂妄自大。阿 Q 他喜欢与人吵嘴打架,他会针对不同的对象使用不同的方式,口呐的他便骂、碰到气力小的他便打、遇到打不赢又说“君子动口不动手”,他受辱挨打后转怒于弱小无力的小尼姑,他欺负“又瘦又乏”的“穷小子”小 D,然而,面对赵太爷、钱太爷、以及地保等地位高或强势的对象的打骂,他没有张嘴就骂,随手就打,更不是暴怒的反击,只是在精神上欺骗和隐瞒自己,用来聊以自慰。鲁迅认为,中国人爱用瞒和骗来自欺欺人,逃避人生的苦难,并自我满足与自我陶醉,欺瞒都是逃避现实的表现,会让人变得认不清社会真相,从而迷失自己的本真想法,带来诸多坏处。鲁迅在作品也提到:“中国人的不敢正视各方面,用瞒和骗,造出奇妙的逃路来,而自以为正路。在这路上,就证明着国民性的怯弱,懒惰,而又巧滑。一天一天的满足着,即一天一天的堕落着,但却又觉得日见其光荣”②。
  
  自欺的最佳体现是《阿 Q 正传》中的阿 Q“精神胜利法”,鲁迅在作品中通过描述阿 Q,来批判自欺欺人的国民劣根性。
  
  小说中描写到,阿 Q 因为头皮上长了癫疮疤而被人羞辱,阿 Q 就会回敬说“你还不配”,要是被人打了,他就会在心里想是“被儿子打了”,最后被定了死刑要签字画押而画圆,他就会因为画不圆而纠结着想“孙子才画得很圆的圆圈呢”.他还在脑海里对于即将被杀头这件事进行臆想,“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杀头的”,把国民愚蠢、荒诞之相跃然纸上。
  
  狂妄自尊,在鲁迅的文学作品中,往往表现的是身份与实际地位悬殊的人,为了维护所谓的“面子”与“尊严”,通过夸张的方式展开。这类人物的塑造丰富了文学创作。鲁迅在小说《阿 Q 正传》里,描写了阿 Q 精神上也不崇奉村庄居民,哪怕是受村民尊敬的赵太爷之流,心想:“我的儿子会阔多啦!”阿 Q 进了几次城,他就鄙视起把“长凳”叫“条凳”的城里人。又看不起没有进过城的未庄人,这些未庄人在阿 Q 心里,被他嘲笑为没有见过世面的乡巴佬。通过对阿 Q自大狂妄的描述,批判了阿 Q 式人群的夸大狂和自尊癖,同时也揭露和批判了“合群的爱国的自大”.
  
  鲁迅作品中对国民性格中的奴役性,刻画的十分生动、逼真。他认为国人文化骨子里面都是奴役性。他说:“中国的文化,都是侍奉主子的文化,是用很多的人的痛苦换来的”①牢固的思想禁锢,远远比肉体的束缚影响更深刻,“性格决定命运”,这样的格言也恰好说明了性格在人身上的重要性,中国人在几千年的文化熏陶下,身上背负枷锁,做了千年的奴隶,奴性,自然是显而易见的。
  
  例如:鲁迅在《阿 Q 正传》中的描述,社会底层的劳动人们代表阿 Q,他与上层社会的代表赵大爷之间是不平等关系,阿 Q 付出与得到不成正比,常受到不公正待遇,遭受奴役,长此以往,性格扭曲了并把此种关系转化到与自己相似的人身上,奴性明显,阿 Q 却不以为然,反而怡然自得,对于自己的境况,安然于心,甚至自己生下来就曾未考虑自己要做主人。对于革命形势估计错误的阿 Q,付出了生命代价,在一系列人物面前凸显了,奴性已经深入阿 Q 之流的心里。听到“革命者”喝斥他“不要跪”,他的膝关节却直不起来,终于顺势改为跪扑了。
  
  鲁迅对国民性格中的卑怯,自欺,狂妄,奴役性进行批判。从众多不足中呐喊生命尊严,并借此来建立新的国人真正的生命价值。
  
  3.2.4 生命的和谐
  
  生命主体间的善恶关系是通过生命是否和谐来体现的,它包括了人与人、人与自然、个人自身的生命善恶关系。
  
  马克思和恩格斯曾指出:“生命的生产--无论是自己生命的生产(通过劳动)或他人生命的生产(通过生育)--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②。生命的存在是一种关系存在,而生命的价值本质上是从这种关系中所获得的。
  
  鲁迅生命伦理思想受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家“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生命观的影响,鲁迅生命伦理思想形成中也包含了“生命和谐”这一重要内容。“生命和谐”涵括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个人自身三者关系的和谐,它体现了人的最高德性--善,自然和社会间充满了善良美好的生命,最终的生命和谐才得以实现。
  
  (一)人与自然的和谐
  
  所谓人与自然的和谐,其形式就是把自然生命化和生命自然化,人与自然两者达到和谐,从自然中来,到自然中去。
  
  鲁迅在文学作品《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描绘的:碧绿的菜畦,紫红的桑椹;蟋蟀弹琴,油蛉低唱;像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的何首乌;人首蛇身的“美女蛇”的传说……都体现了他对自然的亲切。《鸭的喜剧》中爱罗先珂对世界充满爱心,爱一切生物,爱充满活力的生命。满院子的鸡、猪、蜜蜂、鸭子和种的大白菜,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这也是鲁迅热爱与自然交流情感的表现。
  
  鲁迅对大自然有着天然的亲近感,喜欢从大自然中领悟生命的真谛,同时他也相信,生命和谐中的人与自然、可以造就一个健康、诚实的生命。
  
  (二)人与人的和谐
  
  鲁迅生命和谐的一方面是对人与人的关系的美好描绘,另一方面是对人与人关系进行重造,鲁迅通过作品来表达对现实社会中存在的不正义的、反人性、反伦理的战争和权力的深刻批判,同样也是通过作品的描述来表达他对生命和谐之美的追求和向往。《社戏》中鲁镇是充满爱与温暖的地方,年纪相仿的小伙伴,虽辈份悬殊,但无孙子打太公而冠上“犯上”的罪名,村民之间关系融洽,为能让“我”看到社戏,八叔的大船也借给我们几个孩子,看完去“偷豆”,阿发主动让大家偷自家的豆,因为自家的豆大,第二天发现被偷的六一公公也没有责备,听我们夸他家豆好,便高兴的给“我”送了些豆,水乡农村,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爱,是真心的爱而不是利益之爱,这样美好的人与人关系,正是鲁迅所追求的。
  
  鲁迅对良师益友充满怀念之情,《藤野先生》中的藤野先生,正直热诚、治学严谨,对学生没有狭隘的民族偏见。《阿长与〈山海经〉》中的长妈妈,虽然没有文化,又懒惰又迷信,与他毫无血缘关系,但是长妈妈对他很好,越过了人与人之间的冷漠,自己花钱给他买成套的《山海经》。作品《伤逝》,鲁迅表达了对生命的尊重和关爱,作品中描写人们诚挚相待、和善相亲、处处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这些作品呈现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仁爱”的人伦美德。这种顺乎自然生长的自然心性,以及自由、纯朴、自在的生命本真状态,这两者都是鲁迅一心向往执着追求的理想生命状态,也是人类生命和谐的理想境界。
  
  (三)个性解放与个性自由
  
  个体自身的和谐,具体表现为对个体精神自由、个性解放的追求。鲁迅在批判封建“吃人”礼教对人性的束缚与压抑,呐喊呼唤国人伦理的觉醒,从旧伦理秩序中走出来,去追求个性自由,对个体生命终极关怀,从而实现个体生命价值。
  
  鲁迅文学作品《孤独者》,描述了主人公魏连殳的追求个体精神自由,实现个体生命价值的过程,他反叛封建礼教,但因其不坚定,最终以失败而收场。他是资产阶级文人代表,他身上拥有独立自主的民主意识,对个体精神自由有着强烈要求,不同与旧社会一般的知识分子,对待旧的教育和不平等的社会地位,他是不安于适从的,有了自我的反抗,又因为其阶级软弱性,决定了他是离不开旧的社会土壤的,适与不适中,他经历了心灵的挣扎。最后,对等级制度反叛的魏连殳同流合污了,他投靠了上等人,最终赢得了地位、赢得了别人的尊敬。但是,他放弃了自己原来所坚持的一切,他追求生命价值的梦想无法实现,他又彻底失败了。他从自己的内心的声音独白,追求真实的自己,维护灵魂的自由,而生活在封建牢笼罩着的中国大地上,先是呐喊撼动这牢笼,几番战斗后,就妥协这笼中的生活了。这种反叛封建等级制度又顺从封建等级制度的魏连受,他内心的真实与生活的无奈,个性自由的追逐梦想破灭,揭示了严酷的封建等级制度对当时在尚未改变的社会大环境中追逐梦想的孤独者心灵上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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