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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快乐主义到幸福原理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9-26 共678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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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边沁功利原则下的幸福解读
【引言】基于功利原理的幸福观探究引言
【第一章】 从快乐主义到幸福原理
【第二章】幸福原理中的快乐和痛苦
【第三章】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关系
【结语/参考文献】杰里米·边沁最大幸福原则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第一章 从快乐主义到幸福原理

  在边沁的《政府片论》一书中,他的功利主义原理思想就已经初步地形成并且是第一次在此书中提出。这本书是边沁最早发表的一部着作,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原因在于是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把功利主义原则运用到政治思想领域的着作。这本书本来是边沁为了批判英国的法学家布莱克斯通发表的一本关于英国法律的书而写的。正是在对布莱克斯通地批判当中,对当时启蒙学者所主张的社会契约论、自然法学说等都提出了自己的异议,认为这些学说都是重虚轻实的过时的理论,从而把他的功利主义原则显现了出来。

  "现在,这个我们要重新提起的另一个原则,除了功利的原则外,还能够是别的什么呢?这种原则为我们提供了我们需要的理由,只有这个原则不用依赖任何更高的理由。这个原则本身就是解决任何实践问题的唯一和完全充分的理由。"从上面的引文中我们就可以明确地看出,在边沁看来,他要重新提出一个新的原则,就是功利主义原则。而且同时边沁还把功利主义原则当成了最高的原则,是指导我们行为的一条标准,而且在他看来是唯一的标准,也正是在边沁第一次清晰地提出功利主义原理的时候,就从未怀疑过它,也就是他说的这是一条不证自明的理论。此时的他已经将功利主义原理从自己的文稿提出来,面向全世界,并在之后,用他的毕生经历为止努力。那么我们就会想问,功利主义原理一开始就是边沁构想出来的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边沁苦心孤诣地精心构思了一套伦理理论,后来这套理论就一直和他的名字分不开了,虽然它最初的前提是从更早和更严格的哲学家那里得来的。"当然,这里所说的伦理理论,毋庸置疑就是边沁的功利主义原理。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边沁的这套伦理学理论也是从他的前人那里得到了启发,甚至可以说是一定程度上地继承和发展。当然,并不能因为他得益于前人而因此否认他在哲学伦理学方面的伟大成就。功利主义原理在西方思想界的历史源远流长,直到到了边沁这里,经过他用毕生精力地整理和发展,从而散发出熠熠光辉。如果没有边沁地继承和发展,功利主义原理将走向何方,或者说将继续沉寂多久,这都是我们不得而知的。本文接下来就将对边沁功利主义原理进行追溯,借此加深对功利主义原理进一步地了解。

  第一节 幸福原理的历史溯源。

  在《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一书中,开篇就对功利主义原理进行了阐述。"功利主义原理是这样的原理:他按照看来势必增大或减小利益有关者之幸福的倾向,亦即促进或者妨碍此种幸福的倾向,来赞成或非难任何一项行动。"从这段引文中,我们可以看出,边沁的功利主义原理是建立在苦乐原理的基础之上的,也可以这么说,他的功利原理是直接从人类天生就具有的趋乐避苦的性质为出发点的。能够产生幸福和快乐的就是善的,同语言之,会产生不幸和痛苦的就是恶的。

  功利主义原理在这里被边沁当成了一种评判行动的准绳。能增加快乐总量的就是该赞许的,会带来痛苦的则是应该受到非难的。而在开篇的第一段关于快乐和痛苦两位主人公的说法,就表明了他的功利主义其实是内在的包含了快乐主义的。功利主义原理说到底其实就是苦乐原理。而且边沁在对"功利"一词下定义的时候,明确地表示了在他那里快乐和幸福具有相同的含义,也就是说,这两个词放在他的功利主义原理的大范畴里,快乐和幸福所指的意义是一样的。说到这里,我们就不由得想起在他之前出现过的快乐主义。

  快乐主义学说的思想源远流长,它地产生最早可以追溯至古希腊时代。我们要想找到快乐主义思想的最开始源头,就不得不对苏格拉底哲学、昔勒尼学派、德谟克利特的幸福论、亚里士多德伦理学进行追溯探讨,而且尤其是对伊壁鸠鲁的快乐论进行追溯,快乐主义伦理学在西方哲学和伦理学思想史上由来已久,在古希腊西勒尼学派就出现了快乐主义。昔勒尼学派是小苏格拉底学派之一。因为这个学派是在昔勒尼成立的,所以取名为昔勒尼学派。虽然那时候的快乐主义是一种忽视精神层面而注重肉体享受的快乐,并被后来的哲学家归结为肉体感官的享受,但是这个学派的快乐主义思想是不能被否认的。他的快乐主义是一种注重及时享乐的理论。这个学派主要是把苏格拉底的"善"理解为快乐,并且把他当成了这个学派的主要原则。认为人生的目的就是不断地追求快乐,从而把快乐当成了判断善恶的一个标准。能够产生快乐的,就是人们所应该追求的,产生痛苦的就是要去避免的。并且强调人应主宰快乐,有分寸地追求快乐,以免乐极生悲,声称只有知识和智慧才能求得真正的快乐。

  在昔勒尼学派之后,以"原子论"着称于世的德谟克利特也提出了有关于快乐的原则。并且还提出了趋乐避苦的原则。当然,他的快乐主义与西勒尼学派的快乐主义又有了不同。德谟克利特的快乐主义是建立在他的"原子论"基础之上的。因而具有一定的唯物主义思想。德谟克利特跟昔勒尼学派的快乐主义相比较,他更加注重的是精神上地享受,这也是跟他的哲学思想是有相当大的关系的。在伦理学上,德谟克利特主张幸福论,认为道德的标准实际上就是快乐和幸福。并且他还着有《论自然》、《论人生》等等一些着作,不过可惜的是也只是仅存一些残篇流传下来。这也就造成了我们现在对于他们的一些思想地探究困难。不过从他原子论出发所论证的幸福论也为后世快乐论者区别快乐的量与质的思想萌发埋下了伏笔。

  当历史的脚步再次向前迈进的时候,伊壁鸠鲁学派走进了我们的视线。伊壁鸠鲁的快乐主义是按照感觉主义的原则来的,他认为人坚守了快乐就是善的,遭到痛苦就是恶的,这在很大的程度上都是对于前人地继承和发展。伊壁鸠鲁把快乐当成是最高的善,并且认为人类与生俱来就存在追求快乐的性质。"快乐是幸福生活的起点和终点,我们认为他是最高的和天生的善。我们从他出发开始有各种抉择和避免,我们的目的是要获得它。"从引文中我们可以看出,伊壁鸠鲁把快乐当成人生的目的加以追求。并且快乐还是一种最高地追求。在人生当中,快乐被当成是最高的善。从这里我们也可以发现,快乐和痛苦在伊壁鸠鲁看来就是人生的准则和目标。他的快乐主义是对人生价值的一种诠释。追求快乐也就实现了人生的价值。如果说伊壁鸠鲁的快乐主义理念只有这些的话,也不可能让他的快乐主义在众多的理论中脱颖而出。

  与之前的快乐主义所不同的是,伊壁鸠鲁把快乐分成了动态快乐和静态快乐。动态的快乐就是说欲望的要求得到满足;而静态快乐则是说的一种轻松的状态,即痛苦的免除。在这里,我们就不难发现,伊壁鸠鲁所说的快乐就是一种欲望也得到了满足并且精神上也是轻松的一种最好状态。而正是这种状态,就是我们所应该追求的。"当我们说快乐是终极的目标时,并不是指放荡的快乐和肉体之乐,就像某些由于无知偏见或蓄意曲解我们意见的人所认为的那样……"也就是说,伊壁鸠鲁所说的快乐并不是被曲解的那种放纵的快乐,而是有所节制的快乐。那种认为他的快乐主义是一种纵欲的快乐的理解,实际上是对他快乐主义的极大曲解。是无知的人所看到的或者说是有人故意这样来抨击他的。

  从上面我们也可以看出,伊壁鸠鲁的快乐主义其实是主张对肉体的快乐进行节制的,与之前的德谟克利特所倡导的一样,更加注重精神上的快乐地追求。还有一点值得一提的是:伊壁鸠鲁所说的快乐并不是只指单个人的快乐,还包含了他人的快乐,或者换而言之,个体在追求个人快乐的时候,还要注意到他身边的人的快乐。在他这里他提到了友情地存在。一个人在自己获得幸福的同时,不能忽视了身边的其他人,因为一个人幸福地获得,并不仅仅只跟自己相关,很多时候跟身边的人也有很大的关系。也就是说,很大程度上也是通过别人的幸福而得到自己的个人幸福。这种提法也在边沁的功利主义原理中得到了更好的诠释。

  很明显的是,边沁继承了伊壁鸠鲁等前人的快乐主义学说。其中的很多快乐主义的理念在边沁的功利主义原理当中都可以找到缩影。比如说快乐的获得是人类所追求的目的,快乐与痛苦也是衡量一项行为正确与否的标准。

  但是我们对比之下还是会发现边沁的不同之处,或者说是边沁成功的地方。

  在伊壁鸠鲁之前(包含伊壁鸠鲁)的快乐主义中,都没有提到要把快乐主义当成是一项评判政府行为的标准。这也就是他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的魅力所在。同时,在边沁之前的快乐主义都没有想到过要对快乐和痛苦进行量地计算。

  边沁把单纯的快乐主义进行深化和延伸,从而使得它具有更大的意义和影响。

  而且我们要注意到的是,边沁对于快乐是持有一种积极的态度的,并没有像之前的伊壁鸠鲁一样,也就是说,边沁认为追求快乐和幸福是不需要进行克制的,只要是在不损害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利益的前提下,是提倡人们来积极地追求自己的快乐和幸福的。

  第二节 幸福原理中的功利原则。

  通过我们在前面对幸福原理进行地追溯,从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边沁的功利主义原理的确是继承了前人的快乐主义的。但是,继承不等于完全相同,边沁在快乐主义的基础上一定是有他自己独到地发展,即他形成了自己的功利主义原理。那么,边沁又是怎么由快乐主义过渡到他的功利主义原理的呢?

  当然,这其中肯定有一个过程。因为,在边沁的功利主义原理出来之前,西方的思想界已经有一批思想家提出了功利理论。边沁便是在这些人的思想影响下,慢慢地发展了自己的功利主义原理。

  边沁的功利主义原理有几个最主要的关键词,快乐和痛苦在前面的快乐主义地追溯中已经有了一个交代。还有一个关键词"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个词语地由来对于边沁来说极其重要,因为这是他的着作《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

  的基石,更是他功利原理的思想核心,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这个词语进行追溯。

  同时,边沁的功利功利主义原理还包括了对快乐和痛苦地分析,这些分析包括快乐和痛苦的来源问题、对快乐和痛苦的计算问题、对快乐和痛苦的分类问题以及影响敏感性状况的分析等。而关于边沁后面对于快乐和痛苦地分类和进行量值所采取的方法,我们同样有必要进行探讨。因为在对这几个关键进行探讨的同时,也就弄清楚了他是怎么做到从快乐主义到功利主义原理地过渡的。下面将根据这两个方面来对这个过渡的过程做一个分析。

  首先,我们要对"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一词进行追溯。"作为情感主义伦理学派的一个着名代表,哈奇逊第一次明确地在伦理学意义上提出'为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一公式,主张在普遍的幸福中寻找善的源泉。""博纳先生曾向我指出:'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一语在哈奇森的《对我们的美与美德观念的探讨》一书第 185 页上(1753 年,第 5 版),就已经用过了。"从上面我们不难发现,作为边沁功利主义原理最重要的一个关键词"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并非出自于边沁地原创,而是借鉴了前人的经验成果。"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一词语早在边沁提出之前的几十年就已经被爱尔兰哲学家哈奇逊提出来了。而且,在提出来的时候,也是从伦理学的意义上提出的。从而为边沁功利主义"最大幸福原则"地提出开掘了更为直接的理论来源。当然,这并不代表就能抹杀掉边沁功利主义原理的成就。

  "由于这个小册子和其中的这句话,我的关于公众道德的和私人道德问题的原理就确定了。我从这小册子的这一页上找到了这一句话,其中的词句和含义已经广泛地在闻名世界中流传。"这句话就是被普里斯特利在他的着作《政府论》

  中,把"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当成一切政治制度的正当的目标这样一句话。

  从边沁自己的话当中我们了解到,在他看到这句话时候是多么的兴奋。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表明,边沁在普里斯特利这里是受到了极大地启发的。普里斯特利提出把"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当成一切政治制度的正当目标,而在之后边沁的功利主义原理里面也是贯彻了这一理念的。

  边沁在这之前一直没有找到他理论上私人道德与公众道德之间的平衡点,直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一词的出现,直到他看到并接受了普里斯特利的这一观点。此后,边沁就把他的理论说成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理,而有时候则简单的称为是最大幸福原理。毋庸置疑,普里斯特利对边沁的影响是巨大的。

  在之后的理论研究当中,边沁就把幸福当成了是最高的善,也就把最大幸福作为了他立法和道德上的真正的目标,也把功利原理当成了一项评判政府行为的准则。而在这里,我们必须注意到一个问题,就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与最大幸福还是有区别的。这个我将在以后的行文当中进行阐述,因此在这里就不详细的说明了。

  "我记得非常清楚,最初我是从贝卡利亚论犯罪与惩罚那篇小论文中得到这一原理(计算快乐与幸福的原理)的第一个提示的。由于这一原理,数学计算的精确性、清晰性和肯定性才第一次被引入道德领域。这一领域,就起自身性质来说,一旦弄清楚之后,他和物理学(包括这它的最高级部分:数学)同样无可争辩地可以具有这些性质。"显而易见的,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到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中关于快乐和痛苦的计算方法是借鉴了贝卡利亚的计算方法的。这一点他是如此的大方承认了。

  对于快乐和痛苦的计算,边沁是在对快乐和痛苦进行了缜密地分析的,来源、类型和影响敏感性状况,把所有的因素都进行了分析综合,最终形成了功利主义原理。这就和贝卡利亚要求达到数学计算的那种肯定性和精确性的要求达成了高度的一致性。我们不能妄自揣测,如果没有贝卡利亚地指引,边沁是否能够得出他的完整的功利主义原理,这是个不得而知的问题。

  显然,贝卡利亚对于边沁来说,这是极其重要的一个转折点,或者可以称之为是他功利主义原理形成的一座桥梁。因为正是这种计算方式,才让边沁对于快乐和痛苦的计算有了方法。当然,我们也不能因此而贬低边沁的人格,更不能贬低他在功利主义原理中的独创性。贝卡利亚是在他的作品中提到过这些理论,但是他都没有做出过十分详细和系统地阐述,而边沁在他之后的时间里,却通过自己非凡的分析能力,对这些概念加以详细地定义和补充,并得出了自己的系统的功利主义原理。

  如果说贝卡利亚和普里斯特利是在他的功利主义原理形成中起到类似于方法论上地指引的话,那么对边沁功利原理的形成在哲学理论的上影响极大的绝少不了休谟。"从我自己这方面来说,我记得很清楚,当我读了这本着作中有关这个题目(指一切善德的基础蕴藏在功利之中)的部分,顿时感到眼睛被擦亮了。

  从那个时候起,我第一次把人类的事业叫做善德的事业。"这是边沁在读了休谟的作品《人性论》中关于道德阐述之后的感觉。从中我们能够深刻的体会到边沁当时的那种激动的心情。

  休谟在他的着作《人性论--论道德》中,对道德曾做过详细地分析和阐述,他认为道德感是对道德进行区分的标准。也就是说道德不是被判断出来的,而是被感觉出来的。当一种行为能够给我们带来快乐的时候,他就被认为是善的,反之则是恶的。而边沁的功利主义原理跟休谟的关于道德的论述是何其相似。也许正是从他阅读了休谟的《人性论》起,边沁就确信了自己的功利主义原理的基本概念:能增加幸福的就是善的,我们应该给以赞扬,会增加痛苦的就是恶的,应该对这种行为予以非难。这也正是说明了边沁自己的观点,功利主义原理的价值在于作为一个标准,一种可以通用的批判标准。

  休谟的功利主义似乎延袭了伊壁鸠鲁的快乐主义,在强调个人幸福的同时,也注重他人幸福。而有点不同的是,休谟的功利主义幸福关注的不仅仅是单个人与他人之间的幸福,而是上升到了整个社会的层面。边沁后来的共同体利益或者共同体幸福理念跟休谟的不谋而合。这也正好说明了休谟对于边沁的影响是极大的。

  功利主义原理还有另外的一个比较直接的代表流派,那就是 18 世纪的法国的唯物主义思想流派。而主要的代表人物就是爱尔维修。爱尔维修的经验论影响深远,他很多的思想都对边沁功利原理地形成奠定了非常重要的方法论上面的基础。他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影响是比较突出的,首先就是认为人的本性就是趋乐避苦的。从他自己的经验论为起始点,他认为"快乐和痛苦永远是支配人的行动的唯一原则。"同时,在道德方面,他坚持要以公共的利益作为行为准则,在社会的前提条件下,达到最大多数人的幸福目的。而且他承认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是相关联的,个体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要注意规范和约束好个人行为,从而使得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能够达到结合的目的。上面的这些思想在边沁的功利主义原理中都有一定地体现。

  通过上面地论述,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边沁的功利主义原理继承了从古希腊就产生了的快乐主义哲学,并且在前人的基础上进行了自己地分析和整合,形成了属于他自己的快乐主义;同时边沁也吸收了休谟等一批功利主义哲学家的的功利主义思想,再结合贝卡利亚等人的计算方法,从而完成了快乐主义到功利主义原理地过渡。从快乐主义出发,一直到边沁自己逐步完善起来的的功利主义原理,边沁注重了对于前人的借鉴,但是这种借鉴绝不能被认为是一种抄袭。因为一种思想理论地形成绝不是一蹴而就的,肯定有它的一个发展历程。而且,边沁在吸收这些前人思想的基础上,也表现出了他自己的独创性。然而,不管边沁的功利主义原理在现在看来是否有那么多的诟病,但是边沁作为一个哲学家和法学家所产生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我们不能以现在的眼光来对他的理论进行苛求,所要做的可能就是取其精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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