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哲学论文 > 伦理学论文

马克思主义婚姻家庭伦理观的理论来源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7-06 共3887字

    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题目】恩格斯的婚姻家庭伦理思想的价值  
【绪论】恩格斯关于婚姻家庭伦理的成果研究绪论
【第一章】马克思主义婚姻家庭伦理观的理论来源 
【第二章】婚姻家庭伦理观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婚姻家庭伦理观的哲学基础和理论意义 
【第四章】恩格斯婚姻家庭伦理观的当代启示 
【结语/参考文献】恩格斯的婚姻与家庭伦理观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第一章 恩格斯婚姻家庭伦理观的理论来源

  任何哲学思想的形成和发展的既遵循自己的特点,同时也离不开产生它的那个时代的大背景。恩格斯的婚姻家庭伦理思想,不是恩格斯的主观臆想,它和其他进步思想一样都是在批判地继承前人宝贵的思想成果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在物欲横流的资本主义时代,以物质享受、拜金主义为主的社会价值观让恩格斯深切体会到了资产阶级婚姻的虚伪,他决心对这一现象本质进行揭示和摒弃。为此,恩格斯潜心研究前人成果,在批判地吸收同时代人类学家以及马克思关于婚姻家庭伦理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婚姻家庭伦理观。

  第一节 同时代人类学家的婚姻家庭伦理思想

  一、巴霍芬、麦克伦南的婚姻家庭伦理思想

  瑞士人类学家巴霍芬于 1861 年出版了《母权论》一书,该书的问世拉开了人类家庭史研究的序幕,同时也是恩格斯研究婚姻家庭伦理的重要参考文献。在巴霍芬的这本着作中,他不仅首次提出了“母权”一词,更提出了被恩格斯称为巴霍芬四个功绩的原始家庭四大观点:一是原始“杂婚”制是母权制存在的依据,这种杂乱的两性关系有时也被称之为“淫游婚”;二是世系依照母系来进行计算,这是由于“杂婚”制导致孩子只认其母而不识其父;三是在原始家庭中,母亲享有经济上的主导权和极高的威望;四是社会的婚制是由“杂婚”向个体婚制过渡,这种过渡建立在女性于某一特定日期举行献身仪式的基础上,实际上是对其他男子同时拥有该女子的权利进行限制。在恩格斯看来,巴霍芬是“第一个抛弃了关于性关系杂乱的尚未认知的原始状态的空谈。”①尽管巴霍芬的观点在当时遭到了诸多质疑,但是恩格斯还是看到了其中的合理之处,批判地继承了这些见解。

  恩格斯认为巴霍芬最大的一个功绩就是发现母系制度,至于巴霍芬的“杂婚”理论,恩格斯曾经评价说:“巴霍芬的功绩,就在于他把这个问题着重提了出来进行研究。”①虽然在《家庭、所有制和国家起源》中,“杂婚”一词被广泛提及,但是鉴于时代的局限,巴霍芬对人类早期社会的性质和发展规律并不了解,这使得他的研究中有时会出现用词不恰当的情况。恩格斯认为巴霍芬其实误解了“杂婚”的原意,因为在古希腊,“杂婚”是指包含了卖淫现象的男性与单身女子之间的性关系,恩格斯正是在这个层面上使用“杂婚”一词的。

  除了参考了巴霍芬的研究成果,恩格斯还研究了麦克伦南对原始婚姻观,尽管恩格斯对他的大部分观点持批判态度,但是麦克伦南“在人们还不知道什么是氏族的时候……就已经证实了氏族的存在,并且大体上正确地描述了卡尔梅克人、切尔克斯人、萨莫耶德人的氏族,以及三个印度民族--华拉耳人、马加尔人、曼尼普尔人的氏族。”②恩格斯还是给予肯定的。

  二、摩尔根的婚姻家庭伦理思想

  恩格斯多次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评价摩尔根的研究成果的贡献,摩尔根对于原始社会亲属制度的研究成果,无疑对恩格斯的婚姻家庭伦理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正是摩尔根对氏族制、母权制的发现与研究,把人们对原始社会婚姻家庭的研究拉回正确的出发点,为正确把握现代社会的婚姻家庭伦理关系奠定了基础。

  摩尔根的首要贡献是他关于氏族组织的研究成果。他通过全面的考察研究,得出了“血缘家庭”才是家庭制度演变的“初始形态”的结论,纠正了之前把父权制当做家庭制度起源的错误观点。摩尔根认为,“亲属制度并不是随意采用、改变或放弃的,它们在起源上是与产生社会状况重大变革的有机运动相符合的。”③摩尔根深刻地洞察到了家庭只是整个社会发展的一个能动要素,是一定社会制度的产物,正确地阐述出亲族制度的漫长演变过程以及最后的成熟形式,为婚姻家庭伦理的研究提供了一条脉络清晰的思路。

  根据对氏族婚姻家庭的分析,摩尔根认为对氏族制度的说明,“不要在思想关系中而要在物质关系中去寻找。”同样道理,对婚姻家庭伦理的产生和发展,我们也可以沿着“物质关系”这条线索来探寻。原始社会的最初,人与人之间出现的是“杂乱的性关系”,兄弟姊妹、父母子女之间都可以发生性关系,这是符合当时道德习俗的。摩尔根通过深入考察分析指出,由于生产的发展,为了更有效地劳作,同一年龄段的人往往从事同一类型的劳动,这也使得不同年龄层次的人之间的性生活逐渐分离,促使了群婚制的第一个阶段的产生,即血缘家庭。这一婚姻家庭形式下,代际之间婚姻关系成为一种“限制和禁忌”.在这之后的人类繁衍和生存过程中,血缘家庭之所以被普纳路亚家庭所替代,一个根本原因是出于“维护氏族种群强壮的考虑”,之前那种婚姻制度的弊端终究“不能永远逃避人类的察觉”,人们发现了血亲之间的婚配会产生孱弱的下一代这一事实和规律。这时候,兄弟姊妹之间的婚姻也成为禁忌,进而成为社会的婚配伦理规范。

  然而,社会经济愈是向前推进,古代遗传下来的两性间的关系就愈来愈失去它朴素的性质,妇女愈发感到屈辱和难堪,到了这个阶段,女性开始迫切地要求拥有“保持贞操,暂时地或长久地只同一个男子结婚”

  ①的权利,之前那个盛行整个部落两性共婚的范围也在不断缩小,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规律的支配下,禁止通婚的习俗和禁忌更加细化。人类社会永远不会停下它向前发展的脚步,经济基础的增强推动着婚姻家庭迈出了更重要的一步,那就是“专偶制家庭”,私有财产的出现使财富大量集中于男性之手,可以说,是“财产的影响以及要将财产传诸自己子孙的欲望”

  ②催生了一夫一妻制。出于维护这种经济关系的需要,不可离异和禁止通奸成为了这一婚姻家庭形式必需的伦理规范。

  摩尔根的研究思路启发了恩格斯,使恩格斯认识到:资本主义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家庭并不是男女双方爱情的直接产物,物质动因才是其产生的根本原因。这对于之后恩格斯在他的着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揭示资本主义婚姻的虚伪,展开对未来社会婚姻家庭伦理关系的美好愿景产生了重要影响。

  第二节 马克思的婚姻家庭伦理思想

    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创始人,马克思其实也相当重视对婚姻家庭伦理的研究,在这一领域的研究中,对他启发最大的当属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了,为此,马克思在集中精力研究的同时还做了极为细致的摘要,这就是后来我们所见到的《<古代社会>一书摘要》,这也成为了后人研究马克思的婚姻家庭伦理思想的重要参考文献。

  婚姻家庭伦理的前提是“互爱”.在马克思看来,建立在双方互爱感情基础上的婚姻家庭,才能维持长久的和睦与幸福。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他曾这样写到:“如果你作为恋爱者通过你的生命表现没有使你成为被爱的人,那么你的爱就是无力的,就是不幸的。”

  ①马克思所谓的“互爱”在某种意义上还是纯洁的、没有掺杂功利成分的爱,它能够“使一个人完整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的爱”,是一种欣赏与肯定。在这一方面,恩格斯也提出爱情应当“以所爱者的互爱为前提”②的观点。

  对于婚姻家庭,马克思的态度是自由且慎重的。在马克思的观点中,婚姻是家庭的基础,不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应该是自由而严肃的,尤其是对待离婚。

  早在他的《离婚法草案》中,他就表明“如果婚姻不是家庭的基础,那么它就会像友谊一样,也不是立法的对象了”.马克思口中的婚姻是实体的责任与爱,同时也是伦理道德,它并不是单纯的友谊。与其他的社会关系不同,婚姻伦理关系之所以能成为家庭的基础,就是因为它有着自己特殊的规律和本质。在马克思看来,“如果立法者认为婚姻足以承受种种突变而不致丧失其本质,那他就是尊重婚姻,承认它的深刻的合乎伦理的本质。”③但“对于个人愿望的软弱”将变成“对于这些个人本质的残酷”,变成“对于体现在伦理关系中的个人的伦理理性的残酷”,那么,结果只会是婚姻中原本相爱的双方在一次次的冲突中把爱消磨殆尽,留待困扰和愤恨,对待个体而言,这才是真正的残忍。所以,马克思的观点是,当具备了某些条件的情况下,仍然反对离婚自由的权利是“从轻视人的物质本性转到轻视人的观念本性,要人们盲目地服从超伦理的和超自然的权威而不要自觉地服从伦理的自然的力量。”④需指明的是,尽管马克思争取人们拥有离婚自由的权利,但是他反对任意、盲目的离婚。对此,恩格斯也曾在《致卡尔·考茨基》的信中,明确提出了反对轻易离婚的观点。

  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一书,尽管非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合着,但却是恩格斯凝结自身对这一领域的探索研究,在参考了 100 多种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马克思遗稿《<古代社会>一书摘要》尽心尽力的整理和理论延续。所以说,无论是马克思个人的着作还是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合着,在涉及婚姻家庭伦理的话题方面,都有大量的资料供恩格斯研究和借鉴,例如《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等。马克思对婚姻家庭伦理问题的探讨极大地启发了恩格斯后来在同一领域的研究,甚至可以这样说,恩格斯的婚姻家庭伦理思想和马克思的婚姻家庭伦理思想的是相适应、成系统的。他们都认同自由、平等的婚姻伦理关系,并且在婚姻家庭伦理的变迁及其发展趋势方面都有着及其相似的观点。以《<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为重要参考资料,研究完成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成为体现恩格斯婚姻家庭伦理思想的重要成果,是第一本较为完整的、以辩证的眼光研究爱情、婚姻、家庭伦理的着作。

  恩格斯的婚姻家庭伦理思想不是对前人成果的生搬硬套,他结合个人深入社会现实的考察结果,并且加入了自己对未来社会婚姻家庭伦理建设的期许,最终构成了恩格斯婚姻家庭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恩格斯的婚姻家庭伦理观既是对前人成果的批判,同时也是对相关思想继承与发展。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