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题目】恩格斯的婚姻家庭伦理思想的价值
【绪论】恩格斯关于婚姻家庭伦理的成果研究绪论
【第一章】马克思主义婚姻家庭伦理观的理论来源
【第二章】婚姻家庭伦理观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婚姻家庭伦理观的哲学基础和理论意义
【第四章】恩格斯婚姻家庭伦理观的当代启示
【结语/参考文献】恩格斯的婚姻与家庭伦理观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绪 论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一)选题背景
近两个世纪以来,后来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们对马恩的相关着作进行了大量研究,领域涉及政治、经济、哲学、文化等等,却少有人将目光投向其家庭伦理领域。家庭作为组成社会有机体的基本单元,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家庭组织结构及其伦理规范的演变能够帮助我们了解时代的变迁对于社会亲缘组合形式变革的影响,撰写《家庭》一书的威廉·古德也认同这种观点,他认为,尽管传统家庭的形式处于变化发展之中,甚至很多时候不似其他社会组织形式那样强大,但纵观整个社会历史,家庭结构的形式却是最持久最难以征服的,也是最能给我们在相关领域的研究带来启迪的。
恩格斯着有《家庭、所有制和国家起源》一书,这也是他本人最具代表性的着作之一,由此可见恩格斯本人是相当重视婚姻家庭领域的研究的。在《起源》中,恩格斯尝试用婚姻家庭中的血缘关系这一视角来进行对社会关系的探索研究,他借助于摩尔根、巴霍芬、麦克伦南等相关人类学家的研究,站在“他者”的角度反观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并且希望通过自己的研究证明当下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制只不过是为资本主义私有制服务的特殊历史阶段的产物罢了,其并不具备永恒性。笔者力求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下进行研究,从婚姻家庭伦理观念演变的过程,同时结合恩格斯的婚姻家庭伦理理论研究成果,对当代婚姻家庭提供有益的启示并产生积极影响。
(二)选题意义
人类学家摩尔根无疑是全面阐述人类家庭史的鼻祖,唯物史观创始人马克思在晚年也十分欣赏他的研究,仔细研读了他的相关着作并且做了多处摘要笔记。在详细论述摩尔根的婚姻家庭领域理论成果《古代社会》的读本中,他从基本的亲属制度着手,把家庭组织形式依次划分为“血缘家庭”、“普纳路亚家庭”、2“对偶制家庭”、“专偶制家庭”,首次为我们绘出了家庭史略图。专偶制家庭也就是现代普遍意义上的一夫一妻制家庭,至此家庭组织进入了一个长期而相对稳定的时期。然而,社会前进的脚步从未停止,生产力的发展带领着人类社会逐渐进入了工业时代,社会的急速发展也带动了作为其组织细胞的家庭结构形式的急剧变革。这场危机对整个社会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在中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的家庭制度和家庭观念同样面临着严峻挑战,错位的婚恋观引发了一系列的道德、情感危机,家庭责任的空缺也使得人们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21 世纪以来,互联网等通讯工具的发展使得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全球化进程加速,因此婚姻家庭问题也不再有强烈的东西方之间、发达与不发达之间的差别,婚姻家庭问题成为了世界各国都必须去面对和努力解决的问题。面对家庭问题频发的现状,人们开始重新思考婚姻家庭的意义。大多数学者认为,在家庭关系和谐融洽的环境中成长的人,更具有责任感和创造力,能够传播带有正能量的集体主义精神和伦理道德精神。幸福的家庭伦理生活是人类最理想的生存组织状态,家庭伦理道德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人们的爱情生活和亲情生活的伦理道德实体就是婚姻家庭,然而缺失“有效的和决定性的原则的爱情”,只是“没有灵魂的家庭生活”,是家庭生活的幻觉罢了。
运用一切有用的哲学思想和哲学资源来解决所面临的感性现实生活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目的。人类社会的婚姻家庭组织形式是伴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而不断演变发展的,在这种种组织生活形式下必然会产生多种多样的社会关系,其中最为特殊的便是婚姻家庭伦理关系,这种在“爱”的基础之上形成的伦理实体,从本质上来说,是家庭成员自觉放弃各自的独立的有机共同利益体。
每一位家庭成员都在否定中肯定自己,因此必须在共同的生活方式和社会发展形态的基础上对婚姻家庭伦理的内容进行研究探讨。恩格斯立足于现实生活世界,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对社会生产关系的影响的角度对家庭组织形式的演变进行研究,进而延伸至家庭伦理层面,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恩格斯这种哲学视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解决在现实婚姻家庭中遇到的道德伦理问题,以凸现其现实意义。
对于当代社会而言,恩格斯丰富的婚姻家庭伦理思想不仅具有理论价值,更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从理论层面看,和谐家庭的构建需要恩格斯的家庭伦理思想为其奠定世界观与方法论基础。至今为止,世界各国推行了形式多样的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尽管已经初见成效,但是放眼整个创建过程,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究其根本原因,是理论研究环节薄弱,理论概括较少造成的。任何一种理论、主义都是当时时代的产物,因此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着作显然不会给我们提供现成的理论方法,但是我们仍然能从这些着作之中去发掘、去寻找能够对目前和谐家庭建设产生积极作用的观点与方法。从实践层面看,要解决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家庭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必须有科学正确的理论作为指导为其排除障碍。完善的婚姻家庭伦理观能够帮助我们解决日益突出的家庭问题。家庭是社会组织的细胞。在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下,各种文化的冲击使得旧的家庭伦理观念悄然瓦解,然而新的家庭伦理观念却未成形,人们的家庭伦理是非观念处于一个混乱模糊时期。不得不说,其实目前存在的很多社会问题,其实质就是由家庭问题引起的,我们应该重视。随着社会联系的加强,家庭的和睦与否不再仅仅事关个人,同样关乎社会的稳定和谐。所以,建立正确的家庭伦理是非观念,正确认识家庭问题,迫切需要马克思主义家庭伦理观念的指导。本文对恩格斯的婚姻家庭伦理观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对其家庭伦理观的理论来源、内容及其历史意义进行了深刻解读,这是我们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解决现实问题的需要,有助于我们从整体上把握马克思主义精神,与时俱进,在一定程度上,也更加丰富了恩格斯的婚姻家庭伦理观,加速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伦理理论,为创建当代中国和谐家庭提供了有效的途径与方法,促进中国社会和谐社会建设。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一)国外研究动态
恩格斯的婚姻家庭伦理思想散见于他的《共产主义原理》、《英国工人阶级状况》、《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等几部着作中。特别是在《起源》中,恩格斯以唯物主义者的视角对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进行了阐述,他在婚姻家庭研究领域的贡献是不容忽视的。在国外,不乏一些对婚姻家庭伦理颇有研究的学者,但是大都难成一套系统理论,而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之后,西方更是掀起了一股对恩格斯婚姻家庭伦理观的研究热潮。
早在《家庭》一书中,德国社会学家里尔经过对当时婚姻家庭现状的调查和研究,提出了改革家庭、重建家庭的主张。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出版后,德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奥古斯特·倍倍尔,于恩格斯的家庭史研究成果中得到启发,从婚姻家庭伦理关系角度入手,深入研究了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和角色转变的发展过程,对《妇女和社会主义》进行的修改和补充,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婚姻家庭和妇女的理论。人类学角度也是某些学者对恩格斯的婚姻家庭伦理思想进行研究的一个方面,莫里斯·布洛克的《马克思主义与人类学》就是其中一个。书中,布洛克在恩格斯关于古代家庭的相关论述基础之上,对一些婚姻家庭伦理关系具体细节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譬如群婚制、亲属关系等。布洛克还站在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角度肯定了家庭发展具有一定的历史规律性这一观点。二战后,改变的不仅仅是世界格局,各个国家的社会结构也都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家庭伦理关系同样也在这场突如其来的变革中微妙变化,这一时期,各国的婚姻家庭伦理观念呈现出多样化趋势,这使得某些传统的婚姻家庭伦理观念开始淡化,寻找和创立一种新的、符合时代要求的婚姻家庭伦理观念成了时代的需要。在这期间,前苏联的各界学者针对婚姻家庭伦理问题发表了很多见解,前美国总统卡特也曾就婚姻家庭中出现的虐待、非婚生子女等问题组织专门讨论,以期为其寻求解决思路。这些研究成果固然都将为梳理恩格斯的婚姻家庭伦理思想提供很好的借鉴。但大多数学者所从事的角度更偏向于家庭史,而对于家庭的具体建设并没有过多地涉及。然而自 20 世纪 60 年代以来,家庭社会学研究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婚姻家庭伦理关系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对建设和谐社会的作用力是不容忽视的,相关学者也更加注重对这一方面的研究,离婚率、性关系、家庭暴力等新兴家庭伦理问题冲击着现代人对婚姻家庭的美好愿景,因此,现代化过程中的家庭变革及其发展趋势是当下研究的侧重点。《家庭关系》、《婚姻与家庭评论》、《家庭问题杂志》都是当代影响较为广泛的刊物,都涉及婚姻家庭伦理方面,对于认识和解决当代婚姻家庭问题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二)国内研究动态
总体而言,我国对于婚姻家庭伦理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自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内关于婚姻家庭伦理的研究才相继取得一些成果。
大部分进行婚姻家庭伦理研究的学者都采用现代化理论的分析框架,不论是从何种角度,他们大都坚持家庭的发展演变与生产方式的发展变化密切相关的基本观点。特别是进入 21 世纪之后,研究的深度与广度得到扩展,使得研究重点向社会转型时期婚姻家庭伦理的构建这一主题转变。
湖南师范大学的李桂梅教授在《中西家庭伦理比较研究》一书中,用比较对比的方法,全面系统地梳理了中、西方婚姻家庭伦理观的产生背景、发展历程及其基本特点,重点阐述了中、西方的爱情伦理、婚姻伦理、性伦理、亲子伦理的主要内容,她还指出婚姻家庭伦理道德选择具有矛盾性,例如:婚姻自由和家庭稳定的矛盾、人本化和功利化的矛盾、感情与义务的矛盾等。在《中国传统家庭伦理及其现代转换》中,中南大学的罗晶系统研究了中国传统家庭伦理的形成背景及其过程,总结了中国传统婚姻家庭伦理的主要特点和积极因素,并结合时代特征充分发掘传统家庭伦理的实践价值。中国人民大学的宋希仁教授在《家庭伦理的人类学研究--解读恩格斯的家庭伦理学》中,站在人类学的角度对恩格斯的婚姻家庭伦理观进行研究,认为道德与伦理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两性之间的感情关系是一直以来都存在的,但婚姻关系的形成不仅仅是建立在生理需要之上,更重要的是因为共同的兴趣、爱好及理想等,而这些因素是构成夫妻婚姻伦理关系的重要社会基础,因为“健全的婚姻应当是情感与理性、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而李成德的论文《论恩格斯的婚姻观对构建和谐家庭的现实意义》则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人们确立婚姻越来越注重爱情成分,爱情与婚姻的基础第一次有可能在全社会范围内统一起来,但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因素使得婚姻的基础呈现出多层次、多元化的过渡性特点,爱情还不可能完全单一地成为缔结婚姻的原因。伴随着妇女解放运动的蓬勃发展,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国内也相继出版了很多婚姻家庭伦理方面的译着,如司汤达的《爱情论》、瓦西列夫的《情爱论》、波伏娃的《第二性》等。由于目前国内在恩格斯婚姻家庭伦理观方面的论着相对较少,本文的写作初衷便是希望能够丰富、拓展这一领域的研究视域。
婚姻家庭的伦理观念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着不同的内容。随着物质基础的不断丰富,现代婚姻家庭伦理关系也发生了微妙的改变,人们对物质利益的狂热追求使得原本亲密的婚姻家庭关系被忽视,甚至让金钱利益凌驾于情感关系之上。
人与人组织生活的基本单元缺少了它应有的温存,家庭成员之间感情淡漠、婚外情、离婚率上升等现象的出现,都严重地威胁了社会大局的稳定和谐。目前关于婚姻家庭伦理方面的论述大都缺乏对恩格斯经典文本和现代家庭生活细致深入的挖掘,而重建科学健康的婚姻家庭伦理观是当下社会的迫切需求。马克思主义注重现实生活中的个人,所以,恩格斯的婚姻家庭伦理观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好的现实性和操作性。
本篇论文意在借鉴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婚姻家庭建设方面的积极成果,结合时代精神,系统研究恩格斯的婚姻家庭伦理思想,以期通过对恩格斯某一领域的经典着作进行整理研究,为当代社会和谐家庭的建设提供一些启示。
三、论文的研究方法
本文坚持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下,汲取前人的研究成果,根据已有的文献资料,从考证恩格斯婚姻家庭伦理思想的理论渊源着手,对文本资料进行解读与梳理,重点论述恩格斯婚姻家庭伦理观的主要内容;紧接着结合时代特点,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角度,挖掘恩格斯的婚姻家庭伦理观中对当下社会主义和谐家庭建设有益的内容。在本文的撰写过程中,会主要运用以下三种研究方法:
1、文献分析法。文献分析是对恩格斯婚姻家庭伦理思想进行研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主要是从论文的研究目的和内容出发,对相关文本、期刊以及网络资料进行大量收集并归类,再通过自己的阅读和消化,在吸收与借鉴之前学者的研究成果基础上,寻求本选题的研究依据,同时提出自己的观点,使得文本的理论基础更加牢固。
2、比较分析法。运用这一方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加客观地评价恩格斯的婚姻家庭伦理思想。只有在比较分析中,才能够进一步探析恩格斯婚姻家庭伦理观的实质。将历史上各个阶段的婚姻家庭形式进行比较,印证恩格斯有关婚姻家庭形式演变的阐述的正确性。再将现代社会的婚姻家庭状况同传统的婚姻家庭状况进行比较,分析发生这一变化的原因,同时针对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以体现恩格斯婚姻家庭伦理思想的时代价值。
3、讨论咨询法。在论文的研究过程中,积极向导师以及相关的专家教授请教,以保证文章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除此之外,本文还运用了诠释学方法、归纳法、演绎法,力求对恩格斯的婚姻家庭伦理思想进行一个全面客观的研究。
四、基本概念的界定
什么是婚姻家庭? 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中,缔结了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而家庭关系是人类所有社会关系中最基本也是最特殊的。“家庭”并不是随人类的产生而产生的。早期人类虽然存在男女的两性关系,但双方并没有固定的性伴侣,是出于带有动物性质的类的繁衍的需求。而“家庭”意味着责任与义务的承担,纯粹出于生理需要的两性结合并不具有人文意义,他们之间不存在为了共同生活的组建而要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现代意义上所说的婚姻家庭是指男女双方在爱情的基础上以互为配偶为目的的结合,并为当时的社会制度认可。其实质就是由一定范围内的亲属所组成的共同生活的社会单位。这包含了两方面的内容:(1)组建家庭的目的是共同生活。共同生活包括了共同享有家庭财产、共同消费、共同分享权利与义务等,因此,包括男女老少在内的家庭成员皆是以群体的方式发挥其社会职能的。(2)组成家庭的亲属范围是限定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不同于其他普通的社会关系,联结他们的纽带是亲属身份,而其中最亲密的当属血缘亲属了,家庭规模的大小,永远是围绕着一条或几条血缘关系而展开或缩小的。
通常情况下,组成家庭的亲属是围绕着父母子女这一血缘关系而展开的包括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在内的成员。在任何时代,家庭都是有范围限制的,绝不可能由所有亲属组成。什么是婚姻家庭观?简而言之,就是人们对婚姻和家庭的看法和态度,它包含了个人在从婚姻的缔结到家庭的组建这整个过程中所持有的对人与人之间情感关系处理的观点、原则。婚姻家庭关系与每个人都是息息相关的,它是我们每个人出生后所接触的最早的社会关系,个体的人即便能够暂时割裂与他人的社会来往,也无法割裂与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
什么是婚姻家庭伦理观?婚姻家庭在历史的长河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家庭不仅仅是历史的产物,同样还是人类伦理的起点。从东方思维的角度解释,“伦”有条理、顺序之意,在人际关系中意味着等序、辈分,如《说文》中有“伦,辈也。”而“理”原本是指玉石内部的纹路,后引申为顺着事物的内部道理做事。
由此可见,伦理是一种在人与人的客观关系基础上,通过人们有意识或无意识地调节之后形成的较为固定的社会道德关系。其中最直接、最基础的便是婚姻家庭伦理关系。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动关系呈现出特殊性,他们在感情基础上进行经济、责任义务、娱乐消遣等方面的交往,家庭成员的关系极为亲密。以爱的名义,通过法律的形式肯定婚姻的缔结,家庭便是婚姻仪式之后的延续实体,同时也是权利与义务、情感与理性的文化共同体。成立后的家庭,成员之间关系协调的道德原则就是婚姻家庭伦理。婚姻家庭伦理作为一种规范,是调节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而婚姻家庭伦理观是随着家庭的出现而产生的,它是人们对于婚姻家庭伦理问题的根本看法和态度,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在一般情况下,婚姻家庭伦理是合理处理家庭关系的标准,是协调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基本手段,同时也是家庭精神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婚姻家庭道德不同于婚姻家庭伦理,婚姻家庭道德更多地表现为对婚姻家庭关系的向善的引导,是一种带有制定者个人价值取向的规范准则,而婚姻家庭伦理观是对婚姻家庭观看法的外在化,主要对象是由于婚姻家庭的形成而产生的成员之间的行为关系,它表现为以外在性、客观性和群体性为主要特征的现实的群体规范。如果说婚姻家庭观是人们对美满家庭生活的期盼和展望,那么婚姻家庭伦理观就是就是人们对于实现这种幸福生活所构建的伦理规范体系,换言之,婚姻家庭伦理观是整个婚姻家庭观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相互影响、有机统一。有什么样的婚姻家庭观就会衍生出什么样的婚姻家庭伦理规范,反过来,在不一样的婚姻家庭伦理观的指导下处理婚姻家庭关系,产生的婚姻家庭形式也是不一样的。婚姻家庭伦理观多表现为行为判断标准,它是人们按照风俗传统、习惯和观念来对婚姻家庭成员的行为及其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判断的伦理准则。婚姻家庭伦理规范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与社会环境中演变发展,并且通过人们的检验和反省不断丰富和完善。
五、论文的创新之处
以往的学者大多偏向于研究恩格斯的婚姻家庭观,而对他的婚姻家庭伦理思想专题研究少有涉及。本文是在恩格斯婚姻家庭理论的基础上,将其家庭伦理思想单独梳理出来并进行系统而深入研究,为当代社会和谐家庭的建设提供理论借鉴,具有较强的现实性与可操作性。本文在研究恩格斯婚姻家庭伦理思想的的同时,结合中西方文化差异的思考,立足于现实提出一些启示,避免了单纯探讨文本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