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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基于和谐社会的弱势群体关怀问题分析
【绪论】和谐社会建设背景下弱势群体关注研究绪论
【第一章】弱势群体伦理关怀相关概述及必要性分析
【第二章】和谐社会视域下弱势群体伦理关怀的理论基础
【第三章】弱势群体生存现状分析
【第四章】弱势群体伦理关怀的实践原则及路径
【结语/参考文献】和谐社会下弱势群体关怀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四、和谐社会视域下弱势群体伦理关怀的实践原则及路径
改善弱势群体问题,伦理关怀是社会的理性选择,从方方面面涉及到弱势群体内心最深层次的需求。弱势,由个体为载体,却是典型的社会性问题,因此,伦理关怀是一需要由政府、社会以及弱势群体自身的相互配合、参与,通过相关原则来指导实施的一项系统工程
(一)弱势群体伦理关怀的实践原则
对弱势群体施以伦理关怀必须始终坚持人道主义原则、公平正义原则以及关爱原则。
这些原则有助于在道德实践帮助国家和社会更深入地看待、理解这一严峻的社会问题,为弱势群体伦理关怀提供指导性策略。
1、人道主义原则
人道主义有三层伦理学意义上的思想内涵:首先,视人本身为最高价值;其二,肯定人的价值和尊严;其三,重视、促进人的自我实现和全面发展。通常来说,我们所谓的人道主义有理论和实践两种形态。在生活实践中,人道主义一般是重视人、关爱人、尊重人的一种道德原则和伦理规范,与某种伦理思想直接相关,主要以主张以人为中心和目的的以中伦理思想。
人道主义既肯定感性的人,又肯定理性的人;既正视人的肉体,又注重人的精神;在肯定人追求幸福的合理性的同时提高人的价值和尊严,主张发展人的个性和能力。人道主义集中反映了人们共同追求的基本价值,完整地表达了人的各个层次的需要和利益。
这表现在它人道主义的思想内涵强调了人的价值,体现了人类的一种价值判断,即对人本身价值的肯定,它要求重视人本身,而非权利、财富、地位、文化、风俗等等人以外的东西。
人道关怀,是对弱势群体实施伦理关怀的主要内容之一。在国家的法律援助和社会保障体系下,人格尊严能否得到有效保护才是弱势群体相对于生存问题急需解决的困难,伦理关怀所要实现的是社会对弱势群体麻木、冷漠的态度。坚持人道主义原则的重点在于对个体生命的尊重。弱势群体作为社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有权利得到来自社会各界对自身自主性、隐私权以及自我发展权利的尊重。
2、公平正义原则
数千年来,人类社会在整个历史进程中始终贯穿着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向往和追求。
在西方政治学中, "公平正义原则"被视为社会组织的第一原则。在东方儒家的伦理学说中, "公平正义原则"也是道德实践的重要原则之一,也被列为儒家伦理学中的一个基本原则。
社会拥有何种体制,以及如何维护公民的正当权益,是体现社会公正之根本。"社会公正主要涉及社会制度或体制的道德性质,着重阐明社会或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诸方面对社会成员应负的道德责任,表达社会成员对于社会应然状态的道德期待。"[1]
公平、正义和公平这三个词的含义虽有一定的差别,但基本意思相近。为了使论述简洁,本文对三个概念不作精细的区分界定,多数情况下用公正一语来表述。
公正是社会道德的基础,只有处处体现出公正的社会,才能反映出这个社会道德与否。国家。社会以及每个公民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弱势群体,关系到社会各领域基本公正的实现。"公正强调每个人应得的份额符合个体权利的要求。"[2]
关注弱势群体,能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公正合理性。当前社会,我们应实现全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而不是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部分人的需求。
3、关爱原则道德心理学的主题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以前,都是将"公正"作为研究核心展开的。直到上世纪下半叶,伴随着西方女性主义运动的兴起和道德教育心理学的发展,以吉利根和诺丁斯为代表的一些学者提出了道德研究的另一重要主题--关爱。
根据以往的研究可以看出,"关爱主题阐述了人际道德关系的本质还具有关爱这一要素,个体的道德成熟不仅要求具有公正感还应该能够关爱他人,人们之间的紧密联系除了公正来协调还要求以积极的情感体验来维系。"[3]
关爱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个体或群体的一种主体性心理和行为,以公正为基础,反映人对人的情感和行为,它的范围大于宽恕和公正,几乎涉及到一切客体。品德心理研究通常把关爱的主体设定为个体。相对于关爱主体的一起存在即为客体,包括人,以及除人以外的一切生物和非生物,甚至是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关系。根据上述研究,我们可以看出,关爱是由于客体存在具有得到来自主体的肯定、尊重和赞赏的价值,使得关爱主体对客体的价值进行维护,通过种种努力来关心和爱护客体。
关爱他人是更贴近生命,更贴近道德起点的人类最原始和纯正的道德情感,其意义所在充分体现了关怀伦理"强调一切身体和精神上遭受痛苦的人都应该得到人们的同情,关怀和照顾。"[1]的要求。弱势群体与我们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同样为社会贡献出了自己的力量,理应在困境中得到来自他人的关爱。生活在同一个社会环境下的所有社会成员,都有权利在遇到困难时感受社会温暖。鉴于弱势群体常态化的生活窘境,贯彻社会公正是一方面,同时对弱势群体施以关爱,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道德用于优化人际关系,提升精神境界,实现人生价值的手段。
(二)弱势群体伦理关怀的实践路径
是否能够处理好弱势群体问题,并不取决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程度,而是要凭借社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它对人民权益的维护,特别是依法治国这一政策颁布后,针对制度伦理的关怀,人们的心声越来越强烈,唯有不同领域在制度伦理上给予更多的关爱才是社会主义建设和谐社会的保障。
1、肯定弱势群体人生价值,贯彻人道主义精神
尽管当今社会给予了弱势群体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扶持,但就弱势群体的人生价值问题而言,人们的认识仍存在一定的误区,认为弱势群体与社会接触面积小,能力水平也有限,无法对社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故而没有太大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这种"价值弱势论"的论据的确是赤裸裸的事实,弱势群体处在社会底层,从事着并不"光鲜亮丽"的职业,无论是对社会的物质、技术、文化等方面的发展似乎都没有太多的积极影响,甚至还需要国家和社会动用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来扶持和救济,但不得不说,由此就得出弱势群体"价值弱势"的结论,否定弱势群体的人生价值是一种片面的甚至错误的认识。
充分肯定弱势群体的人生价值,是对人道主义精神的贯彻。人道主义既肯定感性的人,又肯定理性的人;既正视人的肉体,又注重人的精神;在肯定人追求幸福的合理性的同时提高人的价值和尊严,主张发展人的个性和能力。人道主义集中反映了人们共同追求的基本价值,完整地表达了人的各个层次的需要和利益。这表现在它人道主义的思想内涵强调了人的价值,体现了人类的一种价值判断,即对人本身价值的肯定,它要求重视人本身,而非权利、财富、地位、文化、风俗等等人以外的东西。
人生价值包括人生的自我价值和人生的社会价值两个方面,自我价值是指个人对自己的责任,就是个人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满足和发展自我;社会价值是指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二者统一的基础是实践活动。由于"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因此,在不同的历史时代、不同的生存环境以及不同的立场,人生价值的评价标准也会有所不同。我国作为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理论的社会主义国家,也将劳动价值视为评价人生价值的重要标准。
马克思认为"劳动是生产的真正灵魂".劳动在创造了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同时,还创造了人类文明、文化和人类历史。现代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生产劳动已由体力劳动为主逐步转变为脑力劳动为主,也就是说,脑力劳动更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能创造更大的价值。我们通常将人的能力分为体能、技能和智能体能以简单体力劳动为代表,技能以技术工人为代表。智能以高智力劳动的科学家、工程师为代表,有研究表明,三种不同能力的人对社会的贡献即社会获得的收益比例为 1:10:100,即一个智能劳动者创造的价值相当于一百个体能劳动者创造的价值。很显然,弱势群体由于欠缺文化知识,社会技能处于较低水平,通常情况下大多以从事社会底层的简单体力劳动为生。在现代科技社会中弱势群体以简单体力劳动换取的回报也相对处于较低水平,但我们并不应该因此而否定弱势群体的人生价值。我们必须承认,大部分弱势都是非主观因素造成的,弱势群体可以说是历史变迁、社会发展或者自然环境改变等不可抗力作用后的牺牲者。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广大人民群众享受社会转型带来的社会优越性背后,离不开那些无奈被"降级"的弱势群体,尽管这种牺牲带来的社会贡献是无意识的、被动的,但其价值却是不可估量的。在整个社会发展过程中,弱势群体的生计在常人眼中多是卑微的,然而正是这卑微的工作,以一种最朴实无华的姿态,支撑着整个社会的日常生活。他们的个人能力可能是微乎其微,但整个弱势群体所付出的努力还是对社会产生了重要的贡献,理应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同。
马克思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唯物主义哲学的基本理论,随处都渗透着人道主义的价值取向,这些基本理论全部是以人为中心的,人被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因此在全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我们更是要肯定每一位公民的人生价值,无论强势或弱势,充分贯彻人道主义精神。
2、提高弱势群体社会地位,践行公平正义原则
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无时无刻不在追求公平正义,却总是难以实现,也正是由于难以实现,我们才更加强调它的必要性。弱势群体的弱势地位很大程度来自社会各种不公正待遇,例如户籍制度,即使一个拥有农村户口的人,即使有很高的学识修养,在很容易因为身上贴着"农民"的标签而受到他人的歧视;又或者一个城市居民,家庭经济困难,起早贪黑做保洁工养家活口,虽然以城市人的身份在社会中辛勤付出,但却会因为卑微的职业遭受到他人排斥??当然,与其说是社会对弱势群体有太多歧视,倒不如说是弱势地位无力对抗社会的不平等待遇。
在讲求高效率和低成本的现代社会,社会成员各司其职、各享其成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传统意义上的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理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近乎对弱势群体的低下社会地位判了"死刑",大多数弱势群体由于种种原因并不能给社会创造太多直观的价值,甚至会对社会经济带来负面影响,故而不该充分享有社会发展成果。这样的社会其发展成果就仅仅停留在物质层面,从道德及价值观角度来看,毫无疑问是一种倒退。社会成员的社会地位反应出社会的和谐程度。和谐社会是社会系统中的各个部分,各个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相互适应的状态。"从理论上说,和谐社会就是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用社会学的术语表达就是良性运行协调发展的社会。"[1]
可见,和谐社会的实现有赖于提高弱势群体的社会地位。
弱势群体社会的地位一方面体现在基本权利和资源的享有度,另一方面,则体现其他群体对其社会贡献及发展需求的认同度。因此,对弱势群体实施伦理关怀,有必要从强化权利、平等机会等各方面入手,提高弱势群体的社会地位。
弱势群体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政府理应义不容辞地尊重弱势群体最起码的人格权利,保障他们的社会地位。德沃金的观点是他认识的平等其实就是自由权利上的平等,是个体需要统治者给予尊重与平等的权利。他把这两方面的平等概念做出了划分:一,能够享受平等对策的权利,它的平等分配权利表现在义力、资源、社会上;二,享受平等权利的对象为平等的个体,这个权利强调任何人都能够得到一样的关心与尊重,注重人自身的平等,这种权利并不只是接纳一些利益与义务均匀分配。根据德沃金所提倡平等理论我们知道:平等应当和资源分配均匀相一致,平等亦就是个体在社会地位上的平等。德沃金的尊重理论和平等关怀给国内弱势群体社会所处地位的提升有着极为重要的借鉴价值,它在国内目前弱势群体关爱工作理论当中占据着主导位置。
弱势群体能够享受的资源与权利是极少的,他们很难运用自己的努力去获取相应的权益。而他们的社会地位较低也造成了弱势群体基本没有什么政治话语权,他们很少参加政治上的活动,更没有什么政治上的权利代表,他们想表达的思想无处表达,社会地位渐渐低下,制度很难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要求,尽管在一定的时候他们能够在现阶段的制度把自己的政治权利表达出来,可是目前这些制度编排得过于简单,没有为弱势群体修订相应的政治权力,在实际工作当中这些方式与工具很难有效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
因此,时间一长,弱势群体在社会上的政治地位就变得越来越低下了".国家与社会要想长治久安,与社会环境的公平正义有着密切的联系,唯有以公平正义作为起点,方能从根本上达到社会无差别的需求,才能稳步使社会和谐起来。站在公平正义这一观点上,由于社会制度问题而导致出现的弱势群体,他们就受到社会不公平的对待。假设无法处理好弱群体的问题,就很难建立一个具备社会正义环境,社会就很难长久安定下去,社会上的民众就很难共同进步,互相帮助下去,和谐共处下去。而此刻,就更需要修订或者健全一套政治制度,这套制度要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联,特别是大部分的弱势群体,而这一制度呈现出公主正义的特征,与社会不同的群体利益相一致,减少不同群体的冲突,让社会大部分人接纳弱势群体。爱弱势群体,重视弱势群体的尊严,不断增加对弱势群体伦理的关爱,能够从本质上使弱势群体的人格尊重得到保护,在其它方面能够保证他们获得的机会都是一样的,这能够使社会更加公正。关爱弱势群体,需要对国内目前的机制与制度进行创新与完善,特别是不断加强分配制度上的创新与改革,在分配方面需要尽量做到公平,使最初群体间的分配不平等能够减少,对户藉制度实行创新与完善,使居民统一登记这一制度能够落实,身份更改的标志化容易造成不平等对待与划分,关于这部分制度的完善与创新能够处理好弱势群体在生活方面的难题。对弱势群体权益的保障,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及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是实现社会和谐及社会公正的重要条件。
3、实施伦理救助,构建弱势群体精神家园
政府虽然是对城市弱势群体实施伦理关怀的主导力量,但要对弱势群体实施伦理救助完全依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切实际的,必须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依靠社会的力量。各种非政府组织、团体乃至个体的都要贡献出力量,通过慈善公益事业、多媒体宣传以及社区服务工作积极救助弱势群体,形成关心弱势的良好氛围,在侧重物质、文化和政治等外在关怀的同时,必须强化伦理救助、消除道德贫困,构建弱势群体的精神家园。
第一,慈善事业。慈善公益是指社会成员在资源的前提下,所从事的一种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无偿救助行为。慈善公益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社会救助活动,来帮助弱势群体,其本身就是弘扬我国关爱他人的传统美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的最高道德原则,对弱势群体伦理关怀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慈善事业和公益活动的丰富程度体现出社会成员道德水平的高低,可以说慈善公益是社会道德遂平和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慈善事业提供的人格上的尊重,经济上的救助,精神上的安慰,都是城市弱势群体所期盼的物质和精神食粮。这种无穷的力量就是来自慈善公益机构对城市弱势群体实施伦理关怀而具有的社会功能。
第二,媒体舆论导向。对弱势群体的扶助是媒体本身具有的社会责任。社会的变迁,科技及媒体的发展使现代社会的人们在生活条件、生活态度和思维方式上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媒体技术给社会成员带来了巨大的作用,这包括社会拓展的深度及社会拓展的广度。"大众传媒是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便捷渠道,它不仅具有传播快、覆盖面广等特点,而且日益成为左右政治态度和问题重点的主导力量。"[1]
大众传媒所具备的这些特征对媒体的社会道德观及社会公正力量,肩负着一定的社会责任。媒体的宣传功能及其价值主要体现在通过社会力量唤起人们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媒体舆论的影响力之大,可以通过媒体舆论激起人们对弱势群体的关注,让社会及弱势群体本身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厌恶并憎恨社会的不公正现象,从而产生强烈的对社会公平感。因此,媒体不但承担着信息传播者的职责,而且还承担着伦理关怀倡导者的使命。所以,媒体保持着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及良好的职业道德,从媒体的方位多角度肯定人的社会价值,关注城市的弱势群体及强调人的尊严,使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得到社会的认可, 让媒体更好地发挥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的社会功能,让社会更多更好地营造出关心和关怀弱势群体的社会舆论。
第三,社区工作。社区服务在"单位制"功能逐渐弱化的现代城市,已承担起单位的社会职能,成为对城市弱势群体实施伦理关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社区为城市弱势群体提供生存空间。社区是城市弱势群体最集中的地方,是他们生活活动的主要场所。其次,社区是城市弱势群体实施伦理关怀的最直接接触者。社区服务工作通常能够最先了解到社区中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对弱势群体的困难和需求有最为深入的了解。
最后,社区是对城市弱势群体实施伦理关怀的积极参与者。社区动员社区成员参与社区活动的过程中,能够增强城市弱势群体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有助于建立和谐的社区关系。另外,社区能够向相关部门反映社区弱势群体最真是的生活状况,为他们争取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我国当前的社区服务多以街道和社区为依托,作为城市弱势群体重要的载体,社区服务应及时向弱势群体提供就业信息,并定期举办丰富的文娱活动和知识讲座,在保障基本权益的基础上,促进弱势群体融入主流社会,帮助他们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社会建设。
4、转变弱势群体消极心理,促进个体发展需求弱势群体因其在心理上要承受更多的压力,往往容易产生一些负面情绪,这些消极心理主要有以下几种:
1.依赖心理。个体认为必须依靠来自外界的援助,来改善依靠个人能力无法摆脱的困境,是一种现实的无助的表现,容易使个体在思想和行为上放弃努力,不求上进,养成各种不良习惯;同时,将自己的贫困境遇归因于他人或社会,意志消沉,没有积极努力盖上生活现状的动力,安于依靠低保维持生活,依赖社会福利。
2.压抑心理。压力对于转型社会的人们是一种普遍存在的心理状态,有压力感是正常的,可是面对压力却无法抵御就会转化为压抑,而压抑容易发展为受挫感,使人们的心理和行为变得反抗,比如逃避和自杀。
3.孤独心理。在心理感受上,具有孤独心理的人通常比较欠缺社会交际和社会支持。而由社会分化产生的弱势群体更容易产生这种孤独的心理,而这种孤独心理一旦产生,就会随着生活的经济能力水平的低下而加深。如果连基本的生活都得不到保障,基本的权益都不能维护甚至连基本的交往都不能实现,那么社会就很容易对这一群体进行孤立。而这一群体在孤独心理的作用下,久而久之就会变得绝望。
4.恐惧心理。在心理上,弱势群体的抗压能力普遍较低,所以,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面对不同的竞争失败,加上巨大的心理压力作用下,恐惧和彷徨让弱势群体渐渐失去面对社会竞争的信心。因此传统思想观念下的"大锅饭"是他们比较理想的向往。
5.自卑心理。对于弱势群体来说,经济上的突破是非常重要的。经济水平低下使弱势群体产生一定的自卑心理,同时,经济水平的低下也被认为是弱势群体在能力及资源上的不足,而这种不足却影响着弱势群体生活的各个方面。首先,在意志上的自卑是比较突出的表现。对于弱势群体来说,每个人都希望改变眼前的现状,使目前的处境逐渐改变。可是,社会及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和阻力却让弱势群体经受不信而失去信心和勇气。
对弱势群体实施伦理关怀过程中,虽然政府和社会能够从经济物质层面提供有力的支持帮助,但弱势群体自身的心理状态作为内因,同样是不可忽视的关键。在政府和社会加强关注弱势群体心理并对其进行正确引导的同时,弱势群体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自我支持来保持积极健康的心理状态。
在承受了超出常人的压力的情况下,弱势群体原本就高度敏感的心理极易产生急躁、苦闷、焦虑及不满等负面情绪。当这些消极情绪无法得到自我调适的时候,政府和社会就应该担起更多的责任,对弱势群体的精神状况加以重视,提供更多的关爱,用心呵护弱势群体的精神世界。一方面,要宣传和谐理念,引导弱势群体以平常心面对挫折,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同时,重视弱势群体的文化需求,根据不同层次的设置学习课堂,开办图书馆,定期开展学习讲座,丰富社会文化生活,陶冶情操、调节情感和心理;另一方面,要建立弱势群体的心理宣泄机制。重视心理疏导工作,根据弱势群体的心理特征,有针对性的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正确认识心理教育对健康心理的所能起到的重要作用,重视心理教育宣传活动的开展,帮助弱势群体在定期举办的心理课堂中系统地学习心理健康知识,了解和掌握心理疾病的预防和治疗。
对于有一定心理问题的弱势群体,需要建立心里宣泄设施,能够让消极情绪得到适当的释放,从而达到心理健康。
来自外界的支持对转变弱势心理固然重要,但弱势群体必须不断完善自身才能以良好的社会态度和可持续的发展前景对接社会关怀,尽快提升生存状态,去弱趋强。首先,弱势群体要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渠道对心理健康知识的学习和了解,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号召弱势群体积极参加心理健康知识学习,强化心理健康观念。同时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劳动只有分工的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积极转变就业观念,树立自强自立意识,培养自信,建立良好的自我形象。面对社会财富的分配,对财富持有程度的差距持理性态度,要正确认识"先富"的社会现实和积极意义,避免盲目"仇富"的不健康心理。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把"差距"转化为动力,通过自己的双手改变自己的命运。
其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弱势群体要学会充分利用社会机会,学会抓住获得各种社会资源的机会,不再依赖变幻莫测的外界条件,不是消极被动地等待,也不是烦躁郁闷地抱怨,而是把自己的目标、选择、意愿、勇气、热情、实力、灵活应变都投入进去,去和周遭的人及环境互动,在变化中博取所需要的机会,努力创造各种社会条件,谋求自身健康发展。最后,弱势群体必须加强自身各方面的素质,不断提高自身能力,以适应社会的竞争,立足于竞争激烈的现实社会。
只有将政府、社会与自我的伦理关怀结合起来,将被动的道义关怀变为积极主动的道义关怀;抛弃消极心理,接受积极进取、不懈奋斗的价值观;树立自强自立、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勤劳致富的主体精神,才能最终摆脱自己的"弱势"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