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教育公平内涵十分丰富。基于对教育公平的不同理解,以及影响教育公平的诸多因素,实现教育教育公平的路径、措施、侧重点也各不相同。
一、多元视角下教育公平的内涵
“教育公平即教育机会均等。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机会;二是人人公平接受高质量的教育。”[1]“教育公平是一个多维度、多层次的概念”[2],“教育公平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对于教育公平审视的角度,需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多角度、多侧面地关注,才能全面把握教育公平的丰富内涵”[3].高丽在《教育公平与教育资源配置》一书中指出,至少可以从社会学、理论学、经济学、法学四个方面来把握教育公平。教育公平的内涵,至少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思考。
从教育实践看,教育公平是一个动态的公平,如起点公平、过程公平、评价公平、结果公平,教育公平是一种理念,也是一种教育理想。
从哲学角度看,教育公平是一个相对的公平,它所体现的是公平的程度,教育公平的动态过程;教育公平既有宏观的公平,也有中观的公平,还有微观的公平。教育公平是教育应该坚守的理想,也是指导教育实践的重要理念。
从资源学角度看,教育公平是指不同的教育分配资源主体对教育资源的有效配置。政府对教育资源的不同配置方式可能影响地区之间、不同层次之间的教育公平;学校对教育资源的不同配置方式也可能影响学校之间、教师之间、学生之间教育公平;教师对教育资源的不同配置方式可能影响班级之间、学科课程之间、学生之间的教育公平。
从学校角度看,教育公平是指政府为其开展学校教育提供的教育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如:教育政策资源、招生计划、教育财政投入等。
从教育者角度看,教育资源为其实施教育提供的可能性和具体条件,如生源构成、教学设施、教育信息资源、教育评价与管理政策资源等。
从受教育者角度看,教育公平是指因个体差异而导致多种教育需求的满足程度。它与教育资源配置相关,但也与教育资源的具体开发与利用程度相关。
教育公平既指教育资源的配置,也指受教育者内心的一种心理满足程度。教育公平于政府和学校而言,是教育资源配置的合理性、有效性;于受教育者而言,是这种公平配置给他带来的均等的教育机会与教育质量。
教育公平既包括社会环境为教育提供的环境,也包括教育内部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教育公平既包括公平的教育环境,也包括受教育者自己努力争取的程度。作为受教育者,自身努力程度与教育公平是成正比的。教育公平既要靠政府教育资源配置,也要靠受教育者自身努力。教育公平的指向是双向而非单向。
二、促进教育公平的路径
教育公平是和谐社会的基石,教育公平是人类的教育理想之一,在教育实践中,教育公平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虽然不能根除教育不公平,但至少可以采取有效措施缩小差距,做到相对公平。
1.通过教育政策路径,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教育公平首先是教育制度与政策上的公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六条都对教育公平作了明确的规定。教育政策在教育公平方面至少具有两个重要方面的意义。
一是教育政策自身的公平性,如招生政策、教育计划政策、教育财政政策、教育评价政策等。在教育政策执行过程中,往往可能因为政策执行对象的差异性而导致教育政策的不公平。以教育招生政策为例,由于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特别是学生个体之间的差异性,导致教育招生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不公平现象。
二是在教育资源配置上,教育政策在教育资源配置上起着关键性作用。因此,教育资源配置不均,在很大程度上,是教育政策设计上的不合理。同样都执行的教育财政投入政策,但由于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经济结构和水平的差异,投入的结果却差异很大,这种不均衡不仅仅表现在行政区划上,也表现在不同层次之间。
教育政策不仅在教育资源配置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也在心理上起重要的引导和平衡作用,这种作用在社会、学校、家庭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对受教育者。因此,教育政策本身应充分兼顾教育公平,并在这些基础上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合理、均衡配置。
教育政策所兼顾的教育公平,不是平均主义,而是针对不同的实施对象有所区别。
2.通过教育财政投入路径,丰富和优化教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