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以及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 使得高校计算机教学教育体系改革迫在眉睫。高校计算机教学要顺应互联网+发展规律, 转变教学模式, 并且突出应用教学和实验教学在整个计算机教学体系设计中的比重。其中, 项目教学法就是提高学生学习计算机应用水平的有效方法。从我国高校计算机教学现状出发, 深入剖析当下大学计算机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并以项目教学法相关知识为依托, 提出以项目教学法为主的大学计算机教学方法改进策略, 以提高我国大学生计算机知识水平与应用能力。
关键词: 项目教学法; 大学; 计算机教学;
一、项目教学法相关定义
(一) 项目教学法定义
项目教学法就是在老师的指导下, 将一个相对独立的项目交由学生自己处理, 信息的收集、方案的设计、项目实施及最终评价, 都由学生自己负责, 学生通过该项目的进行, 了解并把握整个过程及每一个环节中的基本要求。从项目教学法的定义中不难看出, 项目教学法强调的是以学生为主体, 以项目为单个教学单元, 让学生整体自主把控学习的过程和环节。因为从一开始的项目资料收集到最后整个项目的结果评价学生都参与到其中, 因此, 学生对于整个教学内容的知识点都会理解得深入透彻, 也会增强动手能力, 极大地激发学习兴趣。
(二) 项目教学法设计原则
项目教学法在整个计算机教学过程中应该充分尊重以下几点原则:首先, 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无论是在课程体系设置还是在整个项目设计上, 要考虑到学生的主体地位, 并且分年纪, 分阶段有针对性地确定各个年级不同的课程设置特点以及学习进度等。其次, 要把握住计算机学习中项目选取的关键性。这里的项目关键性指的就是计算机是一门对动手能力要求极高的学科, 因此在项目课程设计的过程中, 就要充分考虑到可操作性和趣味性。最后, 项目教学法中强调以整个项目完成结果作为评价指标, 注重过程, 而不是以项目完成结果为单一导向。
二、项目教学法设计环节
(一) 设计教学项目
计算机基础这门学科面对的是高校全体学生, 它所覆盖的学生面积十分大, 并且要对不用专业的学生都具有适应性。这样一来, 就要求计算机教学体系在设计的过程当中, 一方面, 要考虑到全体学生的理论知识接收能力;另一方面, 还要考虑到必须要让学生掌握最基础的计算机操作知识, 并用利用计算机技术解决相应的问题。所以, 项目教学法在设计项目的过程中, 就要从现有学生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出发, 并结合当下互联网发展的热点和未来技术走向趋势。
(二) 搜集项目资料
任何项目在进行的开端都要在明确项目目标之后, 搜集相应的材料以完成项目。在项目教学法的要求中, 从开始的搜集资料这一步就由学生组成的项目小组或者个人来独立完成。这样一来, 学生能够更加深入的搜集有关项目的研究资料以及文献, 更加深刻地理解项目进行的目的以及实现项目的方式。
(三) 项目学习
项目学习是在完成了项目资料收集以后, 学生自主发挥其主观能动作用, 利用已有的资料和所学习的计算机知识, 按照老师要求的完成自己的项目作品。在项目学习的阶段, 还可以通过小组之间不同的分工, 引导学生交流各自对于项目完成情况完成手段的看法, 互相指正错误, 督促学习。
(四) 网络交流平台
计算机网络区别于其他课程的重点就在于它是一门跨学科、多重知识交叉学习的综合型学科。在进行项目教学法的过程中, 计算机课程最大的优点是它可以建立一个开放的网络学习和交流平台, 把学生各自的学习成果放到交流平台中去, 教师可以通过平台进行点评, 学生之间可以互相借鉴优质项目作品, 以达到共享学习资料的目的。
(五) 项目评价
计算机项目教学法最大的亮点是它注重项目操作的全过程, 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也是由整个项目的各个环节组成, 而不像传统的以结果为导向的作业评价。这样教师可以在每一个项目实现的过程中, 对学生的表现力, 操作力, 学习力等进行评价, 再结合项目完成结果给出综合评分。这样的评价客观公平, 也有利于指正学生在进行计算机基础知识学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结论
由本文研究可以看出, 项目教学法在当下互联网+高速发展的环境下, 是适应高校计算机应用教学领域的, 并且能够以学生为主体, 打破传统的教学方式, 让学生由被动式吸收变为主动式探索。学生参与整个项目实施过程, 可以极大地激发学习兴趣, 提高学习效率。教师在这个过程中充当引导者的角色, 循序渐进地引导学生主动观察, 收集资料, 完成计算机教学内容中所涉及到的知识点。另外, 学生还可以加深对项目的理解程度, 提高自身的计算机应用操作水平, 在毕业以后走入社会能够较好地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 实现个人目标并且为社会创造价值。
参考文献:
[1]梁振.浅谈项目教学法在《计算机基础》教学中的应用[J].高教论坛, 2011.
[2]史素娟, 张亚敏.浅谈项目教学法在计算机应用基础教学中的应用[J].计算机光盘软件与应用,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