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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军军官职业化制度建立的三大阶段与启示(2)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9-24 共7133字

  ( 三) 制度完善阶段

  这一阶段从 20 世纪 70 年代至今,以越南战争结束为标志。美军军官职业化制度经过两次世界大战和越南战争的检验,已基本完善。但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伴随军官思想、价值观念的转变,给军官人力资源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因此,在军官职业化制度进一步发展过程中,美军加强了军官职业道德的培育,完善了军官人事法律体系的构建,并拓展了军官职业化理论的研究。

  美军军官职业化制度在两次世界大战之后不断走向成熟,却在军官职业道德方面暴露出重大缺陷。美军在 1968 年 3 月制造的“美莱惨案”震惊全国,让军队高层意识到,加强军官在职业道德上的培育迫在眉睫。同时,美国许多专家学者开始指责美国进行的越南战争是犯有人道主义的罪行,并要求美军加强对军官的品德教育。[10]

  美军高层迫于压力,在 19 世纪 70 年代开展了一系列针对提升军官道德素质的活动,例如,要求所有军校、科研单位、后备军官训练团增设培育军官职业道德的课程; 每年在华盛顿举行全军职业道德研讨会; 由空军学院的马尔汉姆·威金上校撰写的《战争、道德与军人职业》一时间成为畅销书。一系列措施的实行,极大改善了美军军官的职业道德状况,所有军种都形成了自己的核心价值观。越南战争之后,美军军官人事制度进一步完善。

  1972 年,由美国国防部副参谋长牵头,美国陆军军事学院负责具体落实,对美军的人事制度进行研究分析,并制定了军官人事管理制度( OPMS) .[11]美军在《军官人事法》和《军官等级限制法》的基础上,以《美国法典﹒军事法卷》为框架,于 1976 制定了《国防军官人事管理法》,该法案与《军事统一法典》一起被视为美军人事制度“基本法”,是各军兵种制定军官人事法规的基本参照,并在 1990 年和 2006 年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订和完善。至此,与美军军官职业化制度相配套的人事法律体系基本健全。越战失败后,大量专家学者在对职业军官道德品质进行指责的同时,也开始探寻更成熟的军事理论。

  这期间,以塞缪尔·亨廷顿的《军人与国家》和简·诺维茨的《专业军人的社会与政治面貌》最为着名,这两部着作将美军职能和军官职业化做了进一步论述和界定,提升了军官职业化理论的研究水平。此后,关于军官职业化的理论研究成果越来越多。一方面,针对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的研究更加具有针对性,更贴近实际,如军官的教育培训、流动、退役安置等制度,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另一方面,对军官职业化理论的研究更加深入,与亨廷顿和诺维茨的理论形成互补。例如,大卫·西格尔提出的“军人 - 政治家 - 外交家”( Soldier -Statesman - Diplomat) 的职业军人模型,詹姆斯 · 伯克提出的在军事职业中存在“官僚文化与职业文化之间的冲突”等。

  三、美军军官职业化制度建立的特点和经验

  美军军官职业化制度经过200 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在军事教育、军事法律、军事理论等方面已经形成自身的特点和建设规律,总结这些特点和规律,对于我军军官职业化制度的建设将起到积极的借鉴作用。

  ( 一) 以军事教育为抓手,提升职业化军官素质

  亨廷顿认为,军官的专业技能必须在长期的教育与经验中获得,这是专业技能客观标准的基础。[13]军事教育是美军军官职业化制度建立的基础,同时,美军军官职业化制度随着军事教育的成熟而完善。为确保军官职业教育得到有效实施,美国国会以法律的形式对军官的受教育权加以保护。从西点军校的建立,鲁特对军事教育的改革,到参谋军官被正式列入军队序列,后备军官训练团的成立,再到针对职业军官开展道德培育,军官职业教育体系逐步建成。一方面,美军职业教育体系的发展升级,提升了军官的职业能力。二战前,美军只有初、中、高三级军官职业教育体系,今天已经发展到任命前教育、初级职业军事教育、中级职业军事教育、高级职业军事教育和将官职业军事教育等五级军事教育体系; 另一方面,美军在大力开展职业教育的同时,兼顾军官的品德教育,使军官的“软硬”素质同步提升。同时,美军的军事教育在长期发展中,逐步借助国民教育的优势,对职业军官进行“军地”联合培养;或者直接依托地方高校进行军地通用性教育,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并节省了大量军费开支。

  ( 二) 以军事法律为依托,保证职业化制度建设

  美军军官职业化制度建立的过程中,国会一直以立法的形式为其提供保障。经过长期发展建设,从建国初期的《和平时期军队建设法》,到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的《战时法》,再到《军事统一法典》,美军为军官职业化所搭建的法律框架基本完善。美军已经建立了覆盖指挥、人事、后勤、装备等在内的法律体系,并且各法令之间内洽性极高,促进了美军军官职业化制度的有效建立。美军的各项法令层次清晰,结构合理,针对性强。美军内部不同的法律规章都由不同层级的部门制定和实施,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和作用效果。以人事制度为例,《军事人员管理法》统筹协调国防部门和社会其他部门间的关系,由国会及总统颁布; 《国防军官人事管理法》是其他军事法规制定的原则和依据,由国防部颁布; 《陆军条例》是根据上级法律,制定军种内部法规,由各军种部长及司令部颁布; 《美国陆军军官手册》是解释上级法规的规章制度,由各军种颁布。从上至下依次颁布的人事法规,既各有侧重,作用范围和法律效力各不相同; 同时又能够保持各法规之间稳定性和连续性的统一,使军官在选拔、培训、考核、晋升、任免、交流、轮换、奖惩、退役的过程中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 三) 以军事理论为牵引,探索职业化发展方向

  在美军军官职业化制度建立的过程中,军事理论一直为其探索发展方向。在军事理论上的探索,是实现军官职业化成本最小、最便捷的途径。战争是军事理论产生的直接推动力,美军经过两次世界大战和越南战争,推动了军官职业化理论的发展和职业军官道德教育的研究。这些军事理论的产生,并不是在美军内部独立完成的。一方面,美军依托从事军事理论研究的民间智库( 如兰德公司) 和地方高等院校等“专业咨询机构”,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军事理论研究; 另一方面,美军建立了一套相对完整的理论研究机制,包括计划、预算、监督、检查、评估等各个方面,以促进理论评估有效进行,并保证研究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美军在科学的理论研究机制框架内,广泛依靠军内外研究机构进行理论研究,既确保了正确的理论研究方向,又拓展了理论研究空间。美军将军事理论研究置于自由、开放的学术氛围之中,保证了理论研究的多元化,为军官职业化制度的建立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理论支撑。

  四、美军军官职业化制度对我军的启示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军官职业化制度,必须立足于中国的国情和实际。为此,我们必须把握如下几条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我军是人民的军队,必须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二是贯彻“四个全面”的战略指导,我军的军官职业化必须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方针; 三是坚持人民军队性质,必须始终保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四是尊重官兵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官兵在军官职业化改革中的主体作用。在此基础上,我们来探讨美军军官职业化对我军职业化建设的有益启示。

  ( 一) 军事教育是基础

  针对军官开展职业教育是军官职业化制度建立的基础,因此,职业化改革的前提是要充分尊重军官的主体地位。大力开展军事教育,将军官的专业化作为教育政策制定的出发点,应立足于我军实际,借鉴美军军事教育的先进经验,加快推进军事教育改革。同时,加快形成学历教育与任职教育相衔接、军队教育与国民教育相协调、部队实践与院校培训相补充的具有我军特色的军官教育新格局。一方面,要结合岗位任职的具体需要,对军官进行系统性培训,掌握必备的职业技能; 另一方面,需对军官职业生涯进行详细规划,立足个人发展的长远需求,全方位提升个人能力素质。

  ( 二) 军事法律是保障

  法律是一切制度运行的保障。完备的军事法律为军官职业化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使军官职业化改革能够顺利推进。美国国会为军官职业化制度的建立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法律,并且通过不断的修正和完善,使制度在具体运行的过程中都能得到相关法律的支撑,为制定各项决策提供了法理依据。为在我军内部顺利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进行职业化改革,需要完善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由于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涉及范围广,部门多,环节复杂,必须建立纵横协调的综合性法律体系,以调整改革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责、权、利关系。

  ( 三) 军事理论是先导

  军事理论指导军事建设,深入研究军官职业化理论为军官职业化制度的建立探索出合适的发展道路。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是一项持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广、难度系数大的系统工程,与军官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对部队战斗力的提升产生巨大影响。因此,在具体实施之前,应结合我军实际,尊重军官在职业化改革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进行充分的理论探索和实验论证。同时要注意到,军官职业化制度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建立的,在改革方案实施之后,应根据改革结果的反馈,适当调整理论研究的具体方向,使理论探索和实践应用相结合,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理论研究的长效机制。

  [参考文献].

  [1]James H. Baker. Military Professionalism: A Norma-tive Code for the Long War. JFQ,2007( 1) .

  [2]郭飞。 军官职业化研究[M]. 北京: 军事科学出版社,2006. 199.

  [3]杜人淮。 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和内在要求[N]. 解放军报,2014 -2 -24.

  [4][5][8]拉塞尔﹒ F ﹒韦格利。 美国陆军史[M]. 北京: 解放军出版社,1989.71,119,333.

  [6]宣昕。 鲁特改革与美国陆军职业军事教育体系的建立[J]. 求实,2011(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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