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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中如何实现会计信息的价值(3)

来源:学术堂 作者:朱老师
发布于:2016-10-08 共8664字
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为会计信息质量及披露提供保障,高的会计信息质量能保证利益相关者之间博弈的均衡。
  
  完善的公司治理对会计信息的编制与披露要求,至少应含以下几个方面:①公司治理框架要保证及时准确地披露包括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所有权状况和公司治理相关信息等与公司有关的全部重大信息;②应采用公认会计标准;③明确可预见的一切重大风险;④对公司的分期报告和年度报告需交由独立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关鉴证意见后方可披露。⑤提供便利的信息传播渠道,为使用者能够及时快速地获取有关信息创造良好途径。
  
  会计信息和公司治理之间的密切联系,不仅体现在公司治理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保障监督作用,更体现在公司治理结构对会计信息需求主体的成就。我国对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盈余管理的问题,解决的根本途径之一就是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完成股东“缺位”到股东“到位”的系列转变。使公司的最终控制权由所有者真正、有效地行使,这是有效公司治理的关键。这就要求加快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建立健全独立的国有股权行使机构,以《公司法》的规定严格进行管理和运营,明确股东相关权责,确保出资人代表真实、在位。另外,更要规范、清晰上市公司与其母公司的关系,坚决杜绝不公平的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9】。
  
  (3)政府监管。
  
  所谓政府对会计信息的监管是政府直接或间接通过立法和制定一系列法规性文件来强制和指导会计主体的会计信息生产和会计信息披露行为【10】。包括披露的质量和数量、披露时间及供求关系等方面。反对政府干预的声音虽然一直存在,但在西方经济学中大量应用的垄断、公共产品及信息不对称等经济理论却给予政府监管强有力的理论支持。在资本市场上,加强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政府监管已成为一种趋势,这既是对信息提供者的约束,更是对信息使用者的保障。
  
  政府对会计信息的监管是在不干预公司内部治理的前提下的监管,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其在参与资本市场的过程中处于弱势群体角色,对于受到例如市场中介或发行人的损害时,反抗表现的微乎其微,而政府监管就是在投资者损害发生前,尽可能的降低投资者被误导、被欺诈、被操纵的风险,使投资者在一个公平、透明的环境中进行判断和交易,在损害发生时,最大限度的减少投资者的损失。要真正做到对投资者的保护,首要前提就是要加强和完善会计信息的披露制度,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政府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是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违规成本。当违规成本远远超过违规收益时,上市公司违规的几率就会大大降低。但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模棱两可,存在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对于应予重罚的违规行为可能仅仅是象征性罚款,而实际上会计信息造假所带来的收益远远大于违规成本。在这种以教育为主流的制度下,更滋生了经济利益主体的冒险求利行为,无形中增加了违规者对会计信息的造假的侥幸心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严格制度约束的资本市场,任何人都可能去践踏、去破坏,最终使市场陷入“困境”,如此恶性循环,最终将导致整个社会低效无序。因此,政府机构必须加大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力度,提高对其检查标准。
  
  要真正实现政府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第一、建立健全会计监管系统。通过系统对上市场公司的会计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实施严格检查,对违规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从而遏制机会主义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第二、转变相关政府职能理念。从控制风险转化为揭示风险,重在监督会计信息的信息披露环节,而对于公司发行和上市的一系列权利则交由市场,实行市场化管理。第三、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通过平台建设举荐优秀公司,实现最大化揭示风险目的。政府监管部门要秉承风险揭示、风险自担的新监管理念,做好裁判员职责,经过充分风险提示后,对于连续亏损或严重资不抵债的公司绝不姑息,要实行摘牌处罚。
  
  4 案 例
  
  蓝田股份在案发前曾一直作为农业绩优股被投资者所追崇,堪称农业概念股的典范,不但获利能力强,且上市后的公司净利润连年增加。蓝田股份的高获利与高增长,引起资本市场的广泛关注,有关学者对其公布的财务信息提出质疑,引发了蓝田公司的财务信息造假案。
  
  在蓝田股份的上市申请时期。中国股市的外部监管较弱,很容易出现所选择上市公司质量低下,公司申请上市的信息资料舞弊行为。证监会于1999年10月公布的对蓝田股份的查处结果表明,蓝田公司在其上市申报材料中的很多公开信息涉嫌造假:伪造了相关批复文件和土地使用证等致使虚增无形资产1100万元;伪造了三个银行结算账户1995年12月的银行对账单,虚列银行存款达2770万元;蓄意减少非流通股的数量,并隐瞒内部职工股。当时蓝田股份被警告并处罚款100万元,主要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0万元。蓝田股份在绩优的光环下没有被要求追究刑事责任和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公司的会计信息舞弊行为违法成本较低。显然上市公司的内、外部治理结构均暴露出一定程度的问题,造成公司管理层为达到一己私利,可以无视会计准则及注册会计师审查。此后,蓝田公司又发生虚列营业收入、虚增固定资产、关联方交易、虚报鱼塘产值、职工人数等信息不对称的违法违规行为,人为操纵盈余管理,甚至是报表操纵利润。
  
  蓝田股份即使外部监管失效,如果内部治理有效的话,其失信问题也不致严重到使其退市的地步。通过读取该上市公告及年度、季度报告不难发现,蓝田股份的财务信息失真行为存在内部共同舞弊行为。蓝田股份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内部治理结构失效。事实也印证了多笔大额的关联交易就发生在中国蓝田、洪湖蓝田与蓝田股份等关联方之间。内部激励机制被扭曲,起不到约束和激励作用,导致代理人与蓝田公司的交易失信,进而导致在关联方交易中失信,严重损害了蓝田股份的公司利益。为了维持关联方交易的资金链不致断裂,蓝田股份又不得不在与银行的交易中失信,也使得初始委托人对代理人的监督作用弱化,然而代理人之间的合谋更进一步使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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