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国家财政部修订、印发了 《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2015年10月,《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等78号)(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准则),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 (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或间接发生预算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根据改革方案,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由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政府会计制度组成。其中,政府会计基本准则明确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建设应以“双系统”、“双要素”、“双基础”为行动纲领,分离政府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两个子系统。除“军队、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单位和执行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 的社会团体不适用政府会计准则”外,未来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标准将由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来规范。本研究拟通过实地考察、查阅文献等方法,对 《医院会计制度》 与政府会计准则进行比较。
1《医院会计制度》与政府会计准则的共同之处
财政对公立医院的补助是通过“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实现的,作为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层预算单位,公立医院每年必须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报送部门预算,满足国家财政管理、分配中央财政资金的需要[1].公立医院是政府会计的组成部分,而政府会计(预算会计) 讲求预算合规性和产出,医院全部收支应当纳入预算管理。医院会计制度改革开启了政府会计改革之路,为政府会计改革提供了丰富的经验积累。《医院会计制度》和政府会计准则在会计核算基础、信息披露等方面有着相同之处。
1.1确立权责发生制为主、收付实现制为辅的双基础会计核算模式
会计核算基础包括两种: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医院会计制度》 规定:“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医院确认各项业务收入和支出,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确认财政补助收支和科教项目收支则以收付实现制为补充。医院可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财政补助资金收支情况,满足预算管理需求;同时,医院可采用权责发生制,准确核算会计期间的各项收入和成本,确定各期结余或亏损。新 《预算法》 对财政部门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提出了要求。政府会计准则规定:“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准则采用双系统、双基础,厘清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与政府会计之间的关系,兼顾政府财务管理和预算管理双重需求。预算编制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预算会计体系应当遵循和预算编制相同的基础。权责发生制有利于对资产、负债的持续管理,在配比基础上确定产品或服务的“真实完全成本”,提供更多关注产出的机会,增强财务透明度。医院应用权责发生制基础,有助于使收入和费用合理配比,体现一定期间内收入实现和费用发生之间的内在联系,对预算制定、成本核算、资产确认和折旧、负债风险预警都会有较大的帮助[2].
1.2政府会计和医院会计都要求及时披露真实、准确的预算执行信息
2010-2014年,财政补助收入占平均每所公立医院总收入比重分别为8.17%、8.68%、8.15%、7.94%、7.71%[3].为管好、用好财政投入的资金,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采取“奖补”、“预拨+结算”等方式拨付资金,监控公立医院财政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将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医院会计制度》 规定:“医院会计报表应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医院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对医院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做出说明”.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是反映医院年度内财政补助收支及其结转、结余情况的报表,有助于为医院管理层、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等信息使用者了解、评价医院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医院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效果,进行拨款决策提供依据[4].政府会计准则规定:“政府决算报告的编制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预算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决算报告的目标是向决算报告使用者提供与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有关的信息,反映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收支执行结果”.可见,政府和医院会计都应对外提供财政预算收支执行信息,既满足部门预算和决算的需要,又可以增强自身预算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