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不对称理论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类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人员,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信息不对称理论是由三位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乔治·阿克尔洛夫和迈克尔·斯彭斯提出的。下面是搜索整理的信息不对称论文6篇,供大家借鉴参考。
信息不对称论文第一篇: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停车场利用率低的解决方案研究一以武汉市为例
摘要:随着武汉市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长,城区内停车位供需失衡,停车位缺口短期难以补齐,停车困难问题日益突出。面对该现状,缓解停车位供需矛盾不能只依靠扩大增量,也要提高已有停车场的利用率。本文从信息不对称问题着手,分析其对停车场利用率的影响,并从建设智慧停车场、打造停车场管理信息平台、构建停车诱导系统、优化智慧停车APP、推广停错时共享停车五个方面为提高停车场利用率提出了解决方案。
关键词:信息不对称;停车场利用率;武汉市;
0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持续攀升,停车位需求迅速增长;而城市停车位建设速度远滞后于汽车保有量的增长速度,停车位缺口不断扩大,供需矛盾日益加剧。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0年6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6亿辆,其中汽车保有量达2.7亿辆。全国共有69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辆,31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超200万辆,北京、成都、重庆、苏州、上海、郑州、西安、武汉、深圳、东莞、天津、青岛12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超300万辆。以武汉市为例,截至2020年9月底,武汉市机动车保有量达350.9万辆,全市现有停车位300余万个,按照1∶1.2的停车位配比要求,保守估计停车位缺口超60万个。而武汉市每年推进建设的停车位约25万个,虽然与现有的机动车增长水平基本持平,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停车位供需矛盾,但难以补足停车位历史欠债,停车难的问题仍然非常突出。
与此同时,面对紧缺的停车位资源,我国停车场利用率低的问题显得愈发严峻。资料显示,近年来我国停车场平均利用率为49.7%,远低于国外发达国家60%-80%的利用率水平。在当前加快扩建停车场仍无法补齐停车位缺口的情况下,缓解停车位供需矛盾不能只依靠增加停车位供给,更要提高已有停车场的利用效率。而停车场利用率低现状的背后是当下的停车信息不对称问题,对停车场利用率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此时如果可以找到提高停车场利用率的方法,无疑可以缓解停车市场的巨大压力。
本文将在分析武汉市停车场发展及其利用率现状的基础上,以信息不对称为切入点,深度剖析其成因及对停车场利用率的影响;进而为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停车场利用率,缓解城市停车困难问题提出具有现实参考意义的解决方案。
1 武汉市停车场发展及其利用率现状
1.1 停车场发展现状
1.1.1 停车场数量增长有限
近年来,武汉市停车场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但由于土地资源稀缺,用地成本高,经营收益低,推进过程受到种种阻碍。武汉市城区内超过80%的汽车集中在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交通流量大,停车位供需矛盾突出。但中心城区土地资源日趋紧张,用地制约条件多,特别是一些老旧小区和街道建成时间久远,配建停车场容量小甚至根本没有停车位,停车场规划和改造建设难度大;加上停车场建设成本高收回投资慢,经济效益不明显,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的意愿不强,新旧问题叠加给停车场建设带来诸多困难。因此武汉市停车场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停车位供需矛盾,减轻了城市停车压力,但有限的土地资源意味着停车场数量不能无限增长,高效利用现有的停车场资源成为关键。
1.1.2 停车场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低
随着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发展智慧停车已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对停车场运营和管理的智能化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武汉市目前新建了很多智能化停车场,但“小散乱”的传统停车场还是占大多数,停车场设备陈旧,运营方式和管理手段落后,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低的问题普遍存在,不仅影响了停车场运营效率,降低了停车场利用率,还阻碍了智慧停车APP的功能实现。2016年9月,武汉城投停车场企业推出了“武汉停车”APP,截至目前已接入全市1.5万个道路车位和数百个停车场10万个车位的数据信息。但该APP管理和运营的重点是路面车位,停车场车位实时查询的功能不完善。这正是因为当前大部分停车场的停车场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低,难以实现停车数据联网共享所导致的。
1.2 停车场利用率现状
武汉市停车场资源存在分配不均衡的现象,在学校、商圈、交通站等人流密集区域附近,停车需求大但停车场稀缺,在高峰时段一些停车场往往爆满,但也有一些停车场普遍存在利用率低的情况。
1.2.1 停车场全天利用率偏低
在武汉市各类停车场中,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公建配建停车场的全天使用率普遍低于50%。一方面,这些停车场大多拒绝外来车辆进入停放,导致大量停车位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另一方面,随着人员的潮汐式流动,这些停车场在不同时段的利用率差别较大,且处于空置状态的时段较长,导致其全天利用率较为低下。以武汉市内的单位停车场为例,其利用率在工作日的白天一般能够达到60%-80%,夜间或周末仅有10%左右;而住宅小区的停车场则与之相反,其利用率在夜间能够达到100%,但在白天仅有20%-30%左右。
1.2.2 专业停车场的利用率不高
专业停车场包括大型停车场和智能停车场,这类停车场智能化程度高,管理较为规范,停车收费水平也相对较高,在停车场市场竞争中不具备价格优势。同时,以立体停车为代表的一类智能停车场虽然曾被认为可以有效提升空间利用率和缓解停车困难问题,但近几年在武汉市中心城区投资建设和投入使用的智能立体停车场处于“叫好不叫座”的状态,其在建设规划、运营管理、设备维护、停放安全、便捷程度等方面暴露出的诸多问题使其无法得到广大车主的青睐。目前武汉市有超过100个智能立体停车场,但由于停车场利用率低,管理和维护的费用却比较高,有超过六成的智能立体停车场处于停摆状态。
1.2.3 地下停车场和地面停车场利用率差别大
在同一片区域,存在地下停车场利用率远低于地面停车场的现象。除了停车收费价格的这一影响因素外,部分地下停车场地形复杂,缺少停车诱导和指示标识,车主停放和寻找车辆的难度大;而地面停车场在停放便捷程度上优于地下停车场,长久以来车主养成地面停车的习惯,地下停车场因而受到冷落,整体利用率远低于地面停车场。以武广、中南、光谷三大商业中心为例,当地下停车场尚有30%以上的车位处于空余状态时,路面停车场已达到高度饱和的状态。
2 对信息不对称问题的研究
2.1 信息不对称的概念
信息不对称指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各类人员掌握的信息不同,即交易中的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一些人员掌握了其他人员无法掌握的信息。本文中的信息不对称,就是指停车行业中车主、停车场、智慧停车企业等参与主体所拥有的有关停车信息的差异。
2.2 信息不对称的成因及影响
由于当前我国多数停车场还停留在传统的管理和运营模式,整体智能化水平较低,信息相对较为孤立,分散的停车资源和信息难以进行整合,各个主体之间无法共享停车信息,导致了信息不对称问题的产生,并产生了如下影响。
(1)在车主与停车场的信息不对称中,停车场先天掌握其停车信息,而车主获取停车信息难度大且非常有限,与停车场拥有的停车信息是不对称的。受其影响,车主无法获取周边停车场分布及位置、空余车位的信息,寻找停车场的难度增大,错过空余停车场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停车场资源未能得到合理配置,导致停车场车位利用率低。
(2)在智慧停车企业与停车场的信息不对称中,智慧停车企业开发的智慧停车产品接入停车场的实时停车信息,作为停车场向车主传递停车信息的中介,帮助车主便捷地获取停车信息,但事实上智慧停车企业获取的停车信息覆盖范围小并且精准度不高,与停车场拥有的停车信息依旧是不对称的。受其影响,智慧停车优化停车场资源配置、提高停车场利用率的作用大打折扣。
由此可见,信息不对称极大地影响了停车资源配置的效率,是导致停车场利用率低的重要原因。因此提高停车场利用率,需要提高信息对称度,促进停车场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
3 信息不对称情况下提高停车场利用率的解决方案
3.1 建设智慧停车场,升级智慧停车系统
建设智慧停车场作为该解决方案中前提性和基础性的举措,不仅是简单地对部分陈旧的停车场进行改造,配备先进的智慧停车设备,更重要的是在原有停车场管理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升级,实现停车数据实时采集、联网上传。有助于优化停车场的运营环境,借助智能化手段全面提升停车场的管理水平,提高停车场利用率;促进实现全域停车数据联网共享,优化停车资源配置,提高全市停车场整体利用率。
3.2 打造停车场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城市停车信息网络
打造以政府为主导的停车管理信息平台,整合全市停车场的数据信息接入信息平台,将原先各个处于孤岛状态的停车场整合成一个完整的停车信息网络,从而实现城市规划、交管、城管等各部门间信息共享、数据互通、管理协同,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管理,提高对停车场的管理效率。该信息平台也能够为停车诱导系统、智慧停车APP提供数据支撑,确保停车数据传输共享的有效性、及时性、准确性,实现停车信息查询、停车位预订、停车位诱导等功能,从而盘活车位资源,提高停车场利用率;同时也可以避免车辆因寻位绕行造成的交通拥堵,促进城市交通和谐发展。
3.3 构建停车诱导系统,增加停车场引导标识
依托停车场管理信息平台,构建城市级停车诱导系统,通过网络、汽车广播、车载显示器和道路上的停车信息显示屏等媒介,发布和显示某个区域内的停车场车位信息和停车诱导信息;增加停车场出入口和场内停车区域划分的标识,引导车主驾驶到附近空余的停车场并顺利完成停放,从而提高车主和停车场之间的信息对称度,减少车主在搜寻停车场过程中产生的无效交通量,降低路面停车需求,提高停车场利用率。
3.4 优化智慧停车APP,提高覆盖面和准确性
智慧停车APP着力于为用户提供完整准确的停车信息,提高停车场和用户之间的信息对称度,但事实上目前没有任何一款智慧停车APP能真正实现覆盖城市内所有停车场并实时精准显示车位数据的基础功能。目前武汉市智慧停车APP市场上有武汉停车、ETCP停车、蜜蜂停车、捷停车等多个APP参与竞争,除了停车场实时查询的基础功能不完善这一通病以外,这些APP覆盖的停车场范围不尽相同,各家停车场资源割据且分散,停车场资源整合面临巨大的挑战。可见当前智慧停车APP发展的当务之急是改进和优化其基础功能,从其根源上看,一是要拓展线下停车场资源,提高停车场查询功能的覆盖面;二是要开发与APP配套的停车场智慧停车系统设备,凡接入APP的停车场都使用其智慧停车系统,提高信息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确保停车场车位数据实时更新功能的实现。
3.5 开放单位小区停车场,推广错时共享停车
对于原先封闭的单位和小区停车场,在充分满足自身停车需求的前提下仍有空余的,可以全天或分时段对外有偿开放;对于小区停车场内业主享有私人使用权的车位,则可以通过智慧停车APP进行闲时出租。推广错时共享停车,可以盘活原先封闭的停车场资源,实现停车资源共享,填补停车场空闲时段。今年1月,武汉市出台了新的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方法,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小区将其停车场向社会有偿开放、错时共享,该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4 结语
长久以来,我国停车场利用率低的现状没有受到充分重视,极大地阻碍了城市停车困难问题这一重要民生工程的解决。政府和智慧停车企业要共同努力,通过建设智慧停车场、打造停车场管理信息平台、构建停车诱导系统、优化智慧停车APP、推广停错时共享停车等措施,从根源上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升信息对称度,盘活停车场存量,提高停车场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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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不对称论文第二篇:基于次贷危机分析信息不对称在资产证券化中的成因及应对措施
摘要:信息不对称是影响资产证券化正常运行的重要因素。文章基于次贷危机,将信息不对称分为两种类型:逆向选择、道德风险,从借款者、商业银行、发行人、投资者,信用评级机构等多个角度深入剖析了信息不对称的成因以及表现。研究发现,资产证券化市场信息不对称导致信用评级机构评估不准确,贷款质量下降,也是次贷危机的潜在原因。为切实防范资产证券化中的信息不对称,必须加强对资产证券化各个环节的监管,调整部分利益关联模式。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逆向选择;道德风险;
一、引言
自1970年阿克洛夫发表有关“柠檬”市场的文章以来,信息不对称理论成为经济研究中极为重要且充满活力的领域。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因现实世界信息分布不均匀导致的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所持有的信息量不同,而信息不对称也往往容易造成金融交易无法按照常规预计的方向进展,甚至发展成为次贷危机的潜在诱因。
本文在整理相关文献的基础上,结合信息经济学理论研究了逆向选择在资产证券化中的体现,从而分析了次贷危机的形成原因。与以往研究对比,本文的创新之处表现在从发起者、投资人、信用评级机构之间等多个维度分类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并且分别从这些角度对信息不对称提出了相对应的建议措施。
二、信息不对称概述和后果
信息不对称是信息经济学中的重要概念,是指交易过程中交易方拥有对手方不具备的信息的经济状态,通常信息持有者被称为代理人,未能拥有这些信息的交易方成为委托人。现实中的信息不对称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逆向选择,表现为隐瞒信息;另一类是道德风险,表现为隐瞒风险。前者主要表现为合同缔结前对于产品质量或投保人体质状态的隐瞒,而后者主要表现为合约缔结之后对冒险行为、实际运营成本、财务状况和管理方法等行为或状态的隐瞒。
资产证券化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作为次贷危机的微观成因,导致美国次级房屋信贷行业违约剧增、信用紧缩,越演越烈,最终导致次级抵押贷款机构破产、投资基金被迫关闭、欧美诸多国家股市大幅波动等现象出现。
在国内外市场的强烈需求的推动下,近年来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规模取得了跳跃式发展。但是仍然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导致证券化定价存在问题,价格的波动较大对投资者利益以及投资积极性都造成不良影响;或导致博弈费用上升,降低资源配置效率等。
三、信息不对称在资产证券化中的体现和成因
资产证券化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是受各自利益驱使,依托运营模式本身的一些漏洞,导致的“借款人-商业银行(发起人)-发行人-(信用评级机构)-投资者”信息传递过程中的信息流失,最终表现为贷款质量差,风险系数大,导致金融体系承担的风险也增大。
(一)逆向选择在资产证券化中的体现和成因
1. 借款人与发起人之间的逆向选择
借款人和发起人之间的逆向选择表现为:发起人因为借款人信息的部分隐瞒,未能完全侦查辨别出证券化资产的风险,造成潜在的违约风险。而借款人与发起者之间等逆向选择本质上就是信贷市场的逆向选择问题。银行对借款人和借款投资项目的了解程度低于借款人本身。在放贷前,风险越大的借款人越想获得贷款。随着利率的提高,成功率高的项目逐渐退出信贷市场,危险系数高的项目则逐渐进入,造成严重的逆向选择,使得银行不得不采取信贷配给和“惜贷”对策。
在一般的货币经济学理论中,商业银行的主要职能是在时间和空间上重新配置资本资金、调剂余缺,并通过融资活动等实现经济结构调整,从投资者处获得的存款形成负债,再发行贷款,依靠贷款利率差谋取利润,在这种模式下,银行需要依靠监控贷款质量来保证经营利润的稳定,而这要求银行在发行贷款前仔细甄别贷款项目的前景以及信用质量,并在贷款后继续监督资金动向,以保证资金安全,通过控制风险来保证自身利益。
但是资产证券化的利润来源依靠在产品销售中的差价以及服务费,这种模式改变了银行原本的传统经营模式,也就是发起人(商业银行)的监督激励机制也完全不同。资产证券化相当于为银行提供分散和转嫁风险的途径,使银行能够规避风险,增加次级贷款发放,同时增加逆向选择的潜在危险。从而对信贷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2. 发起人与投资者之间的逆向选择
发起人与投资者之间的逆向选择表现为: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就信息掌握情况而言,投资者相比发起方对资产质量对信息掌握具有明显劣势,而投资者也因为不能直接接触最初的借款人而无法获取证券化资产的全部信息。
由于信息不对称情况的存在,投资者难以辨认哪类贷款人对贷款项目信息掌握更为全面,也难以抉择哪类贷款项目实际风险更低,因此只能依靠平均基准对贷款进行定价,从而导致低风险贷款人因为价格低于预期而逐步退出信贷市场,风险系数高的贷款房则逐渐进入。随着证券化程度增加,逆向选择加剧,证券化质量也越来越低。
自2001年至次贷危机爆发前,申请资料不全或完全没有资料的贷款权重从2001年的26%上升到2006年的44%,说明次级贷款发放标准在降低;贷款-房价比从84.6%升至87%,说明申请贷款买房首付比例在下降,融资借贷的总额比例却在升高,金融体系承受的风险也在上升。资料来源:HMDA数据库(HomeMortgage Disclosure Act)。
(二)道德风险在资产证券化中的体现和成因
1. 借款人与投资银行的道德风险
借款人与投资银行的道德风险表现在:借款人在签订合约并且拿到投资银行的投资贷款之后,没有遵照合约准则,而是将贷款金额用于其他高风险的投资活动中,最后导致还款危机;或者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战略性选择持有这部分投资贷款用于其他商业用途不予归还,导致合约失败。
根据帕累托最优原理可以得知:在信息完全透明的情况下,双方最大化效用的目标可以在某一点达到均衡,但实际空间中往往是不对称的,这会耗费一定的社会成本,造成所达到状态为次优状态的结果。
在资产证券化市场,一方是作为经济主体的投资银行实施信贷资产化获取利益,是商业银行效用最大化作为目标,一方是借款人,其购买投资银行资产债券也是自身效用最大化作为目的。作为不同的经济主体,在合约缔结后,各自出于自身效益最大化的目的,在合约范围内,对债券和资金进行不同经济手段的处理,造成了道德风险。
2. 信用评级机构的道德风险
信用评级机构的道德风险体现为:信用评级机构没能将风险信息有效传达给投资者,缺乏对风险合理严格的等级分类,隐瞒风险内容和状况。
为了对债券信用风险提供权威性建议和评定,以供投资者进行有效决策,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会设定信用评级机构,其主要作用是对拟发行对债券信用等级进行评定。理论上只要信用评级合理,投资者根据自身能力和偏好选择投资,风险就能得到控制。但是在次贷危机中,评估机构并没有起到相应作用,反而成为金融风险扩散和助推器。造成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还是信息不对称,在交易过程中,因为机制设计的不合理,产品风险信息并没有有效传递给投资者,投资者也无法监督信用评级机构是否负责,造成严重的道德风险。
机制设计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评级机构的盈利模式,即由证券化的发行人支付信用评级机构的相应评级费用,且评级费用的最终金额一般以该资产支持债券在市场中的交易额作为基准。这种信用评级机构利益与发行人利益间接绑定的利益模式往往会导致评级机构与证券证券化的发行人达成同谋,通过给出虚假的高信用等级提高证券的发行价格从而提高市场交易额,来增加各自的利益收入,导致信息不能有效传递给投资者,从而影响投资者投资决策效率;二是评级机构不需要承担评级错误的责任。信用评级机构收入与证券发行规模成正比,与上市后证券表现无关,即使信用评级对证券风险评估出现问题,也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这导致信用评估机构缺乏动力来提高证券评估质量。
四、防范资产证券化中信息不对称的建议
(一)加强对基础资产值质量的监管
第一,应建立完善的资产审核体系,根据信贷资产证券化以往的信用指数以及发起人的资产规模进行严格监管与筛选。健全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和标准,通过建立发起人,社会专家人士,上市监管机构的联合组织来共同核准证券化发行。第二,对于一些标准较低的贷款(如无还款来源贷款,信用评级低贷款),要求贷款发行人或者商业银行至少保留部分损失承担来保证基础资产质量,且严格控制其出售贷款来完全转移风险,利用风险捆绑的方式来督促发行人和商业银行提高对于证券化资产风险的监测和管理。
(二)加强对运作模式的监管
第一,对大规模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可以要求商业银行建立道德风险预警和处理机制,以控制、管理该信贷资产之后对于市场对冲击影响。第二,可以对银行出售的贷款设定“保质期”,如果超过“保质期”,“真实销售”机制发挥作用,资产移至表外,由发起人接管。这样可以削弱银行单纯为打包销售而放贷对情况,督促其提高贷款质量。
(三)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监管
第一,实施损失承担原则相关措施,要求信用评级机构对风险承担责任,即如果发生道德风险的情况,信用评级需要承担一定损失或者给予一定份额的赔偿。第二,提高信用评级的准确性,保证信息能够有效传递,监管者对信用评级信息进行定期审核,在评估流程的合格性上进行监督;也可以引进、借鉴外资评级机构的模式和方法来提高评级模型的准确性。
五、结语
自2012年我国资产证券化重启以来,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规模逐渐扩大。由于我国资产证券户业务起步较晚,目前仍没有形成完备的监管体制和信息披露体系因而导致信息不对称等相关问题。因此,我国需要重视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监管,采取符合发展实际的措施,防止重蹈美国次贷危机的覆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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