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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建项目融资模式发展中的问题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6-07 共368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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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我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问题探析 
【第一章】金融融资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绪论 
【第二章】农村基础设施及其融资的概念与理论 
【第三章】农村基础设施融资模式比较与选择 
【第四章】农村基建项目融资模式发展中的问题 
【第五章】国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成功经验的借鉴
【第六章】农村基础建设融资模式优化的对策建议 
【结论/参考文献】农村基础设施构建中融资方式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4章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探究

  4.1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978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为农村基建融资的分水岭,78年之前其额度是整个农业融资额的百分之十,但78年后资金额度却降低到不足百分之二,其中八五时期竟然跌倒了百分之一点一,好在因为政府越来越意识到农村基建工程的重要性,这个占比近年来有所回升。目前农村基础设施的融资存在的问题接下来会分为以下几点加以阐述:

  4.1.1财政投入不足

  即使是国家越来越重视对于三农的投资,用于农村建设的资金占比也呈现递增趋势,但是始终没有超过百分之十。造成财政资金分配不均,对于农基建设投资乏力的原因我认为有如下几点:一是中央与地方财权的不对等。分税制度后,包括区域性和产权不明的太多项目都交由地方政府来承担,但是相对的是,地方政府感到力不从心,根本没有这么大的能力来承接所有项目,所以必须做出选择,而可想而知的是更多的资金偏向了城市建设,这就造成农村基建的资金缺失。二是较低的运用效率。虽然由不同的部门来管理不同的项目,但是不可避免的会出现重复交叉现象,这就造成了资金的浪费和利用的低效。

  4.1.2农村信贷资金缺乏

  目前我国主要由农信社、农发行和村镇银行来供给农村所需资金。而农村基建项目自身存在的周期长、风险大、投资回报率低等特点,这又与这些金融机构追求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的要求相悖,所以就会导致双方存在借贷之间的矛盾,因此不可避免的就是这些金融机构就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减少放贷,比如只吸收储蓄而不放贷款,甚至干脆就把分支机构撤出农村。而农发行这样的政策性银行因为有太多的局限性,所以 也不会满足农村对于资金的需求。综上,对于农村基建的资金支持的重担便更多的落在了农信社身上,可谓是独挑大梁。然而,农信社自身又存在不可避免的缺陷,比如资产质量一般,自有资金少,可用资金不足等等。此外,农信社的资金也有相当大比重转移到了农村之外,比如准备金的缴存、国债的购买、对城市建设的投入等等。所以总的来说,农村金融机构的资本的大量外流进一步加剧了农村资金不足的现象。

  4.1.3融资渠道偏少

  除了上文所提到的资金来源,像大型国有银行、非盈利组织等机构投入到农村基建中的资金占比很少,农村基建所需资金的来源比较单一,这也是亟待需要解决的重要一点,政府应该加强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基建中去。

  4.1.4融资效益不理想

  首先,在农村基建工程中缺乏有效规划、技术更新较慢、产能落后现象突出,所以造成对于筹措来的资金利用效果不理想,并且很多用在了陈旧老化的设施上,造成所融资金的严重浪费。其次,农民的真实偏好得不到很好的反应。因为我国大部分的农村基建项目都是由基层政府直接做出决策,这个过程是没有农民参与的,所以这些项目的建设是不是农民真实需要的得不到真实的反应。此外,因为农村基建项目效益低,所以,不仅会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这也成为一个加剧农村资金缺乏的很重要的原因。

  4.1.5融资模式缺乏创新

  摸着石头过河在我国以前的农村基建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在其中发挥的淋漓尽致。无数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它不仅会使我们在摸索中发现问题,而且利用这一策略还可以很好地规避风险,并使人民在认识上达成统一。在以后的基建过程中,融资模式的变革和创新依然存在着无数变数,没有确定的模式可走。其中人们的观念、行业自身的特点、目前存在的利益格局都会成为影响融资模式创新和变革拦路虎。所以,摸着石头过河仍然是我们在创新路上要坚持的策略,这是一个漫长和前途光明的一条路。

  4.2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问题的探究

  4.2.1政府职能缺位

  在农基建设中没有关于各级政府职责的明确划分,造成职责不明,相互推诿,更有甚者,中央与地方利用农基建设项目相互钓鱼,而且这种现象并不是个例。目前还缺少与《农业法》相配套的《农业投资法》来以法律形式对政府在农基建设中的职责划分。

  因为我国目前的状况是农基建设投入主要依赖于中央财政,而中央和地方各自的职责不明确,所以不可避免的会使地方政府对于农基建设投入严重缺乏。不可否认,地方政府的财力不足也是其不愿对相对薄弱的农基建设增加资金投入,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当然,做好农基建设不仅仅是中央的职责,地方政府也应负有重要的责任和义务。

  4.2.2信贷投入渠道不畅

  当前一事一议在我国的农基建设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承担着很重要的职责。然而一事一议并不是完美的,其自身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现分析如下:第一,制度本身存有不合理的地方,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从一定程度上会降低农基建设成本,进而可以适当减轻农民的负担,所以两个制度有其存在的必要性,老百姓也理解和支持两工制度,故而不应该硬性的取消两工制度。当然国家的出发点是好的,初衷是为了尽可能的减轻百姓负担,可是这项举措一旦面对开支比较大的基建工程就显得捉襟见肘、心有余而力不足了。第二,具体执行面临困难。俗话说理想很丰满而现实很骨感,降低成本是对作为一个制度的一事一议的基本要求,可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现行的一事一议存在者一系列问题:劳动力外流而开会难,人数众多带来会议安排和达成一致意见的困难大大增加,这一系列的问题导致了一事一议开展需要高额的会议成本,这与降低成本的最初要求又背道而驰了。

  4.2.3缺乏良好的融资环境

  由于2006年涉农信贷的准入条件放宽,涉农金融机构有所增加,甚至一些像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新型机构出现,这为农基建设的融资开辟了新途径,然而这并不代表市场开放程度已经足够,还是需要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一,目前农村环境还存在诸如产权不明确、政府支持不足、缺少一定的法律法规等等问题,这就造成了民间资本想进入农基建设的积极性严重不足,阻碍了民间资本的进入。二,在农村市场,政府对于融资主体仍然有非常严格的限制,这就又限制了农基建设的渠道的开发和增加,目前对于农基建设仍然由政府部门作为主导,像集体企业想要进入农基建设则需要政府的担保,而其他私人机构想要分一杯羹则需要相当高的信贷要求,所以继续完善农村良好的融资环境就必须提上议事日程。

  4.2.4缺乏合理的投入结构

  在统筹城乡发展还未被提出的2003年以前,政府一直以来对于财政的投入是建立在重城市,轻农村的观念上,这就使财政投入出现严重错位,这就不可避免的在农基建设中会出现诸多问题。政府也慢慢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所以加大农村投入,如2004年政府投入了2600亿来发展农村经济,当然农基建设资金占有不小的比例。虽然农基建设得到了重视,投入加大,但是投入结构却又明显出了问题。一,重建设轻管理。在我国,各级政府对农基建设的资金投入有了极大的重视,但一般只限于新建工程,而对于建成后的后续管理,或者说只重视投入了资金而对于这些资金的管理没有足够的重视程度。二,重大轻小。近来,从量上来说,对于农基建设的投入的增长还是比较令人满意的,但是再仔细研究会发现,其中的近百分之八十的资金用在了对于具有很大社会效益的大型水利或者生态工程上,这对于全社会来说未尝不是好事,然而这就导致了投入的资金真正用到了农村,尤其是对于农基建设中小型项目上的资金必然不足,所以看似资金总量很大,但是因为结构的不合理,所以造成农基建设的资金仍然捉襟见肘。因为我国现在的财政体制主要是依赖水利的投入,而只有大型水利项目才会得到相应的补偿,很显而易见的就是利益驱动着资金投入到大型项目中去,而小型农基项目对于资本的吸引力非常有限,这就是矛盾所在,也是经济人的一般做法。

  4.2.5制度保障未健全

  多年以来,我国对于农基建设一直存在着两套政策,城乡的发展是不同一的。对于城市居民来说,只要付出很小的成本或者代价就可以享受到城市基础设施带来的便利和服务,以为对于城基建设所需要的资金基本都是由政府供给,所以不需要太多的利用自筹资金,但是反过来看农村,对于农基建设来说,政府根本没有觉得这是自己的职责所在,觉着给农基拨款是支援性质,有一种想起来就给一点的施舍性质的赠与,然而又没有相应的制度或者政策对其作出规定,这就不可避免的造成城乡农基建设资金的供给出现严重的失衡。

  4.3 本章小结

  本章内容是逐一分析了当前我国农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且深入剖析了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虽然存在着种种原因造成了当前的问题,只要把这些原因和问题都分析透彻,对症下药,必然会柳暗花明又一村,使问题成为更好发展农基建设的指路明灯。所以,既然明确了问题和其成因,那么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对策建议才是根本目的。当然,仅仅分析我国自身的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国外在农基建设方面某些地方是不可否认的值得我们去借鉴和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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