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实现路径
新型城镇化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有着共同的目标,都是推进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居住环境更适宜人居。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来带动农村生态文明的建设,弱化城乡二元结构,保障城市农村两者享有均等资源,城市工业反哺农村农业,强化农村生态立法和政府执法,营造农村良好生态环境和通过宣传教育改变传统观念,共同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在农村的建立。
一、依靠新型城镇化带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一)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
在实际生活中,城市和农村存在着明显的二元结构,使得农村不能享有和城市一样的资源条件,农民的生产生活基础比较落后。新型城镇化是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是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让城市农村人口共享良好生态资源的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的内涵是以人为核心,是要打破不平衡的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生态环境,让城乡居民拥有良好的居住环境,共享发展成果。建立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要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理念来发展农村,在农村的整体规划布局上借鉴城市的模式,做好统一的供水和垃圾处理,在北方农村可以集体供暖,减少污染排放,学习城市的先进方法,提高农村的资源土地利用率,建设环境保护带等。城市要加大扶持农村的力度,在供水供电和交通道路建设上达到两者相同的水平,积极开展文化方面的交流合作,宣传党的最新的生态文明理论和***同志关于生态文明的最新讲话,做到理论思想上同步,共建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建立新的自然保护区,吸引城市的游客参观体验,开展生态旅游业的建设。建设城乡生态一体化,还需要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做坚实后盾,提供人力物力的支持,让城市工业反哺农业,两者共同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制度在我国的建设。
(二)大力推广绿色经济
新型城镇化以可持续发展观为指导,其本质就是要求发展的可持续性。绿色经济是以市场为导向、以传统经济为基础、以经济与环境的和谐为目的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经济形式,是产业经济适应人类健康需要而产生的一种发展状态。①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就是遵循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用科学技术节能减排来促进经济的良性发展,是可持续发展观在经济上的体现。
推进农村绿色经济发展,首先需要我们改变传统农业生产模式,大力推广集约型农业的普及。我国农业传统耕种方式已久,在农民心中根深蒂固。推广大规模科技化机械化的集约型农业,要积极的帮助农民改变传统观念,破除农业要靠天吃饭的思想,不走需要大量劳动力的老路旧路,走出一条高效节约环保的新农业之路。集约型农业模式是靠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来提高农产品的产量,不以牺牲环境资源为代价,是节约农村劳动力的有效方式。在一些自然条件特殊无法实行大规模生产的农村地区,应该加大科研投入,研发出适合小规模农业生产的机器,利用好科学技术,提高农村单位面积产值。各地政府要大力推广集约型农业生产模式,给与政策上的支持,对大型农业设配进行财政补贴,鼓励农民购买,并配置专门人员进行使用技术讲解,提高保修年限。
其次,要大力推进发展循环经济。循环经济就是最大限度的发挥资源的利用率,高效节约的发展经济,是生态资源和经济效益间良性发展的重要方式,也是促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循环经济是把自然资源高效的利用起来,循环的使用再生产,把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安全的处理。发展循环经济要改变过去农业单一的生产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投入,加大宣传和推广,对乡镇企业进行专门的宣传和教育,实现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向着绿色可持续方向改变。循环经济的内涵中还包括了清洁生产,清洁生产在《中国 21 世纪议程》
中是这样被表述的“清洁生产是指既可以满足人们的需要,又可以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和能源,并保护环境的实用生产方法和措施,其实质是一种物料和能源消耗最少的人类生产活动的规划和管理,将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或消灭于生产过程之中,同时对人类和环境无害的绿色产品的生产也将随着可持续发展进程的深入而日益成为今后产品生产的主导方向。”
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有着相同的内涵,都是把资源最大限度的合理利用,也都是可持续发展观的体现。清洁生产要求乡镇企业和个人在生产生活中节约能耗,降低污染,提高利用率,用最低的消耗获得最大的效益。农民在生产生活中要注意利用好废弃物和垃圾以及家畜的排泄物,发展低碳能源。政府还可以利用有自然优势的地区,发展天然的风能水能,合理的开发自然资源,实现清洁能源的使用。
再次,农村绿色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新型城镇化的支持。新型城镇化的绿色可持续理念在大力发展城镇的同时,也会影响周围农村的生态环境,为其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和经济支持。新型城镇化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减少污染排放和生活垃圾,减少了城镇对周围农村的污染。绿色经济也改变了城市工业的发展模式,这种先进的生产模式通过技术普及可以促进乡镇企业的转型,给乡镇企业的结构升级做出示范。城市经济的发展也带动国家税收的增多,政府可以拥有更多的资金加快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保障农民生产生活的有序进行。各级县市政府要把绿色经济的开展纳入到规划中,并成为最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在政策和资金投入上给与支持。在一些问题上还可以与先进国家进行交流,努力学习其先进经验和技术。城市的科研机构和学校要经常开展与农村学校和社区的交流活动,对当地的情况展开调研并制定规划帮助科学技术在农村的有效实施。努力促进城市和农村的各项交流,相互监督促进,共同发展。
(三)健全城乡监管体系
监督是保障法律贯彻执行和约束职权滥用的有效途径方法,健全城乡一体的监管体系,可以有效的保障农村生态文明的建设和发展。生态环境是一个整体,城乡的环境是相互连接的。过去我国的城乡监督管理体系城市是城市,农村是农村,割裂了城乡一体和生态整体的概念。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两者间的联系逐渐加深,城市的污染转移到农村,农村的问题影响着城市。要把两者结合在一起,城市对农村的污染要由农村来监督,对于从城市引进的企业严格把关,监督其排污状况,控制城市对周围农村的污染。农村环境问题的影响要城市来管理,投入人力和物力,帮助其合理解决。形成城市农村相互监管相互帮助的体系,发挥人大、政府各部门和环保机构的作用,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工作,严格执法,完善监管体系,对于监管中出现问题的环节要及时的发现和解决。除了政府各个部门的协作外,城乡的企业和个人也要发挥作用,积极参与到社会环保监督中来,履行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在农村出现问题较严重的地方,城市的新闻媒体应及时报道,引起重视,并长期关注农村得不到解决的环境问题,发挥媒体舆论的监督作用。
二、强化农村生态立法和政府执法
(一)健全农村生态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①我国生态环境相关法律虽有宪法和《环境保护法》为基础,但在专门的生态立法领域还有不足,在立法方面,要不断建构我国的生态法律体系。立法部门应展开深入的调查研究,结合当前农村生态环境的现状,制定配套的法律,改变农村环保缺乏专门法律保护这一局面。在如何保护和发展的问题上多给与重视,改变过去法律间相互切割的状态,体现出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系统的完整性和统一性以及生态文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除此之外还应当加强惩罚力度,最大限度的发挥法律的强制性和约束力,对经济违法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处以更重的罚款和法律制裁。扩大保护范围,不单单是保护自然资源,更要体现出生态法律的整体性,协调好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经济利益和人类发展之间找到平衡点。地方政府也应该完善本地区的规章制度,在一些问题上做出补充性的条例,更好的完善我国农村生态建设保护的法律体系。我国许多农村地区有着特殊的地质环境,一般性的法律有时不能解决这些特殊地区的问题,我们可以在这些特殊地区开展试点工程,制定特殊的条例,如果产生效果,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可以当作补充条例写进行政法律法规当中。在保护生态多样性方面,可以先做好生态系统的分类,从各个方面来讨论如何加以保护,并保证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在规划的自然保护区域,实行专门的保护法律,强化当地的环保意识,科学的进行区域规划和管理,优先保护濒危的动植物。近几年我国还面临着外来物种入侵的威胁,这种入侵的危害不亚于爆发病虫型灾害,甚至会摧毁当地原有的自然生态系统。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条文不多,防范于未然可以先进行调研,对引入的外来物种进行跟踪调查、评估影响,在数据的基础上做出条例来规定引入的种类和条件限制,以及出现问题的解决办法等,并建立与之相对应的应急机制,妥善处理紧急事件,保障我国农村生态环境的稳定性。我们还可以更多的借鉴外国的经验,积极的展开各国间的交流,在生态法律体系的建立和补充方面取其精华并发展到我国农村生态立法的实践中来。坚持从严立法,从严执法,以法律的形式从国家层面给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支持。
(二)加强政府执法监督力度
“法令斥责国必大乱,法令行则国必大治。”有了更加严格的法律,就要有与之相匹配的执行力。法的效力在于执行,各级政府应该不断的加大执法力度,保障法律的实施,要深刻认识建设农村生态文明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根据各地情况制订一系列的措施, 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首先政府的领导层面要加大重视,改变过去以 GDP 增长为首要目标的考核模式,要更加倾向于当地生态环境建设的成果,加大其在量化考核中所占的比重,在不同地区制定不同的比率。减轻政府领导层促进当地经济增长方面的压力,促使其更好的推进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从政策制定者的角度更加注重农村生态文明的建设。其次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乡镇的执法人员处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最前线,他们的行为会直接影响着我国农村生态法律的贯彻和执行。政府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内容的培训,强化基层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培养他们的生态保护意识,清楚的认识到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帮助其更好的投身到农村基层执法的事业中去,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最后,从政府到基层要执行严格的执法制度,绝不出现走后门开绿灯的现象,利用社会监管体系和各级政府间相互监督的办法,保障执法的公平公正和效力,杜绝权大于法的现象的发生。
(三)建立责任主体违法追究制度
要在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就要明确责任主体,不能重复出现问题无人负责的尴尬局面。农村生态环境出现问题的时候,各个政府部门和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就会出现相互推脱责任的行为。为了避免这种无人负责的现象发生,各级政府应该制定专门的责任负责人制度,重大的责任事故应由当地的政府和环保部门负责,对当地的一些特殊的环境问题,可以启用各单位的领导为主要负责人,负责监管和处理问题。一旦出现问题,责任单位和个人要承担后果,尽到责任人的义务。
相对应的,如果责任人在负责期间当地的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改善,也会得到量化考核上的加分奖励。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做到有人负责,有责必究,各环保部门认真监管负责,共同维护农村生态建设发展的良好局面。对违法违规的乡镇企业和个人,秉承着“谁污染谁治理”的解决问题的办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制裁。
我国农村人口众多,生态环境出现的问题也多种多样,政府和社会的监管无法解决到每个方面,而开展责任到户制度可以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每村每户为一个小单位,负责自己的家院和农田。家院附近整洁干净,不乱丢乱放垃圾,对畜禽养殖场的污染物排放要制定标准;农田里农药、化肥等化学品的使用要有明确的规定, 减少不合理使用造成的危害;促进秸秆的合理使用,减少燃烧造成的空气污染,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率,避免“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现象。每个单位有每个单位的职责,要履行各自的义务,哪个单位出现问题就由那个单位来负责,准确的找到负责主体。各户各人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农村的生态文明建设就会更加稳定的前进。
三、营造农村良好生态环境
(一)完善农村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生态文明的建设发展,离不开大量的财政资金的投入。社会物质基础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物质。在工业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不断增加,人类关于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也在不断的提高,这种意识的形成发展也会促进生态文明制度的确立。但在我国的农村,由于经济发展的限制,资金流动和投入不够,使得一些重要的基础设施没法顺利实施,后勤保障工作没法顺利的开展,这样就容易导致相关设施建设的不同步和滞后性。我们要增加农村生态建设在国家财政拨款中的比重,对农村财政拨款实行优先政策,确保农村在环境治理、灾害防护、保护资源等方面资金的投入。政府在财政规划上面,要适当的加大农村生态建设的部分,在环保投入上更多的倾向于出现问题比较多的乡镇,给与其经济上的扶持帮助。在比较偏远的农村地区,当地自然情况恶劣地广人稀,极易被忽视,基础投入更是不足。当地的政府应该重视起来,每个地方的基础设施的建设都是农村生态整体建设的一部分,是不可割裂的存在。在投入建设的过程中,应该优先解决重要的关系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如饮水安全垃圾处理等。加强环境卫生的整改力度,做好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多建造干净卫生的公共厕所,方便农民群众的日常生活。还要加大对科技开发使用的投入,利用科学技术解决农业生产浪费、排污污染等实际问题,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高效的利用牲畜的粪便等排泄物来发展沼气,推广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水平,用集约式的生产模式代替过去低效的人力劳动,更好的节约资源来发展农村经济。政府要大力支持乡镇企业的科技投入,可以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与扶持,对先进的乡镇企业和有贡献的个人给与奖励。政府除了财政收入这一渠道外,还可以通过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各人征收罚金等途径收集资金,扩宽资金来源,绝不贪污滥用,做到专款专用。在一些有独特资源的城市,可以大力开发当地的旅游产业,政府投入资金建设基础设施和风景区,拉动当地生态经济的发展,实现生态资源和经济两者的双赢。
(二)构建农村生态信息透明机制
1.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良好的公众参与度是杜绝权利腐败的有力举措,农民群众的监督和参与能够有效的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为了农民的监督能够有效进行,需要政府将决策信息透明化,让农民群众更多的了解政策制定的目的内容和依据,以及产生的影响等。反之政府不将信息公开,容易导致政府的公信力下降,农民群众的参与度减少,对政策的监督力不足,盲目的参与决策影响实施结果。建立信息透明机制一方面要保障信息的及时公开,政府在发布消息的时候要快速及时,不能怠慢。许多地区的政府公告上面的公示信息很少或者时间滞后,严重的影响了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度。另一反面,要扩宽信息渠道,除了社区的板报和政府网站外,还可以利用无线网络和智能手机,建立农村生态环保信息的公众号,及时的发送到每个人的手机上,方面农民群众了解信息,积极参与,提高政策的完成度。对一些关系到政府和环保部门不能公开的信息数据,要规定出保密范围,不能一律不公开,不能模糊不清,避免由此造成的政府公信力下降和公众的猜测怀疑。民众还可以对不公开的环境信息数据向法院提交诉讼,得到法院和相关机关的同意后获得信息,保障民众的知情权。保证生态环境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透明性,发挥民众的力量,完善政府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2.环保参与的制度化。《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是我国关于公众参与政府决策决议的相关法律条例,但文中对于参与对象的范围以及可参与的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规定有些不太具体,在实施的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面对特殊情况的时候没有配套的文件,会出现以少数专家学者的意见代替广大人民群众意见的现象,使得民众的环保参与机制形成一纸空文,等不到落实。民众的参与是尊重公众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的表现,体现民众民主权,体现利益受到影响的公众自我决定权利。在环境决策过程中,单一的专家替代“公众”进行决策,侵犯了公众的民主权,没有承认民众可以自我决定自身利益。政府要制定民众环保参与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在各个乡镇社区建立参与小组,收集民意,再由当地的环保部门整理交给上一级的单位,形成体系,保障民众的发言渠道。在政府的环保听证会上要多接纳民众代表,听取他们的意见,不能以领导和专家学者的个人观念为主导。我国公众的环保参与制度应遵循的是公开、听取和接纳的原则,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从根本上保障政策的有效制定和实施。
3.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高效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制度依赖于相关配套制度的有力支持。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制度运行不灵,和这些必要的配套制度的缺失有关。现阶段, 我国应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进行大规模的宣传教育,公布我国生态环境现状和环境保护措施,激发他们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另外,应该健全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我国应该允许农民作为公共环境利益的代表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追究环境污染笔事者的法律责任,以获得修复环境所需要的资金。同时,健全的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可以促使企业把污染环境的成本内部化,促使它们自觉地选择少污染、少破坏环境的生产工艺,减少企业排污对环境的影响与破坏。
(三)优化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方式
农村的垃圾处理一直是困扰着农民的大问题。垃圾多随意摆放,废弃物得不到及时处理,污染范围广,严重影响农民的居住环境和农村的村容村貌,是制约农村生态建设最直观的问题。国外在处理和回收垃圾的问题上积累了很多经验,值得我们借鉴。美国是世界有名的生产垃圾多的国家,但垃圾分类这一理念却影响着每位美国公民。在美国,民众都会遵循 “3R”原则,也即减少(Reduce)、再利用(Reuse)、回收(Recycle)。社区会定期运走多余的生活垃圾,垃圾桶在美国的街道上也是随处可见,美国还有一家全美闻名的垃圾收集和运输公司-垃圾管理公司,负责处理整个国家的垃圾;日本的垃圾分类很严格,不同的垃圾是不能堆放在一起的,可回收的垃圾和不可回收的垃圾要区分的非常仔细;韩国的一些区域对食品垃圾采取按重量收费的方式,以此来督促民众爱惜粮食减少浪费,另外在韩国盛放厨余垃圾的垃圾袋需居民自行购买;法国民众对于不可回收的垃圾,采取低污染处理,利用垃圾焚烧时产生的热量为周围民众供暖,还利用多余热量发电,高效的利用垃圾为法国节省了很多的资源;德国政府于 2005 年通过了《电子和电器法》规定对电子垃圾实行免费回收,为减少电子垃圾,避免有价值的原材料浪费,降低环境负担,保护自然环境和人类健康。
国外的先进经验,对于我国的农村垃圾处理有着很好的借鉴作用,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因地制宜,找到适合我国国情的方法。
1.实行垃圾分类化,合理二次利用。农村垃圾要进行分类回收,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生活垃圾,包括农民生活过程中的废弃物、废纸、废塑料和果皮菜类叶等,有的不需要深度处理,有的是可直接回收二次利用的。对一些废旧家电和电池,要做好特殊分类,避免二次污染。二是生产垃圾,包括乡镇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和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如废水和秸秆等。这些垃圾应该谁产出谁清理,企业和个人都应该负好责任。三是粪便,包括人的和牲畜的。人的粪便可以作为化粪池产生沼气,畜禽粪便可以制造有机肥,使得废物变宝。对垃圾实行科学有效的分类,可以帮助农村居民快速的进行垃圾的回收,并高效的选择与之相应的处理措施。对垃圾不经分类就全部焚烧或掩埋的做法,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也是对可利用垃圾资源的巨大浪费。在农村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促使民众进行科学的垃圾分类,可以使得农村街道和房舍更加干净整洁,直接有效的改善农村的环境风貌,改变农村环境过去一直脏乱差的局面。实行垃圾分类,利用好可回收垃圾带来的经济效益,实现农村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双赢局面。
2.集体收集运输,形成管理体系。农村垃圾处理的另一大难题就是收集和运输的问题。农村人口分散,一些偏远地区的道路交通不发达,每村每户的垃圾收集和运输变得很困难。集体收集和运输,可以改变过去每家门前一小堆垃圾和随意丢弃的乱象,以每村每小队为一组,每组有制定的垃圾投放的垃圾箱,定期有专门人员来收理,形成村小队收集、集体运输、集中处理的方式,统一处理每村每户的生活垃圾。对一些偏远的地区,要每户配备垃圾箱,自觉的进行垃圾分类,再由统一的人员进行回收和处理。
3.有效垃圾处理,优化处置方式。目前我国农村垃圾处理是以焚烧和填埋为主,但这两种方式都有其弊端,在实行过程中存在浪费现象。我们可以利用焚烧产生的热量给农村供暖或者发电,多种处理方式并举,最大限度的处理好垃圾。
我国农村各地的垃圾处理方式不同,但都应该采取更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方式方法来进行。还可以借鉴国外,参照其更先进的处理垃圾方式,做好垃圾的二次利用。我国农村垃圾处理问题的有效解决,需要各级政府社区和每位民众的支持,这也是关系到农民自身利益的问题,做到生态环境和经济效益两者间平衡,共同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制度的建立。
四、通过宣传教育改变传统观念
(一)教育农民增强生态意识
农民生态意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我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培养农民养成保护自然环境尊重自然规律的良好的生态意识,需要不断的加强农村思想政治教育的力度。一方面要制定符合当地生态环境现状的具体教育内容,改变过去脱离实际情况,内容陈旧单一的形式。过去的生态教育主要是围绕着环境保护这一方面展开的,但随着经济社会和城镇化的发展,出现的新的问题已经不单单是保护环境就能解决的。要从根本上转变农村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大力宣传发展以科技为主的绿色农业,引导农民要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开展农药化肥使用的专项培训,向农民介绍绿色农业的优势,讲解如何处理垃圾和使用农业机械化产品等。从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来帮助农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全面的生态意识观念,帮助他们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合理有序的促进生态文明在农村的发展。另一方面,要发挥农村基础教育资源的作用,利用学校和社区的影响力,开展村村到户式的教育方法,扩大受教育的农民的范围。农村近几年的教育水平得到了提升,受教育的人数比也不断的增多,但我们还要继续加大教育的投入,在学校教育中,加强环境保护和人与自然和谐观念的教育。学校教育使得下一代农村人口的素养普遍的得到了提高,是农村生态意识培育的基础场所。加强农村社区的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手段把环境教育的思想渗透到各个农村。学校教育和社区教育相互影响,最大限度的普及到每个家庭,让农民了解生态知识,清楚自己在生态文明社会建设中的责任和义务,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培养他们自觉的生态意识,并投入到农村环境的保护和建设的实践中,为农村生态文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推动乡镇企业树立可持续发展观
乡镇企业能树立正确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观,是促进农村经济和环境良性发展的重要保障。一个企业的发展理念决定了它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方式,只有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企业,才能在企业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平衡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不会以牺牲环境的代价来换取眼前的经济利益,用科技创新带动企业的良性发展。树立企业可持续发展理念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对乡镇企业的环保宣传力度,改变过去依赖资源、盲目扩大只为求经济效益的企业发展观念,强调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要在企业效益和生态环境之间找到平衡,企业家商人要转变思想,成为有着社会责任感和可持续发展观念的领导者。另一方面,要认识到科技的作用,加大科技推广范围,利用科学技术提高企业效益,减少污染排放,形成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乡镇企业要科学布局,提高对自然资源的利用率,合理开发不盲目开采,改进技术,从而改变过去的浪费严重的现象。加快乡镇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更加的注重农村生态环境的发展,走一条效益和生态共赢的道路。
(三)发挥大众传媒的导向作用
大众传媒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人们的生产生活。利用无线网络、广播电视和报刊杂志等主流媒体对农民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可以极大的扩宽影响的渠道,增强宣传的效果。近几年无线网络开始大范围的普及,智能手机也在农村随处可见,我们要利用好这一趋势,开发关于生态环保方面的 app 软件,让农民可以随时随地了解预防病虫灾害的最新知识,懂得如何进行垃圾处理分类等环保常识。通过广播电视向农民宣传生态文明的理念,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帮助其了解人和自然的关系,帮助其形成尊重自然规律的世界观价值观,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大自然是人类存在的基础,生态环境的好坏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利用大众传媒的导向作用,在农村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并影响着每个人的生产生活。可以开展文化活动,利用戏剧和影视剧等形式,对农民进行通俗易懂的教育,可以在农村循环播放科教片,在社区加大宣传栏的宣传,通过媒体的文化传播手段,引导农民形成正确的生态意识,并反作用于社会生产实践,用生态理念不断的促进农村社会的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在我国的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