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盐池县位于宁夏东部,东邻陕西、北靠内蒙古、南接甘肃,是宁夏中部干旱带上的一个国家贫困县.全县土地总面积8661.3km2,辖4乡4镇、101个行政村、675个自然村,总人口16.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2.9万人,是国家划定的宁夏唯一的牧区县.
盐池县地处鄂尔多斯台地向黄土丘陵区的过渡地带,境内地形地貌较为复杂,中北部为荒漠化草原风沙区,约占80%;南部为黄土丘陵区,约占20%.常年干旱少雨、风多沙大,属于典型的中温带大陆型气候.年平均降水量280mm左右,而蒸发量却高达2100mm.水资源奇缺,中北部地区靠降雨而形成的地下水是全县仅有的水资源,年总量在2100万方左右,且大多水质差,含氟高.全县水土流失面积5868km2,占总面积的67%.20世纪90年代,沙化面积达35.93万hm2,全县有75%的人口和耕地处在沙区.沙化面积占全区沙化总面积的21%.
多年来,全县干部群众与严重的沙害和水土流失进行了顽强的斗争.特别是近几年,县委、政府始终把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作为“求生存、求发展”的首要任务,通过水土保持生态自然修复和人为改善相结合的办法,不断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的建设.先后建成了刘窑头、八岔梁等“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十百千示范小流域”,盐池县被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县”.
二、主要做法
㈠封山禁牧 2002年8月宁夏中部干旱带生态建设会议在盐池召开,会议做出了2003年5月1日在全区境内实现封山禁牧生态修复的重大战略决策。盐池县委、政府根据会议精神,于当年11月1日率先在全区实行了天然草原全面禁牧.禁牧三年多来,县委、政府从解决群众舍饲养殖中的实际困难入手,共帮助群众新建、改造养殖温棚15984座,新打羊畜饮水井窖5500眼,补贴性帮助群众购饲草料加工机械8100多台,制作发放节草型喂羊槽2万多个,种植以紫花苜蓿为主的牧草留床面积达5.54万hm2,发展柠条饲料林16万hm2,年可加工转化饲草料10万t左右,从基础上满足了全县101.35万只羊只的圈养需要,全部入圈喂养,使天然草场得以休养生息、自然修复.
㈡生态移民 从1992年起,共开发建设扬黄灌区36片,开发利用水地1.3万hm2,安置受益14350户66185人.其中吊庄移民6307户26828人,并对沙化较严重的原苏步井乡的部分村庄进行整体搬迁,使灌区的林草建设快速发展,也使迁出地的草原得到有效保护,达到了“以移促封,自然修复”的目的.
㈢大力实施水保工程 在中北部的花马池、青山等乡镇,建成以防治草原退化为主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47条,建成了以开发浅层水发展水浇地和洪漫坝地为主的“旱三田”0.22万hm2,种植水保生态林1.52万hm2.在南部的麻黄山等乡镇,建成以治水保土为主的淤地坝35座,塘坝、涝池等小型水保工程3570座,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705km2,使全县46%的水土流失面积得到初步治理,山、水、林、田、路、渠、村庄得以综合治理.打造出了刘窑头、方山、北马坊等一批精品流域,目前已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和县内旅游观光的重要景点.不仅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且提高了当地农民的经济收入,初步形成生态环境较为良好的新农村面貌,拉动了农村经济发展.
㈣退牧还草 近年来,全县累计投入资金8661.8万元(含群众自筹资金),大力推行草原承包,加快草原围栏工程。目前已承包到户或联户的草原36.67万hm2,围栏封育28.33万hm2.通过草原承包和围栏,明确了农户对天然草原的建管用责任,统一了责权利关系,进一步巩固了禁牧成果,保护了草原,使草原植被覆盖度从生态修复前的30%提高到目前的56%,产草量达到2820kg/hm2,是生态修复前的3倍,草原荒漠化程度得到明显好转.
㈤退耕还林 近几年,盐池县抓住国家实施退耕还林的有利政策,完成退耕地还林2.73万hm2,同时实施荒山造林7.33万hm2,天然修复林1.03万hm2,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了29%.通过全面实行草原禁牧,开展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盐池县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出现了“人进沙退”的喜人局面,生态修复和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三、生态修复成效
㈠生态效益 自2002年在全县实施禁牧及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以来,使全县的生态面貌发生根本变化,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保水、保土效益明显增强,区域林草覆盖面积增加,区域小气候得到有效调节,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使草原植被覆盖度从生态修复前的30%提高到目前的56%,产草量达到2820kg/hm2,是生态修复前的3倍,草原荒漠化程度得到明显好转,野生物得以繁衍和发展,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㈡经济效益 通过生态修复的实施,使草场覆盖度增加,优化了草群结构。为舍饲养殖提供了饲草料保障,同时带动了一批链条企业的兴起(例如:舍饲养羊、饲草料加工、造纸、滩羊肉、皮、毛加工、生态旅游业等).目前,全县共培育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滩羊养殖示范村34个、示范户2300个、示范园区10个、滩羊肉、皮、毛加工龙头企业5个,建成滩羊产品专业交易市场1个,并于2005年6月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成功注册了“盐池滩羊”证明商标,使盐池县滩羊产业“养、加、销”一体化经营模式初具雏形,滩羊养殖只均收入比禁牧前增加了45元.2005年,全县羊只饲养量首次突破100万只,达到101.35万只,比禁牧前增加了11.12万只;以滩羊为主的畜牧业产值达到2.01亿元.使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实施生态修复前的1580元增加到了4793元.
㈢社会效益 通过生态修复的实施,使全县的土地利用结构得到调整,农、林、牧业用地结构由实施生态修复前的15.2%∶11.3%∶62.8%调整为9.8%∶23.5%∶59.6%,土地利用结构更加趋于合理,大力促进了经济的协调发展.农民收入逐步提高,随着物质生活的满足,群众的文化生活也将进一步得到提高,在农村形成一种积极健康的生活模式,有效促进了社会的进步,也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良性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