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是2015年全球治理议程上最引人注目的问题之一。按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下的既定谈判议程,2015年年底在巴黎举行的公约第21次缔约方大会上将达成一项新的全球气候协议,并计划不迟于2020年生效。当前“公约”下的多边气候谈判都围绕着这个目标进行。在由190多个国家参与的联合国多边气候谈判中,中国与美国是两个关键的国家。这是因为两国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其温室气体排放量约占全球总排放量的42%[1],承担着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责任;同时,中国和美国是世界上两个最大的经济体,在世界经济、政治格局以及全球气候谈判格局中具有类似的地位和层级,能够对全球气候变化治理的进程和结果产生重大的影响。总的来说,虽然欧盟对全球气候变化治理发挥了重要的领导作用,但是中美的相对权力地位自2009年以来得到了提高,作用逐渐增强,并注定影响到今年年底的巴黎气候会议的进程和结果。
在上述大多边背景下,气候变化也是中美双边关系的重要互动领域。在这一领域,两国总的来说采取了比以前更加积极的、互相协作的态势。气候变化不仅成为中美首脑会晤中具有持续重要性的议题,中美在气候变化问题上政策协调与对话的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具体的合作领域不断扩展,并取得了实际的成效。这些合作行动不仅有助于两国以可持续的方式实现增长和发展,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同时促进经济发展和创造就业,双方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行动也成为中美双边关系的重要内容与崭新支柱。在中美建设新型大国关系的背景之下,气候变化问题在双边关系议程上的重要性也提高了。
然而,虽然中美两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具有共同利益并进行了积极的合作,但是中美在这个领域仍存在明显的分歧,尤其是在达成一个什么样的2015年全球气候协议方面。这实际上反映了中美在参与全球气候变化治理的多边进程中对责任与能力等具体问题的不同认知和建设国际气候制度的不同的利益诉求。限于篇幅,本文将主要归纳分析中美政府层面在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中的合作与分歧,并对如何看待和理解这种合作与分歧进行了分析,对如何管控分歧,推动合作提出了建议。
一、中美在全球气候变化治理中的合作
在全球气候变化治理的大背景下,尤其是自2009年以来,中美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合作呈现出具体的特点和趋势,这包括:合作意愿不断提升、合作内容更加广泛、合作渠道更加多元、合作成效日益凸显。
第一,双方的合作意愿不断提升。
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但一直到2007年之前,中美在这个多边谈判中的双边关系是竞争性大于合作性,尤其是小布什政府在京都进程中视中国为气候变化问题上的战略竞争者。这种状况在小布什政府执政后期逐步发生改变。小布什当时虽然仍强调中国的参与不可或缺,但他进一步认识到中美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共同利益。小布什还多次公开表示: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美中两国应联手做一些事情,让其他国家知道两国政府在严肃认真地对待该问题。[2]与此同时,随着发展中大国的温室气体限排问题提上联合国多边气候谈判的议程,中国也面临着巨大的国际压力。在这样的背景下,双方更加看重对方在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中的重要地位,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合作意愿不断提升。气候变化逐渐成为双边首脑会晤时具有持续性重要性的议题。2007年6月和9月,时任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与美国总统小布什会晤时,气候变化就成为重要的议题之一。这种势头在奥巴马政府执政后得到强化。奥巴马总统就职后明确表示,希望显着推进中美双方特别是在气候变化和环境方面的合作。与此同时,中国注意到了美国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的态度转变及采取的一系列积极措施,认为中美双方就气候变化问题加强对话与合作,有利于两国关系发展,也有利于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合作与行动。在上述共识下,奥巴马总统与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于2009年-2012年举行的十二次双边会晤中,气候变化几乎是每次会晤的重要议题之一。
中国国家主席***上任后,与奥巴马总统于2013年6月、9月以及2014年3月、2014年11月的四次会晤中都强调了双方在气候变化、能源与环境方面开展对话和务实合作。2015年9月,***主席在华盛顿同美国总统奥巴马举行的新一次双边会晤中,气候变化仍然是一个重要的议题,为此,双方还发表了《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表明双方同意扩大双边务实合作,加强在多边谈判中协调,共同推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取得重要成果。[3]
第二,双方的合作内容更加广泛。
中美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合作内容日益广泛,主要包括:
首先,双方不断强化气候政策对话,对话内容主要包括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和各自国内的气候政策等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