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经济学论文 > 工业经济论文

环境规制状况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6-03-24 共4773字

    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题目】中部崛起战略下FDI对环境规制的影响研究
  【第一章】外商直接投资与环境规制的关系探究绪论
  【第二章】环境规制与FDI的相关关系理论及文献综述
  【3.1】 “中部崛起”背景下外商直接投资现状分析
  【3.2】环境规制状况
  【3.3】FDI对环境(规制)的影响
  【第四章】引进FDI对环境规制影响的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
  【第五章】引进外资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外商直接投资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探析参考文献

    3.2 环境规制状况

  3.2.1 我国环境规制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环境规制实践是一个不断摸索、不断成熟完善的过程。表现在规制机构从无到有、从附属到专职、从功能单一到功能齐全;与环境相关的法律也是逐步建立与完善;环境规制参与度也呈现从单部门执法到多部门协作再到自我规制的变化过程。我国真正的环境规制开始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环境保护被纳入到政府的议事日程为标志,到目前为止,整个的规制体系演变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971-1987 是第一阶段,这个阶段主要表现为环境规制体系的建立,包括开始组建环境规制机构,制定环境保护法律。1972 年 6 月我国政府派团参加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会议第一次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在此之后, 1973 年 8 月我国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通过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这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个环境保护文件,提出了环境保护“32”字方针,并提出了“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这一制度对我国的环境保护历程有重大意义。紧接着在全国第二次环保会议上,又提出了划时代的三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和“强化环境管理”,并且正式把环境保护列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而后 1984 年制定的《环保工作若干决定》又对保护环境的一些细节问题,比如环保资金的来源渠道等都做了比较细致的规定。从制定的法律来看,1979 年制定的《环境保护法》作为我国第一部正式的综合性环境保护法律,代表了我国环境法律体系的正式建立,表征了我国环境保护迈进法治时代,该法规定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作为强制性制度。

  而后,又相继制定了《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制定并通过《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排污收费暂行办法》、《关于结合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的几项规定》等规章制定,以及制定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和《食品卫生标准》等相关标准。自此,我国的环境规制体系以及基本建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也相继制定实施,对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988 年-1997 年为第二个阶段,这个阶段表现为环境规制制度体系的发展完善。

  七五期间《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工作的决定》要求,落实“八项制度”,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各项环保标准,对于违法行为严加惩治,把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作为区域环境污染治理的工作重点。1989 年修改并颁布了新的的《环境保护法》,它要求“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法规必须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采取有利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1992 年,我国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后发布了《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第一次明确提出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为以后社会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从机构设置上来看,这十年当中,首先是原隶属于城乡建设部的国家环保局分离出来,变成独立机构,构成国务院职能机构,这对我国环境保护来说意义重大,标志着规制机构的正式独立,各个省市也按要求设置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完成从中央到地方的机构设置。而后在1993 年全国人大又通过了在人大委员会中增设环保委员会的决议。这样,我国的环境规制体系正式系统的建立起来了,形成了由人大环保委员会立法监督、各级政府执行实施、环境行政部门督查监督,并将公众参与纳入监管的环境规制体系。在环境立法方面,1989 年制定了《环境保护法》, 1995 年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次修订版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996 年颁布了《水污染防治法》第一次修订版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同时在修订后的《刑法》中还加入了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以及“环保监督渎职罪”,加大了对环境污染违法和犯罪的惩处力度。

  在行政法规和环保标准方面,1989 年制订了《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1990 年制订了《放射环境管理办法》和《环保优质产品评选管理办法》,两年后颁布了《征收工业燃煤二氧化硫排污费试点方案》,1995 年颁布《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97年颁布《酸与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划分办法》等等,地方行政部门也制定和颁布了相关的法规标准等文件。这个阶段我国的环境规制体系不断探索发展,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框架结构,有利的促进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推进。

  1998 年以来是第三个阶段,主要是环境规制体系的完善和创新。这一个阶段的特征是,在确立立法权威的基础上,环保立法不断的扩展到新领域,并且提出了新思想和新理念。2006 年的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中提出,要加快实现历史性转变,将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作为新阶段发展的方向。而后十七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这些重大举措表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主流问题,确立了以保护环境来发展经济的新理念。规制机构方面,国家环保局在八十年代末期正式升格成为正部级。2008 年组建环保部,不仅体现了国家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视,也进一步提高了监管的权威性,同时地方的环保机构权限得到加强,形成了高低搭配,统一监管与分级分部门监管相结合的环境规制系统。环境法律法规标准方面,1999 年第一次修订了《海洋环境保护法》,2000 年第二次修订了《大气污染防治法》,2002 年颁布实施了《清洁生产促进法》,2004 年第一次修订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法》,2005 年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2007 年第一次修订了《节约能源法》,2008 年第三次修订了《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颁布实施了《循环经济促进法》。行政规章方面,1998 年制定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2 年颁布了《燃煤二氧化硫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排污费征收管理条例》,等等。目前,我国的环境规制体系以《环境保护法》为核心,环保法律法规细则、环保行政规章、地方环保法规为补充的多层次法律法规体系,以环保部牵头,环保行政部门和地方环保部门协同的监管体系,这构成了我国环境规制的主体。

  3.2.2 中部地区环境规制现状分析

  随着中部崛起的不断推进,中部地区利用外资的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也给当地的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破坏。尤其是污染密集型行业的大规模生产带来了严重了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及噪声污染。为此,政府也不断加大环境保护的力度,加强环境规制的强度,环节环境压力。

  (1)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情况由图可见,从总量上来看,中部地区投入的环境污染治理资金逐年递增,从 2004年的 250.8 亿元增长到 2011 年的 1307.7 亿元,增长五倍多,年均增长速度 26.8%.

  但是由于发展晚,起步慢,中部地区对环境的投入跟东、西部地区,尤其是东部地区还有很大差距。比如,2010 年,中部地区投入的环境污染治理总额 929 亿元,而西部地区投入的环境污染治理总额为 1177.8 亿元,东部地区投入总额则是中部地区总额的 3 倍之多,达到 3399.4 亿元。其余各年,中部地区治理环境污染投入额也仅为东部地区的约三分之一。仅从总量上来看似乎没有太大说服力,因为中、东、西部发展不平衡,开发进度也不同,经济总量存在差异。将环境治理投资总额用 GDP 矫正以后,可以更加精确的反应各地区环境规制的水平和差异,环境治理投资/GDP 可以看做每单位 GDP投入的环境治理成本。图中可以看出,中部地区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 GDP 的比重 8年中一直呈上升趋势,从 2004 年的 0.79%上升到 2011 年的 1.25%,表明时间序列的环境规制水平在不断提升。但是这个比重仍然比东西部地区都要低,一直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比如 2011 年,中部地区环境治理投资/GDP 为 1.25%,同年全国平均比重为 1.50%,说明中部地区环境规制水平仍然比全国水平要低。各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情况见表 5,各省的投资总额也在逐年提高。绝对量上来说,安徽省的投资总额由 2004 年排名第四(41.3 亿元)上升到 2011 年的第一名(267.5 亿元),湖南的投资总额不高,2011 年仅为安徽的一半(127.3 亿元)。从相对量上来说,安徽省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占 GDP 比重逐年稳步攀升,江西在 2010 年后有大幅度的跃升,山西的比重一直较高,说明山西由于高污染带来的高环境规制投入,河南和湖南的比重一直保持较低的状态。

  (2)工业污染治理情况中部地区吸收 FDI 的行业分布多在第二产业中的制造业,而制造业又多为污染密集型产业,因此分析各地区工业污染治理情况可以很好的衡量该地区的环境规制水平。图 3.6 可以看出,山西省历年投入的工业污染治理额均比较高,这与山西省的历史因素有关,山西自古多煤炭、有色金色、矿物等资源,历史上粗放的生产模式造成了山西省的环境污染一直比较严重,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来治理工业污染;河南省在 2007 年有较大的工业污染治理投资,2007 年以后逐渐回落;湖南、安徽和江西的工业污染治理完成投资每年都比较平稳,其中江西的投入资金水平最低。分污染源工业治理投入如表 3.5,河南和山西治理废水项目投入相对较高;山西治理废气项目投入最高;治理固体废物项目完成投资方面,山西和河南投入较高。

  时间序列来看,用最具代表性的山西分析,治理废水项目完成投资在 2007 年达到一个高峰后逐渐回落,治理废气项目完成投资在 2008 年达到峰值后回落,治理固体废物项目完成投资则基本呈逐年升高趋势。

  3.2.3 中部地区环境规制强度计算

  目前,衡量环境规制强度的指标主要有:(1)单一指标,如人均 GDP 排放(OECD,1993),对单位企业征收的污染排放费用(MATTHEW C,ROBERT,2009),废水、废气等去除率等等;(2)近似指标代替,这些指标与环境规制强度有很强的相关关系,比如人均收入水平(Walter, Uglow,1979),人均 GDP 等。但是单一指标往往只能反映环境规制的某个方面或者某个层次,不能代表整体的环境规制水准,因此本文用复合指标构建环境规制强度。

  中部地区外商直接投资进入的领域主要为工业,而工业环境污染主要表现为工业废物排放,因此环境规制的强度也可以表现为对治理废水完成投资、治理废气完成投资、治理固体废弃物、噪声、其他污染完成投资和完成工业治理项目数共计六个方面方面,本文利用时序全局主成分分析法,根据上述六个方面的投入来建立环境规制强度的综合指标。

  指标的构建步骤是:第一,将六个指标标准化。各变量用减去其平均值的差值,而后除以标准差,得到标准化变量1 2 3 4 5 6x *,x  *,x  *, x *,x  *,x  *;第二,用 SPSS19.0软件对各变量进行主成分分析,得到三种投资数值的相关矩阵的特征值,按1 2 3 4 5 6λ ≥ λ ≥ λ ≥ λ ≥ λ ≥λ降序排列;第三,按特征值大于等于 1 和累计方差贡献率大于等于 80%两个原则确定变量主成分,依据主成分和特征向量,得到各个因子得分的表达式 y1,y2,y3,y4,y5,y6,它们是 x1,x2,x3,x4,x5,x6的线性组合,它们的系数矩阵由对应的正交化特征向量矩阵构成。最后一步,构造环境规制强度综合指标,将指标记为 ERS,有:根据上述步骤得到结果带入公式,即得到中部地区环境规制强度综合指标。经 SPSS软件分析得 ERS 指标如下表,其中各数值按大小排列,值越大环境规制强度越高:表中显示,各年环境规制强度并不是每年都在增强,而是呈现出每年变动各不相同的趋势,其中安徽和江西表现出越来越弱的倾向。河南和湖北在 2007 年表现出最高的环境规制水准,江西在 2006 年出现了最高水准,而山西在 2008 年,且该年山西的环境规制水平不仅在九年中最高,而且在横向比较中也是最高。相比较而言,湖南的环境规制水平一直比较低,不管是从时间序列还是横向比较。

相关标签: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