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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理论的一般阐述

来源:学术堂 作者:朱老师
发布于:2016-05-25 共722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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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目】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建设探究
  【第一章】国有企业转向混合所有制的发展研究引言
  【第二章】混合所有制理论的一般阐述
  【第三章  第四章】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的现状与实现途径
  【第五章】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建议及思考
  【参考文献】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参考文献
  
  二、 混合所有制理论的一般阐述
  
  (一)混合所有制与混合经济
  
  1.混合所有制的内涵
  
  回顾过往,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首次提出了中国的社会主义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而不是计划经济。之后中国的经济开始了公有制实现形式的长期探索,先后走过了“公有制为基础、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极少数必须国家独资企业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等阶段。可以看出我国所有制结构的演变和发展是与混合所有制的出现和发展相伴相随的。在宏观层面上,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实现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一种极具现实意义的形式,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同时,形成了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格局;在微观层面上,国家资本、集体资本、私人资本相互渗透、相互融合,企业的资本组成多样化,股权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逐步出现与发展。混合所有制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社会化大生产的前提下产生的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产制度,其特点是财产主体的多元化以及运行的社会化。混合所有制是一种新的所有制形式,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基本所有制组合而产生的。这种组合并不是简单的机械的叠加,而是一种有机的并立、重组、融合。在法律层面上混合所有制是一种财产共有制关系。混合所有制是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与之相适应的所有制类型。它的出现打破了不同所有制之间的界限,提高了资本的流动性,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和投资领域,显着提高了资源的配置效率。
  
  根据所有制的关系,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马克思将人类社会划分成了五种社会形态,依次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通常说来,以往社会各种所有制的界限都是比较清晰的。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出现、发展,到现在的发达的商品经济形式--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原来界限清晰的所有制形式已经不再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各种所有制之间的渗透和融合越来越多,从而产生了混合所有制。因此,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出现和发展是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自行调节的结果,是一种历史必然。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制度,所有制形式只有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没有混合所有制。改革开放以后,外资逐渐进入,混合所有制开始出现,例如中外合资企业就是一种混合所有制。不仅有外商与私人合办的企业,还有与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合办的企业。八十年代初在政府的倡导下出现了地方国有经济与集体经济合办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只是在当时称之为“经济联合体”,但是不可否认这也是一种混合所有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这种联合体发展迅速,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国有经济与集体经济的联合、国有企业与个人的联合、集体与个人的联合、个人与个人的联合,这些都属于混合所有制。①
  
  混合所有制是伴随着改革应运而生的,是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适应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发展的一种有意义的形式,也是一种向公有制转变的过渡形式。由于历史和现实发展中的各种制约因素,虽然我过已经社会主义国家,但是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多层次、不平衡、不够高等原因我过目前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足以达到马克思所描述的全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社会,因时因情制宜,发展混合所有制能够为实现共产社会主义公有制创造条件。如果一味的追求纯粹的公有制,忽略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协调发展,不但会阻碍社会的进步,也会导致一系列不良后果,世界各社会主义的实践也已经证实了这一点。因此,我们要正确认识“混合所有制”与“私有制”的关系。
  
  2.混合经济的内涵
  
  “混合经济”的最初原型可以在凯恩斯的《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中找到,二十世纪三是年代资本主义国家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大萧条,新古典学派“看不见的手”无法使经济摆脱当时的困境,凯恩斯提出了“有效需求”不足的理论,认为经济萧条的原因是由于消费和投资需求不足,此时如果政府实施干预政策,包括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积极的货币政策,前者尤为重要,就能有力的带动经济的增长和就业,从而帮助经济走出危机。这也就是“混合经济”最初的原型。再后来经济学的发展中,新古典综合派接收了凯恩斯的观点,并对“混合经济”做了系统的解释。新古典综合派的代表人物汉森认为大多数的资本主义国家在19世纪末期以后,其资本主义经济已经不再是纯粹的私人所有制了,社会中同时还存在着公共经济,因而产生了“公私混合经济”.他对“混合经济”还作了进一步的区分,分为生产领域和收入与消费两方面的“公私混合经济”.汉森认为“公私混合经济”是资本主义国家正在经历的一种趋势。新古典综合派的创始人萨缪尔森在他的《经济学》一书中对“混合经济”也做了专门的阐述,他认为“混合经济”就是国家要适时的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经济进行调控,实际上这是继承了凯恩斯的国家对 经济进行宏观干预的观点。
  
  由此可见,“混合经济”是一种凯恩斯主义的观点,强调在以市场为主要资源配置方式的前提下国家对经济实行干预和控制,弥补市场失灵,减少经济波动,保证国家经济的平稳增长。“混合经济”是在美国经历了20世纪三十年代的经济大萧条后提出来的,美国的经济现实让经济学家对“看不见的手”产生了怀疑,从而提出将“看不见的手”与“看的见的手”结合起来,以弥补市场失灵。
  
  日本经济学家都留重人也对“混合经济”作了研究,他认为混合经济是一种“看不见的手”和国家干预共同起作用的经济,由于内部和外部因素的共同推动作用,资本主义国家正在向这种混合经济模式转变,走在一条与社会主义趋同的道路上。都留重人认为内部因素是由于市场机制本身的缺陷和局限性,市场本身会失灵,尤其是在存在外部性的情况下市场失灵成为经常的事情,这就给政府干预提供了理由及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外部因素则是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生产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私营部门内部出现了计划体制。因此,国家干预成为越来越多资本主义国家的选择,国家宏观经济管理政策和收入的福利导向型再分配成为混合经济的固定特征。由此可见,在西方学者眼中,混合经济已经是一种现代市场经济的运行方式。
  
  在我国的经济改革历程中,随着党的十五大提出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开始迅速发展,各种所有制成分也就越来越多的混合在一起。虽然总有某一种所有制处于控股地位,但是在企业层面上形成了多元产权架构。这种股权多元化的实现一是通过发展民营经济的混合,二是国有经济的混合,即变单一国有股东为多元法人股东。
  
  历史实践证明,单一的公有制国有经济不能发展中国,纯粹的“私有化”也不能发展中国,更违背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因此,从国企发展的现实和必然规律来看,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是深化国企改革的必然选择和唯一出路,只能前进,不能回头。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决定,是政策制定者对改革形式深化认识、顺势而为的结果。
  
  综上,“混合所有制”和“混合经济”的区别:前者是对所有制状况的一种描述,后者是对所有制状况的具体实践形态的一种概括。二者绝不是宏观与微观的关系,也不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关系,而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抽象和具体的关系①。
  
  (二)混合所有制的基本形式
  
  混合所有制的类型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来考察。宏观层面上,就是指在一个社会中同时存在着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不同所有制共同发展,即社会并列存在的各种所有制②。如我国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就是一种宏观意义上的混合所有制。微观层面上,混合所有制是就企业内部所有制结构而言的,是指一个企业内部的所有制形式包含了多种所有制成分,或者是指一个企业是由不同的出资者出资成立的。以混合的基础不同可以将混合所有制分为三类:以共同劳动为基础的、以财产为基础的、以劳动和财产为基础的,依次对应着合作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三种典型形式。
  
  1.合作制
  
  合作制是指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在承认和维持财产所有权的基础上,自愿按照一定的原则结合起来,使用共同占有的生产资料,共同劳动的一种经济形式。③合作制是在近代才产生的,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的时期产生的一种特定的经济现象。合作制的思想起源却是很早,一般认为,其思想产生于1518年托马斯?莫尔发表的《乌托邦》和托马斯?康帕内拉发表于1623年的《太阳城》两本书。这两本书都描述了人类共产社会的生产生活,表达了那时的人们对这种美好生活的向往。这种“早期的空想主义理想,对合作社思想有重要影响,也可以说是合作社思想的根源。合作社思想可以说是早期空想社会主义思想的继承和发展。”④合作社是合作制的基本组织形式。
  
  合作社是人们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为了改善劳动条件,获取最大经济利益从而提高生活水平而自愿组建起来的,实行民主管理。合作社成员对其财产拥有最终所有权,但不再拥有支配权。合作社的各成员的财产是作为合作社的共同财产本着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由合作社统一支配的。合作社的分配方式通常分为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合作社的成员对合作社的经营状况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合作制不是某种所有制下的特殊存在,而是可以在不同的所有制基础上有不同的合作方式:国家所有的合作经营、集体所有的合作经营、个人所有的合作经营等。
  
  合作经济要与经济合作区分开来,合作经济不同于经济合作,合作经济是一种特定经济形式,一种经济实体,而经济合作是指一种经济行为,一种追求经济利益的合作行为。合作经济也不同于任何联合经济组织。合作经济是以财产私有为前提,共同劳动为基础的。
  
  2.股份制
  
  股份制亦称作股份经济或股份制经济,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程度越来越高,投资效率越来越低,进入企业需要的资本越来越多,社会上就出现了很多多余的小资本,股份制就是把这些分散的闲置的资本集中企业,统一使用的经济组织形式。在这种组织中要有两个或以上的经济行为主体,他们以所出资金份额为依据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享受相应的权利。股份制企业产权明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
  
  股份制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揭示的是企业的资本结合形式,体现着企业的法律形式。它是通过把社会上属于不同所有者的资产集中起来,并对其资产所有权股份化而形成的一种具有多元所有者主体的财产组织形式。①从其起源看,既不是产生于资本主义,又不是产生于社会主义,而是在古罗马时期就有了股份制的原始形态。股份制从其所有权的分散性、流动性和股本结构多元性看是一种典型的混合所有制形式。而对于股份制自身的性质,恩格斯说到,它是“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 ,在这里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并且它的企业也表现为社会企业,而与私人企业相对立。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②股份制经济对我们现代化大生产起到了不可磨灭的积极作用,它加速了资本积聚,使企业的生产规模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扩大,一些仅靠单个资本积累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达到甚至不可能出现的企业出现了。
  
  3.股份合作制
  
  股份合作制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在我国首先萌生的,是我国农民在实践中创造的。起初是在乡镇企业中产生,凭其广泛的适应性和顽强的生命力到九十年代的时候已经在城市集体企业和国有中小企业中迅速推广。股份合作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集体经济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1997年我国出台的《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有机结合,劳动合作是基础,职工共同劳动,共同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行民主管理,企业决策体现多数职工的意愿,资本合作采取了股份的形式,是职工共同为劳动合作提供的条件,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企业出资人。”股份合作制不是合作制和股份制的简单叠加,而是相互交叉、有机结合,兼具两者的特点,合作制强调人权,强调公平,不否定股份;股份制强调资本,强调效率,不否定公平。在股份合作制中一个明显的特征和进步是其明晰了产权关系和明确了产权主体。当前股份合作制已经成为国有中小型企业改制的一种有效选择,是我国城乡经济走向市场的重要途径。
  
  混合所有制是并列于国家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私人所有制等单一所有制的所有制形式,要与其实现形式合作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区分开来。股份制、合作制等属于混合所有制,而混合所有制不属于股份制、合作制等,它是一个综合性的所有制概念。如果混合所有制是“属”的范畴,那股份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就是其“属”下的“种”.
  
  (三)混合所有制的特征和作用
  
  1.混合所有制的特征。
  
  混合所有制作为一种新的所有制形式,与以往单一的所有制形式相比,它的基本特征在于它的开放性、顽强性和过渡性。
  
  混合所有制的第一个基本特征是它的开放性。开放性赋予了混合所有制顽强蓬勃的生命力和自我完善的能力。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一种开放包容的经济形式。它可以在吸纳旧的生产关系的基础上组合成新的所有制经济,也可以 在混合所有制的基础上产生新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具有极强的兼容性。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是资本主义的根本矛盾,也是不能通过其自身解决的矛盾,预示了资本主义必然走向社会主义的趋势,但是在社会生产力的水平还没有发展到一定的发达程度时,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条件并不具备,即进入共产主义公有制的条件还没有达到。混合所有制在这种社会情形下顺势而生,兼容了公有制和私有制,适应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混合所有制的第二个特征是它的顽强的生命力。混合所有制顽强的生命力表现在一经产生就一直存在下来,延续至今,不随社会形态的更替而退出历史舞台。早期的股份制经济在原始社会后期和奴隶社会时期都已经存在了,尽管到目前为止人类社会形态几经更替,曾经的原始的公有制、奴隶主私有制、封建主私有制已不复存在,但是混合所有制形式不仅生存到了现代社会,甚至更加蓬勃的发展了,在今天我国深化经济改革之际更是起到了中梁砥柱的推动作用。
  
  混合所有制的另一个特征是它的过渡性。混合所有制在吸纳旧的生产关系的同时也产生了新的生产关系形式,股份制是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必要阶段,①是社会形态更替过程中的一种催化剂。新的所有制形式在混合所有制形式中产生恰如马克思所言新的社会生产关系是可以在旧的生产关系中形成的。混合所有制的兼容性使其既不与公有制对立也不与私有制对立,经过社会的长期发展,资本主义时期的混合所有制就能产生出社会主义的经济关系来,要不然社会主义公有制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这是现代资本主义私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过渡的一个重要条件。②
  
  2.混合所有制的作用。
  
  评判一种所有制形式的作用,就是要看是否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否增加了全体社会成员的福利水平,是否促进了经济效率的提高,从国家层面看是否提升了国家的综合竞争力。历史实践证明,混合所有制不断的完善、自我调整,适应并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增加了人们的福利水平,提高了经济效率。
  
  第一,混合所有制保护并促进了生产力,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混合所有制的形式起到了经济形态更替的润滑剂的作用,减轻了生产关系在适应生产力发展过程中对生产力的破坏,对社会生产力起到了保护作用。由于所有制的变化导致社会形态的更替往往是要彻底粉碎原有的生产关系及其存在的基础的,这一过程难免会发生对生产力的严重破坏的行为。暴力革命的实施过程,对生产力的破坏是难以避免的,无论最初的私有制取代原始公社公有制,还是私有制内部集中社会经济形态的更替都是这样。③而混合所有制的出现避免了这种强烈的由于所有制的更替导致的社会形态的更替,兼容并包了社会中存在的新旧生产关系,并在发展生产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第二,混合所有制的形式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随着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生产力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资本主义中原本的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与社会化大生产的固有矛盾变得越来越突出,逐渐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原有的财产运作形式已经不能适应资本主义的发展了,合作制和股份制等混合所有制形式适时的出现,缓解了资本主义的矛盾,在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下适应了生产力的发展,解放了生产力,拓展了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的空间。
  
  第三,混合所有制加快了资本积累和资本集中的速度。单个资本家进行资本积累的速度是相当缓慢,资本的缺乏极大阻碍了投资,使资源的合理配置变得无能为力,而混合所有制的出现使庞大的资本数额在短时间内就可以实现。这样便使生产规模迅速的扩张,原来一些资金不够的投资领域也变得可以投资了,大大提高了资本的使用效率。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就曾经指出如果单靠单个资本的缓慢积累达到能够修建铁路的规模,那么恐怕今天世界上都还没有铁路。但是,混合股份制等混合所有制形式的出现化解了这个问题。
  
  第四,混合所有制的出现改变了以往单一资本所有制的关系,企业的经营方式也发生了变化,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了,公司治理结构得到了优化。马克思指出,股份公司的成立,“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人”,“在股份公司内,职能已经同资本所有权相分离”.①这使得资本家和经理人各尽其能,各司其职,优化了公司的运作模式,提高了资本效率,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第五,混合所有制的出现缓解了资本主义的矛盾,它是人类社会从私有制向公有制的转化一种过渡形态。股份制经济的发展“是在资本主义体系本身的基础上对资本主义的私人产业的扬弃,它越是扩大,越是侵入新的生产部门,它就越会消灭私人产业”.②这是公有制对私有制的一种和平演变。
  
  综上所述,混合所有制形式不仅使社会生产力避免了在社会变革过程中遭受强烈的破坏,还大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出现是生产关系不断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它不断地调整和完善自己,适应了推动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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